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稅務管理報告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確認計量對比分析
1.相關性原則對比相關性原則應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對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進行約束和規定,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不僅要具有準確性和真實性,還要與企業財務管理報告以及企業的經濟決策和經濟活動相關聯。通過這種方式,當企業的會計管理人員對企業會計工作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就能夠直接通過財務報告對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情況進行詳細了解,進而對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做出合理預測和正確決策,進而確保整個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高效性。也就是說,在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中,相關性原則對企業財會會計確認計量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以及其是否滿足企業會計核算需求具有較高要求。與財務會計相關性原則不同,稅務會計確認計量原則企業在財務管理中都企業財務支出進行扣除時,要求所扣除的支出要與企業收入有直接關系,而不要求其與企業財務會計確認計量的決策和管理相關。并且,在稅法中相關法規中規定,與企業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方面,要求其支出要與企業的實際經濟利益相關,比如企業的產品生產成本等。另一方面,指的是企業因為可以為企業帶來更大經濟效益的支出,比如企業投資支出、廣告支出等?;谝陨咸攸c,在對企業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計量進行確認的過程中,就要對二者進行慎重對待,以求確保確認計量的高效性和精確性,避免對企業經營和管理的正常進行造成影響。
2.權責發生制原則對比企業財務會計的進行主要依靠企業會計準則,而在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企業財務會計的確認、報告和計量要在以權責發生制原則為參考的基礎上進行,以確保其會計工作的有效性。基于企業會計準則,在企業財務會計確認計量中就存在以下特點:首先,在對企業收入進行確認的過程中,所有的收入都要當期確認,而這些收入中,詳細包括了企業已經發生的或者是已經實現的收入,這些收入的確認都需要在當期進行。其次,如果在當期無法進行確認或者是已經錯過當期確認就不能夠在當期進行確認,要統一列入非當期費用和收入款項中。而在稅法中規定,企業所要繳納的所得稅的確認也要在權責發生制的基礎上進行確認。但是,相對于企業財務會計確認計量而言,企業稅務會計所要參考的權責發生制多是不完全的,如果單純的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對企業稅務會計計量進行確認,很容易出現失誤,進而對企業經營和管理的正常進行造成影響,甚至,還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違法違章操作,為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隱患。因此,在企業稅務會計確認計量過程中,在特殊的情況下,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收入和支出情況,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額進行詳細計算,并確保其計算的合理性和科學性,避免問題出現。
3.重要性原則和法定性原則對比重要性原則,指的是企業要在對自身業務的規模大小和業務本質進行詳細調查和了解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對企業會計管理中的會計程序以及確認計量方法進行選擇。并且,在對會計程序和方法進行選擇的過程中,還要對其選擇所可能帶來的經濟影響進行判斷,進而慎重選擇。在企業財務會計確認計量的工作中,要求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所提供的會計信息要能夠充分反映出企業的財務管理狀況和現金流量情況,并且,通過財務管理狀況和現金流量情況還要能夠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成果、經濟決策以及經濟效益等進行充分體現,進而確保企業財務會計確認計量工作的順利進行。而在企業稅務會計確認計量工作中,則要求一切管理活動都要在充分滿足稅法規定的基礎上進行,而不重視企業的經營和管理狀況,也不考慮企業業務規模的大小和性質。更為重要的是,在企業稅務會計確認計量工作中,并不承認企業財務會計的重要性原則,而至遵守自身的法定性原則。
二、結束語
企業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確認計量都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因此,在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其引起足夠重視,并通過對二者確認計量原則進行合理區分的基礎上,確保確認計量工作的高效進行。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各級地稅機關及工作人員執法行為,提高依法治稅工作水平,保護納稅人和其他稅務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樹立地稅機關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方針,緊緊圍繞“收好稅,帶好隊”中心工作,以規范稅收執法為重點,堅持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加大執法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努力實現“一流執法”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大力推進我市稅收法制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實施內容
(一)組織機構
市局成立稅收執法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鐘毅民局長擔任,副組長為戴德來副局長、林怡會紀檢組長,成員包括辦公室、監察、人教、征管、稅政、法規、規費、計財、稽查等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規科,人員由以上有關部門業務骨干組成,具體負責稅收執法監督工作的組織和日常管理。各縣(區)要參照市局做法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構,加強對稅收執法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
[摘要]在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跨國企業的戰略布局、組織結構、業務流程、資源配置方式及稅收籌劃等發生了重大變化,國際公認的稅收管轄權原則面臨新的挑戰,現有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受到較大的沖擊。本文認為,我國應本著互惠互利、合作雙贏的精神,通過國內法和國際稅收協定適度調整稅收管轄權的行使范圍。進一步理順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以維護國家稅收權益,保障國家經濟安全。
(中經評論·北京)稅收管轄權包括屬人管轄權和屬地管轄權,其調整對象涵蓋企業和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收益、商品和勞務銷售收入以及財產等。為了便于學習和理解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本文對稅收管轄權的研究,僅限于對企業所得進行調整的范疇。
一、問題的提出
經濟全球化浪潮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國家邊界和主權意識.推動了全球經濟結構的調整,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也都不同程度地從這種開放性的經濟結構調整中獲益,但由于國家間、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差距過大,以致在同一稅收管轄原則下對不同國家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對此,各國必然基于維護國家權益的立場,對原有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作出相應的調整,并由此引發新一輪的屬地管轄權之間的沖突,且這種沖突,主要表現為對所得來源地的判斷標準不一。
例如,在傳統經濟體制下,對非居民取得的營業利潤,主要分歧是以設立機構、場所為標準,還是以實際經營管理活動為標準;對非居民取得的利息、股息所得,主要分歧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為標準,還是以其法律身份為標準;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主要分歧是以研發地為標準,還是以使用地為標準,或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律身份為標準。而在信息經濟條件下,對非居民取得的營業利潤,主要不同是以有形機構、場所或實際經營管理活動為標準,還是以虛擬主機或網絡服務器為標準;對特許權使用費,主要不同是以數字化產品研發地、使用地或支付地為標準,還是以上傳地或下載地為標準,如以研發地為標準,同一項數字化產品可能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研發人員;如以上傳地或下載地為標準,也會出現同一項數字化產品上傳地或下載地與許方或受方企業居住地不一致的情況。
基于上述變化,發達國家作為主要的資本、技術輸出國,在信息經濟時代也采取了不同態度。其中,美國作為電子商務發祥地,主張采取稅收免稅政策,并在1998年OECD渥太華會議上建議,網站或服務器用于儲存數據,其用途類似倉庫,符合OECD協定范本第5條規定的準備性、輔助性活動,不能解釋為常設機構征稅。但OECD則持不同意見,并在1999年修訂的協定范本草案中明確,在某些情況下,服務器可能構成常設機構。此外,澳大利亞在向1998年OECD渥太華會議提交的報告中認為,設立服務器或網址,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且可以經營業務的,可視為常設機構。加拿大1998年電子稅收管理報告認為,服務器或網站是否視為常設機構,應視具體情況而定。而對跨國網上交易的無形商品,如電子出版物、軟件、網上服務,美國主張一律免稅,OECD則主張對無形資產、特許權使用費、勞務、數字化產品等收入性質加以區分,以便適用不同稅率。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發展中國家作為新興的資本、技術輸出國,面對信息經濟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也采取了相應的稅收措施,如印度規定,對在境外使用計算機系統,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國公司支付的款項,均視為來源于印度的特許權使用費,并在印度征收預提所得稅。
[摘要]在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跨國企業的戰略布局、組織結構、業務流程、資源配置方式及稅收籌劃等發生了重大變化,國際公認的稅收管轄權原則面臨新的挑戰,現有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受到較大的沖擊。本文認為,我國應本著互惠互利、合作雙贏的精神,通過國內法和國際稅收協定適度調整稅收管轄權的行使范圍。進一步理順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以維護國家稅收權益,保障國家經濟安全。
(中經評論·北京)稅收管轄權包括屬人管轄權和屬地管轄權,其調整對象涵蓋企業和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收益、商品和勞務銷售收入以及財產等。為了便于學習和理解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本文對稅收管轄權的研究,僅限于對企業所得進行調整的范疇。
一、問題的提出
經濟全球化浪潮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國家邊界和主權意識.推動了全球經濟結構的調整,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也都不同程度地從這種開放性的經濟結構調整中獲益,但由于國家間、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差距過大,以致在同一稅收管轄原則下對不同國家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對此,各國必然基于維護國家權益的立場,對原有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作出相應的調整,并由此引發新一輪的屬地管轄權之間的沖突,且這種沖突,主要表現為對所得來源地的判斷標準不一。
例如,在傳統經濟體制下,對非居民取得的營業利潤,主要分歧是以設立機構、場所為標準,還是以實際經營管理活動為標準;對非居民取得的利息、股息所得,主要分歧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為標準,還是以其法律身份為標準;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主要分歧是以研發地為標準,還是以使用地為標準,或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律身份為標準。而在信息經濟條件下,對非居民取得的營業利潤,主要不同是以有形機構、場所或實際經營管理活動為標準,還是以虛擬主機或網絡服務器為標準;對特許權使用費,主要不同是以數字化產品研發地、使用地或支付地為標準,還是以上傳地或下載地為標準,如以研發地為標準,同一項數字化產品可能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研發人員;如以上傳地或下載地為標準,也會出現同一項數字化產品上傳地或下載地與許方或受方企業居住地不一致的情況。
基于上述變化,發達國家作為主要的資本、技術輸出國,在信息經濟時代也采取了不同態度。其中,美國作為電子商務發祥地,主張采取稅收免稅政策,并在1998年OECD渥太華會議上建議,網站或服務器用于儲存數據,其用途類似倉庫,符合OECD協定范本第5條規定的準備性、輔助性活動,不能解釋為常設機構征稅。但OECD則持不同意見,并在1999年修訂的協定范本草案中明確,在某些情況下,服務器可能構成常設機構。此外,澳大利亞在向1998年OECD渥太華會議提交的報告中認為,設立服務器或網址,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且可以經營業務的,可視為常設機構。加拿大1998年電子稅收管理報告認為,服務器或網站是否視為常設機構,應視具體情況而定。而對跨國網上交易的無形商品,如電子出版物、軟件、網上服務,美國主張一律免稅,OECD則主張對無形資產、特許權使用費、勞務、數字化產品等收入性質加以區分,以便適用不同稅率。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發展中國家作為新興的資本、技術輸出國,面對信息經濟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也采取了相應的稅收措施,如印度規定,對在境外使用計算機系統,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國公司支付的款項,均視為來源于印度的特許權使用費,并在印度征收預提所得稅。
稅收管轄權包括屬人管轄權和屬地管轄權,其調整對象涵蓋企業和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收益、商品和勞務銷售收入以及財產等。為了便于學習和理解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本文對稅收管轄權的研究,僅限于對企業所得進行調整的范疇。
一、問題的提出
經濟全球化浪潮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國家邊界和主權意識.推動了全球經濟結構的調整,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也都不同程度地從這種開放性的經濟結構調整中獲益,但由于國家間、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差距過大,以致在同一稅收管轄原則下對不同國家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對此,各國必然基于維護國家權益的立場,對原有的國際稅收分配關系作出相應的調整,并由此引發新一輪的屬地管轄權之間的沖突,且這種沖突,主要表現為對所得來源地的判斷標準不一。
例如,在傳統經濟體制下,對非居民取得的營業利潤,主要分歧是以設立機構、場所為標準,還是以實際經營管理活動為標準;對非居民取得的利息、股息所得,主要分歧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為標準,還是以其法律身份為標準;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主要分歧是以研發地為標準,還是以使用地為標準,或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律身份為標準。而在信息經濟條件下,對非居民取得的營業利潤,主要不同是以有形機構、場所或實際經營管理活動為標準,還是以虛擬主機或網絡服務器為標準;對特許權使用費,主要不同是以數字化產品研發地、使用地或支付地為標準,還是以上傳地或下載地為標準,如以研發地為標準,同一項數字化產品可能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研發人員;如以上傳地或下載地為標準,也會出現同一項數字化產品上傳地或下載地與許方或受方企業居住地不一致的情況。
基于上述變化,發達國家作為主要的資本、技術輸出國,在信息經濟時代也采取了不同態度。其中,美國作為電子商務發祥地,主張采取稅收免稅政策,并在1998年OECD渥太華會議上建議,網站或服務器用于儲存數據,其用途類似倉庫,符合OECD協定范本第5條規定的準備性、輔助性活動,不能解釋為常設機構征稅。但OECD則持不同意見,并在1999年修訂的協定范本草案中明確,在某些情況下,服務器可能構成常設機構。此外,澳大利亞在向1998年OECD渥太華會議提交的報告中認為,設立服務器或網址,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且可以經營業務的,可視為常設機構。加拿大1998年電子稅收管理報告認為,服務器或網站是否視為常設機構,應視具體情況而定。而對跨國網上交易的無形商品,如電子出版物、軟件、網上服務,美國主張一律免稅,OECD則主張對無形資產、特許權使用費、勞務、數字化產品等收入性質加以區分,以便適用不同稅率。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發展中國家作為新興的資本、技術輸出國,面對信息經濟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也采取了相應的稅收措施,如印度規定,對在境外使用計算機系統,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國公司支付的款項,均視為來源于印度的特許權使用費,并在印度征收預提所得稅。
二、“兩法合并”后屬人管轄權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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