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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對全球的金融市場產生負面影響,導致金融機構倒閉的事件不斷出現,通過美國次貸危機的啟示,從中國金融經濟環境的需求、銀行業運行、建立金融機構破產和退出機制、高速增長的居民儲蓄需要四個方面,分析了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礎上對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提出相關的建議。
關鍵詞:次貸危機;存款保險;退出機制
一、問題的提出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迄今,美國次貸危機對美國及全球金融市場的負面影響仍在擴散和深化,銀行金融機構的倒閉事件不斷涌現。美國次貸危機提醒我們,監管當局需從中吸取教訓,應加快建設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以維護中國的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
二、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一)中國金融經濟環境的需求
1.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會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當實行該制度的銀行資金周轉不靈或破產倒閉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時,按照保險合同條款,投保銀行可從存款保險機構那里獲取賠償或取得資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人的存款損失就會降低到盡可能小的程度,有效保護了存款人的利益。存款保險制度雖然是一種事后補救措施,但它的作用卻在事前也有體現,當公眾知道銀行已實行了該制度,即使銀行真的出現問題時,也會得到相應的賠償,這從心理上給了他們以安全感,從而可有效降低那種極富傳染性的恐慌感,進而減少了對銀行體系的擠兌[1]。在美國的次貸危機中,正因為有存款保險制度,所以美國銀行并沒有出現擠兌的現象。
2.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在經濟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加劇,頻頻發生金融風波。如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機,1995年的英國巴林銀行倒閉事件,1996年的日本阪和銀行倒閉事件,1997年席卷東南亞和日韓的亞洲金融風暴,2007年的美國的次貸危機等,不僅嚴重影響了本國經濟的正常運轉和社會安定,還給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沖擊。這些國家為解決這些金融問題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中國目前雖然沒有發生大規模系統性的金融風波,但隨著金融市場化、國際化進程的加快,金融創新產品逐漸增多,中小型商業銀行的紛紛成立,在商業銀行內控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銀行自身風險在逐漸增加。要防范風險,穩定金融,只能“防患于未然”,國際經驗表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不失為防范金融風險的可行選擇之一[2]。比如“美國此輪危機導致了19家銀行的倒閉,但健全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力地防范了風險的擴大,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金融恐慌和社會不穩定。
3.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為公眾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大銀行由于其規模和實力往往在吸收存款方面處于優勢,而中小銀行則處于劣勢地位,這就容易形成大銀行壟斷經營的局面。而壟斷是不利于消費者利益的,社會公眾獲得的利益就會小于完全競爭狀態下的利益。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中小銀行,促進公平競爭的有效方法之一。它可使存款者形成一種共識,將存款無論存入大銀行還是小銀行,該制度對其保護程度都是相同的,因此提供服務的優劣,將成為客戶選擇存款銀行的主要因素。
4.存款保險制度有利用穩定貨幣制度。存款保險基金是一筆事先提取、長期積累的防范風險補償損失的專用基金,因此一旦發生信用危機,不會導致中央銀行為了承擔最后貸款人救助者的責任而采取增發基礎貨幣措施,從而影響幣值的穩定。存款保險制度使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的壓力得到緩解,從而有利于貨幣政策實施的獨立性、有效性。
(二)金融機構破產和退出機制的需要
中國的商業銀行改革就是市場化改革,而市場化的銀行業必須要有競爭退出機制。沒有存款保險制度,政府為了金融穩定,難以讓該破產的金融機構盡快破產,易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而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機構對有問題金融機構的盡早介入,可以有效控制問題銀行的風險,降低處置成本。在銀行破產時,對存款人進行賠付,穩定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同時對破產銀行進行專業化的清算,建立起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從而建立完整的金融制度,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三)高速增長的居民儲蓄的需要
中國居民對未來的判斷多是負面的,把錢存在銀行一直是大多數人防病、養老、子女教育等的首選方式,到2008年10月,全國居民儲蓄存款已達到20萬億元,而且上漲勢頭不減[3]。儲蓄存款是中國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也是銀行對億萬儲戶的硬負債,到期必須足額還本付息。存款人一般并不知道在銀行在從事什么經營活動、風險是大還是小,這種信息不對稱使存款人的利益有可能得不到保護。存款保險制度就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特別是中小儲戶的利益,中國估計對于存款保險的限額賠償規定在20萬元,將有98%的儲戶利益得到保障。這樣,在遇到某個銀行機構發生經營困難時,存款人就不會輕易大量提款,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才能比較穩定,銀行業務活動才能不間斷的開展。
存款保險制度在我已經醞釀長達十年之久,從當前環境來看,危機下需要建立對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改制金融機構的存款保證制度來提振信心,保護存款人利益。此外,國外經驗也表明,在金融危機不斷深化升級情況下,美國存款保險制度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國內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環境已基本成熟。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加快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步伐
由于大量具有高風險的中小金融機構及與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等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等原因,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研究了十年卻仍遲遲無法出臺,致使中國的金融安全網仍存在著嚴重缺陷。當前,我們應當利用流動性過剩、中央財力相對充裕、金融機構運行平穩等歷史上難得的有利條件與時機,加快推進中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進程[4]。另外,鑒于當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尚不樂觀,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將有助于減少不確定性因素對當前經濟的影響,增強經濟決策者的信心,有利于增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有利于盡快處置現有的和即將產生的金融風險,并對經濟下行時所帶來的金融風險及早做好應對準備。
(二)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強透明度
在存款保險制度下,準確、及時、充分地披露銀行的信息,擴大銀行經營的透明度,一方面為存款人的選擇銀行提供依據,另一方面為銀行的經營制造壓力,鼓勵其穩健經營。首先中國的信息披露要真實,可由存款保險公司負責檢查其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并將視弄虛作假的程度給予相應的懲罰。其次,應該由監管部門明文規定必須披露的信息范圍,如銀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銀行經營中諸如合并、收購等的重大事件。此外,要明確信息披露的時限,對于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所披露的常規信息要規定嚴格的時間范圍,同時規定重大事件須及時披露的時限,逾期給予懲罰。這就要求必須加快中國金融業會計標準的國際化,使會計信息能夠全面準確地反映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5]。
(三)存款保險體系的設計應兼顧地方利益
由美國次貸危機顯示,不僅金融體系存在著脆弱性,同樣市場投資者也是相當脆弱的。正因為如此,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可以瞬間逆轉,并迅速在信貸市場、債券市場以及各國市場間傳導,因此要充分估量制度變化所帶來的風險。
(四)存款保險制度設計要有前瞻性
在存款保險體系的設計上,我們應充分考慮中國國情、金融體系現狀及其未來改革需要,如在存款保險機構架構設計上,既要考慮存款保險機構市場融資等市場化運作的需要,也要兼顧存款保險管理職責的發揮而應具備的行政資源[6]。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即意味著對各類存款實施了顯性的有限度的存款保護。雖然現在建立存款保險的環境已基本成熟,但如果處理不當,將有可能造成高風險、低信譽的中小金融機構存款向穩健的國有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轉移,從而會加劇現存的金融風險。
所以,在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初期,要像實施外匯體制改革那樣進行風險預警監測,以便盡早識別銀行財務狀況的惡化和有問題的銀行,維持金融的穩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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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利娟.存款保險制度及其在中國的構建模式設計研究[D].重慶:重慶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
[6]王敏.次貸危機啟示:中國應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N].上海證券報,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