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土地流轉管理

          土地流轉管理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土地流轉管理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土地流轉管理

          農村土地流轉管理發言

          同志們:

          1、把握流轉原則、規范流轉手續。

          土地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在推進過程中必須注意把握好原則。要以法律政策為依據,這是最根本的原則。一定要認真學習法律、研究政策,鼓勵有條件的鄉村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在體制機制方面大膽探索;要以群眾自愿為基礎。群眾是土地流轉的主體,做好群眾工作是推進土地流轉的基礎,不能搞一刀切、搞強迫命令。要讓群眾明白,土地流轉,僅僅是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從我們現在了解的情況看,個別農戶之間小規模流轉的也不少,這說明群眾有這個意向,但是這種流轉沒有規范手續,容易引發矛盾和糾紛,而且土地的效益也沒有明顯增加,要在群眾自愿基礎上,重點推進土地向種植大戶、向有實力的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流轉。要以增產增效為目的。土地流轉不是簡單的換人種地,一定要與新農村建設、與發展現代農業、與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全民創業緊密結合起來。首先是土地流轉后,土地怎么辦?重點要向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向種養大戶集中,才能最大程度實現增產增效。二是土地流轉后,人怎么辦?要流向城鎮,流向非農產業,實現全民創業,多渠道就業。這兩個問題解決了,土地流轉就是成功的。

          在土地流轉中,我們還有很多需要規范完善的地方。要規范流轉的主體,要把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種養大戶等受讓方,作為重點進行規范。還要規范流轉的合同,要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使用全區統一規范的合同樣本,簽定合同,明確流轉形式、數量、年限、條件和雙方的權利責任。并在區、鄉、村三級登記備案。

          2、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引導。

          區里成立土地流轉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也要抓緊成立組織。要抽調農業、土地、司法等部門的人員,成立一個法律政策指導組,為開展土地流轉的鄉村提供具體指導。鄉鎮(街道)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借鑒蓮花、橫路試點鄉鎮經驗,結合本地實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在1月15日前報區政府辦公室。同時各級要相關召開會議,介紹經驗,給群眾算賬、講道理、講法律、講政策、講好處,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點擊閱讀全文

          土地流轉經營管理會議發言

          同志們:

          剛才,介紹了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經營的經驗,講得很好,請大家學習借鑒;省農業廳廳長孫景淼通報了全省土地流轉情況及下一步打算,我完全同意,請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推進土地流轉是貫徹“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推動農民創業創新的有效途徑。土地流轉無論是對流出方還是流入方來說,都可以促進農民分工分業、創業致富。對流入方來說,可以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科技等現代農業要素投入,發展高效生態的現代農業,在農業領域進行更高層次的創業創新。對流出方來說,流轉土地不僅可以獲得財產性收入,還可以全身心投入二三產業去就業創業。

          (二)推進土地流轉是實現“二次飛躍”,推動農業轉型升級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初期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使農業發生了第一次飛躍。但是,我省人多地少,戶均耕地僅2.1畝,在收入渠道多元化的今天,農民不會為了這點田地而去鉆研技術、購買裝備、投入基礎設施,從而出現農業副業化、農民兼業化,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比較低,農產品質量也難以控制等問題。所以,農業轉型升級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推進土地流轉,培育現代農業主體,提高土地、農業裝備設施等要素的利用率和科技水平,這樣才能推進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訂單化、品牌化、設施化、機械化、信息化,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早日實現農業生產力“二次飛躍”,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三)推進土地流轉是優化資源配置,推進城鎮化和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舉措。一方面,通過土地流轉,可以吸引優質要素投入農業農村領域。而且,土地流轉后由于農業主體縮減、規模擴大、素質提升,使政府對農業的管理服務、政策扶持等公共資源利用效率大大提高。

          點擊閱讀全文

          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

          第一,代耕。這是指暫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在許多地方,轉包者都要求代耕方負擔稅費)。這種形式因為簡單明了、手續簡便,成為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中最為普遍的一種形式。據統計,安徽省以此種方式流轉的土地約120萬畝,占全省土地流轉總面積的42%。[2]

          第二,換耕。指單個或部份承包戶主動或在村委會指導下與本村其他承包戶自愿調整地塊,使承包地連片集中的行為。據初步調查,安徽全省約20萬畝,其中,六安市4.2萬畝,巢湖市1.4萬畝。個別地方換耕的面積甚至占到土地流轉總面積的20%至30%。[3]互換本身是一種流轉形式,又對其他形式的流轉起推動作用,且有利于土地的連片集中和規模經營。最近頒布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也肯定這種土地流轉方式。[4]

          第三,轉包、轉讓。早在1996年底,安徽省政府農村經濟辦公室就制定了“安徽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方法(試行)”,承認轉包、轉讓、出租、入股等4種形式。[5]其中轉包、轉讓這兩種流轉形式操作比較規范,以此種方式流轉土地的主體一方是農戶或村委會,農戶和集體的權利能得到尊重和保障。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的有關規定,以轉包、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應簽訂書面合同,但筆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少地方土地的轉包、轉讓簽約率不高,以后引起糾紛可能比較難處理。

          第四,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指農民或集體組織將土地的使用權有償讓與他人的行為。反租倒包是指鄉鎮政府或村級組織先從農戶或集體組織那里租賃土地,然后轉租并從中謀利的行為。這本來是兩種不同的形式,但在實踐中往往把兩者混為一談。筆者在調查中了解到,以此種方式流轉的土地,大多數是在鄉鎮政府的推動或直接干預下進行的,有不少地方成立了以鄉鎮長為主任的“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直接參與土地流轉工作,有的還以各種名義參與租賃費的分配或獲得“倒包”中的差價。

          第五,公司+農戶。指大的涉農企業或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主體,在鄉鎮政府或村級組織的支持下,與農戶直接簽訂合同,租賃大量連片土地從事農業開發,出租土地的農民可以在企業上班。這實際上也是第三種流轉方式中的一個特例,農民在獲得租金收入的同時,還可實現不離鄉就業。這種現象大多發生在農業產業化程度較高、龍頭企業實力較強的地方。

          盡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農村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愿、有償、規范進行,但在利益的驅使下,許多基層組織越俎代庖,操縱控制土地流轉活動,有的地方甚至動用警力,威逼農民就范。在一些地方,土地糾紛已取代農民負擔問題成為農村社會群體抗爭事件的主要原因。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點擊閱讀全文

          土地承包經營通知

          各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林、農牧)廳(局、委、辦):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新時期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決定》把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作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意義重大而深遠。各級農業部門要深刻領會,全面貫徹。為切實做好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性

          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充分尊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允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自愿有償流轉,是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符合黨在農村的一貫政策。平穩有序地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利于完善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發展好實現好農民土地承包權益;有利于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有利于解除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的后顧之憂,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防止土地拋荒和粗放經營。近些年來,各級農業部門特別是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為正確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做了大量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總體是平穩健康的。但必須看到,隨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模擴大、速度加快、流轉對象和利益關系日趨多元,迫切需要加強管理和服務,以防止發生違背農民意愿強行流轉、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改變土地用途出現“非農化”與“非糧化”以及流轉不規范引發糾紛等問題。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流轉管理和服務作為新形勢下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重要任務,正確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平穩健康發展。

          二、把握總體要求和原則,正確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

          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和十七屆三中全會要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和流轉主體地位,以實施流轉合同制和備案制為重點,全面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機制和工作規程,確保流轉規范有序;以建立流轉服務組織和網絡為平臺,逐步完善和加強土地流轉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詢、流轉價格評估、合同簽訂指導、利益關系協調等服務,優化流轉外部環境,不斷健全流轉市場;以逐步依法建立糾紛仲裁體系為依托,不斷健全流轉糾紛調處機制,確保流轉糾紛及時化解。

          點擊閱讀全文

          鄉村土地管理規模經營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鼓勵和推動農村土地(不含林地)流轉,規范流轉行為,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經營規模化、組織化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農村土地經營流轉工作引導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0]3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現就加強我縣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為基礎,以有效配置土地資源、促進農業又好又快發展為目標,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土地流轉機制,提升土地規模經營水平和現代農業發展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全面提高,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城鄉統籌發展的和諧社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變的原則。

          點擊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