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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民心目中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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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民心目中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是為了適應農村實行集體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后的新情況,在基層設置的一種新的群眾自治制度。這一制度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至今,經歷了從試行到全面實施、規范運作的過程。實踐已經證明,村民自治制度對于發展基層民主,推動農村的政治文明和小康社會建設都有重大的意義。但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需要有一個過程,不能急于求成,應循序漸進,打好基礎,穩步發展。本文擬結合我們對安徽省4個縣、5個鄉鎮、10個村委會和100戶農戶所作的實地調查,闡述農民群眾對村民自治現狀的認同、評價和要求。這或許對我們全面了解村民自治的現狀和進一步推動村民自治制度建設更有益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內容和途徑,下面就圍繞"四個民主"來看看農民的態度、看法和想法。

          1.關于民主選舉

          農村最基層的干部--村委會組成人員由村民選舉產生是農村基層從吏治走向自治的起點。農民對村委會的選舉有很高的熱情和很大的積極性。據報道,2002年第五屆村委會換屆選舉時,在農村勞力大量流動的情況下,全國農村選民的參選率達80%以上。安徽省是較早全面開展村民自治的省份之一,據省民政部門介紹,在1999年第四屆村委會選舉時,選民的參選率達到85%,2002年第五屆村委會選舉時,參選率達到88.9%。在我們直接調查的4個縣中,第五屆村委會選舉時,參選率最高的為96%,最低的為86.3%,平均為91.6%。在我們圍繞四個民主設計的問卷調查中,農民對民主選舉不但參加的積極性較高,對選舉的公正性和對選舉結果的認同及評價也高。在100戶家庭中表示對選舉相當關心的占27%,關心的占24%,比較關心的占31%,關心總數為82%。認為選舉是公正和比較公正的占66%,認為選舉體現了民主和基本體現了民主的占72%,認為選舉能選出好干部和比較好的干部的占59%。在村民自治選舉環節中,農民熱情高,參選率高,對選舉結果認同和滿意度也高,這是村民自治制度和順利開展各項自治工作的基礎。農民和基層干部普遍認為,由于選舉村委會組成人員與農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農民關注和重視的程度已經超過了對基層人大代表的選舉。但是不容忽視,仍有20%的農戶認為選舉不公正,28%的農戶認為選舉沒有體現民主,26%的農戶認為目前的選舉選不出好干部來。這種意見占的比重雖然不是很大,但值得高度重視。

          2.關于民主決策

          民主決策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環節,農民普遍認識到,"村民自治就是村里的官由村民自己選,村里的事由村民自己管。"當前村民參加民主決策的形式是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各地已建立了村民大會制度和村民代表大會制度,多數地方村里的重大事情都通過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的形式決定。但村民對民主決策現狀不太滿意,在100戶調查中只有40%的戶認為村民能夠決定本村的事情,有32%的戶認為有的能,有的不能,有10%的戶回答說不清楚,有18%的戶明確說不能。當問及決定村里重大問題的權力掌握在誰手里的提問時,回答掌握在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手里的占33%,回答掌握在村委會手里的占12%,回答掌握在村黨支部手里的占16%,回答掌握在村兩委會手里的占11%,回答掌握在鄉鎮領導手里的占14%,回答說不清楚的占14%。村里重大事情由村民自己決定,是村民自治的基本特征,村民參與民主決策的范圍越廣,村民在民主決策中發揮的作用越大,這是決定村民自治成功與否的關鍵。

          3.關于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維護和保障村民自治得以實現的具體措施。村委會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已成為基層干部和廣大群眾的共識。時下村委會大多數都制定或者建立了《村委會工作制度》、《村民代表議事規則》、《村民自治章程》、《村務公開制度》、《村財務公開制度》等規章制度,基本上做到了有章理事,有人管事,使民主管理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這是政治民主、經濟民主的必然要求。在村委會建立的具有管理監督職能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村財務監督(有的村稱民主理財)小組,備受村民重視,其作用不斷顯現。農民對民主管理的熱情和期望值都比較高,但對當前民主管理的現狀不夠滿意,在100戶調查中,認為村委會基本上實行了民主管理的占31%,認為有民主管理,但程度不高的占37%,認為根本沒有民主管理的占19%,回答說不清楚的占13%。可見村委會各種民主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只是為實現民主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但要在實踐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還需要有一個過程,對農民來說,也有一個學會管理的過程。

          4.關于民主監督

          民主選舉和民主監督是村民行使民主權利的兩個不同側面,選舉是選舉人向被選舉人授權或委托權利,監督則是選舉人為了授權或者委托權不被濫用而直接行使的一種權利。民主監督的具體組織形式是由村民代表組成的監督小組,民主監督的直接表現形式是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目前,公開的形式、內容、時間各地都有明確的規定,在我們調查的幾個縣中,公開率已達到100%。在100戶調查中,我們看到農民對公開的熱情很高,對公開的作用期望值很大,在回答相關提問時,表示積極擁護和擁護村務公開的占88%,認為無所謂的只占12%。在評價公開的作用時,有58%的戶認為提高了農民的地位,有42%的戶認為作用有一些,但不多。在評價公開的真實性時,100戶中,認為真正公開的占36%,認為半公開的占33%,認為假公開的占23%。在回答發現村務公開有問題,你會怎么做的提問時,回答會及時向村干部提出,要求解釋的占39%,回答會向上級或監督小組反映的占24%,回答隨它去,管也沒有用的占37%。對于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作用的評價,認為發揮的很好和較好的占39%,認為一般的占19%。民主監督的對象主要是村委會組成人員,除了通過"公開"的形式進行監督外,更為直接的方式就是對村委會成員進行民主評議。在100戶調查中,回答所在村有對村干部進行民主評議制度的48戶,回答沒有的28戶,回答不知道的24戶。在回答是否參加過對村干部的民主評議提問時,回答參加過的51戶,回答沒有參加過的49戶。在回答村民能否對村干部進行有效監督的問題時,肯定能的占45%,回答不能的占32%,回答說不清的占23%。

          5.作者評析

          其一,從調查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村民自治制度已經得到了多數農民群眾的認同和肯定,并且正在逐步成為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和政治文明建設的基點。但是,對當前村民自治的狀況不能估計過高,農民對村民自治制度的肯定大大高于對村民自治現有成就的肯定。在100戶調查中,農民對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的實際結果,差不多有半數人不滿意。因此,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并充分發揮其作用,還需要做很多深入而細致的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其二,村民自治是村范圍內的全體農民群眾的自治,自治程度高低好壞均由農民參與程度高低和發揮作用大小決定。調查中我們了解到,縣、鄉鎮兩級領導對村民自治、特別是對村委會選舉關心有些過分。村委會換屆選舉時,目前通常的做法是由縣政府或政府、黨委聯合發文,成立由縣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指導小組,要求把選舉作為六大班子的工作重點,六大班子主要負責人包鄉鎮,鄉鎮領導更是全力以赴,縣、鄉鎮干部結合成立工作組,指導幫助村成立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村民代表,產生候選人、組織選舉等,這種過分的關心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事實是有些越俎代庖,反而使農民對選舉的公正性、對村干部的信任度產生懷疑,應該相信農民,放手讓農民做好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情。

          其三,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素質是搞好村民自治的一項基礎性的工作。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經濟發展了能夠激發農民參加村民自治的熱情,農民素質高了可以不斷提高村民自治的質量。民政部門介紹凡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村民自治工作也開展得好一些,反之則反,對此,我們在調查中也有同感。在100戶調查中,回答影響村民自治的最主要因素:45戶認為是農民文化水平低,民主意識差;29戶認為是經濟落后,兩者占74%,可見已成為共識。所以,發展農村經濟,全面提高農民素質,是解決當前農村各種問題所面臨的重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