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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全球化程度加深、知識經濟時代來臨,區域創新能力和區域創新體系構建已經成為區域獲取競爭優勢的決定因素。本文首先從歷史的角度回顧了區域創新理論的發展里歷程,三個方面即區域創新系統的產生、整體研究、衍生研究歸納了近年來對區域創新系統的研究成果。從而以求初步探討區域創新系統的主要內容。
關鍵詞:區域創新系統整體研究衍生研究
國內外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表明,區域經濟發展離不開創新。創新是始終貫穿其中的力量。一個區域是否具有創新能力,對于其發掘區域優勢,充分調動區域內外一切有利因素、加速區域經濟增長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本文歸納了國內外關于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相關理論成果,從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產生、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整體研究、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衍生研究三個方面來說明區域創新系統理論。
一、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產生
區域創新系統的產生是一個演化何積累的過程。對區域創新系統理論進行溯源,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的創新理論,從而把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產生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20世紀20年代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在《經濟發展理論-對于利潤、資本、信貸、利息和經濟周期的考察》一書中首次將“創新”引入經濟學的范疇,提出了創新理論,并認為創新是新技術、新發明在商業中的首次應用,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即實現生產要素的一種從未有過的新組合。[1]
第二階段是創新系統概念的提出。門斯(1975)在其《技術的僵局》一書中分析創新與經濟發展周期的規律問題時,研究了基本創新的集群式出現的現象。創新集群概念的出現可以被看作創新系統概念的一種重要形式。[2]
第三階段是英國學者弗里曼在1987研究日本的技術政策和經濟績效時,在《技術和經濟運行:來自日本的經驗》一書中首先提出了國家創新系統的概念,他將國家創新系統定義為:由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中的各種機構組成的網絡,這些機構的活動和相互作用促進了新技術的開發、引進、改進和擴散。[3]
第四階段是隨著國家創新系統研究的逐步深入,眾多學者發現,如果缺乏區域的支撐,國家創新系統理論會特別的空泛和籠統,不能很好的解釋區域層面上的創新活動,因此難以適應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1992年,英國學者庫克首先提出了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并在其后對區域創新系統進行了較早和較全面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從而開創區域創新系統研究的先河。此后,眾多的國內外學者專家在此基礎上對區域創新系統理論進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從整體上看,區域創新系統是國家創新系統的基礎和分支。而從產生的時間上看,區域創新系統理論是產生于國家創新系統理論之后,是在國家創新系統理論的分析研究深化之后產生的,因此,我們可以說區域創新系統理論是國家創新系統理論的延伸,它是國家創新系統理論的區域化和本地化。
二、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整體研究
(一)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和涵義
最早提出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英國卡迪夫大學教授庫克對區域創新系統的定義是:企業及其它機構經由以根植性為特征的制度環境系統的從事交互學習。可以從三個方面理解庫克的定義:(1)交互學習;(2)環境;(3)根植性。[4][5]
還有其他國外的學者也對區域創新系統進行了定義。瑙韋萊斯和里德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區域內一套經濟的、政治的和制度的關系,能促進知識迅速擴散和產生最佳業績的集體學習過程。”[6]
區域創新系統理論從國外迅速傳到了國內,國內眾多學者在借鑒國外對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基礎上,融合了中國的具體實踐,提出眾多對區域創新系統概念的定義和看法。如黃魯成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在特定的經濟區域內,各種與創新相聯系的主體要素(創新機構和組織)、非主體要素(創新所需要的物質條件)以及協調格要素之間關系的制度和政策網絡。[7]
丁煥峰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指一個區域內參加新技術發展和擴散的企業、大學及研究機構、中介服務機構以及政府組成的為創新、儲備、使用和轉讓知識、技能和新產品的相互作用的網絡系統。[8]
以上觀點從不同角度和層次對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進行了描述。綜合分析已有的區域創新系統的定義,可以認為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的內涵有以下幾點:(1)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間范圍和開放的邊界;(2)以生產企業、研究與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機構和服務機構為創新單元;(3)不同創新單元之間通過關聯,構成創新系統的組織結構和空間結構;(4)創新單元通過創新(組織和空間)結構自身組織及其與環境的相互作用而實現創新功能,并對區域社會、經濟、生態產生影響;(5)通過與環境的作用和系統自組織作用維持創新的運行和實現創新的持續發展。
(二)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
國外對于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主要是阿希姆和艾薩克森的觀點。他們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由兩類主體和它們之間的互動構成的。第一類是區域產業集群中的企業,同時包括其支撐產業;第二類主體是制度基礎設施,如研究和高等教育機構、技術擴散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和金融機構。[4]
在國內學術界對區域創新系統構成有多種看法,代表性的有以下幾種:胡志堅和蘇靖認為,構成區域創新系統的主要要素有主體要素、功能要素和環境要素,其中主體要素包括區域內的企業、大學、科研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環境要素包括體制、機制、政府或法制調控、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條件等。[9]張敦富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應包括創新結構、創新資源、中介服務系統、管理系統四個相互關聯、相互協調的主要組成部分。[10]
綜上國內外各種觀點,這里可以認為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了三個子系統,即主體子系統、運作子系統和環境子系統。主體子系統有三個要素:一是企業;二是研究和科研機構;三是中介機構。運作子系統主要是指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等,即創新運作的各個環節。環境子系統是指政府的政策法規、基礎設施等。
(三)區域創新系統的特征和功能
一般性認為區域創新系統具有客觀性、多樣性、整體性、自組織性和開放性的特征。
區域創新系統的功能研究是側重于區域創新對區域經濟增長、經濟的區域競爭能力以及區域整體競爭力的貢獻。黃魯成(1999)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應具有:(1)協調功能;(2)催化功能;(3)化險功能;(4)解惑功能。[7]
三、區域創新系統的衍生研究
(一)區域創新的過程研究
關于區域創新過程研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區域創新運行機制;另一個是區域創新的模式研究。
1、區域創新的運行機制
運行機制是區域創新系統進行創新的必要條件,只有運行機制形成并運轉正常,區域創新系統才能進行創新活動。關于區域創新系統的運行機制,有人認為主要包括:(1)利益驅動機制;(2)學習培訓機制;(3)決策信息機制;(4)競爭協作機制。[11]
2、區域創新系統的模式
縱觀國內外各學者對區域創新系統模式的論述,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把區域創新系統的模式分為線性模式和非線性模式(網絡化模式);另一類是分為自主創新模式、模仿創新模式和合作創新模式。
(1)線性模式與非線性模式。
傳統的線性創新模式觀點提出于20世紀60、70年代。這種觀點認為,技術創新的過程一般遵循發明-開發-設計-中試-生產-銷售等簡單的線性過程。
內爾森等學者較早的提出,由于創新過程的長期復雜性和外部的不確定性,企業創新能力不能僅僅限制在單一的企業內部,創新過程不再是簡單地按照原來地線性模式發生。而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地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成為創新地結點,而創新地來源也擴展到企業地供應商、客商以及內部地市場化過程。相對于線性模式而言,以上地創新模式可稱為非線性模式。[12][13]
(2)自主創新模式、模仿創新模式和合作創新模式
學者傅家驥在參考了國外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三個基本區域創新系統的創新發展模式。(1)自主創新模式;(2)模仿創新模式;(3)。[14]
(二)區域創新環境研究
區域創新環境的概念是由1985年成立的歐洲創新研究小組(GREMI)率先提出的。他們將創新環境定義為:在有限的區域內,主要的行為主體(結點)通過相互之間的協同作用和集體學習過程,而建立的非正式的復雜社會關系。這種關系提高了本地的創新能力。有國外學者認為(Aydolot),本地環境(主要指社會人文環境)作為創新的“溫床”或孵化器,對于創新的產生具有決定作用。還有國外學者認為,創新環境是指整個地域生產系統的創新問題。創新環境的內容,不僅僅包括區域內的企業對于生產問題和市場機會的共同理解、企業家的精神、企業的行為模式、企業利用技術方式等,更應考慮到企業外部的技術文化、技能、勞動力市場等非物質的社會文化因子的創新環境。[12]
四、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研究的評價
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研究自上世紀末以來,發展十分迅速,并很快的與實踐相結合。但畢竟發展時間比較短,因此在參考了國內外關于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研究,發現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區域創新系統的理論的體系沒有完全建立,缺乏深厚的理論基礎,對區域創新系統的研究都是以案例為基礎,不同的案例都有不同的政策環境和組織結構。且區域創新系統理論在一些基本概念上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不同學者在界定區域創新系統時具有不同的創新觀點。
(2)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缺乏對創新服務的分析。區域創新系統往往基于對高科技企業的研究,這些企業既是新技術的生產者,也是新技術的使用者。在一個交互式網絡創新環境中,中間服務部門起著催化劑和協調者的角色。對于創新服務在區域創新系統中的作用機制,創新系統理論缺乏研究。
(3)在研究方法上,以對具體地區的創新系統描述為主,缺乏系統和規范化的分析指標體系,即無法對一地區的區域創新系統進行較為完善的分析。評價體系的空白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理論的深入發展,并使理論研究更多的停留在實證分析上。
(4)對某些經濟技術發達地區創新的分析研究較多,而對于落后地區是否具有創新能力,如何根據本地區的優勢構建自己的區域創新系統仍值得進一步探討。
參考文獻:
[1]SchumpeterJA著,經濟發展理論-對于利潤、資本、信貸、利息和經濟周期的考察,何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2]劉曙光著,區域創新系統-理論探討與實證研究,青島:中國海洋出版社,2004
[3]Freemanc.Technologypolicyandeconomicperformance,LessonsfromJapan.London:Pinter,1987
[4]顧新著,區域創新系統論,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5
[5]魏后凱主編:現代區域經濟學,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6
[6]Naulaers,c.&Reid,InnovativeRegions?AcomparativeReviewofRethondesofEvaluatingRegionalInnovationPotential.Brussels:EuropeanCommission
[7]黃魯成:關于區域創新系統研究內容的探討,科技管理,2000年3月,第21卷第2期
[8]丁煥峰,論區域創新系統,科研管理,2001年11月,第22卷第6期
[9]胡志堅和蘇靖:關于區域創新系統研究,科技日報,1999,(05)
[10]張敦富著,知識經濟與區域經濟,北京: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0
[11]王麗麗,面向知識經濟建設區域創新體系,山西科技,2000(06)
[12]蓋文啟著,創新網絡-區域經濟發展新思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13]蓋文啟、王輯慈,論區域的技術創新模式及其創新網絡,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5)
[14]傅家驥,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中國科技月報,19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