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綠色稅制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一直保持持續快速增長的態勢。但與此同時,環境問題卻變得日益嚴峻。諸多跡象表明,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己經成為制約中國經濟持續發展和改革開放進程的重要因素。近年來,環境問題的重要性己經受到中國政府和公眾的極大關注,環境保護己經被列為中國的基本國策之一。環境保護問題涉及面很廣,需要加以綜合治理。
由于環境保護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效應,它是一種為社會提供集體利益的公共產品與勞務,它往往是集體給予免費消費,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斥性。因此,環境保護完全依靠市場機制是難以進行的,需要政府制定法律、法規強制社會和企業對環境進行保護,并利用經濟手段誘導經濟主體對污染進行治理。在此過程中,財政政策是其中必不可少、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政策措施之一。
1、國外研究情況;
國外的研究從基礎理論到應用理論,再到稅收實踐,己形成基本框架。
1910年著名經濟學家馬歇爾在其著作《經濟學原理》中首次提出外部性問題,為環境保護財稅收理論的產生提供了直接的理論準備,但沒有給出一個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有效方法。在馬歇爾外部性理論的基礎上,1920年英國經濟學家庇古在《福利經濟學原理》一書中,首先分析了私人凈產出與社會凈產出之間的差異,指出污染者需要負擔與其污染排放量相當的稅收,后人稱之為庇古稅。“庇古稅”理論成為后人通過稅收手段解決外部性問題的重要理論依據。這種傳統價格理論的缺陷是沒有考慮產權因素,環境資源產權合一,是“庇古稅”理論的前提條件。所以污染者付費并不是在所有條件下最優,稅收方案的選擇最終要取決于方案實施的成本。由于邊際成本難以計量,“庇古稅”存在忽略代際公平、不具有操作性等缺陷。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隨著經濟的發展,西方工業化國家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引起了更多的經濟學家對生態環境問題的研究,保莫和歐茲提出環境與價格標準程序法(1971),巴羅提出了逐步控制法(1979)。在稅收方面,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制度問題逐漸成為研究熱點。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發展循環經濟為綠色會計應用提供了重要的現實基礎;循環經濟中綠色會計應用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我國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綠色會計的應用展望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循環經濟的內涵、循環經濟的基本目標、綠色會計的本質、循環經濟中綠色會計應用的必要性、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及信息披露制度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循環經濟綠色會計應用
論文摘要:循環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經濟發展模式,把傳統的依賴資源消耗的線性增長的經濟轉換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隨著經濟的發展,循環經濟要求進一步完善綠色會計的理論與方法,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保護資源,維護生態平衡,為企業的決策者們提供更加詳細的綠色會計信息。
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我國提出要全面發展循環經濟,并逐漸在全國范圍形成了發展循環經濟,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熱潮。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綠色會計變得越來越與之息息相關,其實際應用也相應有了更高的要求。筆者擬對現實條件下發展循環經濟如何更好地應用綠色會計作一研究和展望。
一、發展循環經濟為綠色會計應用提供了重要的現實基礎
總書記指出:“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將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貫穿到區域經濟發展、城鄉建設和產品生產中,使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規劃,到2010年,中國將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200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
論文關鍵詞:綠色稅收;環境保護稅;資源稅
論文摘要:我國環境優美,資源豐富,但多年來經濟粗放式發展,造成國家資源的驚人消耗和環境的嚴重污染,主要表現在:土地資源和森林面積急劇減少,礦產資源開采過度,水大量消耗。同時,由于產業重點發展工業,直接導致了水、大氣、化學物排放、固體廢料、噪音污染加劇。國家已經意識到了節能環保問題的嚴重性,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在21世紀我國要節約資源開發,堅定不移發展循環經濟的戰略思路。在上述背景下,從維持經濟活動的連續性和保持經濟增長的角度,運用稅收作為主要干預工具,力促經濟增長方式平穩較快轉變。對我國目前稅收體系中有關稅種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應有足夠的認識,對構建我國綠色稅收體系的可行性和一些具體設想以及一些完善資源稅方面應有思路和對策。
黨的十七大報告已經明確了我國經濟發展的新思路,要求政府采取恰當手段對環境污染進行控制,因此筆者認為改革傳統稅收制度,建立綠色稅收體系已經刻不容緩。
一、我國現行稅制中有關綠色稅收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以排污收費制度作為控制污染的主要手段,沒有專門的、系統的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稅收制度,只是在一些稅種中有一定的環境保護的性質和功能,具體存在以下稅種:
1.資源稅。我國資源稅開征于1984年,其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礦產資源和鹽等,其征收目的主要是調節在中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的企業因資源條件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因而沒有充分考慮到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的功能。同時,由于征收范圍較窄,許多重要的自然資源,如森林、海洋、淡水資源等未列入征稅范圍,不利于對自然資源的全面保護。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體制障礙;完善對策等進行講述,包括了稅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礙、經濟核算制度上存在的障礙、稅收制度上、經濟核算制度上、發展循環經濟必須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其范式要求的政治、法律、經濟、文化體制、讓節約資源和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享受到國家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循環經濟稅收制度經濟核算制度
論文摘要:本文從分析經濟社會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障礙入手,借鑒了發達國家循環經濟立法的經驗,為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制度和經濟核算制度提供參考。
我國正處于傳統產業經濟向新型循環經濟轉變的歷史時期。這一時期社會各個領域都在發生著巨大變化,社會經濟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始終堅持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與協同進化,才能推進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盡管我國已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為發展循環經濟奠定了一定基礎,但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還存在諸多與循環經濟理念不相適應的制度規定,對循環經濟的形成與發展設置了障礙。
一、體制障礙
1.稅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礙。我國現行稅制不僅缺少以環境保護為目的、針對環境污染的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稅種而且還存在某些不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稅種。
論文關鍵詞:循環經濟稅收制度經濟核算制度
論文摘要:本文從分析經濟社會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障礙入手,借鑒了發達國家循環經濟立法的經驗,為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制度和經濟核算制度提供參考。
我國正處于傳統產業經濟向新型循環經濟轉變的歷史時期。這一時期社會各個領域都在發生著巨大變化,社會經濟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始終堅持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與協同進化,才能推進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盡管我國已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為發展循環經濟奠定了一定基礎,但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還存在諸多與循環經濟理念不相適應的制度規定,對循環經濟的形成與發展設置了障礙。
一、體制障礙
1.稅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礙。我國現行稅制不僅缺少以環境保護為目的、針對環境污染的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稅種而且還存在某些不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稅種。
(1)增值稅。企業增值稅是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中的主要稅收來源,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的比例。雖然現行增值稅法規定,對利用三廢產品生產的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也實行其他稅收優惠政策,但是我國涉及環境保護的增值稅稅種過少,征收范圍也過小,很多企業均享受不到國家的這些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