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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泄露論文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信息泄露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信息泄露論文

          抑制計算機信息泄露論文3篇

          第一篇 1計算機信息泄露的原因分析

          計算機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徑是電磁波泄露和傳導波泄露:電磁波輻射所產生的具有代表性的空間電磁波就是高速傳輸數字邏輯信號,而計算機的主要特征就有一個是高速傳播性,這為電磁輻射提供了一個充分的條件。另外,計算機在處理數字信號時往往都是在低電壓、高電流下工作的,數字信號含有大量的諧波,很容易干擾射頻,另外計算機各設備在工作狀態下處于高電流快速變化的狀態,又為電磁輻射提供了方便之處,這些都是目前計算機所存在的主要現狀,往往計算機信息泄露很多時候是由電磁輻射引起的。傳導波主要是由電磁感應引起的,而在計算機的設備中,目前存在的大量存儲器、驅動器等磁媒體器件使得計算機總是處于靜電場、磁場以及電磁場中,在計算機內部出現電磁感應,另外靜電場和磁場都是屬于近場,形成的傳導波,頻率始終小于1MHz,傳導波能夠通過電源裝置耦合等產生天線效應進而把信息泄露出去。

          2抑制計算機信息泄露的技術

          本文所講述的抑制計算機信息泄露技術主要是屏蔽技術,目前屏蔽技術主要可以分為靜電屏蔽、電磁屏蔽以及磁屏蔽三類。靜電屏蔽主要適用于防止靜電的耦合干擾,通常采用接地導體來達到目的;電磁屏蔽主要是利用導體表面以及導體內部對電磁波的反射原理和吸收作用來達到屏蔽高頻磁場的干擾。在計算機的信息泄露中,屏蔽技術主要應用于關鍵電路、電纜以及計算機系統的相關設備。在關鍵電路中的應用主要是利用屏蔽局部的方法達到抑制信息泄露的目的,如晶振的外殼接地會大大減少電磁波的輻射量;計算機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徑就是計算機系統的電纜,由于電纜相當于發射或接收電偶極子的相關天線,因此可以在電纜的表面添加一層被屏蔽的導體等電位的半導體材料,避免被屏蔽的電纜與絕緣層之間的放電;對于計算機的一些相關設備,可以采用如屏蔽性能強的機箱等設備來抑制電磁輻射的產生。3.1屏蔽材料。計算機屏蔽技術的效果主要卻取決于吸收功耗材料、反射損耗材料以及反射正因子材料。屏蔽性能計算公式是Se=A+R+B,簡化為Se=A+R,A是指吸收損耗,R是指反射損耗。選擇更好的電子屏蔽材料可以有效地起到屏蔽作用,達到抑制計算機信息泄露的目的。一般情況下,屏蔽材料的阻抗是受電場和磁場比例影響的,計算公式是A=0.1314√(fuσ),從公式可以看出影響因素包括材料的厚度、相對磁導率以及相對導電率,所以屏蔽材料可以選擇一些吸收損耗較大的材料,如坡鏌合金和鐵,但是由于坡鏌合金技工性能比較差,所以最佳的吸收損耗的屏蔽材料就是鐵;對于反射材料,反射損耗的計算公式是:R=74.6-10lg(ur/(fr2σr),坡鏌合金就具有更好的性能,因此可以選取坡鏌合金作為反射材料,對于提高反射損耗材料,一般的金屬如銀、金、鋁等都能達到這個要求,但是由于金銀價格比較貴,所以可以采用比較常見的鋁、鋅等。一般只需要采用干擾和跳頻技術就能達到隱蔽計算機工作狀態的目的,使得竊取和破譯信息無法實現。若使用白噪聲干擾器,為了達到抑制信息泄露的目的,可以掩蓋幅度和頻譜上的電磁信號,能夠有效地阻止和干擾接收,這種方法能夠有效地降低接受信息時產生的噪音,使得竊取信息難度加大,所以為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最好采用發射功率強的干擾器。另外白噪音也是一種比較有效的干擾技術,它一般是干擾電磁輻射信號亂數加密的效果,這種方法的使用將大大減少通過傳導波泄露出去的信息,而且方法較為簡單,價格也比較便宜,比較適合于家庭個人使用。

          2.2物理屏蔽技術

          還可以采用物理技術來達到抑制信息泄露的目的,它主要包括包容法和抑源法。包容法是指對整個計算機系統采取屏蔽措施,并提高屏蔽中的計算機性能,這種屏蔽技術一般比較適合于保密等級較高的計算機系統,在我國的軍事場合應用比較廣泛。抑源法則是從計算機的電路以及元件入手,從根本上解決信息泄露的原因,它主要是采取低輻射計算機原件,通過過濾技術、光纖傳輸技術等接地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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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員工素質優化

          (一)要持證上崗

          《會計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持證者才能上崗,這既是對用人單位的要求,也是對用人單位利益的保護。

          (二)應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會計工作不只是單純地記賬、算賬和報賬,會計工作時時、事事、處處涉及到執法守紀方面的問題。會計人員一方面要及時了解并熟悉國家制定的各項

          財務法規、方針、政策。嚴格貫徹執行和遵守經濟法、寫作職稱論文會計法、證券法、稅法、審計法等相關法律制度,強化法律意識,提高自身修養;另一方面,還應掌握時事政策知識、財政稅務知識、企業管理知識、電腦操作知識等相關知識。

          (三)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嚴格實行會計監督,依法辦事,是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前提。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日寸、完整。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不但要體現在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的記錄上,還要體現在財務報告上,使單位外部的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以及社會監督部門能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可靠的會計信息資料。

          (四)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這是一種工作態度,也是會計人員追求的一種境界。做好會計工作。無疑是需要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的,但這并不足以保證會計工作的質量,實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觀公正的態度,也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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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幕交易行為問題研究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關于內幕交易的觀點對壘;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的概念和特點分析;如何防范內幕交易的措施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內幕交易贊成論、內幕交易反對論、主體是特殊性和多樣性的統一、犯罪被害人不特定。而且多處于弱勢群體、交易手段由簡單到復雜.違法數額巨大、內幕人員往往與券商或基金機構相勾結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摘要:內幕交易源于證券欺詐.1814年在英國發生的利用拿破侖大敗滑鐵盧的內幕信息炒股獲利案是世界上第一起內幕交易案件。內幕交易在美國、英國稱為內部人交易,在我國臺灣稱為內線交易。目前各國都以立法禁止內幕交易行為,但對于為什么要禁止內幕交易,理論界和實務界一直存在分歧,經濟學家和法學家也從不同角度對禁止內幕交易提出了異議。對于禁止內幕交易的探討可以為完善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鑒,而且在實務和司法實踐中也不無裨益。

          論文關鍵詞:內幕交易法律行為借鑒

          我國的證券、期貨市場誕生于經濟體制改革的特殊時期,在這個經濟轉型期中大多數人對證券、期貨等證券的認識和理解都是膚淺和片面的.再加上法規制度的不健全,市場本身的不成熟和缺陷.在證券、期貨市場一直表現出一種“消息市”的特征。人們熱衷于通過追求內幕信息.從而采取跟莊行為.以此來獲利。這就使所謂的“內幕信息”大行其道.股市成為一種投機的賭博場所。很多事實可以說明,在中國由內幕交易帶來的好處.常常被它在市場和人們的不成熟性條件下帶來的負效用所抵消,甚至是淹沒。證券內幕交易本身在現階段的中國實際上是一種“直接的非生產性的尋求利益的”活動。

          目前各國都以立法禁止內幕交易行為,但對于為什么要禁止內幕交易,理論界和實務界一直存在分歧。經濟學家和法學家也從不同角度對禁止內幕交易提出了異議。對于禁止內幕交易的探討可以為完善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鑒.而且在實務和司法實踐中也不無裨益。

          l關于內幕交易的觀點對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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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內幕交易創新研究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內幕交易罪的主體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證券內幕交易犯罪主體的范圍呈現出擴大的趨勢、內幕交易罪的交易形態“作為”或“不作為”的前提都必須是利用內幕信息、明確限定內幕信息的真實性,肯定“建議他人買賣證券”以及“不作為”的交易形態、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賣出該證券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摘要:證券內幕交易罪是一種比較普遍而且隱蔽性很強的犯罪活動,刑法第180條對之予以規制。但隨著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刑法對內幕交易罪的界定凸現出一定的滯后性。可見,重新界定內幕交易罪的概念有一定的理論意叉和現實價值。

          論文關鍵詞:內幕交易罪;主體;交易形態;界定

          一、問題的提出

          內幕交易是證券市場上一種較為普遍的違法犯罪現象。“據統計,在我國證券市場上。大約80%的違法案件與內幕交易有關,大約80%的違法交易金額與內幕交易案件有關。”為此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對之予以規制:內幕交易罪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賣出該證券,或者泄漏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但隨著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交易主體多元化,交易手段復雜化,內幕交易的案例也不斷浮出水面。法律尤其是刑法對內幕交易的規制凸現出一定的滯后性,表現為內幕交易罪的主體范圍比較狹窄、內幕交易罪的客觀方面僅表現為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和泄漏內幕信息兩種作為形式。而把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和不作為排除在外、對內幕信息的界定不周延等。因此,重新界定內幕交易罪的概念既是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司法實踐的現實要求。

          二、內幕交易罪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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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內幕交易法律管理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內幕交易法律規制的必要性;內幕交易的認定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內幕交易嚴重違背公開、公平、公正的證券交易基本原則、內幕交易有悖于誠實信用的原則、內幕交易損害了證券交易的效益和效率、內幕交易的主體界定、內幕信息的界定、內幕交易行為的界定、內幕交易行為需承擔的責任多為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摘要:內幕交易是指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侵害投資者合法利益的證券侵權行為,嚴重影響了證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我國證券法對內幕交易行為的界定及其民事責任的規定尚有欠缺。本文借鑒了國外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對證券內幕交易行為的界定以及證券內幕交易的法律規制進行了探討。

          論文關鍵詞:內幕交易;證券法;民事責任

          內幕交易,又稱知情交易、內部人交易,是指證券市場上的有關人員以其特殊的身份、地位,以及基于合同職業關系或通過不正當途徑,獲悉尚未公開并足以對證券市場行情產生重大影響的有關信息,進而直接或間接利用該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以期獲利免損的證券欺詐行為。由于證券內幕交易常在幕后進行,具有欺騙性和隱蔽性,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又較為粗略,因此對其行為性質、行為主體、行為客體、行為后果的認定實踐中較為困難,理論上也有不少爭議,有作進一步研究和探討的必要。

          一、內幕交易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在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法律并沒有禁止內幕交易。直到上世紀20年代美國證券市場大崩潰,引起史無前例的經濟大恐慌,人們才認識到內幕交易的盛行,影響到證券市場的穩定和投資者的信心,是導致證券市場癱瘓的重要原因。所以,1934年的美國《證券交易法》首次以立法的方式禁止包括內幕交易在內的各種證券欺詐行為。該法第l0條(b)款及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據此制定的規則10b一5,成為規制內幕交易的主要法律依據。就我國證券市場而言,1993年原沈陽證監會主任關維國案1994年“襄樊上證”案,都說明內幕交易的存在和嚴重性。要維護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必須加大打擊內幕交易的力度,具體規制理由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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