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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建設合同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施工建設合同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施工建設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思考

          摘要: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設工程市場規模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不斷壯大,但與此同時,合同糾紛案件、結算超預算以及概算超估算等情況也屢屢出現,使建設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經濟效益受到影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對于加強工程造價控制、保障企業效益具有重要意義。文章主要針對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性的方法進行具體分析。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價控制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建設工程行業也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各類大、中、小型建設工程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成長起來,行業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與此同時,因施工合同管理不規范和工程造價控制不到位而引發的合同糾紛、結算超預算等現象也頻繁發生,損害了企業的切身利益。因此,建設工程企業要準確把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工程造價控制的關系,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從而在經營活動中保障自身經濟效益,保持企業競爭力。

          1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訂立、共同遵循、明確雙方責任義務等的文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框架下,承包方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發包方提出的建設任務,同時發包方向承包方交付相應的價款。因此,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造價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對于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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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力建設的工程施工合同

          a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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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認定與處理原則問題的初探

          近年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各種固定投資急速增長,使得國內建筑市場異常活躍,建筑行業發展迅猛,人民群眾收入大幅度提高,也使得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吸引了許多企業投身于建筑行業這一高匯報市場中來,同時吸納大量城市特別是農村勞動力就業的并拉動了許多相關行業的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新的增長點。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變革時代,市場中舊的經濟秩序被打破,新的經濟秩序尚未建立,建筑領域也暴露出市場行為不規范、監管力度欠缺、建筑工程質量參差不齊、資金不到位等諸多問題與矛盾,例如參與建筑市場的主體不規范,發包人肢解工程發包,承包人沒有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承包人非法掛靠借用他人具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工程,其不規范的經營行為不但擾亂了建筑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使得建設工程質量事故曾出不窮,特別是投資不足的問題造成了大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已經嚴重侵害了建筑企業和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在相當程度上影響到國家建設、民生權益乃至社會穩定。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有關司法解釋,就一系列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各方當事人利益以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問題作出規定,給國家實施清理工程拖欠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時為人民法院統一執法的尺度,公平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解決有關糾紛提供依據與標準。但是因種種原因在,審判實際中對如何認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以及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存在著不同的觀點,筆者就自己理解司法解釋以及在審判實踐的中具體方法簡單談一下自己的初步認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認定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的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第八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的效力又稱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以其強制力使合同當事人按其相互之間確立的合同的內容履行義務,實現權利的效力。合同具有法律的效力或稱法律的約束力是因為法律賦予了合同這種效力,并不能理解為合同和法律是同等的效力。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它能夠引起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這種預期的法律后果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法律保護的方式就是依靠法律所特有的強制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完成約定的行為。由于法律的規范作用,使原來僅是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行為產生了法律的約束力。這種法律的約束力就是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制度包括合同的有效、合同的無效問題,在此之間法律規定了可撤銷的合同。所謂“受法律保護”是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但法律保護是有前提的,即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依法成立”的要件包括:1、合同當事人應當具有法定的締約資格;2、合同當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4、合同標的確定、可行的。對非依法成立的合同,其約定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是無效的,其合同當然也就是無效的合同。因此認定無效合同的標準是:合同的訂立程序、當事人主體資格、合同內容等方面是否有非依法律規定的情形,如果有非依法律規定的情形就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的前提是合同已經成立。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中可能仍有有效條款。無效合同的認定與合同成立后雙方的主觀意志無關。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具有下列五種法定情形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因此建設工程合同是指發包人為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與承包人訂立的關于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接受該建設工程并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施工合同又稱為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人)與施工企業(承包人)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設工程項目而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民事債權關系的一種,其效力的界定自然受到《民法通則》以及《合同法》有關規定的約束,這些基本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應當適用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的影響,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調整建筑工程施工領域的強制性規定就多達60余條,如果違反這些規范都以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為理由而認定合同無效,是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維護合同的穩定性,也不利于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會破壞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法律與行政法規中有的屬于效力性強制性規范,有的是屬于行政管理性規范的,當事人如果違反了這些管理性規范應當受到行政處罰,但不應影響民事合同的效力,只有違反有關效力性的強制性規范即保障建設工程質量的規范和維護建筑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規范才能影響民事合同的效力。目前合同內容合法性原則作為效力性的規范一直是存在的,但為適應市場經濟建設與市場主體自主性權利的保護目的出發,已經明顯逐步寬松。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釋》)從《建筑法》與《招標投標法》的立法目的出發,將《合同法》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的規定用該司法解釋的第一條與第四條以及第五條列舉了八種合同無效的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登記標準承攬建設工程簽訂的施工合同;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簽訂的施工合同;3、承包人非法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簽訂的施工合同;4、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簽訂的施工合同。其中前六種情形依據《建筑法》的有關規定,后二種情形依據《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綜上筆者認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只有在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才認定無效,從而減少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體現了《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后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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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公司經理公路建設合同簽字儀式上的講話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各新聞記者和同行的朋友們

          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好!

          今天,是我們各施工單位特別值得慶賀的日子。大家熱切期盼和渴望的滬蓉西恩利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終于簽定了!合同的簽定標志著該項目已轉入全面實施階段,也標志著我們已真正成為該工程的參與者和建設者。能有幸參加這次恩利高速公路施工是我們的驕傲和自豪,首先我代表全線施工單位向為我們提供這次難得機會的上級領導和業主表示誠摯的敬意,向長期以來關心支持我們的各屆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向參與合同簽字儀式的全體中標單位表示熱烈的祝賀!

          交通是產業之母,高速公路建設是“千年大計,國運所系”。恩利高速公路是我國規劃主骨架網“五縱七橫”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鄂西南和恩施各族人民的盼望已久“希望之路”、“小康之路”和“騰飛之路”。參與這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是時代賦予中鐵二十三局的歷史重任,也體現了湖北交通廳對我們集團公司的信任,故圓滿完成各項施工任務,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為此,我集團公司從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立即組織了全集團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特種部隊”上戰場,調集了精良設備上恩利,充分調動一切資源優勢,舉全集團公司之勞積極投入恩利高速公路建設。同時,我們以開展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緊緊依靠地方政府和群眾,發揚“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硬骨頭精神,邊進場、邊安家,邊安家、邊施工,使前期進場的各項準備工作得到了快速推進。目前按照滬蓉西高速公路指揮部232號文件的各項要求,已全部落實到位。全面開工態勢已經形成,人人摩拳擦掌,個個躍躍欲試,只等恩利指揮部一聲令下,我們將在大縱深的戰場上閃電出擊,來之能戰、戰之必勝。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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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與優化研究

          摘要:水利工程是施工量較大,工期長,涉及到的施工單位比較多,為了保證施工質量和規范與約束各參與方的行為就需要制定合同。合同在水利工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施工的重要依據,也是工程價款支付的法律依據。而高效的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設有序進行的重要保證。文章分析了水利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特點和存在的問題,并探討了優化合同管理的策略。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0引言

          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會涉及到很多合同:勘察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建設物資采購合同、建設監理合同等,都是業主和參與的各主體之間明確責任權利關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文件。由此可見合同管理周期較長,內容復雜,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而發生變動。如果合同管理方面出現問題,不但會給施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還會施工進度。因此要注重并加強合同管理。

          1水利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與作用

          1.1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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