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摘要:證券市場作為我國經濟改革的主要推動者和資金提供者,雖然建立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它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顯。信息披露制度作為證券市場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完善與否直接決定著證券市場有一效性程度的高低。如果一個證券市場上的信息披露質量不高,投資者不信任這種信息,投資信心便會死亡,市場流動性便會消失,資本也會枯竭,公正有序的證券市場將不復存在。所以,只有一個國家的信息披露制度科學合理并執行有效,才能從根本上保證該國經濟活動的透明度,使信息使用者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和科學的決策,進而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本文從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現狀和制度缺陷入手,探求有效的治理對策。

          關鍵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缺陷;

          第一章引言

          1.1研究背景

          經過了十多年的發展,我國上市公司已經逐步走上了規范披露會計信息的軌道,這本身是一個歷史的進步,是我們選擇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結果。但在過去幾年里,虛假會計信息披露案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90年代后,我國證券市場先后發生了一系列震驚中外的虛假會計信息披露案,2001年證券市場發生的銀廣夏造假丑聞更是把上市公司披露虛假會計信息現象推向頂峰。不僅我國國內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虛假案接連不斷,即使在法律健全、證券市場成熟、會計信息監管卓有成效的西方國家也接連發生虛假會計信息披露事件。繼2001年12月擁有634億美元資產的美國能源巨頭安然公司破產之后,世界通訊又以38億美元的假賬刺激華爾街的神經,給美國股市雪上加霜。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證券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場所,其重要性和發展潛力已為人們所共知。證券市場有效運行的基礎是具有透明度和充分含量的信息,而會計信息又是市場中流動的眾多信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有助于人們區分效益不好的企業,降低利益相關者決策過程中面臨的不確定性,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流動,最終達到改善資源配置效率的目的。然而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不高,信息披露的違規違紀案件層出不窮,這些挫傷了廣大投資者的信心,損害了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因此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1.2信息披露概念介紹

          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證券發行公司在證券的發行與流通諸環節中,依法將與其證券有關的一切真實信息予以公開,以供投資者作證券投資判斷和參考的法律制度。該制度源于1844年的英國《公司法》,為美國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所確立并日臻完善,它是現代證券市場的核心內容,也是證券法制定的重心,貫穿于證券發行、流通的整個過程。信息披露制度與證券市場之間存在著深刻的內在聯系。證券信息是溝通證券價格的橋梁,是打造證券市場信譽、打造投資者信心的基礎;信息的公開必能激發公司的內在治理機構,因為相關公司的財務狀況等信息的公開必將使公司置身于公眾的監督之下,同時,這也能使公司的董事能有效地盡到勤勉、忠實的義務;信息的公開可以防止其被濫用,并能產生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效應,從而阻止內幕交易或壟斷、操縱證券市場價格等行為的發生。正是基于上述的原因,證券市場中相關證券信息披露的完全性、準確性、及時性、真實性、充分性等,就成為了證券監管者監管的必要內容。信息披露制度的根本日的在于建立一個有法律保障的、及時準確而真實的信息系統,向證券投資者提供有關證券發行公司的財務、運營狀況,使投資者能夠有平等機會充分了解發行公司的真實情況,以確保其投資決策的理性化,真正實現在一個完全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下進行競爭。所以在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過程中,要盡可能將影響證券市場的信息完全公開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應保證每個投資者有均等公平獲取信息的機會,使所有的投資者獲利受損的機會均等;為保證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應對證券欺詐、誤導、虛假陳述等不法行為予以制裁并使受損害者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此外要禁止知悉內幕消息的人利用或濫用信息進行交易牟取暴利。

          第二章當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2.1我國上市公司現行信息披露規范體系

          我國股票發行市場于1984年9月形成,隨后六年里,我國股票市場基本上不存在較為正式的信息披露。直至1990年后,隨著上海證券交易所(1990年12月)和深圳證券交易所(1991年7月)的成立,上市公司才正式對外披露信息,但由于缺乏統一的規范制度,當時的信息披露質量很不如人意。直至1993年,《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公司法》相繼出臺,使得信息披露開始具有全國統一的規范。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我國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設方面己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一個較為科學合理的制度框架也已經初步建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范體系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依據,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規范化和完善化的重要保障。當前規范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范體系主要包括四個層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自律性規則。第一層次為基本法律,主要是指《證券法》、《公司法》等需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基本法律。第二層次是行政法規,主要包括:國務院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等。第三層次為部門規章,主要是指中國證監會制定的適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規范,包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的實施細則》等。第四層次為自律性規則,主要是指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規則》等。由上可見,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證券法》為主體,相關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全方位、多層次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范體系。

          2.2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

          強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是信息披露的兩種方式,各國應該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針對不同的信息內容,選擇適合它們的信息披露方式,建立起強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相結合的信息披露制度。而我國在現有的社會環境下,現行信息披露制度所實行的是以強制性信息披露為主、自愿性信息披露為輔的信息披露方式。雖然信息披露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出現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但并不是所有信息披露制度規定的信息披露都屬于強制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進行一定程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需具備一定的社會環境條件,即上市公司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動因。首先是資本市場籌資壓力。在資本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卜,作為資本要素的需求者,公司必然想方設法籌措資金,為了向資本要素所有者表示其經營能力,于是便傾向于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其次是勞動力市場的壓力。這里分別從經理人市場和普通人才市場來說明:如果經理人市場存在,公司經營者即面臨較大競爭,一旦經營不好,則有被解雇的可能。作為經營者,在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傾向于披露更多的信息,顯示其才能,但經營不佳時,傾向于披露較少的信息;而對于普通人才市場,經營狀況好的公司便于吸收大量優秀人才加盟,否則便失去吸引力。最后是公司兼并的壓力。當公司業績可以,而又面臨被兼并或收購的風險時,管理人員傾向于披露更多的信息,以保持其對公司的控制權。結合我國目前實際,在資本市場發展尚不完善,資金供需競爭并不十分激烈,經理人市場尚未形成,普通人才市場供過于求的社會環境條件下,公司自愿披露的積極性就不高。所以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方式還是以強制性信息披露為主、自愿性信息披露為輔。

          2.3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式的內容和原則

          強制性信息披露主要是通過招股說明書、配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中期報告、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以及重大事件公告等方式來進行的。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重要提示、公司簡況、公司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關聯方信息、財務報表、財務報表注釋、分配政策、收購兼并決定等“硬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是針對公認會計原則和其他法律、法規未作要求,企業自愿披露的從現有財務數據和宏觀、微觀經濟形勢中派生出來的內容,它包括:基于公司“核心能力”的經營狀況、經營計劃、經營環境和戰略規劃等有助于投資者做出理性的投資判斷和決策等信息: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可及時調整的盈利預測信息和相關的風險因素等信息;由于計量和披露的復雜性,尚不具備強制披露條件的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責任、人力資源等“軟信息”。信息披露方式是企業各利益相關者相互博弈的結果,強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是信息披露的兩種方式,它們看上去是一對矛盾的概念,但實質上這兩種披露方式是有內在聯系的,無論如何選擇,都是以提高所披露信息的質量為前提。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就足以最明確、最簡潔的語言規定所有場合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達到的統一標準,以保證信息的有效性和可比性。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確定為四條,包括真實披露原則、充分披露原則、準確披露原則和及時披露原則。信息的真實性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生命之所在,真實披露原則要求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必須如實地反映經濟事實。無論是通過書面文件還是通過口頭陳述,是借用語一言形式還是借用行動方式,采用明示還是暗示,所披露的信息必須像鏡子一樣反映客觀事實或具有事實基礎的判斷和意見,不能隨意扭曲和任意粉飾客觀經濟事實。充分披露原則充分披露原則也就是完整性原則,指上市公司必須將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的信息都完整披露,并使投資者易于理解,從而有助于投資者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該原則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必須是全面的,不僅要披露對公司股價有利的信息,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披露對公司股價不利的各種潛在和現實的風險因素。準確披露原則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時,必須使用精確而不含糊的語言表達方式,準確地表達內容,不得使投資者等信息使用者產生誤解。信息的準確性對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至關重要,不準確的甚至有意誤導性的信息必然導致投資者判斷的偏差,而做出錯誤的投資決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一個動態過程,及時披露原則要求上市公司必須確保信息及時而沒有延誤地披露。上市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常會產生一些對公司證券價格有較大影響的信息,及時披露這些信息,縮短信息發生與公開披露的時間差,可以防止內幕交易,保護投資者利益。

          第三章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缺陷分析

          3.1上市公司中國家股為主的股權結構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一直將在股票市場發行上市作為國有大中型企業解困脫困的重要途徑,在這種主導思想的作用下,經過十多年積累,我國境內現有上市公司中國有控股企業占絕大多數。出于保持公有制在上市公司中的控制地位和防止出現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的考慮,在當初制定中國股票市場的規則時,按所有者性質將上市公司股份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并且規定國家股、法人股不得上市流通。以上原因,導致了我國現有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在股權分置改革之前有2/3的股本是不流通的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流通的公眾股權高度分散于個人投資者手中,機構投資者比例過小。按照法律規定,我國上市公司中的國有股,其所有權屬于我國的“全體人民”,但是,13億人民無法直接行使股東權利,只能將權利委托給政府,政府設立若干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來管理國有資產。這樣,國有股的控制權實際上由國資部門的官員掌握。然而,國有股的剩余收益屬于國家所有,這些官員并不享有剩余索取權。可見,這些官員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擁有對企業的核心控制權,但他們并不是企業的剩余索取者和風險承擔者,所以他們缺乏對經營者進行有效監督的利益機制和動力機制,自然也就沒有信息需求的內在動力。

          3.2我國以社會公眾股股東為主的投資結構

          我國證券市場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大多是投機者,他們投資的目的是為了獲取短期的資本利得,通過股價的波動獲取差價。因此,他們對能導致股價劇烈波動的內幕消息的關注大于對信息真實性的關注,這必然導致對信息內在需求的不足。其實,公眾投資者的投機行為是針對現實證券市場做出的無奈而又理性的選擇。由于我國特殊的股權結構,上市流通的社會公眾股份只占公司總股本的很小部分,所有者實際上已經被和平“剝奪”了企業所有權,尤其是剩余控制權,他們不可能也不愿意參加由大股東控制的股東大會,因為這不符和成本效益原則,也不可能影響公司的信息生成過程。或許可行的方案是希望借助集體的力量尋求共同的行動來維護自身的利益。但這一方案又由于昂貴的交易費用而幾乎不可能。于是他們只有幻想其他股東去積極行使監督權利,而自己“搭便車”,但當所有公眾投資者都這么想時,結果只能是一個:無人行使對管理當局控制權的監督,而任由其操縱,這樣,公眾投資者理性的行為是采取各種關系和手段套取大股東或公司的內幕消息,從中獲取投機收益。同時,根據對我國個人投資者學歷結構的統計顯示,我國個人投資者的學歷水平普遍不高,對披露信息的解讀能力有限,可以說他們還不夠成熟。而機構投資者雖然擁有較好的專業知識和信息獲取能力,但由于我國機構投資者的數量較少,實力也就相對較弱,所以他們的投資理念也不成熟,偏好于通過操縱股價、獲取內幕消息來投機獲利。所以,總的來說,我國社會公眾股股東也沒有形成有效的信息需求群體。

          第四章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治理對策探討

          4.1大力發展多樣化多層次的投資結構

          我國需要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相對于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擁有較完備的專業知識及獲取信息和分析信息的強大能力,由于受過專業訓練,他們通常使用先進的模型和方法進行決策,對公司報告的認知程度一般高于其他群體。因而他們對信息的需求更加明確,也更加強烈。同時,機構投資者本身的組織化程度較高,易于形成有效的信息需求群體。所以,我們應該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允許養老基金、退休基金入市,解決券商融資問題,擴大機構投資者規模。我國需要成立投資者權益保護組織,該組織要能提供專業分析師的服務,帶動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的同時,并可代表投資者反映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信息需求意見,監督信息供給的質量等,這一組織可以由后面建議建立的中小投資者保護協會擔當。此外,提高投資者的素質也刻不容緩。上市公司的利潤操縱、虛假披露很容易“騙”過投資者,尤其是個人投資者,正是因為個人投資者的知識結構層次偏低,投資專長缺乏,所以他們的抗風險能力有限,從而也導致了他們的投機行為,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信息需求的內在動力。所以,我們應該重視對投資者的教育,提高其市場信息識別能力。建議政府監管機構內部應專門設立投資者教育部門,常年傳授投資知識、投資經驗、投資技巧、報表分析等,指導投資者通過不同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增加透明度,提高投資者對市場的認識,告知投資者權利及保護途徑等。

          4.2加快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機制改革

          從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情況看,治理結構尚未得到上市公司的普遍重視,獨立董事制度實質上只是走走形式,并沒有真正發揮作用。我國上市公司近年來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非常嚴重,其他股權的發言權十分有限,董事會基本上控制在控股公司手里。針對這種現狀,我國要繼續實現股權分置改革,促進信息需求群體的真正形成。國有股份額為私人資本替代后,作為剩余索取權的股東,具有充分的積極性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激勵。而股東了解企業經營成果、評價經營者業績的主要途徑就是獲取有關公司的信息,這樣,他們就有了信息需求的內在動力。特別是機構投資者,他們投入的資金規模比較大,所以進行投資決策都比較謹慎,自然對信息的關注度也就加強了,加上他們識別信息的能力又強,有利于成為有效的信息需求群體。公司治理包括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兩個方面,一個公司有效的治理機制主要是要做好所有者對人的制衡和激勵。董事在工作中具備獨立的判斷力是保證董事會監督功能的前提。在我國公司的董事會結構中,大部分董事會成員由公司的經理人員組成,董事會的工作容易受到經理人員的操縱,難以對經理人的違規行為進行監督。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應致力于建立董事會結構的制衡機制。優化董事會的監督功能,一方面要適當引入一定數量的獨立董事,發揮獨立董事的特殊作用;另一方面要在內部董事中增加非執行董事的比例;第三方面還要保證董事會成員的任命獨立于管理層。

          4.3加強我國會計準則和制度的統一性建設

          我國需要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進一步規范信息披露的重要概念、內容與格式、編報規則與頻率,建立一套統一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方面,要檢視己經頒布的會計準則和制度,尋找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帶”。例如,盡管《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準則已經實施,但許多企業卻利用關聯交易的價格來粉飾會計報表,因此,為防范企業利用關聯交易價格粉飾會計報表,會計準則需要對關聯交易價格做出新的規定。另一方面要檢視當前的實際,尋找其中的新的情況、交易、韋項,并及時制定相關的會計準則與制度。比如,證券市場中的企業購并、股份回購、認股權計劃等事項在會計上應如何處理和披露等。鑒于信息披露的現狀,應盡量減少會計準則中可供選擇的程序和方法,以縮小會計政策選擇的空間范圍,尤其是對于收入和費用的確認、計量原則應盡可能地明確規范,以在一定程度上縮減會計信息呈報的彈性空間。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定會計準則和制度時要做出正確的選擇,要從眾多的會計慣例中選擇最適合我國當前情況的會計準則。當然,如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過于強調統一性,缺少靈活性和會計人員的專業判斷,也會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因此,在強調統一性的同時,也需要考慮如何保持一定的靈活性。

          4.4加強證券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作用

          中介服務機構作為上市公司的第一道看門人,地位非常重要。加強中介機構的把關作用,須從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加強審計職業隊伍的建設,把誠信教育納入監管體制建設的范疇。證券市場是一個充滿機會和誘惑的博弈場所,當巨大的經濟利益與嚴肅的道德規范碰撞時,只有潛移默化的誠信教育才會使天平傾向于道德規范。規范的執業行為不能完全依靠注冊會計師的自覺行動,必須把誠信教育納入監管體制建設的范疇,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使誠信教育走上正規發展的道路。第二,強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靈魂和生存、發展的基礎,是其能否發揮防范財務報告粉飾作用的關鍵所在。盡管我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已完成脫鉤改制工作,為保證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時保持獨立性創造了條件,但我們仍需采取一定措施來強化這種獨立性。首先應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更換機制,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向由其審計的客戶提供管理咨詢業務,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其次應優化執業環境,政府不能干涉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的各個環節,使注冊會計師審計在實質上能夠保持獨立;再次應加強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制建設,如應完善《注冊會計師法》,完善獨立審計準則,尤其是具體準則和實務公告,為注冊會計師防范財務報告粉飾提供技術支持。此外,證券市場的公開性和透明性都以信息披露為前提,而信息披露離不開媒體的作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也需要通過新聞媒體誠實公正的報道來監督。

          第五章總結

          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是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的出發點和歸宿,對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把握離不開具體的會計目標。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目標應當是為投資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相應地會計信息質量的基本特征是可靠性和相關性。從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供給與需求情況進行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信息使用者對高質量的會計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沒有形成有效的需求主體;上市公司因股權和治理結構的缺陷等原因限制了其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同時,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監管體制的不足之處對會計信息質量也存在著影響。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該培育有效的需求主體,規范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治理結構,完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管理體制。此外,會計人員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中介機構注重信譽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并且加強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等。

          參考文獻:

          1.倪小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芻議[J].集團經濟研究.2006,(12)

          2.張旭梅.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問題及對策[J].福建財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6,(4)

          3.曹中紅.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4.杜曉珀.簡析我國上市公司有關信息披露的問題[J].赤峰學院學報.2006,(6)

          5.丁紅燕、孫燕芳、王軍會.淺議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J].山東社會科學.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