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共產黨對三農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共產黨對三農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共產黨對三農

          “三農”問題,即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雖然是到20世紀90年代末才作為一個整體問題被提出來,但它實際上在整個20世紀的100年內都是制約中國現代化的基本問題。中國共產黨從1921年成立至今,始終為中華民族的獨立、富強和共同富裕而不斷奮斗,而占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民在現代化過程中的命運,自然也與中國共產黨的 命運息息相關,與中華民族的崛起息息相關。因此,認真總結黨在這方面的歷史經驗,對徹底解決“三農”問題具有很強的啟迪作用。 一 中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占大多數、經濟落后并且發展很不平衡的大國。由于中國的國情與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等人所看到的不一樣,在這樣的國家,無產階級如何奪取政權和開展社會主義建設,就沒有現成的答案可依,甚至出現與馬、列的經典論斷相矛盾的現象,這就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不斷總結。 鴉片戰爭以后,隨著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和現代化的啟動,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開始走上歷史舞臺,并扮演起主導性的角色,農民和地主階級已經不能獨自承擔起改朝換代的責任,太平天國和義和團運動的失敗,即證明了這一點。但是,由于中國農民人口眾多,處于社會的底層,深受封建主義、帝國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三重壓迫,因此他們始終是民主革命的主力軍。中國共產黨自從擔當起領導民主革命的重任后,經過28年的艱辛探索,找到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農村包圍城市的革命道路,取得了中國民主革命的勝利。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及其前后的各項改革,標志著民主革命的勝利,也標志著農民作為革命主力軍歷史使命的結束。在繼之而起的以工業化為中心的和平建設時期里,如何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現代化,就成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面臨的艱巨任務。 新中國成立以后,就農村來說,除繼續完成和民主建政的任務外,黨在農村工作的重心已開始轉到如何盡快發展農村經濟方面來。如何改造落后的小農經濟,成為以后農村的主要問題。中國共產黨始終認為只解決了反封建問題,而沒有解決小農經濟的落后、分散、生產率低下等問題,并且小農經濟自發發展的結果必然是資本主義化而不會是社會主義化。因此,如何使中國廣大農民既擺脫資本主義式的發展道路,又能夠迅速改變農村經濟的落后面貌,就成為新中國成立后中共考慮“三農”問題的焦點。從1950年黨在農村大力發展和整頓供銷合作社,到1951年積極提倡農業生產互助合作,再到1952年在農村整黨中批判和處理黨員中的自發資本主義傾向,都反映出黨在后試圖引導農民走集體致富的道路。 1953年中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大規模經濟建設后,由于國家投資增長過快,積累與消費、市場與計劃(實質上是個體農民與國家)、農業與工業的矛盾突然以農副產品供應短缺的形式表現出來,這似乎再次驗證了列寧關于小生產者每日每時自發產生資本主義的論斷,驗證了斯大林關于社會主義工業化與小農經濟矛盾的論斷,于是從理論上和社會主義工業化的要求來看,改造分散落后的小農經濟都成為當時不容置疑的迫切任務,成為保證工業化任務順利實現的前提。當年開始實行的農副產品統購統銷和大張旗鼓地宣傳過渡時期總路線,都表明黨對農民的基本認識已經從民主革命時期的主力軍(革命性)轉為社會主義的改造對象(小農經濟的落后性)。從1953年到1957年,黨一直以這種階級觀點來看待和處理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以及改造后產生的問題。在這種認識指導下,追求自己富裕的農民成為被擯棄的對象,而合作社不僅沒有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又產生了新的矛盾,反而束縛了農民的手腳。而在實際上,上述認識也往往使農村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陷入兩難選擇:自己想選擇的單干發家致富的路走不通,而黨和政府提倡的合作化道路也未看到能給農民帶來現實好處,于是只好放棄自己的選擇,順著潮流跟著政府走,于是就陷入無休止的體制變動和政治運動中。可以說,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一方面解決或緩和了小農經濟與社會主義工業化之間的矛盾,但另一方面又制造了新的矛盾:集體經濟的低效率、城鄉隔絕與農村經濟發展的矛盾。 三年“”的實踐證明了公有化程度并不是越高越好,這就堵死了自1953年以來形成的企圖依靠提高公有化程度來解決農村問題的思路。而1961年以后的調整和不間斷的各種各樣的政治運動則證明了在集體生產體制下,無法解決農民積極性不高的問題。這就是1978年“三中全會”前“三農”問題留給全黨的教訓。于是從1978年起,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根據過去多年的經驗教訓,轉換思路,開始新的改革嘗試:給農民自主權,尊重農民的選擇,不再要求為國家的工業化而影響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的利益。于是,政社合一的被廢除,在農村實行村民自治,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取代了集體統一生產和經營;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取代了單一公有制,城鄉隔絕的戶籍制度也開始松弛,小城鎮化和農民異地流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因素。 應該說,20世紀80年代農村經濟改革和發展的巨大成就,為改革開放和鄧小平理論的形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提供了最好的證據。就“三農”問題來說,此時的認識基礎已經不是過去以單一公有制和計劃經濟為特征的社會主義理論,而是以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和市場經濟為特征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 從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看,黨也改變了過去長期強調的農業為工業、農村為城市提供積累的貢獻型觀點,改變了過去長期強調的農民就地發展、主要依靠農業致富的思想,將農民向非農產業的轉移和城鎮化作為根本改造農村、發展農村經濟的關鍵因素。 二 在各國現代化過程中,農民實際上都是一個弱勢、獲益最低、被改造的階層:1為工業化積累資金;2農業收益比其他產業低,農民生活水平最低;3農民是被改造對象,即從數量上看,逐漸被轉移即消滅、被改造;4社會地位最低,城市領導鄉村,現代經濟領導農業經濟。綜觀世界各國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實質上就是從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轉變的歷史,伴隨著工業化、市場化、城市化以及民主化的進程,變化最大的階層是農民。只有農民擺脫了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使農業成為現代產業,從根本上消除了城鄉社會經濟的“二元化”,才可以說基本實現了現代化。 對于中國來說,現代化面臨著比歐美國家更多的困難。中國在1840年開展工業化之前,已經是一個非常成熟的農業文明國家,這不僅指農業生產和技術水平很高,不僅指依靠龐大的發達的農業為基礎,建立起比較發達的市場流通網絡以及手工業,養育著龐大的人口;還指在上述經濟發展水平上,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產權制度和穩定的龐大的中央集權官僚體制大國。這種高度發達的農業文明大國,在1840年遭遇以工業文明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國家入侵后,一方面是帝國主義列強的入侵掠奪了中國大量的財富和資源,影響了中國工業化資金的積聚;另一方面是長期形成的強大的中央集權官僚政治又使得中國的工業化命運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而無論這個政府是否強大,其出于積累工業化資金的需要,都必然將人口龐大但又非常分散的農民作為工業化初始階段的純貢獻者,并且很容易將這些投資集中于重工業和城市,如果政府對經濟的控制力很強,則更有可能在短期內強化這種城鄉經濟的“二元”結構,以加速建立獨立的工業體系。因此,處于工業化初始階段的中國,農民和農業似乎注定要成為資源凈流出者。 在過去的50多年里,農村和農民承擔了支持工業化和改革的許多成本,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巨大貢獻。如今,已到反哺農民和支持農村的時候了。為此,國家應該盡量減輕農民的負擔,減少其轉變身份、流向非農產業和城鎮過程中的障礙。所幸者,黨和政府已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并且開始見諸行動了。 中國共產黨經過80多年的探索與奮斗,在經歷了以農村包圍城市奪取民主革命勝利、以消滅了封建主義之后,在經歷了農業合作化、化的艱辛探索,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20多年的成功實踐后,終于在2002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六大上,將“三農”問題的認識推向一個新的高度。大會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化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大會明確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跳出了傳統的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就農民論農民的局限,將解決“三農”問題放在了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全局和優先位置來考慮。隨后,新一代領導集體堅決貫徹十六大精神,于2003年1月在北京召開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會議指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更多地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把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開創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新局面。這就把解決“三農”問題提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召開十六屆三中全會,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從體制改革的角度,對解決“三農”問題作出以下具體部署:(1)完善農村土地制度;(2)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市場和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3)深化農村稅費改革;(4)改善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環境。隨后在11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又一次將解決“三農”問題置于2004年經濟工作的重點。會議提出:“加強農業基礎地位,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我們黨三代中央領導集體一以貫之的戰略思想,我們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下去。” 應該說,經過新中國50多年、特別是最近20多年來的探索,黨在“三農”問題的認識上已經完全擺脫了傳統社會主義理論的局限,形成了科學的理論體系;在此基礎上,又根據中國人口多、底子薄、經濟發展不平衡、城市化水平低等特點,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的“三農”發展思路,這就是農民非農化、農業產業化、農村城市化。至于如何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來實現這個目標,則還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

          三 中國共產黨80多年的歷史證明,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正確認識“三農”問題并制訂正確的政策,是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順利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例如民主革命時期中國革命道路的選擇和1978年以后率先開展農村經濟改革等都是明證。回顧新中國成立55年來中國共產黨解決“三農”問題的認識與實踐,就會發現,有不少歷史經驗和教訓值得借鑒。 1、實事求是是形成正確認識的基礎。歷史證明,凡是黨對“三農”問題的正確認識,都是建立在實事求是和調查研究基礎上的。而認識上的失誤,也主要是由于照搬馬克思主義理論教條、蘇聯社會主義理論模式或憑主觀愿望而造成的。在1952年完成以后,由于缺乏經驗,更主要是從蘇聯經驗和理論出發,因而在農村兩極分化、互助合作等問題的認識上,在工業化速度的認識上,都或多或少地忽視了實事求是路線和深入調查研究的作風,尤其是忽視了世界上大多數成功的資本主義國家現代化和農業發展的經驗,結果得出了一些與實際有出入的結論。例如對小農經濟弊端和農村兩極分化趨勢、農業合作社優越性和優越性、工業發展速度、1957年“退社”風潮、“包產到戶”、農村階級斗爭等問題的認識就不切實際。與1978年以前的失誤對比,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則是在恢復了黨的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強調“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之后,終于突破了長期束縛中國共產黨的蘇聯社會主義理論。鄧小平同志提出的認識社會主義的“三條標準”和同志提出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都反映出實事求是的精神。在“三農”問題的認識上,1978年以后對“包產到戶”的認可和推廣,對農村專業戶的認可和扶持,對鄉鎮企業的認可和鼓勵,都反映出以大量調查研究為基礎,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實事求是精神。 2、民主制度是形成正確認識和決策的制度保障。新中國建立以后,同志的幾次重大失誤,主要是違背了長期形成的黨內民主制度,如1955年對以鄧子恢為代表的穩步前進意見的批判,就導致了社會主義改造的“四過”。自此以后,就“三農”問題來說,黨內其他領導人已經不能平等地與同志討論問題,而到1959年廬山會議以后,甚至不敢與同志爭論是非了。其實,從合作化到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尤其是“”時期,黨內并不缺乏正確的認識,但由于得不到的認可,因而不能形成正確的決策。例如60年代初期出現的“包產到戶”效果很好,得到劉少奇、鄧小平、陳云等許多領導人的贊同,但由于的反對,就被壓制下來,直到1978年以后才重新推行,結果延遲了將近20年,使中國在60年代初期失去了一次可能成功的改革機會。 3、以人民為本是形成正確認識和決策的前提條件。55年來的歷史說明,凡是代表了絕大多數人民利益或沒有損害絕大多數人民利益的認識和決策,就是正確的,符合社會和經濟發展規律的。如新中國初期的、1978年以后的農村改革,就代表了絕大多數農民的利益和要求,同時也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統購統銷、合作化的“四過”、化等則違背了農民的意愿,侵犯了他們的利益,也阻礙了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在建國以后的相當長時期里,黨是將農民視為一個落后的、分散的階層,使他們常常被作為最需要改造的對象而存在,忽視了農民也應該有選擇自己的生產、生活方式的自主權。而1978年以后農村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黨把農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如在經濟困難的條件下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肯定長期遭批判的“包產到戶”等。同樣地,在80年代中期,當鄉鎮企業崛起的時候,中共中央同樣出于保護農民利益和自主權利的考慮,在一片關于鄉鎮企業與國營企業爭原料、爭市場、干擾計劃和產生“不正之風”的呼聲中,堅持實行鼓勵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可以說,1978年以后,以包產到戶和發展鄉鎮企業為標志,黨開始真正尊重農民的自主權;而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后,以減免農業稅、增加國家對農村教育投資為標志,黨又開始全面認識到農民是現代化過程中的弱勢群體,需要政府的保護和援助,這就為徹底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