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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文化論文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文學文化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文學文化論文

          大學體制和文學教育

          文學教育的傳統在中國淵遠流長。在傳統文化中,文學歷來被作為"詩教",服務于人格培育和道德修煉。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小子何莫學夫《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由于傳統社會中文學尚未與其他社會活動分離,它屬于廣泛的社會行為的一部分。所以,文學教育與其說是側重文學,不如說更加關注通過文學來達到的文學之外的目的。

          照韋伯的看法,現代性的過程乃是一個不斷分化的歷史進步。所謂分化,在韋伯的社會學意義上說,主要指"去魅化"和合理化,前者是指把宗教的東西與世俗的東西區分開來,后者是指強調人的行為、手段和目標都應符合理性原則。這就導致了兩個最重要的分化:世俗的東西和宗教的東西的分化,文化的東西與社會的東西的分離。于是,文學作為一個獨立自足的領域便應運而生。中國雖然是一個世俗的國家,沒有強大的宗教傳統和勢力,但近代以降,文學的發展也依循相似的路線演變。文學從傳統社會中的道德重負中擺脫出來,逐漸形成了自律的文化觀念。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出現,大學堂和書局等現代體制的涌現,為現代中國的文學教育奠定了基礎。講授文學不但是一種職業,同時也是一種社會關懷。新文化運動中許多作家、批評家和學者,他們既是文學家,又是教育家;他們既在大學講臺上講授文學的一般知識和理論,同時也在通過文學來關注社會現實和歷史發展,關注中國的種種問題,從國民性到啟蒙和救亡等。現代文學及其教育在擺脫道德說教的同時,又被附加上許多它有時難以完成的重任,諸如"小說界革命","文學救國","以美育代宗教"等等。文學在去掉一些功能的同時,又被賦予另一些技能。但從總體上說,不同于傳統的文學教育,近代以來的文學及其教育在創作與社會實踐、學術知識和社會關注等方面,似乎保持了較為合理的張力。

          倘使我們以這樣的格局來透視當代中國大學的文學教育,問題是顯而易見的。大學作為一個制度的產物,作為一個話語生產和傳播的場所,作為一種權力的運作,與文學自身內在的激情和靈性,與文學不可或缺的社會現實關懷,與文學作為一種質疑陳規舊習和日常生活意識形態的手段,似乎存在這相當緊張的關系。我以為,這種緊張至少表現以下幾個突出的方面。

          第一,大學的制度化正在或已經改變了文學教育的宗旨。從傳統意義上說,文學作為道德教化和人格培養,自有其局限性,但不可否認,忽略文學教育的此種功能,很容易導致文學和社會關聯的斷裂,進而否定一切文學對人格與精神的塑造有積極作用的觀念。高度制度化的當代大學文學教育,相當程度上把重點放在一種可替代的知識的傳授,而非思想與人生體驗。它更加偏重于講授"什么是文學?",而非"如何作文進而如何作人并認識社會"。所以,文學教育正在把學生作為一個單純的知識受體,而將教師簡單地功能化為學術傳授的載體。盡管在正規的大學文學教育中可以使學生知曉許多知識,從某個文學運動,到某種文學體裁,甚至某些作家作品,但是,文學教育與人格修煉完全脫節,與社會關注和人道使命及責任的培育無關。非文學的東西,自然而然地被當作有礙于文學教育的東西排除在外。文學的知識化喪失了它自身的社會有機性和社會實踐性,這一方面是大學教育制度化的結果,另一方面也和當前的文學有意淡化與社會關聯的傾向有關。誠然,傳統的文學教育亦有道德說教的弊端,但文學與社會現實的關系卻不容忽視。文學的獨立自足的確使文學獲得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但它也因此而失去了與社會的深刻廣泛的關聯。文學教育在其中可以起到什么矯往過正的功能呢?

          第二,大學的文學教育在制度化條件下,不可避免地趨向于專門化和職業化。可以毫不夸張地說,當代中國的大學文學教育,完全是職業化的細密分工的產物。職業化和專門化的結果之一,是學術或知識的分化,文學教育作為一個總體范疇,實際上并不存在,實際存在的是文學史、語言學、文藝學等專門領域,甚至更加具體專門,文學史領域的實際領域乃是古代文學,更有甚者是斷代文學史,甚至更加專門的某一時期某一作家或文類的研究。隨著學歷教育層次的提升,專業便越發具體、細致和局限。一個文學博士很可能只是研究一個比較具體特定領域里的專門問題,博士最好稱之為專門家,因為他的學識并不廣博。細密瑣碎的專業分化使得文學成為"拆碎七寶樓臺"。誠然,具體的專業分化使得文學教育的深度和專門性大大加強了,但在有所得的同時亦有所失。教授在專門研究可以達到相當精深的地步,卻有可能失去對文學現象的生動活潑的體悟;學生也許會在某些艱深難題上有所突破,卻有可能被訓練成工具性的存在,喪失具有新鮮活潑的對文學的靈性和敏感。于是,文學教育中充滿了后現代式的"微小敘事"。越深專門精深的知識,聽眾和知音便越是稀少。專門的話語和概念不經嚴格訓練無從領會。更嚴峻的問題在于,既使在文學教育領域內,不同專業的人之間操不同的術語,談論不同的話題,彼此之間無法獲得一種"通約性"。研究文學理論的人讀不懂專門的文學史研究,現代文學研究者可能缺少豐富古代文學的常識,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的現實的。"微小敘事"的盛行標志著"宏大敘事"的衰落,于是,教師和學生皆自滿于在狹小的專業領域里窮經皓首,但文學教育與普遍的社會關懷關系疏遠了。難怪有人不斷地呼吁"人文精神"。難怪有人極力主張人文知識分子真正的角色在于他的"業余性"。

          第三,大學文學教育在制度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強調學術規范、教育規范和運作程序,這是制度的權力和權威之表征,也是高等教育本身合理化的必然結果,同時又是大學作為一種現代體制的必然目標。在現實的文學教育中,在不同的學術和學歷教育層次上,規范化都是一個重要的游戲規則。課程如何設計,教材如何規范,考核如何客觀,作業或論文如何符合寫作要求,成績如何評價,學生素質如何評判,學生如何學,教師怎么教……,一系列的規范意味著合理化已經滲透在大學文學教育的每一個環節之中。當然,規范化是大學文科教育中極其重要一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問題在于,種種繁瑣規矩是有力還是有礙文學及其教育的特殊性。比如說,在論文寫作中,技術性的因素往往被突出強調,材料的取舍,文獻的運用,方法的選擇,表述的規則,觀點的提煉,結構與篇章的統籌,都有種種規則來控制。這很容易使得許多技術性的環節壓倒了思想的自由及其闡釋。一言以蔽之,當代中國文學教育中實際上存在著重視"技"而輕視"道"的傾向。其結果必然是學生的論文越寫越規范,技術上越發完善和符合標準,但思想的鋒芒和創造性的靈見卻日漸率微。我們有越來越多的"好論文",但有創造性觀念的論文卻寥寥無幾。如此一來,便帶來兩種潛在的后果:其一,文學教育的規范化和思想火花的激發相去甚遠。我們的教育制度培養的和要求的是一些對規范和規則駕輕就熟的工具性人材,而帶有創造性和思想家氣質的人材卻少得可憐。其二,標準總是客觀的和公正的,它不會對任何人有任何特殊性,而文學教育和人材培養的特殊性,特殊的素質所需要的特殊的教育,便被同一的規范化所抹殺。如今的大學文學教育成批地生產出同一標準的畢業生,但有獨特才能和思想的人難以尋覓。至此,一個問題也許無法繞過:大學文學教育是否隱含著這樣的潛在危險?亦即文學教育作為人文知識分子培育的重要場所,將越來越趨向于技術官僚性知識分子的塑造。照此發展,人文知識分子自身的社會角色和職業敏感便會逐步喪失,工具理性便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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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學晚演變

          今年夏天,東京大學的池田知久教授來北京參加道家國際會議,見面便送給我一篇他新寫的文章,題目是“東京大學人文社會系大學院的亞洲研究”。我在去秋到今春在東京大學研究講學時,對東京大學近年的教育改革頗為留意,盡管如此,這篇文章的開場白仍然使我吃了一驚:“本文標題采用‘東京大學人文社會系大學院’,而不用‘東京大學文學部’,是因為1995年隨著大學院重點化的實施,‘大學院’已取代‘文學部’成為部門名稱。”這是什么意思呢?舉個淺顯的例子來說,幾年前我們介紹池田教授,標準的表達是“這是東京大學文學部的池田教授”;而照今年改革后的精神,我們現在就應介紹說“這是東京大學大學院人文社會系研究科的池田教授”。

          要全面了解日本的人文社會科學教育的新變化,我們還得從頭說起。

          東京大學(下簡稱東大)及日本大多數大學的建制與英美俄中皆不同,據說源出于德國的制度。東大文科的設置結構在歷史上變化甚大。東大初創期(1877—1884)文學部除哲學科外,包括政治學及理財學科、和漢文學科。1885年政治學、理財學編入法政學部,同年文學部和漢分家,分為和文學科和漢文學科。在帝國大學時代(1886—1895),人文學科已形成文、史、哲、語言的基本學科內容。到東京帝國大學(1897—1945)初期則明確確定文學科、哲學科、史學科三大學科的人文學科結構。這種結構一直維持到二戰結束,1946年時三大學科共21個專修科(專業)。1947年恢復東京大學,舊的專業名稱如“支那哲學”“支那文學”改稱“中國哲學”“中國文學”,取消了文史哲三“學科”,而使19個專修學科都自成為“學科”。中國哲學也成為19個學科之一。1963年,文學部的21個專修課程被重新歸入四個新的大類:第一類文化學,第二類史學,第三類語學文學,第四類心理學社會學。文化學所包括的也就是以前哲學學科的內容,但從大類的名稱上說,“哲學”第一次消失了。90年代的改變也可以說在60年代已經開始。這樣的四大類結構至今未變,只是不斷加以局部的調整。1988年,把原屬“文化學”中的印度文學改入“語學文學”類,把原屬“文化學”的美術史改入“史學”類,又把第四類“心理學社會學”改稱為“行動學”。1994年,類與類名未變,但專修課程的名稱(相應地研究室的名稱)作了較大改變,“中國哲學”改為“中國思想文化學”,“國史學”改為“日本史學”,“國文學”改為“日本文學”,“印度哲學”改為“印度哲學佛學”等。此外還增設了朝鮮文化、澳洲語言(土著)等亞洲文化研究的課程。1995年,學科的四大類更名為:一思想文化學科,二歷史文化學科,三言語文化學科,四行動文化學科。四大學科共26種專修課程,如中國思想文化學專攻即26者之一。四大學科全部變為“文化學科”,這種名稱上的漢字形式的改變無疑體現了東大人文學研究注重向“文化研究”發展的一種變化動向。在1995年的“中國思想文化學”專業的“修習注意”中說:“本專修課程領域甚廣,研究時代可從上古(甲金文)至現代(、新儒家)各時代中選擇。領域包括中國思想、哲學,及其社會(政治、經濟、法律、道德)和文化(語言、藝術’風俗’生活史、女性史)、宗教(道教、佛教、民間宗教)、科技(天文、醫學、農學)背景,可從中選擇。強調思想史與社會史、思想史與文化史的溝通、中國與日本及中國與西洋思想之比較。”這個的例子可以使我們具體地了解這種變化的內涵。

          東京大學大學院各研究科以及各學部中,“綜合文化學科”可能是最具特色而且最值得注意的。東大各學部皆設在東京市內的本鄉校園,綜合文化學科則與各學部不同,設在距市中心較遠的駒場校區,屬教養學部。據說文部省新的政策精神是取消國立大學的教養學部,而東大的教養學部卻得以保存,此端賴其綜合文化學科的活力及表現。綜合文化學科的人文社會學科方面的碩士課程有七大類,其中“比較文學比較文化”專業設比較文學比較文化課程24門,“地域文化研究”專業設課程達48門,“文化人類學”專業設文化理論、文化過程、社會人類學等課程27門,雖然其中含有不少演習課程,但其課程開設的數量確實令人驚嘆。七類之外,在“廣域科學”專業中還有科學史、科學哲學及大量邊緣交叉學科。綜合文化學科產生的歷史也許有其特殊的緣由,而這一學科已經成為今天東大最具活力的一個部門,也是東大與外國特別是西方國家文教交流特別活躍的一個學科點,相當突出地體現了“文化研究”在現代教育中的巨大能量。

          至少自1963年以來,東大的教育一直維持著“大學—學部—學科—專修課程”的主體結構,例如現在的文學部—思想文化學科—中國思想文化學專業。思想文化學科下有七個專業:哲學(專指西方哲學)、中國思想文化學、印度哲學佛學、倫理學、宗教學宗教史學、美學藝術學、伊斯蘭學。學部主要擔當本科教育的責任,故以學部為部門名稱的作法體現了以本科教育為主的方針。東大的本科生考入后先在教養學部修完兩年前期課程,然后進入學部,選定一個專業修后期課程。如選定文學部的思想文化學科的中國思想文化學專業,就不必修思想文化學科的其他六種專業課程。每一專業都規定了后期課程在該專業應修的科目和學分,一般學生在三、四年級應修科目6—8項不等,需完成專業學分約40—44個。如中國思想文化學專業社七種必修科目:中國思想文化學概論、中國思想文化史概說、中國語中國文學、中國史、中國思想文化學特殊講義(專題課)、中國思想文化學演習(資料課)、畢業論文,共44學分,其中畢業論文12學分。此外還要必修東洋史、中國語中國文學等文學部的其他科目若干學分。在“學部—學科—專業”的結構下,專業與研究室相對應,如思想文化學科有七個專業,即有七個研究室,分別承擔其專業課程。整個文學部26個專業,即有26個研究室,類似我們的教研室。1995年全文學部各研究室共115人,其中教授77人,副教授33人,外國人教師5人。其中思想文化學科(哲學類)25人,教授19人,副教授6人。另外,每一研究室聘1—2名助手,一般聘期為2—4年,多由新畢業的博士生充任。教員的數量比我們(如北大)是要少得多了。

          東京大學的文學部相當于中文一般說的“文學院”,現在臺灣的大學如臺大、政大、輔大等也還都有文學院,作為大學和系之間的一層機構。但日本的情形不同。首先本科學生一二年級在教養學部,三四年級便直接進入學部下的專業,由研究室來管理,這是教育上的最大不同。其次,文學部下面沒有“系”一級,學科或在名義上也可稱為系,但并不存在這樣的實體機構,學科或系亦無實體的功能,一切都是由文學部來管轄,而以研究室為教員人事和預算執行的基本單位,這是體制上的最大不同。在這種體制下面,顯然教育的重點是落實到專業的教育;由于較早進入專業,本科畢業時的專業水平比較高。但由于從教養學部一下子進入專業研究室,學科的統一性不被強調,學科的整合意義沒有了。一個后期學生從三年級起在專業研究室的團體中學習和活動,這是集體文化和專精技術結合的例子,但一個進入中國哲學專業的三年級學生,在此前和此后,似乎都沒有一個機制保證他學得必要的哲學類課程。從我們習慣的“哲學系”的立場來看,其長處和短處還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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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的關聯

          人的生活方式也就決定著從文化到文學的基本特質,因而就可以說,文化與文學之間的共同基點就是人的生活,而文化與文學之間的關系起點就是:在相互對應之中包容,在表達差異之中分離。這就表明,文化與文學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具有包容性與分離性這樣的兩重性的關系。只有當作為研究對象的文化與文學之間的關系得到某種確認之后,在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之關系的問題上,或許才有可能達成一定程度上的共識。首先,從文化與文學的包容性關系來看,有人認為:文化研究視文學為文化構成之一,而文學研究需要對文化文本進行整體化思維,僅就比較文學而言,如果沒有這樣的對“他者”文化的認知與介入,并且不能采用整體化方法,比較文學研究的學術性將遭到質疑,乃至“這個學科總是難以確立自身”,而唯一可能的出路也許是“研究面的廣闊無邊”。[1](24~30)對于民族文學研究來說,也許顯得更重要,因為民族文學研究缺少來自“他者”文化的對照,往往會因對民族文學文本自重而忽略與之對應的民族文化文本。這就意味著文化與文學之間的包容性關系僅僅是文化文本對于文學文本的包容,正是文化文本奠定了文學文本的對應基礎。其次,從文化與文學的分離性關系來看,有人指出:文學主題與文化現象之間具有著某種內在聯系,盡管在符號表達方面存在著一定差異。1903年飛機在天空中第一次出現,不僅使“飛行在大眾傳媒與生活中都已成為普遍現象”,而且“甚至有人認為現代主義發軔于1909年”,尤其是未來主義詩風的鼓蕩與飛行緊密相關。飛行的生命活動與吟詩的自由創造之間,通過符號的詩化來彌合了表達差異,飛行家成為中外現代詩人的一種代名。[2]由此可見,文化與文學之間的表達差異,主要表現為符號的差異,而從文化符號向著文學符號的審美轉化速度,在現代社會中已經是越來越快。這就意味著文化與文學之間的分離性關系不過是文化文本與文學文本的符號分離,正是文化文本提供了文學文本的差異前提。

          如果主要從文化與文學的包容性來看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之關系,也就必須回到文化與文學的概念上去。而一個不容否認的學術現象就是,無論是文化,還是文學,其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在眾說紛紜之中,難以形成共同認定的學術界定。不過,所有的已經出現過的種種界說,似乎都表現出某種一致性的趨向,認為無論是文化,還是文學,都與人的生活密切相關,只不過,文化與人的生活方式直接相關,成為人的生活方式的符號化文本;而文學與人的生活方式間接相關,成為人的生活方式的藝術化文本。這樣,人的生活方式也就成為定義文化與文學的概念公約數:文化是與人的生活方式有關的符號體系,而文學則是與人的生活方式有關的語言藝術。由此可見,文學在成為文化的符號化的審美產物的同時,不過是文化的有機構成之一。由此出發來考察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之關系。從“文化研究的起源”來看,“狹義的文化研究”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的英國,而雷蒙•威廉斯則被認為是“奠定了文化研究的理論基礎”的第一人。威廉斯正是從基于文化的定義而倡導“文化分析”———“文化是對一種特殊的生活方式的描述,這種描述不僅表現藝術和學問中的某些價值和意義,而且也表現制度和日常行為中的某些意義和價值。從這樣一種定義出發,文化分析就是闡明一種特殊生活方式,一種特殊文化隱含或外顯的意義和價值”。顯而易見,威廉斯這一自認為是“文化的‘社會’定義”,盡管從中可以看到社會學傳統的學術影響,但是,這一文化的構成因素實際上已經超越了社會學的考察范圍,立足于人的生活方式的整體性來進行文化構成因素的考察,實際上已經包括了文化的器物性、制度性、心理性的構成因素———“生產組織、家庭結構、表現或制約社會關系的制度的結構、社會成員借以交流的獨特形式”。威廉斯的文化定義,被認為具有著這樣的理論意義:“把論辯的全部基礎從文學—道德的文化定義轉變為一種人類學的文化意義,并把后者界定為一個‘完整的過程’。這一過程中意義和慣例都是社會地建構和歷史地變化的。文學和藝術僅只是一種,盡管受到特殊重視的社會傳播形式”。[3](2、6、125、126、8)這無疑表明,將文化與文學同人的生活方式緊密地聯系起來,不僅對于“狹義的文化研究”具有著理論指導的作用,而且對于廣義的文化研究更具有著理論啟示的意義:基于人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對于人的生存方式的歷史發展與人的生產方式的現實發展,進行從社會學到人類學的多學科考察,通過文化的定義來進行建構文化學的學術嘗試。這首先就需要從大文化觀的轉化開始。

          人的生活方式包括人的生存方式與人的生產方式,無論是人的生存方式,還是人的生產方式,都同樣表現出器物、制度、心理這三個層面上的構成需要。一方面,人的生存方式作為維護生命存在的個人活動的總和,生命活動不僅要滿足從器物層面到心理層面的個人需要,而且這樣的個人需要必須得到制度層面的保護,否則,個人也就難以進行正常的生命活動。另一方面,人的生產方式作為延續生命存在的群體生產的總和,自由創造不僅要滿足從器物層面到心理層面的群體需要,而且這樣的群體需要必須受到制度層面的保障,否則,群體也就難以進行有序的自由創造。從人的需要的文化角度來看,較之個人需要所體現出來的是人的需要的歷史底線,個人需要的簡單也就導致了生命活動的單純,因而對于個人需要的保護往往止于習俗,建構了制度性基礎;而群體需要所展示出來的是人的需要的現實高點,群體需要的多樣也就引發了自由創造的豐富,因而對群體需要的保障通常訴諸法律,建構了制度性體系。這就意味著有關人的生活方式的文化文本,固然要置根于個人的生命活動以揭示人的生存方式,更是要生成于群體的自由創造以展示人的生產方式。在這樣的前提下,所謂的大文化就可以表述為包括人的生存方式與生產方式在內的人的生活方式,而大文化具有與人的生活相關的器物、制度、心理這三個層面上的構成要素,在社會學傳統中,將這三個層面上的構成要素簡化為經濟、政治、意識(狹義上的文化)三要素。這樣,通過從社會學到人類學的多學科與跨學科的學術擴張,在進行大文化觀的轉化的同時,還可以根據人的生活方式這一概念公約數,來進行大文學觀的轉化。正如威廉斯所說:“藝術作為一種活動,同生產、貿易、政治、養家糊口一樣,就在那里存在著。為了充分地研究它們之間的各種關系,我們必須積極地去研究它們,把所有的活動當作人類能力特定的同時代的形式來看待。”[3](129)這就表明,不僅文化可以包容文學,文化文本與文學文本之間具有文本的互文性;而且文化研究也包容了文學研究,文學研究成為文化研究的一種特殊形式。從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之關系來看,無論是文化文本與文學文本的互文,還是文學研究成為文化研究的特殊形式,在從舊歷史主義向著新歷史主義進行研究范式轉型的“文化詩學”中顯得猶為突出。

          如果主要從文化與文學的分離性來看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之關系,也就必須回到文化與文學的文本上去。一個不可忽略的文本事實就是,無論是文化文本,還是文學文本,其文本的意義和價值,即使是在出現符號表達差異的前提下,也往往有可能會呈現出某種程度上的一致性。尤其在文化文本與文學文本之間出現意識形態性對話的時候,文化文本與文學文本之間的符號差異,也就自然而然地迅速減退,而文本的意義和價值的一致性程度也就隨之提升。從文本的意義與價值來看,不僅人的生存是意識形態性的生存,而且人的生產也是意識形態性的生產,因而人的生活也就是意識形態性的生活。于是,在剝離了文化的器物層面與制度層面之后,無論是文化與文學,還是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也就成為狹義上的。狹義上的文化研究以文化心理,尤其是以意識形態為對象,而狹義上的文學研究則以文學經典為研究對象。問題在于,在狹義的文學研究中,文學經典主要是以“高雅”文化作為其文本意義和價值的文學取向的,因而也往往與主流意識形態密切相關,或者說成為對于主流意識形態的歷時性文學表達,因而文學研究也就容易成為關于文學經典的傳統性闡釋。這樣的文學研究,也就與文化研究對于意識形態的現代性闡釋之間形成闡釋的對立。因此,也就有必要解決這一闡釋的對立。這樣,文學研究的傳統范式也就應該進行更新。于是,有人指出“從文學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更新的現實途徑將是“將高雅和大眾文化合二為一”。這就是說,大眾文化是隨著文化生產的興起,通過機器復制與大眾傳播的現代形式而與高雅文化形成意識形態上并駕齊驅的對峙,因而大眾文化的出現也就標志著意識形態將突破主流意識形態禁錮而表現為多元化的發展。20世紀70年代,成為“從文學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更新的第一階段。

          文學研究突破文學的對象性封閉,將研究對象擴張到其他藝術門類,將文學研究的學術領域從文學與電影之間的理論對話擴大到“藝術史,文學研究本身,音樂研究以及社會科學,史學和社會心理學”,從而促成文化文本與文學文本之間的理論性對話。因此,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文化理論文本與文學理論文本之間的意識形態性對話之中,隨著“從文學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更新進入第二階段,文化研究也就成為文學研究的一種特有形式。“八十年代圍繞文化研究所展開的爭論對于文學研究的未來產生了極大的影響。鑒于七、八十年代的文學大戰為自身贏得了地位,人文學科的學術關注點日益從原則性的理論表述遷移開來,它更加關注在實踐中采納新的范式,跨越種種文學與非文學文本進行文本分析。盡管這一觀點并沒有被普遍接受,然而對于新的范式而言卻是不可或缺的,即文學研究所基于的傳統文本經典不再具有無可非議的特權。例如,特里•伊格爾頓(TerryEagleton)在其影響巨大的專著《文學理論導論》(LiteratureTheory:AnIntroduction,1983)中就認為,文本分析應當面對‘整個實驗的領域,而不僅僅是對那些有時貼著相當模糊標簽的文學’。”于是,文化研究開始強調“對體制和意識形態的分析”。由于“體制分析與意識形態分析有重疊之處”,“所以對于文化研究而言,采用意識形態分析是根本性的,它始終尋求對文化作品中的意識形態程度和影響力加以調查”。[4]最先在英國、美國等英語國家出現的文化研究,其理論影響是最大的,對于中國文學研究來說,當為后殖民主義理論與性別研究理論。不過,正如愛德華•薩義德在1995年發表的《東方不是東方———瀕于消亡的東方主義時代》一文中所說的那樣:“在人們對《東方主義》的接受過程中,我最感遺憾,并且現在要竭力加以糾正的一點是:表示反對和支持的兩派書評家,都錯誤地、不無夸張地聲稱本書是反西方主義的”,而“我的研究表明,每種文化的發展和維持都需要另一種不同的,具有競爭性的文化,即‘他我’(alterego)的存在”,“因為現代文化理論的一個重大進步便是人們普遍意識到:文化是混合的、異質的,如我在《文化與帝國主義》(1993)一書中所說,文化,還有文明,都是互相聯系、互相依存的,因而無法對它們的個性進行單一的或粗線條的描述,今天,人們怎么能奢談‘西方文明’?除非在很大程度上將其作為一種意識形態的虛構,包括一些價值和思想方面的某種超然的優越性”。所以,后殖民主義理論的現實存在,不過表明“一種廣泛地以減輕帝國主義對思想和人類關系束縛的影響的新闡釋和學術事業已然出現”。[5]

          事實上,由于后殖民主義理論與“帝國主義”的意識形態關系十分緊密,涉及到文化霸權的政治性質,對于中國的文學研究來說,很難由此而促成具有研究范式更新意義的文化研究。所以,性別研究理論對于文化研究在中國文學研究的出現,也許將具有更大的可能性。與“后殖民主義理論大師愛德華•薩義德”同時的“文化人類學大師安•艾勒斯”,可以說為性別研究理論提供了人類學的啟示:“艾勒斯關于社會與性別的代表作是1995年出版的《神圣的歡愛———性、神話及肉體的政治》”,它“揭示了親密關系———兩性及父母與子女的關系”———的向心性,這種親密關系不僅直接影響我們的個人發展,而且與構成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的社會結構相關聯。艾勒斯在最基礎的層次上運用了社會—政治分析:社會如何將信仰和法律建立在快樂或痛苦之上,而這一切是如何緊密地與社會建立肉體接觸關系的方式聯系在一起的。”[6]顯然,就中國文學研究來說,運用“社會—政治分析”這一方法,對于已經形成的中國文學研究的學術傳統來說,應該是輕車熟路,因而也容易被接受。不過,面對從性別政治轉向肉體政治的研究路向,恐怕在一時間是難以突破主流意識形態的約束的,至少,在目前來看,中國學界對于肉體與政治的術語聯姻,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予以排斥。不過,進行有關人的生活的整體研究的學術浪潮已經勢不可當。無論如何,“從文學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的更新,已經成為國際性的學術潮流,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在理論文本的意識形態對話中,已經率先促成了文化文本與文學文本之間的對話性關系,為文學研究轉向文化研究奠定了必不可少的文本基礎,這一點無疑是令人感到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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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院校大學語文教學研究

          一、民族院校大學語文課程的現實困境

          (一)任課教師的專業方向不確定

          現在雖然很多高校都設有專門的大學語文教研室,也有專門負責講授大學語文課的教師,但大學語文作為一門公共基礎課,授課教師中絕大多數都是中文專業出身,其中有文藝學、古代漢語、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等方向,而大學語文卻不是中文專業中一個具體的研究方向。這些老師,在平時的教學工作中,重心都在大學語文課程上;但在科研工作中,具體往哪個方向發展,是比較模糊和不清晰的,很多老師都依據以前碩士或是博士的專業方向來開展科研工作,進行課題的申報、論文的寫作等等,這就造成了教學方向和科研方向相互脫節,也造成了教師工作精力的分散。不利于教師自身的成長;特別是在評定職稱的時候,這種矛盾就更加凸顯出來。現在有些國內的重點高校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比如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小方向中,有一個就是大學語文。這可能也給專職大學語文教師發出了一個良好的信號。在民族院校中,大學語文教師專業方向不清晰的這個問題是更加突出的,這不僅僅影響教師自身今后的發展,也不利于大學語文課程整體的進一步優化。

          (二)編寫的教材不適合少數民族學生

          作為教學內容載體的教材的選擇,是教學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問題。民族院校學生語言和思維的特殊性,要求在開設課程時要充分考慮到這一點。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使用的大學語文教材,版本很多,筆者手頭就有十幾個版本,雖然各俱特色、有所側重,但其編寫的背景都是以母語為漢語的學生為前提的,學生需要具備一定的漢語水平和漢語思維模式,并且,選取的篇目中極少有涉及少數民族文學或是少數民族作家的優秀作品,這種情況使得少數民族學生在語言和文化背景上,缺乏認同感,甚至是強烈的陌生感。這就要求我們要對當前現有的大學語文教材進行有目的地選擇,選擇適合本民族院校學生情況的教材,或者組織本校教師自編適合本校實際情況的教材。這樣就可以考慮到學生受眾體的特殊性和差異性。例如,在自編教材時,可以選擇經典的少數民族文學篇目,拉近少數民族學生的文化親切感,同時也能讓漢族學生對經典的少數民族文學文化有所了解。

          (三)大學語文課定位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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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文學網絡文化英語

          摘要:文學與科技的的對立肇基于文學工作者對科技威脅的恐懼,而非對科學本質的懷疑。然而當二十世紀末期,另一波的科技文明(以計算機及網絡為代表)入侵人文社群,文學工作者是否還仍如其十八、十九世紀的前輩一樣,抱持不信任的態度?或是在此科技文明的壓力下,尋找一個共生的環境,實為當今研究文學與科技關系中,一個很重要的議題。本文試圖從共生的結構中,尋找文學研究如何在科技文明中,尤其是網絡世界里,去發掘自己的研究與論述空間,也闡明這些論述與研究有何前景與局限。

          關鍵詞:英美文學網絡文化數字文化理論與實務

          前言

          數字文化及因特網的發展,改變了我們的書寫與閱讀習慣,然而它所帶來的新鮮經驗也重新開啟了文學研究的另一層關系。在此提出幾項重大的改變與重整,希望與讀者來討論文學研究的前景與局限。筆者認為,現今因特網在文學研究方面的影響可以分成幾個面向:(一)因特網成為研究的重要的資源或是圖書館的替代品、(二)文本的觀念受到挑戰、(三)傳統的文學研究走入文化研究的范疇、(四)跨地域性的文學研究主題(如性別、階級、主題認同、realityvs.virtuality等)受到重視、(五)文學理論與社會科學的整合。

          一、前言:

          文學與科學間的糾葛關系,建立在西方傳統的理性與感性的二元對立上。從十八世紀以來,以分析(analysis)及類化(generalization)為主導的所謂科學思想,成就了近代的科學文明;但也造成了人文學者對科學文明(或是理性思考)的疑慮。十八、十九世紀的浪漫思潮正是反映了這種反理性及反智論(anti-intellectualism)的一種感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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