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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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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我們生活在“一個普遍價值和制度逐漸在地緣政治多極化和文化多元化意義上演進的世界”,[1](中文版自序)但是民族仍然是當代世界的主要制度。對于國家來說,在前全球化時期的最大憂患是擔心被看得見的敵人所消失,而在全球化時期的最大憂患是擔心被看不見的全球力量淘汰出局。全球化是對地域國家的超越。全球機制化、制度化是全球化的重要表現,也是對國家及其邊界的超越。全球化的不斷上揚,勢必孜孜不倦地尋求全球政治空間。“我們正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對舊政治空間那種堅定不移的確定性正讓位于新的、但仍然只是部分可辨的制約性與可能性”。[1](第11頁)全球化對國家的挑戰及其解決方式,將是全球化進程中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21世紀國家發展中必然面對的問題。但是,國家不應把全球化視為一個被動接受的過程,而應視為積極參與的過程。在這個意義上,國家的理性起決定性的作用。在全球化時代,只有適應并正確應對的國家才能生存與發展。關鍵之點是,國家必須明確知道自己在全球化中的位置,包括優勢與劣勢,以便揚長避短、趨利避害。隨著新世紀、新千年的開始,國家應當扮演一個新的角色。

          全球化是國家面臨的最嚴峻的課題。全球化意味著對國界的不斷跨越、全球制度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和跨國力量及次國家力量的不斷膨脹。就全球化這一客觀進程而言,國家處于應戰的被動地位,難以防止國家權力向上、向下的轉移。與此同時,國家在這一客觀進程中又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地位,扮演著主動策劃者與基礎性角色。

          從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會到20世紀,民族國家體制從歐洲走向全世界,但是,民族國家的生存方式是相對封閉的,邊界、主權使國家成了“圍城”。幾百年來,世界生產方力的發展不斷地沖擊國家這一“圍城”,而國家一直堅守著自己的陣地,及至以經濟全球化為核心的全球化大潮釀成,人類發展的局部性與封閉性正走向終結,封閉性的民族國家形式遠遠不能適應世界生產力突飛猛進所造成的經濟全球化的世界形勢,也不能適應在許多方面必須進行全球治理的世界形勢,兩者的矛盾終于揭開了蓋子,國家面臨巨大的挑戰,既有外在的挑戰,又有內在的挑戰,不得不作出新的選擇。

          全球化的大趨勢正在迅速改變著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統一在民族國家內的狀況,使國家與全球社會的相互依存性越來越大,全球化對國家的沖擊表現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諸方面,但在政治層面最具挑戰性,其影響集中投射在國家主權上,嚴重地侵蝕和弱化國家主權,國家自主性受到嚴峻的考驗。

          主權是民族國家特有的本屬性和固有的排他性權力。從本源上和本質上來說,主權具有至高無上的特性。黑格爾認為主權代表國家富有生命力的統一。國家憑借主權可以以最高權威和獨立自主的方式處理它的一切內部事務和外部事務,不受其他國家、實體或力量的干涉和影響。主權的屬性有內外之分,即對內主權——國家的最高政治統治權和對外主權——國家的對外獨立權。對內主權是國內社會的垂直權力關系,對外主權則是國際社會主權間的水平關系,后者從來就是一種受到相互制約的平等關系。為了在良好的國際關系發展中獲取國家最大利益,國家行使主權需要自我克制和控制,以便與國際社會和其他國家保持平衡。對內主權和對外主權是國家立于世界之林的命脈所系,也是現代國際關系活動的基礎和準則。主權是一定歷史環境的產物,是以世界民族國家體制的存在為客觀基礎的,民族國家及其形成的國際社會依然是當代的顯著特征,在可預計的將來,它們不會顯露出即將退出歷史舞臺的征兆。但是,主權既然是歷史的產物,也必然隨著歷史進程而演化,必然與變動中的國際環境相平衡,與變動中的國家利益相適應,換言之,國家的存在及其利益是它在主權問題上選擇的內在動力,國際環境嬗變是這種選擇的外在動力,這意味著主權的特性、地位和作用在國際關系的發展進程中會不斷發生變化。在當前的國際關系轉型時期,這種變化尤其明顯,具有典型意義。

          其實,主權并非是先驗存在的東西,而是社會建構的產物。眾所周知,歐洲由中世紀向近代轉型之際,在歐洲民族國家的形成過程中,它們彼此之間以及它們與國際體系的互動才建構了主權和主權國家,奠定了現代國際關系的基礎。300多年來,對國家及其主權中心地位的認可一直是國際政治的根本特征和基石。隨著國際社會的不斷轉型、上述互動的深化,主權必然面臨不斷的重構,因為主權將特定的國家權威與特定的國際社會結構、政治空間和時間聯系在一起,它隨空間與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從社會建構的意義上來分析主權的變動性,我們同樣會發現,全球政治生活本質上是一種社會生活,是多種社會關系之和,主權建構在這種社會關系特別是國家相互間有意識的社會交往活動之上。隨著全球化與全球問題不斷推動國際權力相對集中,國際機制與國際制度日趨擴展、日臻完善,越來越多的非國家行為者積極參與全球決策,跨國家治理日益增多,全球政治生活不斷擴展和深化,主權也不斷改變著自身的屬性,這是國際關系互動實踐不斷建構的結果。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考察和把握主權的時代變遷。國家主權在全球化過程中,在國際政治向全球政治發展的歷程中,經歷著社會性的重構。

          由主權國家組成的體系可以被看成是一個國際俱樂部或國際共同體,主權就是俱樂部的成員資格或共同體頒發的行為許可證。它們相互間的關系是獨立的,互不從屬的。主權國家間的這種平等關系要通過平等的相互承認來確定,在此基礎上,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國際社會或國際共同體。

          由此可以看出,主權既有體系層次上的意義,又有國家層次上的意義。可是,這兩種意義是不一致的。國際體系對主權的規定是抽象的、平等的,因而體系層次上的主權是同質的。如果體系對主體的質的規定性能完全貫徹,那么在國際社會中有關主權的問題都能迎刃而解。事實上,主權在法理上、形式上的平等受到實質上不平等的沖擊。這是因為在國家層次上,主權的實現存在著巨大的差異。由于“國力就是主權的必要條件,但并不一定每個國家都能做到。任何情況下,國力都不是一個充分條件。”[1](第107頁)在國際體系中國家主權以自我國力為基礎發揮作用,而體系結構和進程揭示國家間實際能力分布的差異性和不對稱關系,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處于民族國家的初創階段,政治、經濟與社會結構不夠穩定,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困難重重,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較弱,它們對內對外的重大決策以及對自身發展道路的抉擇,經常受到內外勢力的干擾和干涉,總體上處于劣勢地位,它們的主權處于脆弱狀態,而霸權與強權國家利用其力量優勢,奉行擴張性、干涉性對外政策,否定體系對主權的規定性。因此,在實際上,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主權是絕對不平等的,雖然在國際法上似乎享有平等地位。問題的復雜性在于現今的全球化并非是純粹意義上的進程,而是與美國的霸權糾合在一起的。美國的霸權并不單單是在一般意義上侵害了其他國家主權的有效性,恰恰是充分地利用其在全球化及其所帶來的全球機制化中的主導地位和獨享的特權,把它的霸權有效地擴展到其他國家的主權領域,從而限制和削弱了它們的主權。伊娜雅圖拉和布萊尼用政治經濟的分析方法揭示了在體系結構進程中處于劣勢國家所面臨的主權挑戰。他們認為,國際社會是一個世界的政治經濟體系,由主體國家和資本主義的全球分工組成。主權是一個自我意識和形象的實現,所有主權國家都有形式上的平等權利和責任。主權實現需要一國資源或財富的支持,而通過生產或交換獲取財富的活動則是按照資本主義的全球分工邏輯進行的。這樣,國家的主權邏輯和體系的分工邏輯發生了難以調和的矛盾。這種矛盾在馬克思和斯密的論述中都能找到根據。馬克思提示,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變革把人從封建的奴役和等級中解放了出來,所有的人都獲得了形式上的平等。但人對獲取財富的需要又迫使自由的人參與到分工體系的商品交換中去,自由的人又變成了不自由的人。斯密在其《國富論》中把國家分成了貧富兩類。富國之所以富是因為它們的勞動分工發達,分工是財富創造的關鍵。但是,斯密沒能把這種分工放到更宏觀的那些只擁有勞力和那些擁有資本的社會關系中來深入地分析。主權國家的困境就類似于個體的這種政治經濟困境,國家的獨立和平等只是在形式上而不是在實質上獲得了承認,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主權是一個沒有實現的目標。[2]

          馬克思主義強調國際分工是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一切國際關系都是某種國家分工的表現,隨分工的改變而改變。生產方式是國際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力量,制約著整個世界的經濟生活、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經濟全球化意味著生產方式及國際分工的歷史性變化。經濟全球化是世界生產力飛速發展的標志。它的意義是世界經濟走向由各國經濟結成相互依存、共同運行的整體,是在世界各國維持主權和地域疆界的條件下,經濟意義上的國界線的淡化。這種淡化集中體現在新的國際分工上。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的國際分工比起工業革命引發的國際分工更具革命性意義。這是一種以高科技、水平一體化、產品專業化為基礎的新型國際分工,主要是由科技革命和跨國公司加以推動的。此次國際分工的結構性的巨大變革仍然是在舊的國際經濟秩序的制度環境中進行的,發達國家有著強勢的經濟地位,掌控著國際經濟秩序及其機制、制度的主導權,發展中國家總體上處于不利位置,主要從事簡單加工業和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與出口。這種全球經濟的分工必然反映到全球政治的權力分配上,由于在國家層次上,主權是國家相互建構的,這必然導致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主權上不得不面對弱勢、困境和挑戰。

          西方國家用主權理論鞏固了自己的民族國家地位之后,就陷入了某種困境,即主權原則在國際關系中所倡導的獨立原則及平等原則與資本的無限擴張性形成了難以調和的矛盾。這種矛盾在當代日益深刻化。所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走上民族國家的發展道路,構成了全世界民族國家的絕大多數,它們積極接受和實踐主權的最高性與平等性原則使主權理論無論在影響范圍還是內容深度方面都具有世界意義。這是主權理論合乎邏輯的必然結果,也是主權理論蘊含歷史意義的最大體現。發展中國家在政治上鞏固主權之后進而捍衛其經濟利益,力圖在國際領域獲得公正待遇,抵制國際壟斷資本的剝削與控制,抵制國際關系中的強權和霸權,努力改變現存的不合理的國際政治與經濟秩序,對由西方大國構建并加以控制的世界政治與經濟結構及其功能的挑戰,這成了西方與生俱來的全球性擴張的藩籬。挑戰者均以主權者的身分活躍在世界舞臺上,都緊緊依靠主權這一最有力的武器,依靠主權平等這一國際法基本準則,這是創立主權理論的近代西方思想家和政治家始料不及的。主權原則在當代國際關系中的震撼力,與西方大國的愿望和利益相悖。因此,主權在國際上面臨兩股力量的沖撞,一方面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為落實體系對其主權的規定性而努力,這就是國家間的平等、獨立、互不干涉內政;另一方面,霸權或強權國家踐踏體系層次上主權規定性的本質,這就是主權陷入困境的根源所在。

          既然主權的困境來源于體系和國家間內在的結構性緊張,而且,從原理上講,這種結構性緊張是現存的國際體系所固有的,因而徹底消除是不可能的,雖然這種結構緊張是自現代國際體系確立之日起就已存在的問題,但是,全球化極大地改變了體系和國家本身,體系的整體性和聯動性大大加強,國家對體系的依賴以及國家間相互依存性、差異性和不對稱性也大大加強。在全球化進程中,一方面,國家必須適應新的歷史條件,以新的思維,從新的視角,重新審視全球政治,重視全人類和地球的命運,重視共同的利益,洞悉世界各國除了以共同的責任感,非排他性、獨立性的利益追求,明智和建設性的方式,共享整體性和多樣性發展的成果之外,別無選擇。在這種情況之下,國家的生存和發展方式發生了根本變革,國際行為也有了新的生長點。國家利益的內涵開始深化,這突出地表現在國家間在不同領域和不同程度上存在著日益增多的、共同的、普遍的利益,包含著共同受益或共同受害的因素。國際合作、國際機制、國際制度甚至國際一體化建設逐步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采取的生存和發展方式。這種互動關系的實現是以利益的權力的讓與為條件和代價的。另一方面,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大國傾向于利用全球化所塑造的結構和進程的力量鞏固其有利位置,強化其對世界的主導權,而廣大發展中國家只有參與全球化進程,積極融入國際社會,才能取得發展,推進現代化,因而處于一種被動受影響的地位,極大地受制于國際社會及其主導者。在這種情況下,體系結構所展示的國家的不平衡性,以及體系進程所揭示的國家的不對稱性進一步加劇,并且隨著全球體系組織化程度的迅速提高,以一種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全球體系和國家間內在的結構性緊張空前激化,主權在全球政治中的地位和意義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全球性因素和外部性因素日漸影響政府的決策,主權問題凸現出來,各種貶低、否定主權的觀點應運而生。

          因此,我們必須在體系和國家兩個層次上作出極大努力,以緩和全球體系和國家間內在的結構性張力。

          一方面,我們要堅持體系對主權的質的規定性,通過強化國際法與聯合國憲章的基本準則,加強有關的保障機制和制度建設,推進國際關系民主化,促進世界格局多極化,反對霸權主義及其新干涉主義等,來進一步落實主權平等的原則。

          另一方面,在國家層次上,我們寄希望于力量的平衡,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力量對比趨于平衡,以及發展中國家力量的整合,只有逐步糾正世界力量的失衡狀態,才能使主權的困境不斷得到緩解。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注意到,在國家主權問題上,世界各國進行了富有成果的創新實踐,它們在主權問題上的選擇有明顯的時代特征,它們在全球化進程中考察國家主權的變化,在主權問題上采取積極的態度,注重在與其他國家的互動關系中建構主權的新形態,把可自我調節的行動自由度與享有獨立的方式統一起來,以適應全球化的新形勢。現在應當在理論上作出闡述,確立國家主權的新分析框架,確立新的主觀權,采取更自覺行為。盡管人們無拘無束地談論主權的獲得、失去或被侵蝕的方式,但主權說到底是一個政治權力如何行使或應該如何行使的問題。

          為此,必須對主權內涵進行層次分析。主權的本質和內核是對內最高統治權及其對獨立權,它在主權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一種核心權力,是國家一切權力的本源。就國家人格和主權最高屬性而言,主權是絕對的、抽象的、排他的、不可分割的、不可放棄的,這在全面的國際一體化和民族國家的消亡之前是不會改變的,而具體的主權權力則不同,它們是主權授予的下屬權力,是主權的派生權力和具體表現,它們是相對的,具體的,可以自主限制的,可以自主讓渡的。這種劃分旨在為新的主權觀奠定理論基礎。

          實際上,世界各國特別是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都深刻認識到在全球化過程中國家主權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即使最強大的國家也難以保證在單邊主義的狀態下作出重大決策,所有國家都要在全球政治空間中進行決策,調整自己的國內行為和國際行為,全球化的程度越高,全球體系越緊密,限制的壓力越大,惟一的出路是在體系與國家、國家與國家的互動中進行互利的交換與互動,維持和增加合作關系,才能真正保有甚至強化主權,世界各國在主權的實踐活動中已經對此做出了明確的回答。

          一方面,世界上至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愿意或已經在本質上放棄主權,美國是如此,歐盟各國也是如此,發展中國家更是如此。對于作為弱者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主權是它們的強大武器,在國內反對國家分裂,在國際上堅持主權平等,這不僅為了自身的利益,也是為了保證國際關系實現民主化。因此,在涉及主權本質的問題上,世界各國的態度和立場都是剛性的。

          另一方面,世界各國在當代的國際大趨勢下,采取了柔性的態度,以自主適應的姿態,對具體的主權權力進行自主限制或自主讓渡。這種自主選擇,雖然歷史上也有,卻是偶然的、少量的,而在當代成為必然的、普遍的現象。它集中地體現在國際一體化進程中和發展中國家身上。

          確實,在主權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有一個“度”,即不能超越國家的最高統治權和對外獨立性。只要把握好這個度,國家就不會因此而喪失主權。換言之,決定主權喪失與否的不是國家自主限制與自主讓渡的數量,而是它們對主權本質所產生的影響。從本質意義上來說,國家并不是徹底放棄這些主權權力,只是兩者有所分離,只是共同行使這些權力,即在某種國際框架、機制或機構內政策協調或集體決策,必要時國家也可以收回這些權力。在這方面,歐洲一體化具有典型的意義。在歐洲一體化進程中,成員國政府的最高管轄權和主權國家間的平等和互不干涉內政原則受到了考驗。且不說在有些方面歐盟有高于成員國政府的管轄權,即使像挪威、瑞士、冰島這樣一些非歐盟成員國,為了和歐盟建立緊密的經濟社會聯系,也不得不承認歐盟的規則具有優先性。主權國家平等的原則在歐洲一體化的實踐中也發生了變異,大國在歐盟委員會中擁有2票,而小國只有1票。不過,華萊士認為,主權原則在歐洲一體化中并沒有被廢除,主權只是越來越以共同的形式出現。歐洲機制是專為專家等精英治理而設計的,技術管理型的治理被放在了歐洲的層面上,而政治代表仍保留在成員國政府手中。[3]成員國對主權問題的處理,事實上一直在堅持主權的本質和自主限制與讓渡主權權力、堅持國際體系對主權平等的規定性和正視國家行使主權能力的差異性這兩個方面總體上保持著良好的平衡關系。成員國選擇一體化這條自主限制和讓渡主權權力的道路,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并實現其主權。擁有歐盟委員會內一半票數的弱小成員國能夠通過集體的力量否決大國提出的任何有損于它們關鍵利益的方案,從而有效地共同行使這些主權權力。

          國家在主權問題上進行自主限制和自主讓渡的必然結果是國家利益的最大化,即以必要的妥協和讓步為代價,充分利用當今世界所能提供的各種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價,走向可持續發展和繁榮,這最終無疑會強化國家的主權地位。

          簡言之,主權理論是一種發展的理論。當代的主權理論應當是一種層次理論,它指明了國際體系層次上主權平等的同質性與國家層次上主權實踐的差異性,以及國內層次上民族與地區分離勢力的猖獗,造成了主權的困境,它把主權的內涵分解為作為主權本質的核心權力和其派生的各項具體的主權權力,我們應當堅定不移地堅持和維護主權的本質,而各項具體的主權權力可以靈活地根據國家利益的需要加以自主限制,或自主讓渡,其目的是要更好地維護主權的本質,使之成為我們在與全球化和諧共進中的根本保障。我們需要一種剛柔相濟的新主權觀,以化解全球化對國家主權的重大挑戰。

          當然,由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處于民族國家的不同發展階段,它們的境遇、心態、反應有很大的差異性。在全球化的漫長歷程中,主權問題將始終是一個極其尖銳的問題。

          總之,主權正在從傳統走向未來,從古典的、封閉式的單向權力走向當代的、開放式的互動權力。在全球化進程中,這一趨勢將加速。[4]

          當一個日益卷入全球社會尤其是經濟全球化的國家,第一次遇到了它的能力發揮的邊界的時候,其主權面臨的基本問題是自主性問題。沃爾茲就指出,“說國家擁有自主權,并不是說他們可以隨心所欲,不是說他們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不是說他們可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主權國家可能四處碰壁,被迫以他們不希望的方式行事,而幾乎無法做他們愿意做的任何事情。國家的主權,從未要求國家不受其他國家的行為的影響。擁有主權和具有依賴性并不是互相矛盾的條件。主權國家很少有過自由而輕松的生活。那么什么是主權呢?說一個國家擁有主權意味著它自己決定如何處理它自己的內政外交難題,包括是否要從他人那里尋找幫助,并通過對它們承認義務而限制自己的自由。國家確定自己的戰略,制定自己的路線,并就如何滿足它們所感受的任何需要和產生的任何愿望作出自己的決策。”[5]這也就是說,國家主權的實際運作往往體現在選擇自主性上。

          全球化的魔瓶一經打開,足以激活影響民族國家政治、經濟、安全、社會乃至文化自主性的各項因素。目前,政治的全球性特征十分明顯。

          這首先表現在政治自主性層面上。從國際看,全球化迫切需要共同規則,在全球化浪潮中出現了組織化和制度化趨勢,日益發展的國際組織、國際制度和國際法,都擁有合法性的資料和某種超國家權利,對國家行為進行廣泛的限制,對國家種種敏感的政治問題甚至政治體制進行廣泛的國際干預,干預力度空前強化,約束力不可等閑視之。從國內看,在全球化條件下,代表特定利益的利益集團、政治組織甚至地方政府容易受到外界的滲透和影響,向政治制度和政治權威發起挑戰。自主性既涉及全球政治國內化和國內政治全球化,也涉及國家與國外力量以及國內各種次國家角色的關系。必要的自主性對于維護政治權威的合法性,確保政治穩定和社會發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國家安全的自主性同樣遭到削弱。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國際機制與制度的權威性與干預性與時俱進,而其主導權又往往掌握在霸權和強權國家手中,各種強力干預以至軍事干預日趨頻繁,國家的安全自動性趨于弱化。在前全球化時期,國家主要面對軍事安全,如今卻要應付綜合安全困境。全球化已經沖破了國家筑起的“圍城”,領土邊界喪失了原有的大部分限制與阻擋作用,越來越多的因素實現了跨國自由流動,特別是信息、人員、高科技、資金全球性流動,國際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分裂主義、販毒等有組織的跨國犯罪活動日益猖獗,艾滋病全球肆虐,環境污染、難民問題跨國蔓延,它們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中給國家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帶來了棘手的新課題,單靠國家已無法全面控制,國家保護本國綜合安全的能力在歷史上首次受到嚴重考驗。

          全球化對經濟自主性沖擊最大。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歷來是國家的首要目標,這通常是在國家堅持經濟自主性的條件下實現的。經濟全球化推動的發展潮流正在跨越所有國家的邊界,改寫歷史格局,原先那種完全由國家主導的經濟已經匯入了全球經濟,國家從全球尋找市場、資本和技術,尋找發展之路,具有頭等重要的意義,國家的經濟目標只有通過國際安排才能達到,否則有被邊緣化之虞。今天與其說一國經濟被置于國家的疆界內,不如說被置于全球經濟中,而一旦融入全球經濟,隨之而來的就是經濟體制、運作機制和經濟政策的重大調整,以及對國際經濟組織、制度、規則的依賴和遵行,在經濟上已難以做到完全自主,經濟自主性的有限性已是不爭的事實。況且,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化,統一的全球大市場的形成,跨國公司、非政府基金甚至個人都能利用其掌握的龐大經濟資源,以各種方式操縱、控制甚至摧毀一國的經濟命脈。國家難以掌控全球化、信息化的全球經濟活動,國家對經濟活動傳統的控制力和管理權已經無可挽回地衰退了。

          全球化及其衍生的全球問題在社會、文化領域中也越來越強勁地顯示其跨國性,由此引發種種社會問題,外來文化對本土文化的沖擊不僅產生社會問題,還造成道德危機和認同危機,國家在解決此類突如其來的新問題時,往往顯得捉襟見肘,難以標本兼治,因為這些問題均超出其自主性的范圍。

          全球化絕不預示著民族國家的終結,世界性民族國家體制并未顯現衰敗或消亡之態,民族國家仍會比人們預料的更長久地生存下去,國家會繼續起到確定社會需求并保證需求得以實現的作用。目前,對國家的惟一要求是在全球化條件下必然地擔負起協調、規劃及適度管理的重要責任,并需要有效率、有權威地在各種兩難問題上作出巧妙的平衡。在國家與全球化關系的判斷上,絕對的國家主義顯然是幼稚可笑的,全球主義則夸大了國家在全球化中的失效。衡量國家的真正尺度是其職能的多樣性和適應性而非特定性,適應性是其本能。歷史證明,國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具有強大的環境適應性。國家只要在新的全球化歷史條件下重新定位,就能立于不敗之地。簡言之,全球化并不意味著國家職能的淡化,恰恰相反,新的歷史條件對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突顯國家的地位與作用。因此,與其說全球化削弱了國家的權力,倒不如說加強了國家的責任、生存和調適能力。國家是個開放的、不斷與其外部環境發生互動的生命力旺盛的系統。環境的歷史性嬗變具有激活國家的巨大作用,全球化孕育著國家新的發展契機。

          國家適應經濟變化的能力,并非徘徊于凱恩斯主義與新自由主義之間。在經濟的戰略調整、宏觀政策手段諸方面,國家有廣泛的選擇余地。從本質上說,制度安排決定了國家協調一致的反應能力。國家的調整能力依賴于正確的發展戰略和國際競爭戰略,及時變動的產業發展戰略,以及對可持續發展產業投資的動員能力,產業政策一直發揮著重大作用,國家也可以通過政策來影響公司的發展戰略,包括投資戰略和創新戰略,以至直接推動其實施全球化戰略。國家不斷地通過更新政策,為創造性調整開拓廣闊的空間,以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新發展。國家的國內戰略旨在處理好國家與市場的關系,致力于治理經濟發展中的市場失靈,并通過對資源和權利進行再分配以彌補市場的不足。市場經濟需要法制化的政府管理,市場經濟的運行需要政府的宏觀調控和微觀管理,這種微觀管理主要是以立法、行政、司法手段對市場主體行為加以規范化。總之,要在有效力的政府和有效率的市場之間達到平衡和補促。

          隨著世界貿易規則同質化壓力的增大,國際金融跨國界迅速流動所帶來的風險驟增,國家通過全球談判,不斷制訂新的規則、制度,建立相關國際組織,力求提高對世界宏觀環境的調節與控制,盡可能引導經濟全球化較為有序地進行。這就是說,國家在全球化大潮中不是一個消極被動的角色,全球化不僅是一個自然的過程,而且是一個可以有所作為、可以加以設計和引導的過程。這是國家在全球和區域層次上的戰略。這種戰略并不是要取消國家自身獨特的身份和目標,而是越來越多地參與治理全球市場失靈的全球集體行動,運用合作性權力安排來保證從全球化進程中獲得更大的收益。這是一種在全球化中應運而生的伙伴關系。國家和市場也是影響全球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吉爾平指出,“兩種對立的社會組織——國家與市場——交織在一起,貫穿著數百年來的歷史,它們的相互作用日益增強,逐漸成為決定現代民辦國際關系性質與動力的關鍵因素。”[6]政府或市場任何一方作用的過度或不足,都會造成它們的缺陷或失靈,惟有二元機制相結合。

          經驗證明,國家不再是前全球化時期的封閉型國家,也不再是經濟全球化被動的應對者,它正在扮演經濟全球化積極的推動者的角色,在不同層次都做出了極大努力。實際上,全球化是大國推動、廣大中小國家參與的歷史進程。

          全球化是個不平等、非對稱性的進程,具有非均衡的特點,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地位、作用與收益諸方面存在著嚴重的不平等。資本主義的增長結構是“中心——外國”結構,發達國家處于中心位置,發展中國家總體上處于外圍,中心是全球經濟的增長極,它通過不對稱的相互依存關系,使外圍向它提供供給,而外圍則依靠中心的需求。在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中心把越來越多的外圍國家組合進它創建的等級制的全球經濟體系,因而拓展新的發展空間,而發展中國家則感受到一種無形的、越來越緊的束縛。此外,一般而言,全球化的沖擊和影響對發達國家并非想象的那樣大,因為它們的調控機制較為完善,應對手段多種多樣,可供調動的資料豐富,利用機遇的能力強,“對他們來說,全球化是件好事,但不是生死攸關的大事”。發達國家也在對全球化時代的新課題進行探索和反思,“第三條道路”是一種典型的折中主義的選擇,力圖在“左翼”和“右翼”之間另辟蹊徑,走中間道路,它贊同自由市場競爭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改革社會福利政策,平衡權利與職責,擴大公民的社會參與,主張用國際合作的方法解決國際爭端,可以用武力干涉別國內部事務。歐洲國家是最古老的民族國家,當它們在全球政治、全球經濟和全球社會的變化了的情況下遇到了其能力發揮的邊界時,采取了進取型的深化一體化的態度,再次走在民族國家發展歷史的最前沿,它們的主要對策是把國家的權力和職能進一步轉移至歐盟,在超國家層面上建立相應的替代機制,建構一個在全球范圍內具有處理事務能力的實體。歐盟的實踐與經驗是否為民族國家應對全球化,以及編織全球網絡提供了某種歷史啟示呢?至于發展中國家就有所不同了,開放并加入全球化進程是擺脫貧困落后的惟一選擇,卻也是一著險棋。國家應對全球化挑戰和利用全球化機遇的能力,與其現代化程度、綜合國力水平和決策能力成正比,發展中國家比起發達國家來,面臨著更多的困難。全球化有鴻溝。要參與全球化,首先必須信息化。美國有54%人口上網,而發展中國家只有約0.6%。對許多發展中國家來說,全球化猶如現代神話,可望而不可即。這些落后國家由于不能有效利用互聯網正日益面臨被邊緣化的危險。所以,并不是所有發展中國家都能順利地融入經濟全球化的大潮。全球化有風險,全球化使世界各國的經濟活動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任何一國的失衡與危機都有可能引發其他國家的失衡與危機。全球化有陷阱,特別是國際游資不斷制造或推動了全球性或區域性金融動蕩,使世界各國深受其害。全球化有隱憂,經濟全球化本質上是全球市場化進程,它在創造效率的同時使利益分配失衡,財富越來越向少數發達國家和少數利益集團集中,導致南北差距進一步擴大。全球化給富國帶來的好處超過了窮國。

          通常,發展中國家政府機構龐大,職能寬泛,界限不清,政府權威不足,形象欠佳,自控能力低下,領導能力、管理能力、調控能力與動員、整合社會能力較弱,法制不健全,權力腐敗,民眾的信任度低,可以說,“大政府”危機是一個普遍性、綜合性的問題,它與全球化對國家職能的更高要求形成了尖銳的矛盾。因此,全球化實際上是發展中國家深刻的社會變革過程。

          由于全球化并非是一個純粹經濟的、客觀的歷史過程,它涉及政治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政治與市場等基本問題。這首先表現在發展中國家的政治發展上。國家的適應性變化能力總是在一定的制度架構中進行的,這就是說制度變遷能力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靈活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使國家能采取新的主動行動,從而保證政策的適應性變化取得成功,因此,堅持理念創新,制度創新,改革不適應全球化的官僚體制、政府體制和政治體制是一項急迫的任務。這項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互相制約的權力運行機制,保證權力沿著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軌道運行。政治發展的成功轉型是政治體系在全球化開放條件下繼續獲得合法性的基礎,也是政治民主與政治穩定的關鍵,而政治民主與政治穩定則是市場邏輯展開的前提。換言之,政治發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全球化對于發展中國家所蘊含的意義。

          政府適應環境變化的基本方式是轉變與更新其職能。

          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政府要同時致力于治理本國市場失靈和全球市場失靈,在兩個層次上提供公共物品,克服外部性,如履行環境保護、人口控制、反對恐怖主義、打擊犯罪等職能。對于發展中國家的政府來說,還要克服市場體系不完善、市場機制殘缺不全等“市場缺損”。這只能“通過強制性的行政、法律手段,替代一部分尚不發育的、殘缺的或運行失效的市場機制”,[7]用制度創新和制度供給的方法培育和擴展市場,最終按照市場的經濟的內在要求改變整個經濟體制,使之反映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并幫助經濟體先學步后奔跑。與此同時,政府又要十分注意與全球化伴生的許多風險,維護本國的經濟安全。在這一過程中,政府的管理職能、引導職能、驅動職能是十分重要的。而政府的職能轉變是與行政體制改革、法制建設和實施正確的發展戰略密不可分的。同時,經濟全球化把政府行為置于全新的環境之中,對政府行為提出了更高、更精細的要求。發展中國家政府由于缺乏實踐經驗和足夠的實力,對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府的功能、特點、政策工具等難以正確把握和靈活運用,也難以根據形勢的變化及時而嫻熟地抉擇擴張性或緊縮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并使之協調配套。發展中國家在管理跨國公司方面同樣面臨著諸多難題。總之,在經濟全球化的開放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發展中國家政府要同時兼顧、平衡主權目標、效率目標和公平目標,需要在實踐中培養政策制定的預見性、準確性和藝術性。這是一個長期的學習過程,它們已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國家不僅要通過法律和秩序來保障市場的正常運作,還要運用包括經濟手段在內的各種手段來培育和扶植市場經濟體制,使之趨于完善和成熟。國家的存在是經濟增長的關鍵,其前提是國家采取正確的發展戰略,否則國家將成為經濟衰退的人為根源。

          有選擇地適度保護國內幼稚產業是發展中國家的一項重要任務。這種幼稚產業應當具有三個特點:比較優勢、預期收益大于保護成本和積極的外部效應。但是,保護措施要具有多樣性、靈活性和綜合效應,保護力度要與產業水平相適應,并隨產業的發展而調整。引進外資是發展中國家對外開放、發展本國經濟的重要舉措,要引導外資的流向,使之有助于本國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對于本國企業則要大力加以扶植,以明確的國際競爭戰略和必要的政策和信息支持,引導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確保本國企業的利益和國家經濟長期安全。因此,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化面前是可以有所作為的,它們可以直接吸收發達國家以及某些新興工業化國家的成功經驗,引進先進技術、資本,發揮后發優勢。它們可以采取有效的公共政策,處理好與市場的關系。強有力的政府指導,各種政策調整,可以造就可持續發展所需的宏觀經濟的穩定、人力資本的形成、貿易對外開放、投資和競爭的環境,這樣,既把本國經濟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開放進程,又使經濟全球化對其經濟可持續發展起到較大的促進作用,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政府要更多地發揮經濟助推器的作用,這是歷史的差異所造成的。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中,發展中國家顯然不能按照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這個自由主義的原則來行事,如果只強調解除管制,忽視了政府的必要管理和調節,就會在導致政府失效以及隨之而來的市場失效的同時,使整個社會失去了必要的保護機制,因此,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和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都是不可或缺的,當然,全能、全權型政府必須讓位于有限職能、有限權力型政府,政府的角色應從經濟的計劃者和生產者變成一個更具自我管理和自我調節能力的系統的設計師,它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政府要根據市場經濟的規律辦事,要遵循非歧視性、自由貿易、競爭、公正、透明度、可預見性等原則,政府行為要符合國際規范。只有這樣,發展中國家才能把全球化所蘊含的超越式發展機遇變為現實。

          發展中國家應當力爭成為經濟全球化規則、機制與制度建設的積極參與者與制定者,一個公平、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是發展中國家成功應對全球化的必要的外部條件,否則,經濟全球化難以達到共贏、共存和共同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