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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教育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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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首先闡述了學校教育成本的基本構成情況,強調了學校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并對我國在此方面的現狀進行分析,最后提出了改進、完善的對策。

          一、學校教育成本的基本構成

          學校教育成本是指提供某種類教育所需要的相應教育服務時所消耗的物化勞動和活化勞動。其可分為學校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其中,學校直接成本包括直接教學成本(如教職員工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為教學直接服務的教務管理成本(如公務費、業務費、助學金、獎學金等)、必要的教學設備運轉與維修成本(如教學設施購置費、維修費、水電費等)。這些費用與提供教育服務直接相關,沒有這些學校將難以維持正常的教學活動。

          學校間接成本包括為教學直接服務的教務管理成本之外的行政管理費、公用設備、公務用房(如教學樓、教學設施、圖書館、實驗室、大型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基建費、購置費、折舊費以及購買和租賃耐用資產的支出。這些花費與培養學生的關系是間接相關的,沒有這些耗費,學校不能提供有效率的教學服務。

          二、學校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學校教育成本不單是一個經濟學上的概念,而且是一個社會概念,涉及到政府、學校、家庭和個人。加強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進行成本核算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

          長期以來,我國的學校教育投資事實上被當作是國家無償給予教育單位的福利,教育單位既不存在或很少有自有資金投入,也不承擔任何投資風險,更不存在任何意義的虧損或破產的威脅。因此,他們往往不考慮怎樣合理使用教育資源,也無須進行成本核算,因而,造成機構臃腫、人浮于事、人力資源浪費嚴重、無償占用學校資源、設備重復購置利用率低,配置不合理等不良現象。鑒于此,學校教育應該實行成本核算,打破學校只計支出不計成本的核算方法,正確歸集和控制培養合格人才過程中所發生的耗費,使各部門都具有成本意識,真正做到勤儉辦學,優化資源配置,不斷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學校進一步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也為社會其他資本進入學校創造條件。

          (二)進行成本核算有利于確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和政府撥款

          現行的學校教育體系中,學校教育成本逐年增加,政府的財政支持相對緊縮,學生繳費收入在學校收入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學生學費也呈逐年升高的趨勢。而學校教育作為準公共產品,政府投入應與學生適當交費并舉。政府采取的政策和措施首先應是加大對教育的投入,而不應將政府的財政負擔轉嫁給學生和家庭。因此,學校的學費標準應考慮學校教育成本和學生及家庭的支付能力兩方面的因素。教育收費的標準主要是由教育成本和教育的社會需求來決定的,因此進行準確的成本核算,確定正確的生均培養成本對確定合理的收費標準意義重大。

          (三)進行成本核算有利于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教育經費緊張是學校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制約學校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國學校的資金來源主要為“財、稅、費、產、社、基”六個方面。所謂財,就是財政教育撥款;稅,就是教育稅費;費,就是學費;產,就是校辦產業;社,就是社會捐贈;基,就是基金。但本應占主體地位的財政教育撥款的作用越來越弱化,財政撥款占總收入的比重逐年減少,名稱也由財政撥款轉為財政補助收入。此種形勢逼迫各學校必須加大自籌經費的力度。為了學校的生存與發展,迫使各學校不得不開源節流,成本核算勢在必行。各學校教育經費和其他經費的使用是否合理,培養的學生質量是否合格,以及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的確定,為學校間提供了一個可以橫向比較辦學效益的標準,從而有利于從價值形態評價學校教育的辦學效益,使各學校樹立起投資與成本核算觀念,加強學校的理財意識和學校的財務管理。

          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現狀

          我國學校目前的成本核算還沒有真正進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缺乏基礎數據,有些學校有一些數據,也是按計劃經濟時期財政撥款額度折算后再加上很多并非教育成本的項目費用。此外,有些學校即使已經開始進行成本核算,但多多少少還存在一些制度與操作層面上的問題。

          (一)從制度層面上看

          這主要體現在現行學校財務制度與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相背。對于學校這一非營利性組織,我國將其納入行政事業單位之列,執行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按收付實現制進行收支核算而沒有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權責發生制進行成本核算。收付實現制對于進行教育成本核算存在以下缺陷:1.不能真正體現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本的配比原則,或者說不能正確反映學校的辦學效益,由此導致學校財務報表失真;2.會計人員編制的報表給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以誤導。因為報表里的數據不是按配比原則得到的,僅僅是一種現金流入及流出的表象,并不能真正說明教育成本問題。這種按收付實現制所取得收支核算資料與社會各界對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的要求相違背。配比原則有兩層含義:一是因果配比,將收入和為取得收入而發生的費用進行配比;二是時間上的配比,將一定時期的收入與同期的費用相配比。

          (二)從操作層面上看

          1.教育成本計量確認不真實

          長期以來,學校對于購建的資產設備支出都是一次性列入當年教育成本,然而固定資產購建是一次性投入,而且投入金額較大、多年受益。如果將當年固定資產購建一次性列入當年教育成本支出,就會造成當年教育成本偏高,不利于準確計算當年的教育成本。

          2.會計科目設置不能準確反映各個會計核算期間費用

          目前,會計科目設置中按人員成本、公用成本、固定資產成本的項目劃分,難以確認教育成本中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難以考核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的發展變化趨勢,不利于分析各個會計時期的成本變化,從而不能合理配置資金。

          3.教育成本構成內容不合理

          教育事業支出中一直包涵著與學校教學工作無關的項目,如離退休人員支出、已經實行產業后勤社會化服務人員支出以及部分科研項目的支出。為便于準確地進行

          教育成本比較分析,離退休人員經費不應列入教育成本核算,應由社會保障部門列支;學校后勤實行社會化后,后勤服務這部分也不應列入教育成本。

          4.教育成本風險居高不下,成本核算難度加大

          據調查,我國許多學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學生欠費的情況,欠費幾百萬已不是什么新聞。有些院校累計已超過千萬元,并正以年均約10%左右的速度增長。其中,某些學校外省學生(絕大多數也是來自社會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只占全校在校生的7%左右,欠費卻高達25%左右。在信用體系尚未健全的今天,學生欠費將使我國學校教育成本不斷上升,風險增大,同時也造成學校教育成本核算難度加大和核算的不確定性。

          四、完善學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建議

          (一)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

          通過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實行成本對象化,細分成本項目,運用橫向比較、縱向比較、計劃與實際比較等比較分析方法,就可找出教育成本管理中的問題,優化學校資源配置,規范支出范圍,改善支出結構,嚴格支出預算管理,從而降低教育成本,提高辦學效益。

          (二)建立成本預算管理制度

          成本預算管理系統包括預測成本發展趨勢、確定目標成本、編制成本預算等。目標成本是進行成本控制的依據,也是實行成本管理的目標。目標成本的確定過程,是對成本進行事前控制的重要方面,對目標成本執行過程的控制,主要是及時計算目標成本實際執行過程中的差異并進行分析和反饋,促使責任單位進行有效的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共同完成學校成本管理的總目標。

          (三)建立成本績效評價制度

          把目標成本進行分解,使所有成員明確各自的責、權、利,對責任人責權范圍內的可控成本進行考核,劃清責任和恰當地評價并獎勵其業績,有利于分析影響成本的因素,挖掘降低成本的潛力,激勵員工主動、自覺地控制成本。

          (四)明確成本核算范圍

          即規定教育事業支出中哪些屬于教育成本,哪些不能計入教育成本。約翰斯頓的學校教育成本構成是廣義的教育成本,是經濟學意義上的教育成本,不能作為實際的教育成本。實際的教育成本應該是指實際已經發生且與學生獲取知識、技能、提高能力有關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筆者認為,機會成本、科研支出、學生個人支出和與培養成本無關的支出如校辦產業支出、后勤部門實行社會化后的支出、教職工住宅商品化的支出、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支出等都不能列入實際的教育成本。

          (五)以權責發生制作為學校會計的核算方法

          目前,學校采用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會計核算方法,不能全面地歸集教育成本以進行準確的成本核算。權責發生制以應收應付作為核算的基礎,能夠避免將大額的基本建設支出一次性計入教育成本,從而根據各受益期正確反映各期的教育成本。從目前現實情況看,近幾年因為擴招導致各學校建設進入一個高峰期,根據現行的會計制度,這些基建支出是一次性計入成本的,這樣顯然會造成近幾年學校教育成本的猛增,這可能也是各學校教育成本懸殊的重要原因之一(誰的建設規模大,誰的成本就高)。實際上,這是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要求的,也是不合理的。因此,以權責發生制取代收付實現制是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