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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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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項目管理

          摘要:近年來隨著公路建設項目的增多,特別是大中型公路項目的上馬,給我們的公路項目管理水平提出了要求和挑戰,本文通過對國內公路建設項目組織管理現狀、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公路建設項目組織管理模式的類型的研究,總結了目前為止比較適用我國公路項目管理的FIDIC管理方法。

          關鍵詞:公路建設;項目管理;FIDIC

          公路具有自身的技術特點和經濟特性,包括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線長面廣、受環境因素影響復雜以及具有準公共物品特性、社會公益性、自然壟斷性等。這些特點使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模式與一般的建設項目管理模式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個性。建設項目管理制度通常和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我國過去在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改革過程中,忽視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模式的理論研究,習慣于簡單照搬國外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和國內其他行業的建設項目管理模式,以致各種公路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相互矛盾和交叉重疊,至今難以很好地規范。同時,在我國公路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政府、項目法人、中介機構等在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即項目管理模式是涉及公路建設項目管理質量和效率、公路建設管理市場化改革等內容的重要課題,歷來為全社會所關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所推行的建設工程監理制度、項目法人制度、招標投標制度、承包合同制度以及最新提出的項目代建制度,實際上都是圍繞建設項目管理模式這一課題而展開的,至于它的實用性有待進一步研究。

          1國內公路建設項目組織管理現狀

          我國改革開放初期的公路建設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是指揮部管理模式。指揮部因項目建設需要由政府臨時組建,人員從公路建設系統各單位借調,充分發揮政府的行政管理作用開展建設項目管理,項目建成后指揮部解散。這種項目管理模式在計劃體制時期、在公路建設項目完全由國家投資、在公路建設規模相對較小的條件下有一定的適應性。但也時常出現投資無底洞、工期馬拉松、質量無保證的現象。況且,這種建設管理模式存在著政企不分、行政命令代替科學管理、項目建設管理與營運管理脫節等弊端。隨著公路建設市場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及經營性收費公路的出現,這種模式變得越來越不相適應。

          2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所面臨的問題

          我國的公路施工及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由于我國管理人員水平的局限以及管理模式的落后使得我國公路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中存在許多問題,主要如下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政府在項目管理中的地位與作用不夠清晰。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公路作為準公共物品,政府在項目管理中到底扮演何種角色,發揮多大作用,哪些該管,哪些不該管,這些問題有待于進一步研究。

          ②公路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有待于進一步規范。目前,我國的公路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存在著項目法人制與施工監理制、項目法人制與項目代建制、施工監理制與項目代建制、政府管理與業主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并且,在監理制度開展過程中,還存在著型監理模式與FIDIC監理模式、全面監理模式與單一質量監理模式、自行監理與社會監理等方面的矛盾。

          ③公路建設項目的招標評標方法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在施工招標、監理招標、勘察設計招標等項目招標中,如何有效發揮競爭機制的作用,制定科學的招標評標辦法,有待于理論上的深入研究。

          3公路建設項目組織管理模式的類型

          公路建設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是指業主(項目投資者)在公路建設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所采用的組織管理模式。按業主在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的作用不同分類,可分為自行管理模式、委托管理模式以及總承包管理模式。自行管理模式是業主自身對公路建設項目的質量和進度和造價進行控制,設計與施工單位進行組織、協調的一種項目組織管理模式。其項目管理工作有主和承包商(包括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但主體是業主。業主有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咨詢公司作為顧問或協助承擔部分項目管理工作。公路建設項目自行管理模式按項目業主(投資主體)不同又可分為政府管理模式和項目法人管理模式。委托管理模式是指具有項目管理經驗和能力的咨詢單位(本文又稱為項目管理公司),接受項目業主(政府或項目法人)的委托,對項目建設(設計、招標、施工)進行組織、協調,對項目的投資、質量和進度進行控制的一種項目管理模式。總承包項目管理模式又稱為設計—建造交鑰匙合同模式,該管理模式中,總承包商承擔建設項目的全部設計、施工與管理,按總承包合同的質量、造價和進度要求對項目進行組織、協調與控制4FIDIC項目管理模式

          FIDIC項目管理模式是由國際咨詢工程是聯合提出,應用于施工項目管理的一種委代建型項目管理模項目管理模式。該模式中,項目的監督與管理由作三方的監理單位來承擔。它以獨立、公正的施工監理為核心(即以監理工程師項目管理為核心),項目管理中,業主、承包商、監理三家之間既互相合作、相聯系,又互相監督、互相制約。目前,我國的公路建設項目管理己建成與FIDIC項目管理模式基本適應的公路施工監理制度,并且,進一步完善了招標投標制度和承包合同制度,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正在逐步形成。總結FIDIC在公路建設中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①FIDIC項目管理模式有利于促進資源使用效率的提高。②FIDIC項目管理模式為承包合同履行的公平、公正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機制。③FIDIC項目管理模式實現了項目管理工作的專業化、社會化和市場化。④FIDIC項目管理模式具有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良好特性。⑤FDIC項目管理模式能更好地適應公路建設項目的技術經濟特征與要求。⑥公路建設項目中采用FIDIC項目管理模式能更好地促進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模式的統一和規范。

          5結語

          公路建設項目的社會公益性特征及國家投資特征要求在公路建設項目的監督和管理過程中,注重公路建設項目的國民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協調好國民經濟效益與投資者(業主)利益的關系。FIDIC項目管理模式的獨立性、公正性特征能為達到上述目的提供良好的基礎,而自行管理模式及代建制項目管理模式中存在單純考慮投資人利益或項目法人利益(照顧業主最佳利益)的缺陷,總承包模式中卻又存在著總承包商以自我利益為核心的缺陷。公路建設項目的資金密集性特征使得我國的公路建設項目在過去和將來都得積極引進世行貸款及其他國際組織的貸款來進行公路建設項目的建設。西部高速公路的融資研究表明,在西部高速公路項目的建設中,大量的公路建設資金需要世行及其他國際組織的貸款。而FIDIC模式是世界銀行強制要求的項目管理模式,因此在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推行FIDIC項目管理模式將有利于我國的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模式與世界銀行要求的項目管理模式保持同步一致,消除國內投資項目與國際貸款項目在項目管理模式上的差距。

          參考文獻:

          [1]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Z].最新工程建設政策法規匯編.中國大地出版社,2000.

          [2]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Z].最新工程建設政策法規匯編.中國大地出版社,2000.

          [3]李宇峙,袁劍波.FDIC條款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