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構建湖南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設想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構建湖南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設想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構建湖南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設想

          內容摘要:本文從客觀分析湖南勞動力市場發育現狀出發,指出了目前全省勞動力市場發育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闡述了構建我省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指導思想、原則、基本思路及其模式選擇。然后,提出了促進城鄉統一市場發育的政策取向及三點對策措施。 關鍵詞:勞動力市場;戶籍隔離管制;城鄉分割;制度性樊籬;城鄉統一市場;連鎖超市模式;湖南 培育發展勞動力市場,不僅是深化勞動就業制度改革,盡快形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的需要,也是在社會轉型、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優化勞動力資源配置,促進就業矛盾全面緩解的客觀要求。那么,作為中部農業大省的湖南,其勞動力市場發育的現狀如何?“十五”及今后一個時期,怎樣消除勞動力市場城鄉分割的不利影響,盡快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并充分發揮城鄉統一市場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呢?在此,筆者試為求解這一系列現實問題作一點實證分析與理性思考。 一、湖南勞動力市場發育現狀的實證分析 1995年以來,隨著改革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 注:此文是湖南省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2001~2002年立項課題“‘十五’湖南城鄉就業問題研究”的階段性成果之三(批準號:201076B) 步完善,我省勞動力市場伴隨勞動力供需雙方選擇性的增強,體系已初步建立,機制正逐漸形成,市場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已開始顯現。據資料介紹與實地調查,在各級政府勞動部門的精心規劃與政策引導下,我省以勞務輸出、職業介紹、就業培訓、技能開發和失業保險為主要內容的多元社會化勞動力市場服務網絡已基本形成,并在城鄉勞動力資源配置,以及促進勞動者就業競爭能力增強等方面已發揮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有資料表明,僅2001年全省縣以上勞動力市場服務機構,就已舉辦各種形式的勞動力供求見面洽談會2200多場次,有近10萬家用人單位,攜帶56.11萬個就業崗位,主動進入勞動力市場挑選勞動力;全年有87.03萬城鄉勞動者主動到勞動力市場尋找就業門路,其中企業下崗職工20.7萬人,城鎮失業人員26.09萬人,其余為農業剩余勞動力。各級各類勞動力市場服務機構發揮中介作用,已幫助近30萬有求職愿望的勞動者實現了就業再就業,其職業介紹成功率達34%。同時,全年勞動力市場服務機構為廣大求職者提供職業指導64萬多人次,為全省10多萬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提供了就業培訓和轉業訓練,從而極大地活躍了全省勞動力市場,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全省就業壓力的有效緩解。 然而,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就整體而言,由于目前我省勞動力市場還處于初步發育階段,市場運作機制不夠健全,城鄉統一的市場體系還沒有真正形成。加之“城鄉戶籍隔離管制”制度剛性的負面影響,使全省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合理轉移,仍然受到種種“制度性壁壘”的阻礙,導致全省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在發育中還存在不少缺陷與不足,主要體現在: ——目前我省勞動力市場仍存在嚴重的城鄉分割問題。這里講的“城鄉分割”,不僅指勞動力交換場所在空間位置上的分割,而主要指勞動力市場在運作機制上的制度性城鄉分割,即城鎮勞動力和農村勞動力在市場交換中至今未建立起統一的游戲規則,因而二者在就業方式上仍然存在種種制度性壁壘。主要表現在:一是城鎮勞動者被用人單位吸收招用叫就業,一般相應地建立了比較穩定和規范的勞動關系,而農村勞動者被用人單位吸收招用叫“打工”,基本上未相應地建立起正規的勞動關系,更談不上享受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二是各級政府勞動部門在統計失業率時,仍僅僅考慮了城鎮這一塊。也就是說,至今農村勞動力即使在勞動統計上的“國民待遇”也還未得到真正落實。這樣,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根本無法獲得勞動力市場服務機構為其提供的職業指導和就業培訓等項服務,而只能游離于城市勞動力市場之外,在體制的邊緣和狹縫中求職業、謀生存。 ——勞動力市場體系的覆蓋半徑短小,市場組織形態的規模不經濟。由于未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加之公平競爭與非歧視等市場規則不完備,不僅導致勞動力供求信息的搜尋、處置成本及供求雙方相互選擇的機會成本過高,而且使城鄉分割的各類“小市場”彼此處于封閉半封閉狀況,造成各個被分割了的城鄉勞動力市場,其覆蓋半徑無法獲得應有的延伸和拓展。如此,不僅不利于農業剩余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與有效轉移,而且使得社會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企業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也基本上成了一句空話。 由此可見,目前我省勞動力市場確實存在運作機制扭曲和城鄉分割的嚴重問題,且導致這些問題的成因無外乎如下幾點: 其一,不夠規范的政府行為是造成市場機制扭曲的一個直接原因。近年來,我省的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迅速發展,特別是去年省政府鼓勵非公有制經濟投資若干政策規定(30條)出臺以來,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步伐進一步加快,不僅支撐了全省經濟的快速增長,而且非公有制經濟對全省就業增長的貢獻率已達到70%以上。在這一發展進程中,非公有制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在效率原則驅使下,考慮到城市非技能型勞動力的價格(市場工資)往往高出農民工許多,且不如農民工吃苦耐勞,其管理難度相對較大的現實情況,更樂于招聘使用農民工。從而,導致城鎮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就業再就業的難度加大,并由此造成了經濟高增長與城鎮高失業并存的奇特現象。一些政府部門為扭轉這一格局,緩解城鎮失業壓力,又重新撿起了帶“歧視性”的行政手段,一邊清退農民工,并從政策上人為抬高農民工進入城鎮就業的“門檻”,一邊又大大提高企業使用農民工的收費標準,試圖通過經濟手段迫使非公有制企業“優先”聘用城鎮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這一系列消極的“反失業”舉措,其實質是因政府行為失范而帶來的一種針對農村勞動者的“就業歧視”政策,同時也是我國戶籍管理與就業制度改革的一種逆轉,既嚴重破壞了就業競爭的公平公正性,又導致我省就業機制出現新的扭曲。 其二,“城鄉戶籍隔離管制”的制度剛性及由此帶來的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是導致勞動力市場城鄉分割的主因。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全省各地對農村勞動力流動與轉移的行政性控制雖有所松動,但由于制度剛性和路徑依賴的不利影響,一些地方政府對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行政性控制仍然存在時緊時松的問題。特別是傳統城鄉隔離的戶籍管理與有差別的城鄉福利保障制度的慣性影響,導致即使已經長期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也無法順利轉變成永久性遷移的市民,而只能邊緣化地處于城鄉分割的市場狹縫中四處“漂流”。 據對我省部分市州勞動力市場運作情況的實地調查,勞動力市場的城鄉分割主要是一種制度性分割,其消極后果主要是三點:一是使全省大批農業剩余勞動力無法實現有效轉移,既制約了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和農民收入的增長,又妨礙了全省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廣大農村消費水平的提高,使我省有效需求的增加缺乏動力,進而嚴重阻礙我省農業產業化、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進程,影響了全省就業機會的有效增加。二是不利于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的形成,并制約了市場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基礎性作用的充分發揮,進而使國企改革、下崗職工再就業和勞動關系的處理等問題的解決,均已陷入十分被動的境地。三是迫使進城農民遠離勞動力市場體外“漂流”,并導致“灰色勞動力市場”盛行和不正當就業競爭加劇,從而反過來加大了城鎮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就業再就業的難度。

          二、構建我省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基本思路 (一)可行性分析 近年來,隨著實踐的發展和認識的深化,勞動力具有商品屬性,培育勞動力要素市場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這一點在我國經濟理論界已基本形成共識。勞動力商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特殊就特殊在無論它交換與否,始終附著于勞動者個人身上。因而,勞動力的商品交換是一種極其特殊的交換。一般說來,我們不把勞動力交換稱為“賣買”,而通常稱之為“讓渡”。這樣,勞動力市場自然也是一種帶特殊性的要素市場。它在履行場內交換時,所讓渡的是一種依附于勞動者自身的勞動力。故嚴格地說,勞動力市場是一種讓渡勞動力的場所及其讓渡過程的一系列“游戲規則”的總和。通常,我們將前者稱之為勞動力的有形市場,將后者稱作無形的市場機制。 正因為如此,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之所謂“城鄉統一”,并非要求進行勞動力交換(讓渡)的有形場所在時空上要一致起來,而主要指在勞動力交換(讓渡)過程中,無論城鎮還是鄉村,都必須實行統一的“游戲規則”,而不能有任何制度性“壁壘”,更不能對某一群體有所“歧視”。 可見,全省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構建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取決于導致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制度性壁壘”能否沖破。即能不能消除城鄉隔離的戶籍管理制度和有差別的社會保障制度,以及對這兩項傳統制度進行改革創新后,其正面效應是否大于負面影響。我認為,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上述問題的回答應該是肯定的。其理由在于:一是從法律的角度看,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早已明確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上生活的公民,都應該享有平等生存與發展的權利,包括平等的勞動權和居住權等。實行傳統的城鄉戶籍隔離管制和有差別的城鄉福利保障制度,這一事實上的“身份歧視”政策顯然有違“國民待遇”平等的法理。二是從改革發展的趨勢看,縮小城鄉和全體勞動者的身份差別,實現市場供給主體的公平公正競爭,是我國市場取向改革的總趨勢。同時隨著我省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也迫切需要“減少農民,增加市民”,改變農業剩余勞動力“離土不離鄉”的原始轉移方式。三是破除傳統的城鄉戶籍管理和有差別的福利保障制度,不僅是逐步消除城鄉與工農“兩大差別”的需要,也符合國際通行規則,且改革和創新的收益必然大于成本。它的創新收益主要體現在:其一,有利于促進農業剩余勞動力合理轉移,緩解農村就業矛盾,并提高我省農業勞動生產率,從而使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消費水平提高;其二,有利于加快我省城鎮化進程,推動全省產業升級和二、三產業比重的提高,從而使整個經濟的就業容量增加;其三,有利于增加城鎮勞動者就業的替代壓力,促使城鎮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在轉變就業觀念的同時,通過培訓迅速提高自身素質和就業競爭能力。可見,從我省實際出發,盡快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二)指導思想與原則 “十五”及今后一個時期我省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指導思想是: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論述為指導,從盡快形成市場導向就業機制,積極擴大城鄉就業,改善全省人民生活出發,在認真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湖南省情,順應全省推進農業產業化、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趨勢和總體要求,在進一步深化城鄉戶籍管理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大力培育發展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勞動力連鎖市場,為全面緩解城鄉就業矛盾、穩定就業局勢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外部條件。 其基本原則是:①統籌兼顧原則。今后,我省在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過程中,必須把城鎮就業與農村就業一并考慮。特別是在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中,必須城鄉統籌兼顧,而不能再搞新的“城鎮就業壟斷”,更不允許對農村勞動者進城務工采取“歧視性政策”;②宏觀調控原則。要通過對城鄉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的經常性調查,及時掌握全省勞動力資源的供求數量、供求結構及其城鄉分布狀況,并適時采取經濟的和政策的措施,從宏觀上合理調控城鄉失業率,以盡量避免矛盾沖突;③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當勞動力市場供求矛盾突出,失業壓力較大時,全省各級政府要通過積極的就業投入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政策,促進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迅速發展,以提高全省經濟增長的就業密度,并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投入少、見效快的第三產業和民營企業。當全省勞動者的就業比較充分,市場供求處于均衡時,我們又必須注重城鄉勞動力資源配置的“效率目標”,以提高用人單位勞動力資源的配置效益,并盡可能裁減企業冗員,促進企業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產業升級。 (三)基本思路與目標模式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與原則,我省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思路是:第一步,由全省各級勞動部門抽調專門力量,認真開展今后一個時期城鄉勞動力資源的調查預測,并對各大產業的發展概況以及今后一個時期勞動力的需求作出科學預測,在澄清勞動力供需底子的基礎上,建立起勞動力供需的動態模型,為培育全省統一勞動力市場提供現實依據。 第二步,對全省現有各級各類勞動力市場及其服務機構(包括職業介紹中心、鄉鎮勞動服務站)進行電腦聯網,以暢通勞動力供需信息的傳輸渠道,并切實做到全省信息資源共享。同時,順應加快城鎮化的需要,為促進小城鎮服務業的發展,重點扶持縣鄉兩級勞動力市場服務網絡建設,使之盡快成為全省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有形載體和可靠基礎。 第三步,切實深化戶籍管理、社會保障和農用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就業地入戶登記、農用土地合理流轉和無差別的福利保障等項制度,從而消除妨礙全省城鄉勞動力流動、轉移的種種制度性壁壘,為盡快建立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勞動力連鎖市場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 第四步,在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降低信息搜尋處置成本,優化勞動力供求信息傳輸手段的前提下,逐步延伸現有勞動力市場的覆蓋半徑,從而使全省各地彼此分割的各級各類“小市場”,通過現代信息傳輸手段,不留死角地全面實現聯網運作。 本著這一基本思路,筆者主張,我省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目標模式應選擇為:覆蓋半徑大、組織成本低,且勞動力供求信息搜尋渠道暢通、傳遞方式先進的“勞動力連鎖超市”。

          三、促進城鄉統一市場發育的政策取向及對策 (一)政策取向 眾所周知,勞動力的配置與再配置,以勞動力的流動為必要條件。能不能建立起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盡快形成勞動力的市場配置機制,關鍵在于能否迅速拆除有礙勞動力流動的“制度性樊籬”。那么,目前仍有哪些制度性樊籬在妨礙著城鄉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拆除這些“樊籬”的政策取向如何呢?我們認為,也許其最大的“樊籬”即在于“城鄉隔離的戶籍管理制度”,及伴隨而來有差別的城鄉福利保障制度。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這種傳統的戶籍管理制度已成為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過程中,阻礙勞動力供求雙方自由交換與選擇的一種“超經濟的行政性強制”。因此,今后我們拆除這一樊籬,破除“超經濟的行政性強制”的政策取向,就只能是徹底消除城鄉界限,逐步縮小城鄉之間不合理的福利保障差別。今后制定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的基點,是要通過一系列政策調整與制度創新,使城鄉勞動力能夠合理流動與自主擇業,并使勞動力市場真正成為城鄉勞動力資源配置的基礎和主要手段。 (二)對策措施 為拆除有礙勞動力特別是農業剩余勞動力流動轉移的樊籬,沖破不利于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形成和發育的制度性壁壘,促進全省勞動力資源的有效配置,筆者認為,必須采取如下對策措施: 第一,盡快建立起有權威和全省統一勞動力供需信息的搜尋與組織系統及其管理制度。據問卷調查,目前,影響全省城鄉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實現就業再就業愿望的因素很多,除個人主觀原因(包括就業觀念、文化技術素質等)外,戶籍與地域限制、擇業自由、用人單位進人限制等制度因素仍構成主要障礙。然而尤其值得重視的一個非常直接的原因是勞動力供需信息不完全。據對湖南省益陽市近1000名農業剩余勞動力和近200名企業下崗職工的抽樣調查,分別有40%的農民和25%的下崗職工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事做,哪些工作適合我做”,還有35%的人認為如今“找事做需投入的時間、開支和精力太大”。可見,在市場導向就業機制下,勞動力供需信息機制運作的狀況如何,對勞動者尤其是農村勞動者的就業和轉移產生著十分重大的影響。因此,適應市場取向就業制度改革的需要,為發揮城鄉統一市場對社會勞動力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我們必須切實抓好勞動力供需信息搜尋的網絡建設,并通過對全省城鄉廣泛的勞動力資源調查與需求預測,及時掌握其供求狀況。同時,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交流、傳播與咨詢工作,發揮信息的引導作用,為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和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轉移提供優良的信息服務。此外,必須把著力點放在建立全省城鄉統一的供需信息交流系統與制度上,從而依靠信息機制的傳導功能來模糊各“小市場”的邊際,延伸市場覆蓋半徑,以沖破勞動力市場行政分割與城鄉分離的種種制度性樊籬。 第二,矯正政府行為和勞動政策的目標取向,發揮全省各級政府勞動部門在催化市場導向就業機制,以及構建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中的積極作用。在真正的市場經濟中,整個社會經濟包括勞動經濟的運行是以市場為基礎的。國家宏觀調控包括社會失業率的調控,都要在市場有序運作的基礎上進行。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目標模式——“連鎖超市”模式,要求沖破戶籍管理的城鄉分割。為此,不僅要改變政府是用人主體這一“角色錯位”狀況,而且要創新戶籍管理與社會保障等項制度,使城鄉勞動者能平等地參與就業競爭和職業選擇。這就要求我們矯正過來扭曲了的政府行為和勞動政策的目標取向,迅速改變勞動就業城鄉分治的格局。今后政府勞動部門的職責不是管理哪些單位或哪些勞動者,而是要通過戶籍和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創新,提供使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能夠有序運作的制度框架,并把主要精力用到綜合運用法制、經濟和信息的手段,從宏觀上調控社會失業率和規范市場行為上來。 第三,在健全市場服務機構、搞好相關制度創新基礎上,沖破城鄉分割的制度性樊籬,統籌兼顧城鄉就業。今后一個時期我省城鄉的就業矛盾十分嚴峻,公開失業尤其是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壓力越來越突出,運用統一市場促進全省就業矛盾的緩解已迫在眉睫。適應這一形勢,在我省加快城鎮化的進程中,我們必須把健全市場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制度創新,作為完善“統一市場”機制的著力點,因勢利導,促進全省城鄉勞動力“連鎖超市”的盡快形成。為此,一是要抓好市場服務機構建設,大力發展各級各類職業介紹和人才交流中心,并著力健全全省統一的信息工作程序、制度及傳輸、交流系統,使之迅速形成部門分工協作、城鄉縱橫相聯的勞動力供需信息網絡。二是要注重市場法制建設,通過立法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地位和作用,通過執法規范勞動力市場運作秩序。三是要大力進行戶籍管理、社會保障和職業培訓等項制度創新,通過消除勞動力流動尤其是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制度性壁壘,提高城鄉勞動者的文化技術素質和就業競爭 能力,從而為盡快實現農村勞動力市場與城鎮勞動力市場合龍并軌,消除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就業的行政性障礙,扭轉勞動就業城鄉分治的傳統格局,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外部條件。 參考文獻: 1、符鋼戰:《中國:勞動力市場發育的經濟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2、湖南省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我省勞動力市場供求透視》,《湖南勞動保障》,2002年第6期。 3、蔣學毛:《關于培育我國勞動力“大市場”的構想》,《社會科學》,1994年第5期。 4、蔣學毛:《再論培育勞動力大市場》,《決策借鑒》199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