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銀行業市場結構探討論文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銀行業市場結構探討論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銀行業市場結構探討論文

          摘要:產業市場結構的形成是產業內在運行規律和政府規制、產業政策兩類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外因素的變化將導致市場結構的調整。在金融全面開放的背景下,寡頭壟斷依然是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優選目標。

          關鍵詞:市場結構;競爭;寡頭壟斷;銀行業

          一、選題的背景及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銀行業逐步形成了以四大國有銀行為主體的典型的寡頭壟斷市場結構,1995—2002年期間,資產、貸款、存款各項CR4指標均大于75%,按照貝恩(Bain.JoeS)對市場結構集中度指標分類法進行判定,CR4指標大于75%,說明我國銀行業處于高度集中的寡頭市場。這種情況近年來出現緩慢而明顯的下降趨勢,截至2004年底,CR4的貸款指標降至63.32%,仍處于較高的寡占狀態。但是,隨著人世過渡期的結束,我國銀行業已經全面對外開放,外資正在加緊以各種方式進入我國銀行業,同時,民營資本也在借監管逐步放松的國際趨勢,寫作論文逐步向銀行業滲透,我國銀行業正處在一個更加開放的市場環境之中。那么,面對市場環境的變化,我國銀行業高寡占的市場結構將會受到怎樣的影響?發生怎樣的演變?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優化目標該如何判定和選擇?對此,許多學者都做出了分析。其中較為主流的一種觀點認為。壟斷競爭是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必然選擇。本文對此進行理論分析和實踐論證。提出寡頭壟斷依然是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優選目標。

          二、對主張我國銀行業壟斷競爭結構觀點的幾點不同意見

          認為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應選擇壟斷競爭的觀點。大多源于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受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影響,長期以來形成對競爭的偏好,對壟斷的排斥。按照西方經典的微觀經濟學理論。只要不存在外部性,完全競爭的市場就會自動實現帕累托最優的資源配置,競爭成為效率的前提,完全競爭市場是經濟效率最高的市場形態。而壟斷作為競爭的對立面,總是與扼殺競爭、阻礙技術進步聯系在一起。從不完全競爭的兩種市場形態來看,寡頭壟斷更偏重于壟斷,而壟斷競爭更側重于競爭。所以,隨著我國金融業的進一步開放,競爭成分的增加,壟斷競爭被認為是銀行業市場結構的必然演進結果。

          2、按照產業經濟學SCP理論進行倒推,認為銀行業的寡頭結構是造成我國銀行業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因此,寫作畢業論文主張壟斷競爭結構。按照SCP分析范式。市場結構決定市場行為,市場行為又影響市場績效,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效率低下,由此歸因于高度集中的寡占市場結構,因此,主張降低準入壁壘,增加競爭成分。

          3、對壟斷和競爭存在兩種偏頗的理解。一是將競爭定位于潛在進入者和在位銀行之間的競爭。而忽略了在位銀行之間存在著更為激烈的競爭,認為增加競爭成分就是放低準入,增加競爭主體和銀行的個數。二是將壟斷結構和壟斷行為相混淆。將反對壟斷行為替換為反對壟斷結構。因此,認為壟斷競爭結構更有利于競爭和反壟斷。

          對于第一種觀點,就壟斷和競爭的關系而言,壟斷雖然是競爭的對立面。但它的存在并沒有消滅競爭。寡頭壟斷改變的只是競爭的形式。而非競爭的本身。壟斷結構產生后,壟斷者仍然面臨著各種不同程度的競爭,即使是完全壟斷,也不能把競爭排斥在外。有學者認為任何一種壟斷地位都不可高枕無憂,壟斷地位只能憑機敏和精力贏得并得以保持。從國際范圍諸多產業來看,寡頭壟斷反而會使競爭大大加劇,在經濟開放背景下,外資銀行的進入無疑會加劇我國銀行業的競爭程度。而激烈的競爭足以使寡頭壟斷銀行盡可能地努力進行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究和開發,盡可能地提高效率,盡可能地降低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價格,而并非像傳統經濟學理論認為的壟斷一定會破壞競爭、降低市場效率,阻礙經濟和技術的發展。對此,一些經濟學家根據寡頭壟斷企業組織在經濟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這一事實,指出“壟斷導致資源配置低效率”的觀點,是建立在完全競爭假設前提上的,而這個前提缺乏現實性,因而此觀點的正確性大打折扣。

          對于第二種觀點,20世紀70年代SCP理論就受到質疑。實踐中。世界各國銀行業普遍是高度集中的寡占性市場結構,但效率卻差異很大。20世紀80年代,W.J.Baumol和.C.Panzar提出可競爭市場理論,該理論認為,決定市場績效的并不是現有的市場結構,而是市場的可競爭性或是競爭程度,在理論上彌補了SCP分析范式的缺陷。產業經濟學大師HaroldDemsetz也從另一角度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解釋,他指出,寫作碩士論文高效率的企業可以占有較大的市場份額,并伴隨著產業集中度的提高,優秀企業的良好績效是因為效率而不是市場壟斷結構造成的。秦宛順、歐陽俊(2001)所做的MP和ES假說檢驗結果也表明,我國商業銀行績效水平主要取決于銀行效率,市場結構與銀行績效水平無顯著的統計關系。因而,按照SCP倒推,將我國銀行效率低下的原因歸于寡頭市場結構,以此主張銀行業選擇壟斷競爭結構的理由是難以成立的。從理論上看,銀行業SCP分析范式也沒有考慮到銀行業相對于制造業等產業組織的高負債高風險的特點,沒有考慮到不無完全信息和委托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會對銀行廠商行為、結構和績效之間的內在聯系產生影響。可見,銀行業的SCP框架需要進一步修正。

          對于第三種觀點的兩個誤區,首先,根據邁克爾•波特的觀點,一個行業存在著五種基本的競爭力量,即除了潛在加入者、代用品的威脅、購買者的討價還價能力、供應者的討價還價能力外,還有現存廠商者之間的抗衡。對于銀行業來說。由于高資本的準入壁壘和高風險的政府規制,來自于潛在加入者的競爭并非構成主要的競爭威脅,其它幾種競爭也因為銀行業獨特的業務模式和產品的高同質化的減弱。而真正的競爭壓力來自于在位銀行之間的競爭。因此,增加競爭成分并不意味著放低準入,增加低實力的主體。

          其次,從壟斷的本質看,壟斷是指特定經濟主體為了特定目的通過構筑市場壁壘從而對目標市場所作的一種排他性控制狀態(戚聿東1999),分為壟斷結構和壟斷行為。壟斷結構是指目標市場上的市場主體不是眾多。而是為數有限。按照主體數目的有限程度,壟斷分為完全壟斷、雙頭壟斷、寡頭壟斷和壟斷競爭等多種形態。壟斷行為又分為經濟性壟斷行為和行政性壟斷行為,前者是指市場主體的一致行動。串通合謀,制定壟斷價格謀取壟斷利潤的活動:后者是指政府與市場主體進行合謀的行業壟斷行為。實踐證明,阻礙和限制競爭的只能是壟斷行為,而不是壟斷結構,壟斷結構不一定必然產生壟斷行為,壟斷行為既可以產生于壟斷結構,也可以產生于競爭結構。反壟斷主要是指反對寡頭企業的壟斷行為,而寡頭壟斷結構的效率已經被現代市場結構的實踐所證明。

          綜上分析,主張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應選擇壟斷競爭的觀點是缺乏理論根據的。寡頭壟斷非但不排斥競爭,而且促使競爭在更高層面上展開,從而提升市場效率和社會福利。

          三、從國際銀行業與我國銀行業集中度變化的實證視角看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選擇

          1、國際銀行業的寡頭壟斷趨勢不斷增強

          進入20世紀80年代寡頭壟斷逐步成為發達國家產業市場的一種普遍的市場形態。國際銀行業在20世紀90年代掀起并購浪潮,隨著信息技術創新、經濟全球化和金融市場管制的放松,銀行業的邊界發生變化,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國際抑或國內范圍,銀行之間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并購日趨頻繁,單個銀行規模不斷擴張的同時,銀行業的金融機構數目顯著下降,集中度上升。從收入角度來看,表1的數據顯示出,無論是寫作醫學論文高收入國家,還是中低收入國家,銀行業集中度指標存款CR5都很高。

          從發達程度比較。表2數據表明,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存款CR5反映的銀行業集中度都在60%以上。

          以上不同角度的數據說明了同一個事實,即各國銀行業市場集中度都很高,寡頭結構是不爭的事實。

          2、我國銀行業市場集中度近年來不斷下降相比之下。我國銀行業市場集中度呈現出下降趨勢,如表3,前四大銀行即國有商業銀行的存款、貸款和資產的CR4指標都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2005年和1993年相比,存款份額下降了27.8%,貸款份額下降了28.5%,資產份額下降了24%。

          在國有商業銀行市場份額不斷下降的同時,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其它銀行類金融機構數量不斷增加,市場份額呈擴大趨勢,如表4。

          2006年11月中國銀監會網站公布的數據(如圖1),清晰地反映了我國銀行業的分散程度。

          可以看出,與國際銀行業集中度的情況比較,我國銀行集中度并不是很高。即使使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集中度指標看,我國銀行業目前的集中度已經不足60%。與歐洲國家相比處于中等水平,并且,我國銀行的集中度還處于不斷下降的趨勢中。由此看來,盲目反對壟斷,通過降低準入標準、增加金融機構數量、擴大競爭成分、分解寡頭結構并非理智之舉。在金融市場開放和銀行業重組融合的國際背景下,各個國家提高銀行業國際競爭力都成為迫切的需求,而一個國家銀行業競爭力難以依靠數量多、但規模小的銀行結構做支撐,而是更需要擁有巨額資本實力的大銀行。其實,寡頭壟斷結構是銀行業的業務結構和自身特質的內在要求。從理論上講,寡頭壟斷結構適宜于資本密集型產業,銀行業是典型的資本密集型產業。而且風險高,對資本規模有更高的要求,銀行業復雜的風險控制、繁瑣的審核程序、較長時問的信息收集過程等因素要求銀行在面對不同規模、不同需求性質的信貸業務上擁有高度靈活的貸款機制。規模小、實力弱的銀行是難以應對的。

          3、我國銀行業市場集中度逐步分散的主要因素是內資金融機構數量增加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金融業順應金融自由化的國際趨勢,金融管制逐步松動,從銀行業來看,一方面是寫作職稱論文降低市場準入,發展多元化的內資信貸機構,另一方面,通過對外開放,引進外資銀行。從實際運行機構看,內資金融機構增加的速度遠遠大于外資機構,成為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逐步分散化的主要原因。自1994年開始,我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各類信貸類金融機構不斷增加,到2006年底,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五類金融機構資產份額已經占到38%。而外資銀行在我國發展,雖然經過多年的開放,但其對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分散化的影響還是十分有限的。截至2006年底,在中國注冊的外資獨資和合資法人銀行業機構共14家,200家分行和79家支行,業務品種超過100種,在華外資銀行存款總額397億美元,貸款余額616億美元,本外幣資產總額1033億美元,僅占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的1.8%,即使考慮到2006年金融業全面開放的因素,外資銀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也很難成為改變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主導因素。

          無論是增加內資金融機構的數量,還是引入外資銀行,其內在的政策邏輯是要增加銀行業的市場競爭,通過競爭刺激銀行業的服務水平和質量的提高,提高銀行業的整體業務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從而提高銀行業的競爭能力。但從實際效果看。并沒能夠較好地實現上述政策目標。外資銀行雖有先進的銀行業技術和管理經驗,但由于其比例較小,對我國銀行業形成的實際帶動效應微弱:而內資金融機構增加的主要是中小銀行和合作制城市銀行和農村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機構雖然增加了銀行業市場競爭的成分,滿足了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金融需求,但由于規模小、資本實力弱,金融創新能力差,業務模式雷同,產品同質化嚴重,并且自身處于缺乏經驗、技術水平低、業務運營能力差的階段,致使競爭只能在低層次、低水平上展開,不僅不利于提高銀行業整體的國際競爭力,而且,積累了諸多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可見,這種通過降低金融門檻,增加金融機構數量來增加金融競爭的做法對于提升我國銀行業應對激烈國際競爭壓力的能力,保持長久、可持續發展的作用還有待實踐的進一步檢驗。

          四、從理論層面看銀行業選擇寡頭壟斷結構的優勢

          1、寡頭壟斷結構可以避免銀行業的無序競爭,減少資源浪費

          寡頭壟斷市場結構中,銀行的數目相對較少。競爭建立在競爭主體實力相當的基礎之上。因此,競爭更多的是在資金、技術、產品、服務和信用度等綜合層面展開,而不是低層次的價格競爭。在壟斷競爭結構下,市場主體多,規模小,競爭更多是在價格、產品差異化方面展開,而金融產品同質化程度較高,技術投入和智力投入都較大。沒有一定實力的金融機構是難以實現產品差別化的。

          2、寡頭壟斷結構給銀行帶來規模經濟優勢

          寡頭銀行由于資金實力雄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風險防控體系,信用水平高,在資金籌措上具有成本優勢;寫作英語論文在貸款等資產盈利性業務上具有更強的議價能力,容易獲得更好的收益水平。Shaffer(1993)在對歐洲和加拿大的銀行業進行了研究之后認為,大銀行也可以通過兼并與收購來獲得更大的規模經濟效應。加拿大許多學者對寡頭割據的銀行市場進行了大量研究之后得出,巨型銀行仍然保持了市場競爭力。實踐證明,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國際銀行業合并浪潮,主要目的是通過擴大規模增強競爭力。

          3、寡頭壟斷結構使銀行獲得范圍經濟優勢

          壟斷對市場交易費用的節約主要是通過范圍經濟來實現的。范圍經濟是指廠商在一定規模下同時生產經營多種不同商品和勞務的成本低于多數廠商分別生產經營其中一種商品和勞務的成本總和。在國際競爭壓力下,只有寡頭銀行擁有實力涉足多種金融領域,進行多角化經營,無論是利用現有技術、特長和經驗開發新產品,增加經營品種的同心多角化。還是利用不同技術開發金融新產品的水平多角化,從業務類型到產品種類,再到提供多種金融服務業務,使銀行獲得分散風險的操作余地和范圍經濟的福利。特別是在全球金融混業的背景下,銀行通過購買、兼并、合資等方式實現規模擴張,是向更廣泛金融領域擴展的需要,通過集團多角化,達到增強競爭優勢的目的。

          4、寡頭銀行有較大的金融創新能力

          在技術進步和創新方面。由于強大的財力支持,寡頭銀行可以投入大量的研究和開發費用,更有可能進行金融創新。提高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科技含量。寡頭壟斷銀行并非獨占市場,其不得不追求高效率,進行研發投入,從而推動技術進步。據資料統計,寫作留學生論文在資本密集型產業中,幾乎所有的重大技術創新都源于寡頭壟斷性大企業,在日本資本在10億元以上的大公司承擔的科研和設計工作占到全國總量的86%(文青,王述英2006)。超級秘書網

          五、結論和建議

          綜上所述,對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的選擇提出以下建議:

          1、制定產業政策

          遵循產業發展的內在規律,選擇與其相適應的市場結構和產業政策應是我國制定銀行業產業政策及規制的主要出發點。寡頭壟斷結構是銀行業自身特質的內在要求

          。選擇寡頭壟斷結構符合我國銀行業發展現狀的客觀要求。

          2、明確市場結構

          寡頭壟斷也是銀行業國際化競爭的客觀需要。我國銀行業選擇寡頭市場結構是順應國際化趨勢的必然要求。在國際銀行業結構從分散走向集中的大變革中,面對加入WTO后的挑戰,我國銀行業應順應市場潮流。明確寡頭壟斷結構是我國銀行業的優選目標,設法提高國內市場的集中度,塑造少數有競爭力的銀行集團占有較高市場份額的寡頭壟斷結構。增強銀行業的穩健性,形成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優勢。為此,需要從提高我國銀行業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高度制定銀行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寫作工作總結確定政府規制原則,而不能盲目放松市場準入。

          3、培育市場主體

          壟斷和競爭是辯證而統一的關系。也是多維度的關系。反對壟斷行為不等于反對壟斷結構,增加市場競爭不等于增加市場主體的數量。對于我國銀行業來說。主要應反對政府和國有銀行的壟斷行為,而并不是要反對寡頭壟斷結構,相反,應該借國有銀行股份化上市之機,在引入競爭機制的同時,加強培育幾家真正有國際競爭實力的寡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