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網絡暴力相關案例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傳播學研究1
摘要:自網絡社交媒體發軔以來,傳播的門檻降低,個人的創作潛力不斷被放大,形成“人人都是傳播者”的現象。這使得網絡生態亂象頻生,網民在社交平臺上隨意對他人進行道德審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精神傷害。網絡暴力問題愈加凸顯,造成的后果也愈發嚴重,因此積極治理網絡暴力問題,打造綠色健康的網絡環境,刻不容緩。文章在傳播學視角下,從網絡暴力的典型案例出發,以傳播參與者的心理層面、傳播媒介存在的問題及傳播環境的獨特性分析網絡暴力形成的原因,并從網絡暴力的遭受者、參與者、旁觀者這三方來分析網絡暴力的危害,進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希望有效解決網絡暴力問題,減少此類問題的發生,發展綠色、健康的網絡生態。
關鍵詞:網絡暴力;傳播學;案例;成因分析;對策
一、網絡暴力的概念界定及表現形式
(一)網絡暴力的概念
隨著網絡科技的發展,網絡暴力這一社會問題日益凸顯,社會各界對網絡暴力問題愈加重視,越來越多的學者對此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見解。從國內學者提出的相關概念來看,網絡暴力是指在網絡技術發展的特定歷史時期,網民通過網絡對他人進行言語攻擊、人肉搜索、謠言傳播等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對他人產生不可逆轉的傷害,對社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隨著電腦的普及,網絡走進了千家萬戶,也走進了青少年的生活。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調查,目前全國網吧數量不下于20萬家(其中有一半左右為無證黑網吧),我國網民已突破3370萬人,而且每年還以成倍的速度增長,年齡在35歲以下青少年占了網民總數的79.95%,中小學生上網比例更是高達81.3%,比成年人高出22個百分點。這足以說明青少年與網絡走到了一起,成為"網絡一代"。網絡已成為青少年學習知識、獲取信息、交流思想、開發潛能、休閑娛樂的重要平臺。網絡為青少年搭建全新信息平臺的同時,各種不良信息也在加速入侵,網上大量黃色、暴力、反動信息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造成了嚴重影響。因網絡引起的青少年犯罪和其它社會問題與日俱增。由于青少年對社會認知的不足和自我防護意識的缺乏,目前還無法擺脫網絡的消極影響,因為上網而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正逐漸增多,一些家長和老師甚至“談網色變”。有人形象地將網吧中的不良傾向歸納為“三大公害”:“暴力游戲”、“沉溺聊天”、“淫穢色情”。甚至有媒體呼吁,“別讓網吧毀了下一代!”網絡對青少年是一把“雙刃劍”,既給他們帶來擴大視野的各種有益信息,又給他們帶來“防不勝防”的有毒信息。近年來,網絡“黃毒”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已經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如何將青少年與網絡色情分開,已成為令家長和教師“頭疼的問題”。而這個問題,一度成為社會生活的一個“盲點”。
xx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少年庭,該庭管轄著鼓樓、建鄴、xx三個區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及民事維權案件的審理,該庭法官憂慮地告訴記者,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由網絡誘發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占有較高的比例,一些犯罪手段令人觸目驚心,足以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案例1)十七歲的姜明、劉洋兩人迷上了網絡游戲,根本沒有心思上學。一次,姜明在玩游戲中與不是自己一伙的男孩小浩產生矛盾,認為小浩“偷”了自己網絡游戲上的“武器”,于是兩人在網絡上對罵,結下仇怨。去年2月9日晚11時許,姜明得知小浩在一家網吧上網,當即糾集劉洋及另兩名男孩,各持一把砍刀直奔該網吧,找到小浩后二話沒說上去就是一陣亂砍,見小浩不能動彈后才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小浩構成輕傷。姜明、劉洋后于去年10月13日投案自首。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近日判處姜明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2年;劉洋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6個月。(案例2)少年吳丹曾犯下尋釁滋事罪被判刑8個月;王兵因缺錢上網搶劫,被判過緩刑。去年11月25日,吳丹和王兵及另一名男孩(另案處理)經預謀,將某中學一名中學生劫持到一個小區健身場,劫得30元錢后就去網吧上網。錢花光后,他們又攔截兩名中學生,劫得手機兩部。銷贓后,他們用贓款繼續上網吧玩游戲。去年12月4日,他們在網吧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經審理認定吳丹、王兵構成搶劫罪,兩人因刑滿釋放后接著又重新犯罪,應依法從重處罰,近日判決吳丹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王兵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案例3)去年底,鼓樓區法院少年庭就一起性質惡劣的強奸案作出判決,7名青少年強奸一名14歲少女,分別被判處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他們平時均癡迷網絡,不僅上網玩游戲,還迷上了網絡色情內容及各種網絡暴力,由于經常上色情網站,他們經常聚在一起談論色情下流的東西,并萌生躍躍欲試的念頭。在案件審理中,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供述:“其實我并不懂那些,是跟在他們一起上網學壞了,是網絡色情及黃色光碟害了我,現在我好后悔”……近年來,有關中小學生沉湎網絡,荒廢學業,甚至因此而引發惡性的事件也時有發生。去年六月中旬北京“藍極速網絡”網吧里25條生命被烈火濃煙吞噬;蘇州昆山一名16歲的中學生因為母親阻止他上網而將自己的右手五指斷掉。雖然經醫院的的緊急搶救,他的手已經終身殘廢;今年的三月份,在重慶沙區回龍壩鎮,3名學生通宵上網后在鐵軌上打瞌睡,其中兩名學生被火車軋死;xx市有幾名未成年人的學生沉湎于網吧,數日不回家,晚上就棲息在居民樓項的水箱之中,家人和學校四處尋找……這些惡性事件足以表明,網絡的“毒害”已經對青少年的身心和健康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由此可見,不良的網絡文化和環境已給青少年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如何引導青少年趨利避害,接受健康的網絡文化,保證在良好的環境下健康成長,關系到國家的興衰存亡。所以全社會應及早采取有效的措施,共同來構筑網絡文化防范體系。
一是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加大執法力度。公安、政法、文化、工商以及行業協會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網吧的管理,加大整治力度。認真落實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營業性網吧的規定,落實在網吧終端設備上安裝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內容的過濾軟件,凈化網絡空間,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綠色網絡環境,減少并防止有害信息對青少年身心的侵蝕。要對“黑網吧”進行全面整頓,取締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網吧,設立監督電話,聘請社會監督員,對群眾舉報問題嚴重的網吧,嚴加治理。新聞媒體要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強對網絡道德的宣傳,把網絡道德納入到社會道德體系中,并將職能部門管理和執法情況向社會報道,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教育部門、團委等與青少年工作密切相關的部門要大力開展“青少年安全放心網吧”的創建活動,使網吧業走上更加規范的道路。
二是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網吧經營者的素質。要規范營業性網吧的經營行為,保障青少年安全、健康地通過互聯網獲取信息和知識,就必須不斷提高網吧經營者的自身素質。一方面,網吧管理的各職能部門要加大對網吧經營者的培訓和宣傳力度。通過舉辦培訓班、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大力宣傳《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使經營者在網吧經營中學會知法、守法和用法。另一方面,要通過輿論監督來加強經營者的素質。對違規經營的上網服務場所,要進行嚴厲查處,并給予曝光,迫使其遵紀守法、正當經營。
三是建立一流的青少年網站,占領網絡陣地。要營造健康向上的網上環境,還需要從互聯網站本身入手。網絡是一個正在迅速發展的新型媒介,如果任由商業網站來傳播他們的一整套價值觀念,必將對青少年的成長有著不良影響。在加大對不健康網站的治理整頓的同時,更重要的是要用先進的文化去占領網絡陣地,建立一批有質量、有層次、有特色,能夠吸引青少年的網站和網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努力在網上營造主流文化氛圍。各相關的職能部門、社會各界要在“政府上網工程”的基礎上,加大青少年網站的建設力度,從軟件、硬件兩方面給予更多投入;有條件的校園和社區,應組織建設一批非營業性的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為未成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綠色網上空間。
近年來網絡技術日新月異,由于信息交流的快捷性與保密性,上網也逐漸成為人們溝通的主要方式,沉溺于網絡構筑虛擬世界的人越來越多,由此導致的種種社會問題也日益突出。網絡中逐漸興起的“網絡婚姻”就是其中之一。由“網絡婚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網絡婚姻”正為越來越多的人所關注。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網站都為網民提供網絡“婚姻登記”的服務項目。登陸者只需填寫系統要求登記的相關資料即可通過網絡與另一登陸者結成“網絡夫妻”,成立網絡“婚姻”關系。之后,“夫妻”雙方只要再次登陸,即可在網絡世界無所顧忌地“談情說愛”,甚至過所謂“夫妻生活”。一部分已婚者往往因過分沉溺于此而冷落其現實中的配偶,進而引發現實夫妻雙方的感情危機,甚至訴諸法院鬧離婚。
“網絡婚姻”已經對現實中的婚姻關系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就目前來看,我國的婚姻法尚未對其作出相應的規定,特別是新婚姻法在規定法定離婚事由時沒有明確把“網絡婚姻”作為法定離婚事由。
由“網絡婚姻”導致的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大都會以過錯方的“背叛”行為嚴重傷害自己的感情為由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但是,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對離婚時無過錯方提出損害賠償的要求僅限于以下四種情況: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公民婚姻成立實行的是登記主義原則,即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登記之后,婚姻關系才宣告成立。“網絡婚姻”顯然不具備這一法定形式要件,因此無重婚之嫌,“網絡夫妻”雙方登陸注冊時通常都不以真實資料填寫,彼此之間甚至連對方真實姓名和性別都不清楚,在網上發生同居事實幾乎不可能;至于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就更不可能存在了。也就是說,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因“網絡婚姻”導致離婚時,無過錯方想要通過訴訟手段得到精神賠償,在現階段來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對于“網絡婚姻”構成違法,理由是過錯方有侵權行為和侵權事實的發生,符合民事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但從審判實踐看,過錯方的行為導致的后果通常是冷落其現實中的配偶,進而拉開夫妻雙方的感情距離。然而,過分沉溺于網絡游戲、QQ聊天或足球等等也同樣可能導致相似的結果,將“網絡婚姻”行為視為侵權,一般審判人員可能認為過于牽強。
在“網絡婚姻”中,過錯方的行為的確給無過錯方造成了巨大的感情傷害,對其行為不予以法律制裁和約束有違婚姻法保護無過錯方的立法本意。在考慮法律的管轄范圍時,不應僅僅局限于“網絡婚姻”是否為法律意義上的婚姻,而應從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出發,考慮其對現實婚姻產生了何種影響。
一、當前高校計算機網絡存在的安全問題
(一)計算機病毒的威脅當前,在高校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中,首先面對的一個安全問題就是計算機病毒的危害,這也是對網絡造成危害的最主要問題。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和普及,計算機病毒也在不斷進化,例如,前幾年影響范圍較廣的熊貓燒香病毒,造成很多高校的計算機網絡癱瘓,這種病毒能夠通過網絡進行快速的傳播,對人們使用計算機帶來巨大安全隱患。此外,由于高校計算機管理不到位,部分電腦不裝殺毒軟件或殺毒軟件不及時更新,都給病毒的入侵提供可乘之機,影響了正常的教學和學習。
(二)不良信息通過網絡傳播為了便于師生及時了解外部信息和學術交流,高校的網絡都是互聯網連接的,對師生查到學術資料和促進教學提供了便利。但同時由于網絡的開放性,也給高校的網絡安全管理帶來問題,主要表現就是不良信息的快速傳播。由于網絡上面較多的黃色、暴力等信息的存在,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也不利于學生的學習生活。特別是無線網絡和智能手機的普及,很多學生都通過智能手機連接校園的無線網絡,給不良信息的傳播提供了更好的載體,學生雖然具有一定的辨別能力,但自制力往往較差,難以抵制誘惑,導致社會危害。可見,不良信息的傳播也是高校網絡安全面臨的重要問題。
(三)缺乏專業網絡安全管理人才在目前的高校網絡管理中,很多管理人員缺乏專業的網絡安全技術和素質,甚至有的高校是計算機教師幫助管理,隨著網絡環境的日趨復雜,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非專業網絡人員已經難以適應高校網絡安全管理的需求。例如,很大一部分計算機管理人員,能夠安裝計算機系統,對硬件出現的小問題能夠解決,而面對較為復雜的網絡安全問題時,往往束手無策,如校園網絡IP被盜用,不能應對黑客的網絡攻擊,以及遭遇木馬病毒不能及時發現等,造成高校科研信息和學生信息的泄露。技術和經驗不足,給高校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帶來很多問題,亟需專業網絡安全管理人才的引入。
(四)缺乏網絡安全防范意識網絡安全是一個較為空洞的概念,它看不見摸不著,只有當真正遇到問題時,才會意識到網絡安全的重要性。也正因為如此,高校教師和學生以及網絡管理人員,都較為缺乏網絡安全防范意識,在電腦中不安裝殺毒軟件,對電腦系統不及時更新補丁,認為病毒、黑客等網絡問題距離自己很遠,而一旦遭到病毒入侵,造成賬號被盜、金錢損失、電腦無法開機使用時才體會到網絡安全的重要性。
二、加強高校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措施
今年,我會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支持與幫助下,在省婦聯的精心指導下,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穩定為大局,始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健全和完善婦聯維權制度建設,正確處理和緩解各方面的問題與矛盾,使婦聯信訪維權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涉及婦女群眾切身利益的信訪問題依然存在,有的案例還比較典型。下面就我市上半年信訪情況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況
1、信訪概況。今年1-6月份,全市共接待來信來訪650多起,其中我會接待來信來訪156起760多人次,其中反映的主要問題依次為婚姻家庭類101件,占案件總數的65%;勞動和社會保障類18件,占案件總數的12%;財產權益類8件,占案件總數的5%;人身權益類8件,占案件總數的5%;大病救助類10件,占案件總數的6%。醫療事故類11起,占總數的7%。
2、典型案例。1屈某,女,35歲,前夫陳某原市建行職工,兩人88年結婚,由于雙方感情一直不和,女方經常遭受家庭暴力的虐待,于08年協議離婚,可是離婚也沒有改變女方的命運,男的繼續糾纏,暴力,還威脅她要殺她們全家,使她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
2史某,女,33歲,20*年與丈夫高某結婚,在*做小生意,可是丈夫經常將自己當成下鈑菜,說打就打,想罵就罵,最重的一次將自己打成輕傷,由于考慮到孩子和家人沒有告他,可是他不知悔改,還是想打就打。3潘某,女,38歲,*紗廠職工,2009年4月13日來訪,反映其丈夫趙某經常打罵自己。前一天為叁佰元錢對其拳打腳踢,致其輕傷。4周某,男,40歲,*縣*鎮*村。2009年4月8日來訪,反映堂妹周某因丈夫周某在廣州打工,無錢寄回家,家庭經濟拮據,致使其精神恍惚、憂郁。丈夫以家庭經濟困難、無錢冶病為由,多次強行將其送回娘家。現周某已成精神病,由娘家負責在*康復醫院治療,丈夫及家人未出一分錢,并且無人來照料。
二、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