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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域旅游績效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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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域旅游績效管理論文

          一、縣域旅游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縣域旅游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是縣域政府績效管理體系內部循環機制的基礎和核心,績效計劃、執行管理、檢查考核及績效的改進提升都要以此為依據。

          (一)體系設計的基本原則縣域旅游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要遵循以下原則:

          1.戰略性

          縣域旅游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的戰略性要求指標體系的構建從管理的頂層入手,設計總體指標的框架結構,構建具有先導性的評價體系,以實現總體明確、統籌兼顧、層次分明、邏輯清晰、重點突顯的效果。

          2.科學性

          縣域旅游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科學性要求指標體系能反映出旅游績效的核心任務、主要職責、重點難點等關鍵性問題,并且能從指標體系中進行反饋和修正,使縣域旅游績效評價真正成為縣域政府執行的有效機制。

          3.可衡量

          縣域旅游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可衡量是指分解后的績效指標在具體的工作和管理中必須是可以量化的。雖然績效指標有定性與定量之分,但只有做到定量指標可計算、定性指標要量化,才能確保指標體系全體可衡量。

          4.效用性

          縣域旅游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效用性是指體系設計能充分做到資源有機整合、管理趨于規范,同時在進行縣域旅游績效考評時做到資源共享、成本降低、收益提升。

          (二)體系構建根據

          上述原則,本文構建一個橫縱雙向的二維指標體系。橫向指標指同層次的縣域旅游績效指標,具體包括經濟指標、生態指標、社會指標和支持指標四個并列的大項指標以及下面細化指標;縱向指標指從宏觀到微觀、從戰略到具體分解后的縣域旅游績效指標,具體呈現戰略指標層、要素指標層和微觀指標層三個層次。

          1.橫向指標構成

          縣域旅游指標的構成中,在考慮旅游項目建設預期社會和經濟效益的同時,還應兼顧同層的其他指標效益,包括生態效益維護和支持系統的建設。縣域旅游績效考評體系中的經濟指標規定了縣域發展旅游的目標是要發展本區域(本地區)的經濟,促進本區域(本地區)的產業結構升級、轉型及延伸,為本區域(本地區)的經濟發展作貢獻,最終將旅游經濟的福利反饋于本區域(本地區)的常住居民,讓本地居民和旅游者更好地共享經濟發展帶來的利益。縣域旅游績效考評體系中的生態指標具體包含本區域(本地區)發展旅游經濟時要關注區域生態環境和本地旅游景觀的保護。縣域旅游經濟的發展不以消耗生態環境為代價,縣域旅游資源的開發不是進一步破壞脆弱的生態環境,建設“美麗中國”就要堅持“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的生態戰略思想,就要認識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縣域旅游績效考評體系中的社會指標包含政府主導性問題的明確、旅游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縣域旅游目的地社區居民的參與度、旅游者旅游體驗的質量高低和旅游從業人員的旅游教育與培訓等方面的問題。社會指標的構建引入了縣域旅游發展中政府責任、旅游企業、區域文化、資源稟賦和旅游服務五方的義務和責任,有利于更加全面地提升縣域旅游經濟的發展動力和持續力。縣域旅游績效考評體系中的支持指標具體加入了政府行政管理和宏觀支持兩個方面的內容,從更加寬泛的視角闡述了縣域旅游績效的誕生和縣域旅游績效考核的生存環境。

          2.縱向指標構成

          縣域旅游指標在橫向構建的過程中,還要從縱向角度進一步剖析和落實上述橫向指標的任務,更方便縣域旅游績效管理對象訂立工作計劃和任務分解。可以將縣域旅游績效指標從戰略指標層、要素指標層和微觀指標層三個層次逐層分解。將經濟指標、生態指標、社會指標和支持指標四個指標算作是縣域旅游績效的第一梯隊:戰略指標層。第二梯隊:要素指標層則是對上述四個基本指標的大致考核要素分類。如將經濟指標分解為縣域旅游收入的多少、旅游企業的經濟增長情況、旅游產業規模大小、縣域政府經濟的增長情況及旅游業發展對于解決本地居民就業的貢獻等。以此類推將生態指標、社會指標和支持指標都作了大致分解。第三梯隊:微觀指標層則是將要素指標層的考核進一步量化,做到可測、可衡量。這樣就構成了一個從宏觀到微觀、從戰略到具體的縣域旅游績效指標體系,進一步方便指標的說明和任務的考核。

          二、縣域旅游績效的績效計劃

          在縣域旅游績效指標體系構建完成后,首要工作就是編制和確定績效計劃。所謂旅游績效計劃就是對縣域旅游績效指標的細化并落實工作方案。旅游績效計劃應當包括績效管理的任務劃分、關鍵節點、具體分工、完成周期、技術標準和進度要求等內容,也可以加入輔助支持的內容,方便管理對象找到快速、順利完成任務的支持力量。

          (一)績效計劃的意義

          縣域旅游績效計劃的制定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1.績效計劃統一了對旅游績效指標體系的認識和理解

          績效計劃的制定過程,實際上是通過雙方的充分溝通,幫助管理對象和管理主體就績效指標達成一致的理解,體現了一種雙向互動的契約內涵。這樣便可以使績效指標的認識統一、理解統一、行動統一和評價統一。

          2.績效計劃有利于旅游績效各項指標的更好落實

          指標體系的構建只是構建了一個戰略框架,再美好的藍圖規劃最終還需要行動方案的落實。績效計劃恰好為旅游績效指標的落地和完成構建了詳細的行動方案,能更好地回答建設什么樣的旅游目的地,怎樣建設有特色的旅游目的地等問題。

          3.績效計劃能更好地做到管理明確、監督有效

          計劃的制定明確了縣域政府旅游績效的管理對象,梳理了現階段的管理重心和節點;同時,縣域旅游績效計劃的公布,也有利于社會各界的公開監督、監察和質詢。

          (二)績效計劃的制定

          縣域旅游績效計劃的制定是一個先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的完成過程,基本上包括三步走:第一步,旅游績效管理對象對照縣域旅游績效指標評價體系,結合自身情況編制初稿并提交;第二步,由旅游績效管理主體進行審核,在雙方充分溝通和確認后,形成最終有效的績效計劃;第三步,旅游績效管理主體公布,旅游績效管理對象簽字確認后,形成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作為日后管理和行為的依據。

          (三)績效計劃制定應注意的問題

          1.績效計劃的制定要從實際出發

          縣域旅游績效計劃的制定要立足現實與實際,以本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為基、以本區域旅游資源的稟賦水平為準,切實制定科學的、合理的縣域旅游績效計劃,杜絕“空想主義”。

          2.績效計劃的制定要目標清晰

          縣域旅游績效計劃的制定要將未來完成的任務目標進行清晰描述,在對計劃目標進行客觀、具體描述時要堅持SMART原則,注意計劃的約束條件,杜絕“模糊主義”。

          3.績效計劃的制定要上下共識

          縣域旅游績效計劃的制定要做到基層上報的就是主管所需的,主管公示的就是基層要做的,這個計劃要實現上下共識、上下明確,只有這樣才能促使雙方關注統一、行動統一、認識統一,杜絕“命令主義”。

          三、縣域旅游績效的執行管理

          縣域旅游績效管理的本質其實是對旅游規劃和區域發展藍圖的執行,其關鍵在于對計劃和規劃的最終貫徹與落實。縣域旅游績效的執行管理多采用管理對象自我控制、定期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公開、定期協調促進“一自三定”的方法。

          (一)績效管理對象

          自我控制旅游績效的管理對象首先可以建立自我控制和管理的有效機制,進行內部有效的任務執行和績效管理。一般常用的有月報制、季度制和年度制的檢查方法。即期初(月初、季初或年初)對照指標計劃制定本周期內的具體工作任務和完成目標,實行動態化、流程化的管理過程,到期末對本期內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特別對本期內沒有完成的任務或者是出現的困難進行研究,找出原因并提出完成任務和解決困難的措施。

          (二)績效管理的定期監督檢查

          在旅游績效管理對象自我管理的同時,旅游績效管理主體也應該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在一個周期內根據績效計劃,對管理對象的業務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或全面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理和解決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定期監督檢查可直接按時按點派人檢查,如由旅游績效管理主體抽調人員到旅游項目建設的現場進行對照檢查,或調閱現場管理的相關資料和文件等形式;也可由旅游績效主管對旅游績效管理對象發出定時上報的要求,按期進行匯總檢查。當然,定期監督檢查并不妨礙旅游績效管理主體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如采用隨機暗訪等形式的不定期監督檢查。

          (三)績效管理的定期通報

          公開縣域旅游績效管理的定期通報公開要求對監督檢查的內容進行進度通報。對績效管理對象的任務完成情況、指標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與不足等向社會進行反饋,做到“重激勵、硬約束、嚴考核”和“獎優、治庸、罰劣”。定期通報公開的目的是:一方面給縣域旅游績效管理對象施加一定的壓力,要求其“帶壓運行”;另一方面要將這一期旅游績效的檢查結果作為一個考核依據,便于績效考核、績效提升。“帶壓運行”能給旅游績效管理對象一個責任感、使命感和驅動力,能糾正傳統績效管理僅“開開會、說說話”的弊病,讓旅游績效管理對象更好地自我努力。作為下一步旅游績效考核的一個重要依據,旅游績效的執行管理過程資料顯得尤為重要,要將執行管理過程中的成績、不足、問題和進展情況公開,形成重要的評價“原始檔案和資料”,防止不公開而隨意修改的現象,這樣的定期通報公開信息,才能更好地幫助管理主體進行旅游績效管理對象的考核、評價和激勵。

          (四)績效管理的定期協調

          促進縣域旅游績效執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推進和落實績效計劃,因此,在自我管理和主體管理的同時,定期協調促進也能協助兩者更好地溝通和解決困難。一是根據需要建立一種協調機制,對于資源調配等重大問題的解決做好協調工作。在新項目的建設中,政策的支持、資金的注入等問題尤為重要和突出,而這些又涉及諸多部門和環節,單靠旅游績效管理對象的自身力量是難以協調和運作的。因此,旅游績效管理主體在對旅游績效管理對象進行績效管理的過程中,有義務、有責任對其進行幫助。當然,世界上沒有包治百病的萬能解藥,只有大家聯手合作、相互協調,才能“同舟共濟”過難關。二是根據需要引入能力培養和提升機制,在新問題、新技術和新困難的解決上,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法,更好地提升旅游項目建設和管理能力。面對新問題、新困難,需要新思路、新技術和新方法來解決,定期的分析、協調和溝通,就可以幫助旅游績效管理對象產生靈感的碰撞,從而產生新的思路、新的方法甚至新的技術,從而幫助旅游績效管理主體更好地管理,還可以幫助旅游績效管理對象更好地運行。

          四、縣域旅游績效的檢查考核

          縣域旅游績效的檢查考核是指旅游績效管理主體對旅游績效對象的各項旅游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評。在這一環節中,旅游績效管理主體應注意構建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機制。建議借鑒政府績效考評的管理機制,原則上應當做到考核內容全面化、參與主體多元化、考評程序規范化和考評結果公開化;內容上應當包括自評、抽查、他評和結論。

          (一)旅游績效自評

          縣域旅游績效自評要徹底改變以往傳統式的政府績效考評模式。傳統式的政府工作考評要么是主要領導的個人思想匯報,要么是工作報告,篇幅冗長,避重就輕,對日后的工作督導和提升毫無意義。這樣的工作考評沒有發現問題的本質,沒有認識工作的不足,更沒有理解績效的含義。因此,有必要改變傳統的報告式自評模式,采用能客觀反映和變現的形式,如自評評分表,將主觀要素客觀表達,有利于發現問題,自我評估。

          (二)旅游績效抽查

          旅游績效抽查是指旅游績效的管理主體對管理對象的指標完成情況進行選擇性檢查。意義在于:防止績效管理對象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做到實際與報告對照、真實與客觀對照。當然,在進行績效抽查時要堅持快速性,不要給績效管理對象充裕的準備和作假時間,盡量保證抽查的原始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三)旅游績效的他評

          旅游績效的他評主要是指在進行縣域旅游績效評估時要杜絕“一家言”、“一言堂”和“一支筆”等傳統評價的不足,實施多元化考評、360度考評、第三方考評等新興、科學的考評方式。進一步克服主觀主義、人情主義、領導主義和隨意主義等不良的考評風氣,形成走群眾路線的新型考評模式。

          (四)旅游績效的結論

          旅游績效的結論要求是:一方面,縣域旅游績效的評定一定要對旅游績效管理對象作出一個科學、真實的成績考評和排序,并有科學的、客觀的、深度的數據分析作支持;另一方面,縣域旅游績效的評定結果要對社會層面進行公示和公開,做到部門審查到位、社會監督到位、群眾評價到位。六、縣域旅游績效的改進提升縣域旅游績效的改進提升環節是指將旅游績效檢查考核的結果有效地應用于縣域旅游績效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從而最有效地發揮PDCA考評價值。

          五、總結

          經過上述三個旅游績效考評環節,基本已發現了現階段的問題,并有了相應的思考、研究和解決辦法。縣域旅游績效的管理最終是要推動旅游績效的完善和提升。因此,還必須注意將上述環節反映出的問題認真落實到下一個循環周期中去解決和落實,因為縣域旅游績效管理和考評的主要目的就是進一步推動工作的落實。績效的改進和提升是旅游績效管理PDCA循環機制的階段性末端環節,既是一個階段工作的結束,也是新階段任務的開始和方向,有助于進一步提高決策水平。依據PDCA評價環,通過對旅游績效考評結果的分析與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反映旅游決策的現實效果與問題所在,同時也為旅游決策的修正和改進提供相應的提升渠道,能更好地促進旅游績效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作者:閆瑋單位:洛陽理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