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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范教育論文范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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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范教育論文

          師范教育論文:高師外國文學教育思索

          本文作者:張存霞作者單位:寧夏師范學院

          厘清外國文學與比較文學的關系

          寧夏師范學院人文學院比較文學課程作為選修課是伴隨著第一屆本科專業的招生而開設的。從理論上講,外國文學是比較文學的基礎,比較文學是學好外國文學的理論指導。二者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甚至相輔相成的。但又是兩門不同的課程,不能混為一談或顛倒主次。所以厘清外國文學與比較文學的關系也是促進外國文學教學的一個重要內容。現在的狀況是學生還沒有徹底厘清兩門課的關系,感覺兩門課有交叉重復的內容,但又對比較文學中一些理論陌生,甚至不能和外國文學中的某些現象聯系起來,只是就理論而學理論,不能將其作為分析指導外國文學有力的理論工具。這種模糊感在于根本沒有搞清兩門課的關系,沒有認識到學習兩門課程的意義。厘清二者的關系關鍵在于授課教師的正確引導及耐心解釋。在外國文學教學實踐中不可回避一個重要的現象,就是時時會將外國文學與中國文學做比較,這恰好說明外國文學的教學要具備“比較”的視野,有比較才有區別,只有在比較中我們才能感受中國文學的古老和深邃,才能體會外國文學的經典和不朽。楊義先生曾說:“……想在世界文化對話上發出自己的聲音,不可脫離這種優勢,要看出西方理論的所謂世界性是‘有缺陷的世界性’,也不可不依憑這種優勢……回到自己的文化立足點,是為了認識‘我們是誰’,但是‘我們是誰’的認識,必須在與文化他者的異同比較中才能看得清楚,甚至必須借用文化他者的眼光才能激發我們的對話的欲望,啟發創造性學理的潛能。”[2]既然如此,“比較”的意識是一開始就伴隨于外國文學課程的,比較文學課程的開設自然有其必要性,是指導和引導學生“比較”思維的工具箱。這就要求教師在授課中一方面強調比較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對兩門課的性質和關系做明確區別,對于學生易混淆的、理解不透的內容多做解釋。基于我們學生基礎差,分析水平薄弱的現狀,教師的多引導和多解釋是絕對不可忽視的環節,甚至也是激發學生興趣和學習方向的關鍵。現在學校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學生對外國文學課程興趣較濃厚了,也有相當學生決定考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的碩士研究生,這說明教師的正確引導和教學思路方法的調整對學生的興趣培養、選擇方向還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加強外國文學師資隊伍建設

          寧夏師范學院外國文學教師隊伍薄弱,多年來基本上都是一兩個教師在支撐。由于學生多、班級多,教師周課時達14節,甚至更多。這樣教師大部分時間、精力疲于應付上課,對教師個人和學生其實都有負面影響。所謂的教學團隊、學科帶頭人等幾乎不可能形成。沒有同行教師可以交流教學經驗、探討教學心得,都是教師一個人摸索,這樣的現狀勢必會導致一些不良后果。首先,一直都是一個人摸爬滾打,教師個人發展緩慢,有閉門造車之孤陋。其次,教學效果很受影響,教師多年的教學方法需更新,教學思路需拓展,專業知識也需提升,如不加強這些方面的打造,教師僅靠自己的老本,會越來越不適應學生的需求,也會影響教學效果。所以教師要抽出更多的時間充實自己,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這就要求至少要有一支較健全的教師隊伍,能抽出人力去學習和補充,而且還能使教學不受影響。最后,與學科建設大不相符。寧夏師范學院目前外國文學教師隊伍現狀還與學科建設尚有很大距離。教師只有2人,平均年齡30歲,均為碩士,最高職稱講師,這種低職稱、低學歷、人員少的現狀急需改變。只有不斷引進拔尖人才,提高教師的學歷學位,注重青年教師培訓,建設成形的外國文學教師梯隊,才能與學科的建設相同步,盡快使外國文學這門歷史悠久且較為重要的課程逐漸形成為重要學科。多年來人文學院也注意教師隊伍的建設,但從補充師資的過程看,引進拔尖人才和建設團隊還是比較困難。第一,外國文學方面的碩士、博士相對較搶手,畢業生大都流向條件較好的高校,對于地處偏僻、經濟不太發達的寧夏師范學院來講愿意來的的確不多。第二,學院自己培養打造。多年來人文學院也動員部分教師選擇外國文學方向,但許多教師不愿選擇,覺得它難以出成果,且容量大,需要花很大力氣才能勝任,因而大多教師都不愿承擔。所以目前人文學院外國文學專業的師資力量非常薄弱,急需補充。外國文學教學改革任重而道遠,對此問題的探索仍需不斷堅持,因為外國文學教學環境的良好與否,不僅能發揮其在人才培養模式中的作用,而且也能凸顯它在國家文化建設中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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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教育開放性教育

          內容提要:文章通過分析國外教師教育發展的歷史經驗和中國國情,認為教師教育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是必然的發展趨勢,當前我國教師教育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具有調整教師教育結構的條件;并認為教師教育轉型、開放的實質是提高教師教育的水平,而不是培養形式的變化。

          現在談論教師教育的熱點是兩個問題:一是由三級師范向二級師范轉變,即逐步取消中等師范學校,小學教師由師范專科學校培養;二是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即除了師范院校培養中學教師外,其他普通高等院校也可以培養教師。對這兩種轉變,有人贊成,有人保留意見,雖說不上反對,但認為現在還不到時候。我想就這兩個問題發表點看法。

          一、歷史的經驗

          眾所周知,教育是隨著人類的產生而產生的,只要有人類的存在就有培養下一代活動的教育存在。但是培養教師的師范教育(現在大家愿意把它稱為教師教育,包括了職前培養和在職培訓,對此本文不作論述)則是近代以來的事。大家公認的第一批師范教育機構是法國拉薩爾(LaSalle)于1681年在蘭斯(Rheims)創辦的教師訓練機構,1695年德國法蘭克(A.H.Francke)于哈雷(Halle)創辦的教員養成所,以及德、奧各地出現的短期師資培訓機構。至今不過三百多年的歷史寫作論文。隨著普及義務教育的提出和發展,師范教育有了較大的發展。早期師范教育的特征是:一是水平較低,往往是初等教育畢業以后經過短期培訓就去擔任小學教師;二是專業性不強,由于教育學、心理學還不發達,因而教師缺乏專業性培養。

          20世紀初,第一次世界大戰后,隨著義務教育的延長,歐美一些國家的師范學校陸續升格為師范學院。20世紀50年代以后,許多發達國家的師范學院或并入綜合大學,或自身擴大為綜合大學。從此,師范教育由封閉型走向開放型。有的研究工作者把世界師范教育絕然分開為兩種類型,即封閉型和開放型,或者如英國詹姆斯·波特報告(JamesReport)中所稱的“定向型”和“非定向型”。其實教師這行業從來就不是封閉的。由于以往教師的專業性不強,幾乎任何高等學校的畢業生都可以當教師。所以重視教師工作的發達國家都設有教師資格證書制度,通過考試等方法來認定教師資格。即使如前蘇聯以定向型為主,有師范教育體系,但仍有15%左右的教師由綜合大學培養。尤其是高中階段的教師,大多數國家都是在綜合大學培養。例如法國,師范學院主要培養小學教師,中學教師資格主要由綜合大學畢業生通過教師會考而獲得。

          由此可知,教師教育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是必然的趨勢。分析一下美國20世紀50年代末師范學院向綜合大學轉變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要求教師水平的提高,師范學院歷來學術水平較低,已經不適應培養高水平教師的需要;二是教師在數量上已經基本得到滿足,不需要設立專門的師范學院來培養;三是二次大戰以后大批復員軍人涌入高等學校,許多師范學院由此而擴大為州立大學。其實師范學院依然存在,不過是存在于綜合大學之中,有的稱為教育學院。西方綜合大學的教育學院或師范學院培養兩個層次的教師:一是本科生,培養小學、初中教師;二是接受其他學系的畢業生,經過一二年的教師教育專業訓練,培養為高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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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類課程設置英語教育論文

          1英語教師教育類課程設置現狀及問題

          1.1課程設置現狀甘肅民院外語系2010版的課程體系總體設置為“平臺+模塊”。教師教育類課程平臺包含三個模塊:教育基礎課程、教育發展課程、教育選修課程。教育基礎課程為必修課,共10學分,占總學分的4.59%,它包含教育學原理、基礎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學實務、現代教育技術,由教育科學系教師擔任教學工作。教育發展課程為2學分,占總學分的1.83%,由外語系教師在第7學期教授“英語教學論”。教育選修課程要求至少修滿12學分,占總學分的5.47%,其中課程教學策略、語言學習策略、經典教學案例賞析、英語新課程標準解讀為外語系學生的限選課,每門2學分。其余4學分需選修教育科學系所開課程。而實踐課程平臺也包含三個模塊:基礎實踐課程包含“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即普通話和口語表達技能訓練、書寫規范漢字和書面表達技能訓練、教學技能訓練、班主任工作技能訓練,每門1學分。專業實踐課程包含教育調查、教育見習和實習、教育實習反思,而綜合實踐課程包含畢業論文設計。

          1.2存在的問題

          1.2.1課程結構不合理基礎實踐課程模塊中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和專業實踐課程模塊應該歸屬于教師教育類課程平臺。而教師教育類課程平臺三個模塊的分類標準模糊。教師教育類課程所占比例過小,約占總學分的11%,占總學時的12.63%。“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僅僅占總學分數的1.8%,不占課時。有限的授課時間,難以解決好一個合格教師應具備的教育專業素養,勢必影響師范生職業專門化程度的提高和職業競爭力,最終影響教師專業化水平的達標。

          1.2.2課程資源不豐富教師教育類課程數量較少、且基本為必修課。教師選修課的4門英語學科課程,為外語系學生限選課,事實上,學生只能選修4學分的其它教師教育類課程。而且,部分教材的內容不能與時俱進地體現當今基礎教育改革的新需求。陳舊的知識和理論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學生的學習動機,無益于學生的教育觀的形成。無法獲取必備的現代的知識和理論,不利于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而校外課程資源中,教育實習基地較少,致使不少同學不能進行英語教學實踐,而擔任其它課程的教學工作。

          1.2.3課程實施不得力教育選修課程集中在第6學期(夏學期)集中授課,課時密度較大,任課教師需要備課、撰寫教案和講義、制作課件、批改作業等,教學進度緊,任務重。教師教育類課程多是“填鴨式”講授、學生被動地“靜聽”,缺乏實踐。另外,“教師職業技能訓練”,沒有課時,要求結合校內試講進行,但因為時間緊,內容多,無法兼顧。缺乏行之有效的課程實施保障導致“教師職業技能訓練”課程成為一紙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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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討總結高師音樂教育發展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通過對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與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教育教學改革現狀的分析,從中總結出我國高師音樂教育發展之得失,以作為新時期高師音樂教育改革的依據和參考。

          一、20世紀70年代末至21世紀初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很快,學校音樂教育出現了從未有過的繁榮局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美育和音樂教育在學校教育全面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確立。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中小學音樂教育逐步得到重視和恢復。80年代中、后期以來,隨著國家對美育的重視,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進入了恢復和發展的新階段。1986年4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1986-1990)》中提出的“貫徹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全面發展的方針”,確立了美育在國家教育方針中的地位,為學校的培養目標指明了方向,也為學校實施美育提供了保證,音樂教育作為學校美育的主要內容,其作用已逐漸被人們所認識。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視和努力下,學校音樂教育工作逐步得到了加強,改變了“”中中小學音樂課程可有可無或被取消的狀態,重新將音樂課和課外音樂活動列入教學計劃,并增加了課時,制訂了教學大綱,編寫了全國通用教材,課外、校外音樂活動在許多地區蓬勃開展。

          2.教學大綱和教材的建設。這一時期,為加強和規范中小學音樂教育,國家教委(教育部)先后于1979年6月、1982年2月、1988年5月、1992年6月和8月、2000年10月頒發了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在上述五次頒布的音樂教學大綱中都明確規定了音樂教育是進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強調了音樂教育在學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每次大綱的修訂都較前一次的大綱有所改進。1995年10月國家教委頒發《普通高中藝術欣賞課教學大綱(初審稿)》,從而結束了自解放初期以來高中43年不開音樂欣賞課的歷史。在高中階段加強對學生進行審美教育,對于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未來人才具有積極的的促進作用。這一時期,國家教委(教育部)實行“一綱多本”政策,使音樂教材建設呈繁榮局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國家教委(教育部)頒布的音樂教學大綱的要求和標準,編寫出適合本地區教學實際的音樂教材,各地編寫的鄉土音樂教材各具特色,使用這些教材,對于培養學生熟悉、熱愛本民族音樂文化具有重要的意義。20世紀70年代末至21世紀初,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的多次修訂、頒發和多種音樂教材的出版、使用,是該時期中小學音樂教育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3.音樂教育管理體制的完善及音樂教育法規的建設。1986年12月國家教委成立藝術教育委員會,由藝術教育專家組成的國家教委藝術教育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對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教學改革等重大問題提供咨詢和指導。80年代中期之后,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教委相繼成立了主管學校藝術教育的機構和藝術教育委員會,并配備專職藝術教育管理干部和音樂教研員,這使各省各地區的學校音樂教育有專人負責,從而形成了由上至下的音樂教育管理網絡。1989年11月,國家教委頒發的《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1989-2000年)》是我國第一個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的綱領性文件,它的頒發說明我國學校藝術教育已進入“依法制教”的新階段,它提出了從1989年至2000年我國學校藝術教育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總體規劃》下發之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非常重視《總體規劃》的執行和落實,全國中小學音樂教育呈蓬勃發展的新局面。這一時期,國家教委(教育部)又先后下發了一批法規文件,如《關于加強少年兒童藝術教育的意見》(1989年2月20日)、《關于向中小學生推薦優秀少年兒童歌曲廣泛開展群眾性歌詠活動的通知》(1990年),《關于在普通高中開設“藝術欣賞”課的通知》(1994年7月)、《關于〈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音樂教學大綱(試用)〉的調整意見》(1994年7月8日)[1],《關于普通高中藝術課實驗工作的意見》(1995年12月6日),以及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等等,這些文件的頒發,使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走上法制化、正規化、科學化的發展道路,學校音樂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2001年7月教育部頒發了《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標準》),這是我國新時期學校音樂教育改革的重要成果。《標準》力求體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體現以音樂審美體驗為核心,尊重學生個體的不同音樂體驗和學習方式,以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引導學生主動積極參與音樂實踐,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2]。隨著《標準》的頒發,根據《標準》編制的教科書陸續出版;同時,全面啟動新課程的實驗工作,國家和省兩級先后進行新課程實驗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以《標準》為指導思想,運用新教材、新教法進行音樂教學改革實驗。教育部計劃到2005年,中小學階段各起始年級原則上都將進入新課程體系。

          4.中小學音樂課開課率有較大提高。據國家教委的統計資料,截至1996年年底,全國中小學音樂課開課率比1989年前的不足50%提高到80%以上,其中大中城市小學和初中一、二年級的開課率接近100%,農村學校開課率70%左右,普通高中音樂欣賞課的開課率是30%,部分省市已達到70%以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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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高師課程設置改革思路

          一、多元文化教師課程改革

          新疆是我國面積最大的一個民族自治區,除漢族以外,還生活著維吾爾、哈薩克、回、蒙、滿、俄羅斯、烏茲別克、塔吉克、柯爾克孜、錫伯、塔塔爾、達斡爾等47個民族,眾多的民族人口聚居和雜居,多樣的經濟類型,多樣的民族風俗和不同的語言文化交織,形成了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新疆各民族多元文化存在的事實,使得具備多元文化教育能力成為一個在新疆中小學校任教的教師所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然而承擔培養教師重任的新疆高等師范院校教育類課程設置和全國是統一的,課程的目標、門類、內容、時數等基本是一致的。在新疆的各個高師院校教育類課程設置框架中并沒有體現對教師培養的多元文化教育性質,這種“大一統”的高師教育類課程設置顯然沒有依據所要培養教師特質的目標而設置。新疆高師教育類課程對培養未來教師的多元文化教育特質是非常重要的。面對這種課程現狀,新疆高師院校設置的統一性的教育類課程應該引起反思,并需要在多元文化教育的背景下就培養多元文化教師的目標進行課程改革。

          二、多元文化教育與多元文化教育課程

          把新疆的教育現象定義為“多元文化教育”,就要對多元文化教育這一概念有所認識。國外學者的研究認為,多元文化教育即“能促進對文化多樣性的尊重,相互理解和豐富”,通常是指多民族國家對各民族的學生,特別是少數民族學生,進行的有關于少數民族文化的教育,以使學生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能理解自己的民族文化并享有應有的文化尊重。

          我國學者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以教育中存在的文化多樣性為出發點,使具有不同文化特征的學生都享有同等機會的教育,這種教育是在尊重不同文化且依據不同的文化背景、文化特征的條件下實施的,目的在于幫助學生形成對待自身文化及其他文化的得當方式及參與多元文化的能力。而“多元文化教育課程”的概念,有學者認為是指能體現學校學生中的不同民族、區域、經濟狀況、宗教、語言、性別、習俗等方面文化差異的課程內容。

          由上述理念,“多元文化教師”可以理解為具有多種不同文化間的知識與理解并擁有能在不同文化間進行積極的交流與充實關系的能力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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