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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農業科技投入總量長期偏低,投入強度顯著低于國際水平。本文對農業科技投入理論進行了研究,認為加大我國財政對農業科技的支持力度,既是我國農業發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完善公共財政支出的必然選擇。
農業科技投入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每年用于農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的總支出。
科學技術是經濟和社會的重要推動力量,大力發展科學技術是一個國家提高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世界各國的農業發展也是建立在農業科技革命的基礎之上的,因此振興我國農業必須依靠科技。對農業科技的投入水平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地區農業科技活動狀況的重要指標,也是判斷整個國家和地區科技發展水平的重要依據。我國農業科技投入長期落后于國際水平,加大農業科技投入是國家提高農業發展水平,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的需要,也是保障我國食品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需要,應該引起更加廣泛的重視。
1.我國農業科技投入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非常重視農業的發展,但對農業科技投入卻長期不足,導致農業科技裝備落后,勞動生產率較低,農業科技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這也是我國農業科技始終在低水平徘徊,農產品缺乏國際競爭力的主要原因。加入WIO以后,我國農業在面臨重大發展機遇的同時,也面對著國際市場的嚴峻挑戰,如何加大農業科技投入,調整農業科技投入結構,提升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就顯得尤為迫切。
1)農業科技投入總量長期偏低。
1985-1999年,農業科技總投入(包括政府財政支出和研究機構的開發創收)從13.55增加到了63.68億元。但是如果按不變價計算,1985-1999年間只有4.0%,大大低于國家財政支出的增長速度。在1985-1999年間,政府對農業科研的財政支出在扣除物價增長因素之后實際上是下降了,每年增長率是-1.3%。1996-1999年間財政對農業科技投入的增長速度加快,達到了7.4%,但由于前期政府農業科技投入太少,從1985-1999年,財政對農業科技投入的嚴重不足可見一斑。
2)農業科技投入強度顯著低于國際水平。
在國際上農業科研投入強度(即農業科研投資占農業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經常被用來衡量政府對農業科研的投入水平。按政府對農業科研撥款額計算(不包括科研單位創收),我國農業科研政府投資強度從1985年的0.4%下降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0.20%-0.23%。這一水平還不到發達國家平均水平(2.37%)的1/10,僅為80年代30個最低收入國家平均投資強度(0.65%)的1/3。即使包括科研單位開發創收以及外國及民營企業對農業科研的投入在內,1999年我國的農業科研投資強度也僅為0.44%。這一水平也僅占30個低收入國家政府對農業科研投資平均強度的2/3左右。
發達國家的農業科研強度普遍大于非農業部門。例如90年代中期日本的總科研公共(政府)投資強度保持在2.8%-2.9%,農業科技的公共投資強度則高達3.4%;英國的農業科技公共投資強度在1995年(私有化改革之后)為2.29%,也高于它的科技總投資強度2.05%;法國、德國和美國兩者則基本相當,都保持在2%-2.5%左右。而與此同時我國農業科研公共(政府撥款)投資強度只為0.20%,遠遠低于非農業部門,僅為總的科研投資強度(0.60%)的1/3。
近年來我國農業科研強度也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例如1996年我國農業科研強度為0.36%,而同期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和巴基斯坦的農業科研強度為1.4%、1.6%、0.52%和0.47%,均高于我國水平。
3)農業科技投入分散。
由于部門條塊分割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加之我國財政預算科目設置不盡合理,導致我國農業科技投入十分分散,造成了重復浪費和效率低下等問題。從管理部門來看,在國家層面上有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農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等部門安排農業科技資金,由于渠道分散,無法實行統籌安排,從科研體系來看,學科設置大量重復,地方與地方之間農業科研內容重復,導致了資源的浪費。
2.加大農業科技投入的現實需求
我國人多地少,農業勞動力數量充裕,但勞動者的文化與科技水平普遍較低;農業資源總量雖多,但人均資源占有量較少;農業自身積累能力小,而國家的支持能力又有限;工業化程度較低,在短期內,工業難以向農業提供大量的價廉物美的技術裝備;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域差別懸殊,且總體水平較低;社會人均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的占有量較少,而社會對農產品需要的數量越來越大,質量要求越來越高。這些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必須加大農業科技投入,促進農業技術進步,因地制宜地優化資源配置,逐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1)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可以增強農業自身積累能力。
目前,我國農業自我積累的能力很低,自我積累的機制還不健全,農民擴大再生產的能力較差,農產品競爭優勢不強。主要原因在于長期以來國家為了優先發展工業,曾利用行政力量通過工農產品價格的“剪刀差”,從農業中抽取工業化原始積累,導致農業資源向非農產品轉移,農業資金投入不足,科技裝備落后,經營規模較小,生產成本較高,農民收入較低,農業的自身積累能力十分低下,因此,今后必須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支持農業,保護農民,幫助農民提高自我積累能力。
2)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可以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
目前,我國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期,從我國的國情來看,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發達國家在實現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無一例外地把農業科技放在首位。在我國,要實現農業現代化,應該大力加強農業科技研究和先進實用技術的推廣。因此,要大力發展生物技術,信息技術、遙感技術、節水灌溉技術等農業高新技術,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通過農業科技進步使農業生產設備不斷得到改進,農業生產工藝更加先進,各種資源利用更加合理,使農業生產力水平大幅度提高。要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跨越,必然要在農業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上取得重大突破,加速農業技術進步,實現農業生產力質的飛躍。而要實現我國農業的長期發展戰略,需要相應地增加農業科技投入。
3)加大[農業科技投入有利于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經歷了20多年的改革,我國農業已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國民經濟較長時期地持續增長,促使主要農產品的供求關系發生了根本變化,由過去的長期短缺轉向供求基本平衡,豐年有余。農產品供不應求的狀況不復存在,而農產品季節性、區域性供大于求的現象經常出現,這表明農業生產實際上存在階段性、結構性和地區性過剩。農產品過剩除了農業生產缺乏計劃性因素外,與農產品質量不高、加工性能差有直接關系,因此對農業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非常重要。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目前我國農業發展正處于調整的關鍵時期,農業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不僅需要加深對產業結構調整的認識,更重要的是切實加大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投入力度。依靠科技,啟動農業結構調整重大技術,重點引進科研和生產急需的動植物種質資源及關鍵技術,改善農產品品種、品質結構,促進優質專用農產品生產和加工轉化,為優勢農產品和優勢產業帶的形成提供科技支撐,因地因時制宜地搞好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搞好農業和國民經濟其他部門之間的健康協調發展。因此要以市場、資源、政策為導向,加大農業科技投入。
3.增加國家財政對農業科技投入的理論依據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即使是在工業占主導地位的今天,農業無論是對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還是整個社會的穩定仍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政府運用公共財政加強對農業科技的投入,是維持農業持續發展的動力,是有充分理論依據的。
1)農業科研的福利分配理論。
農業科研的福利及其分配產生影響。對于工業化初期的國家來說,政府通常盡量壓低農產品的收購價格并對市民予以消費補助,同時大力促進以提高產量為目的的科研活動。由于人口增長越來越快,其結果是人均主要農產品的占有量增長緩慢甚至下降。在這種情況下,農業科研成果推廣帶來的增加越來越快,其結果是人均主要農產品的占有量增長緩慢,農業科研成果推廣帶來的福利增加在分配時有別于自由市場條件下的分配,生產者的剩余被縮減,而消費者的剩余得以增加。生產者的福利有相當的數量被政府用于消費者的補貼。其它部分則用于降低工業原料的成本。這可以部分解釋為什么在統購統銷制度下,當農民生產狀態良好時政府不太注重對農業的投入,而只有在農業生產狀況惡化并影響到工業化進程時,政府才注意加大對農業和農業科研的投入。以緩解農業與國民經濟其它部門之間的矛盾。中國是一個以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農業大國,農業的地位更加突出,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發展模式,更應該加強農業科技的投入。
2)農業科技投入促進技術進步理論。
農業科技進步是一個不斷創造新知識,發明新技術并推廣應用于農業生產實踐,進而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動態發展過程。農業科技投入不斷增加的結果,表現為農業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進步。農業科技進步與創新是農業經濟增長的原動力。要保持農業經濟的持續發展,最終必須依靠科學技術。
農業科技進步的作用,在理論上可以通過考察科技進步前后生產過程中投入和產出的比例變化來衡量。一般來講,科技進步能夠使原有的生產要素組合生產出比沒有科技進步以前更多的產品,對農業科技進步的測定,分為科技進步率和科技進步貢獻率兩個層次,國內測定科技進步率最常用的是是增長速度測定模型,通常用的是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
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是指農業科技進步率在農業總產值增長率中所占的比重。據測算,我國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從建國初期的19.92%上升到“八五”期間的40.7%。
3)農業科技投入的政府公共選擇理論。
公共財政存在的前提是當市場提供公共產品方面是失靈的,需要公共財政加以干預,而大部分農業科技產品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一般公共產品的特征;農業生產過程的非排他性,大多農業生產技術具有的非競爭性和外部性。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必然會出現“搭便車”現象,而技術“消費”的非競爭性則意味著若該產品的市場供給不足,其效益無法得到充分發揮。農業是具有廣泛外部性的產業,但其生產的特殊決定了它又是比較利益較低和承擔風險較大的產業。農業科技存在明顯的外溢現象。即某地對農業科研投資產生的技術,往往被其他地區推廣使用,從而收益外溢,因此地方政府缺乏對農業科技投入的積極性。加上大量農業技術成果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如種質資源、病蟲害防治、栽培養殖技術、水土保持技術等等,因此農業科技需要國家給予更大的支持。
農業的弱質性和風險性決定了農業投入比較效益低、投入回收具有較長的滯后性,因此,容易導致農業生產中的資金、土地、技術以及較高素質的勞動力向效益高、見效快的非農產業轉移,最終導致農業萎縮。農業單憑自身的積累無法滿足其資金的需要,農業的發展客觀上要求外力予以推動。農業技術具有明顯的公益性特征,也必須主要由政府來支持才能發展。政府進行農業投資的行業動機是謀求宏觀及長遠的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保障人民生產需要及政府的長遠目標。政府在農業投入目標政策選擇上,既要考慮農業自身的發展,又要考慮農業對社會穩定國民經濟及其他產業發展的影響,既要考慮農業的積累水平,又要考慮農業的產出貢獻。
中國目前的農業科技總體水平同發達國家相比落后甚多,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業資源利用效率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制約了農業的持續穩定增長。因此,國家財政應該加大對農業科技的投入,提高我國糧食安全,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都會起到良好的作用。
4.增加農業科技投入的政策建議
1)利用“綠箱政策”,加大對農業科技的投入力度,改善投入結構。
1993年,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國簽署了《農業協議》,對關稅、農產品補貼等做出了詳細規定。在《農業協議》中,對各成員國用于農產品和農戶的直接補貼有明確的限制,但其中的“綠箱政策”對農業技術研發和技術推廣的投入是鼓勵的。在11項主要“綠箱政策”中,我國只用了政府一般性服務、糧食安全儲備補貼及糧食援助補貼等少數幾種,在所實施的“綠箱”政策中,政府一般性服務安全儲備補貼數額最高,但轉嫁給農業生產者的比例和對農業生產能力的推動作用卻比較小。特別是在對農業產值增長和生產成本降低作用比較明顯的農業科技投入方面,顯得很不夠。建議通過立法保證農業科教投入的適度增長,鼓勵和規范政府的投資行為,確保在農業科技、農村教育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分配比例和優先序,在穩定增加農村基礎設施投資的同時,優先增加農業科技和農村教育的投資。
2)加大對農業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的支持度。
要加大對農業科技推廣的財政支持力度。在“綠箱政策”的范圍內,加大對農業科技推廣項目及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保障公益性推廣體系的事業費,加大種子工程,畜禽水產良種工程的投入,并設立專項資金,扶持重大農業技術,標準化完全栽培技術的示范推廣。同時,推進國家各項農技推廣投入向優勢產品和優勢區域集中,試點啟動優勢農產品良種補貼和優勢地區農業生產者的直接補貼。
對農業科研單位通過農業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等方式的經營性活動和農業科技型企業予以免稅、信貸擔保等政策優惠;對個人的農業科技成果轉讓合法收入降低,所得稅稅率或提高納稅額度的政策優惠等。
3)引導企業投資農業技術研究與推廣。
我國目前的農業科研體制幾乎全部是國營的,政府科研主管部門進行研究經費分配的決策程序主要是通過與專家組磋商。這種決策程序是在官僚制的背景下進行的,其基本決策程序是表決制,是一種信息不完全條件下的有限理性,決策主體的動機比較復雜,目前發達國家私人農業科研投資占農業科研總投資的比例已經高達51.5%,尤其是在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的投資已主要由私人部門承擔。
很多國家的發展經驗表明,私人農業R&D支出增長對農業公共R&D支出相對下降起到很重要的補充作用,私人農業R&D支出農業公共R&D支出存在一種互補關系。今后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促進我國農業投入品、加工、儲藏和運輸領域國有企業的壟斷現象,加大改革力度,降低進入這些領域國有企業的壟斷現象,加大改革力度,降低進入這些領域的門檻,吸引國內民營企業和外資在這些領域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