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燃氣條例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燃氣管理,規范燃氣經營行為,確保燃氣生產供應和使用安全,維護用戶、供應單位和生產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服務質量,改善大氣環境,促進燃氣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燃氣,是指供給生活、生產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氣(以下簡稱液化氣)、人工煤氣、天然氣等氣體燃料。
第三條在*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燃氣,從事燃氣生產、儲存、輸配、供應和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銷售、安裝、維修燃氣設施、器具以及從事燃氣規劃、管理的,應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燃氣管理工作。縣(市)人民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燃氣管理工作。市、縣(市)燃氣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燃氣的消防監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燃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鋼瓶的安全監察;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燃氣、燃氣設施及燃氣器具、計量器具的計量檢定、質量檢驗和監督;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燃氣管理工作。
本報訊記者賈虎瑞王宇報道因燃氣安全隱患問題日益突出,原有法規已不適應當前燃氣管理形勢的需要,近日,山西省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山西省燃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細化燃氣經營企業安全責任,加強政府及部門安全監管責任等。
《條例》要求,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每年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燃氣安全隱患的,及時處置;發現用戶違反安全用氣管理規定的,應當勸告并指導燃氣用戶及時改正;及時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以及經過安全評估存在隱患的燃氣管網進行更新改造。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場所與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安全要求,并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條例》明確,瓶裝液化石油氣實行實名制銷售。
《條例》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確定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燃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能源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燃氣管理的相關工作。《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經營企業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對燃氣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實行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燃氣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加強對燃氣質量的監督檢查。
《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雙重預防機制,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備案;應當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定期組織演練,提高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機制,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
《條例》明確,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燃氣經營企業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搶修,并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燃氣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報告;縣級人民政府燃氣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據了解,《條例》共八章58條,主要從規劃與建設、經營與服務、燃氣使用、燃氣設施保護、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等方面,對燃氣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條例》將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燃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燃氣用戶、經營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燃氣專業規劃編制、燃氣工程建設、燃氣設施保護、燃氣經營和使用、燃氣燃燒器具的安裝維修和使用以及有關的管理活動。
單位為生產配套自建的燃氣設施、省級天然氣管網和直接由其供應的發電用、工業用天然氣設施的規劃、建設、運行以及有關的管理活動,不適用本條例。
法律、法規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燃氣,是指供給生活、生產使用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等氣體燃料的總稱,但不包括沼氣、秸稈氣。
行政處罰(共234項)
一、在主干道兩側及主干道兩側臨街建筑物的未封閉陽臺、窗外、屋頂、平臺懸掛、晾曬、擺放有礙觀瞻的物品的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1、《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罰款: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
為進一步認真貫徹《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構建和諧長效管理機制,圍繞燃氣服務標準和規范,全面提升監管水平,促進我區燃氣行業又好又快發展,確保全年安全無事故,現對年度燃氣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和局黨委下達的管理目標和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明確燃氣發展新方向、新任務、新目標,以解放思想、搶抓機遇、開拓進取統領行業安全管理,加大行政監管力度,創新管理模式,整合協作方式,努力實現和全面完成各項管理目標。
二、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目標
1、杜絕燃氣重大火災、爆炸、死亡責任事故;
2、圍繞《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要求,落實安全教育和開展從業人員上崗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