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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創新環境決定著科技創新活動的質量,對未來的科技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文首先界定了科技創新環境的內涵,再對其影響因素進行了分析,在此基礎上建立評價科技環境建設的指標體系并提出科技創新環境建設的發展方向。
進入21世紀后,科技創新對社會的推動作用日益凸現,決定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綜合競爭實力。而科技創新環境則是科技創新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理空間,它影響和制約著科技創新活動的質量。因此,探討科技創新環境建設問題對未來科技的發展乃至國民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1.科技創新環境的概念及作用
科技創新環境,是由影響科技創新的公共和私有部門及機構組成,通過各行為主體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旨在經濟地創造、引入、改進和擴散新的知識和技術,使科技創新取得更好的績效,并將創新作為變革和發展關鍵動力的相對穩定的開放網絡系統。因為科技創新體系是由政府、企業、科研機構、大學組成的創新主體與創新環境交互作用的網絡系統,所以科技創新環境就是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科技創新環境處于良好狀態時,它對科技創新體系起促進作用;反之,則起限制和阻礙作用。同時,科技創新環境又受科技創新體系的影響。
科技創新環境在增強技術創新活力,推動科技進步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創新是一種復雜的知識學習和創造實踐活動,其活力來自于創新要素及其相互協調能力;而這些要素能力的發揮需要在一定的“空氣”中進行,這種空氣就是創新環境。創新主體只有在一定的創新環境中才能有效地培育和展現出創新活力。
2.科技創新環境影響因素的分析及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科技創新環境的建設與機制環境、政策法制環境、基礎環境、市場環境和人文環境的建設都有直接關系。下文對各影響因素做進一步分析。
首先是機制環境。李嵐清同志在科技創新重要講話中就已經明確提出了機制創新是科技創新的推動力量,由此可以看出機制環境是科技創新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而言機制環境包括企業和科研機構作為科技創新的主體意識,政府直接參與的職能以及以市場為導向的利益激勵機制,在本文中我們是從企業和科研機構的內部機制、外部的分配和合作機制來考慮機制環境的建設。
其次,是政策法制環境。政策環境決定區域科技創新的具體行為步驟程序,不同的政策體系對科技創新運行產生的影響也會大不一樣,它是政府調節和干預科技創新的手段。在政策環境中對區域科技創新影響最大的是制定和落實的一系列鼓勵創新的財稅、人才流動、技術市場、技術獎勵、技術標準、知識產權保護及高新技術產業政策規定等;法律制度是規范人們行為的規則體系,是科技創新活動順利進行的關鍵因素,它決定了區域科技創新要素運動的原則和利益分配關系,決定了創新主體經營行為和方式。法律制度環境包括科技創新知識產權制度和政府的有關立法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
第三是基礎環境,科技創新基礎環境是一個地區創新的各種要素流動的載體,能夠構成技術創新活動的知識、技術支撐條件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基礎。它包括各類社會基礎設施,如鐵路、公路、、電話、互聯網等以及各類從事研究開發的基礎機構(如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高校及科研院所)與本地產業的融合程度以及科技基礎條件平臺的建設。
第四是市場環境,市場是創新主體生態的基本環境,對創新的約束是通過市場體系、市場機制、市場結構進行的,在推動知識與技術的轉移和科技成果的推廣中,發揮著橋梁和紐帶作用。由市場組成與市場需求組成,具體包括科技中介服務、技術市場的交易活動和金融服務構成的科技創新市場,科技創新需求則是由居民消費性支出和固定投資增長率決定的。
第五是人文環境,一種以人為核心,突出人的價值及其價值實現的文化氛圍。這一文化氛圍既包含了對人的充分理解、信任和尊重,又包含了對人的自我實現所提供的價值體系、觀念意識、輿論導向和行為準則。一個地區科技創新的人文環境是由科技創新氛圍和科技創新人才兩部分構成的。
通過對科技創新環境影響因素的分析,筆者構建了評價科技創新環境的指標體系,并采用了德爾菲法取得各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這個過程也就是對科技創新總體環境中各個影響因素的作用大小進行排序。我們以此為基礎再總結提煉出進行科技創新環境建設的重點發展方向。3.科技創新環境建設的發展方向
1)確立企業作為科技創新主體的地位。其核心是促進企業成為科研開發投入和科技創新的主體。通過由企業來承擔一般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研究任務,從機制上為企業營造一個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上的良好的創新環境,確保科技創新以市場為導向。
2)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和服務功能。弱化政府直接參與的職能,逐步改變目前存在的政府職權越位、缺位和錯位現象,提升政府的服務意識,為了創新活動的自由展開和科技創新制度更有效地運行,政府的責任定位于通過制定政策、法規、制度和措施來提供平臺和空間上,即對科技創新活動實行宏觀調控。
3)制定和完善符合國際規則和區域特點的科技政策體系。在科技創新政策制定時,應吸收科技、經濟、教育等各系統的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和企業家共同參與,在兼顧國家、企業和科研機構多方利益的同時,通過不斷地協調,相對平衡,逐步融合,最終制定出更為科學、更為中立的政策,也只有這樣的政策才能保證參與創新的各個方面的利益得到均衡,才有利于提高各創新主體的創新積極性。
4)加快科技創新市場的成熟與規范。科技創新市場的主要功能表現在強化市場優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轉移創新成果和合理分配創新收益。健全科技服務中介機構,為科技創新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大力扶持技術市場、人才市場和信息市場的發展,通過培育和壯大這些專業市場,促進人才交流、技術交流和信息交流,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
5)營造吸引科技創新人才的氛圍。構建一套凝聚人才、激勵創業的有效機制,建立“進的來、留的住、用的好”的良好環境。加大實施人才戰略的力度,積極參與國際人才的爭奪戰,圍繞重大項目的需求,加大對海外頂尖人才包括高水準人才團隊的引進力度,提供一切可能的保障條件,形成一個吸引優秀人才的技術創新人文環境;同時,改革人才激勵機制,采用多種形式留住和使用好技術創新人才,并探索利用期權等各種激勵機制提高技術創新人才的收入水平,充分體現技術創新人才的創新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