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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統哲學論文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系統哲學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系統哲學論文

          法學心理實驗課程研究

          一、實驗之前的課程講授

          1.相關法哲學理論的講授。法哲學理論的講授,主要是介紹現有的一些法哲學流派和主要的法哲學觀點爭議,這為日后提出問題奠定了基礎。法律認知科學的實驗設計主要是運用生理實驗解決法哲學問題或者部門法的主要問題,所以人文社科問題是實驗的目的之所在。很多法律認知科學的生理實驗流程大同小異,運用的設備相差無幾,但是其所解決的法哲學問題卻大相徑庭,所以,相關的法哲學理論的基礎必須夯實,否則實驗就是無的放矢。為了進行“法律認知科學”的實驗,就必須讓學生選修“法哲學”、“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各個部分法的法哲學課程(如“民法哲學”、“刑法哲學”、“訴訟法基礎理論”等課程)。為此,我們開設了“西方法理學”和“法哲學”等課程。通過相關法哲學課程的講授,并組織學生對部分重點問題、爭議問題進行詳細分析,提煉出核心爭議之所在,由此設想日后可以進行實驗的粗略方案。這一點也是體現“認知研究”與“治療研究”之間的區別,體現我們研究的人文社科的目的指向(而非一般的自然科學或醫學意義)。此外,我們還為法學碩士生開設了“神經元法學”和“法律認知科學”等課程,對此類問題的探討更為專業、細致。

          2.聯系醫院的醫生前來講課。由于課程具有跨學科性質,這種課程需要其他學科的知識。而本學科的教師雖然具有一定的跨學科知識背景,但畢竟其主導學科還是法學或法理學,在其他學科方面的學識顯然不如這個領域的專家。所以,邀請其他學科的教師或研究人員前來授課就顯得很有必要。而對于法律心理實驗課程而言,這方面主要是請醫院的醫生前來上課。這里包含了以下三類,一類是神經科專業的醫生,其為我們講解腦神經系統的相關知識。部分高學歷的醫生由于擁有系統的碩士、博士乃至博士后的教育和科研知識,甚至還可能從事過“認知”領域的生理研究,就能夠從“生理心理學”的“認知”角度為我們講解實驗設計的方案、流程等對實驗特別有意義的問題。

          3.帶領學生前往實驗室參觀。由于法學專業學生對工科和醫科的實驗室一般都比較陌生,如果他們對醫療設備或者醫學實驗室沒有相關的認識,就不可能設計出好的實驗方案,因此,非常有必要讓他們參觀實驗室或者醫療設備。在參觀的過程中,由醫務和實驗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講解,其中包括儀器、操作流程和儀器軟件的介紹。老師和學生甚至可以進一步接觸機器,如進入密封的磁共振室,躺入磁共振儀器內模擬作為實驗的受試者。這樣,他們能夠親身體會到躺在儀器內接受檢查或實驗者的境況,設計出更加切實可行的實驗方案。從事“法律認知科學”實驗的儀器設備與“醫學治療和檢查”的實驗設備雖然相同,但是依舊存在一些差別。如磁共振機器,一般醫學治療目的進行的檢查往往只需要運用“1.5T”級別的機器;雖然這種級別的機器也能運用于“法律認知科學”實驗,但是相關實驗對儀器的要求往往更高,通常要求是“3.0T”級,此級別儀器在普通醫學檢查中的運用就比較少;認知科學實驗的磁共振儀器甚至使用到高達“12T”級別。

          二、帶領學生進行實驗工作

          1.通讀實驗報告。法律認知科學相關的實驗論文很多,必須進行大范圍的選題篩選。粗略篩選之后的論文,由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進行研讀。研讀的目的有兩個,一是看看研究現狀,知道他人的研究進程、重點、熱點和難點。通過這些研讀,我們就能夠根據現有的研究進度,選擇尚未研究(發表的)而又可能比較重要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就是日后實驗選題的大致范圍。二是參考他們的研究手段、流程,對他們的研究方法進行借鑒。現在發表的論文,一般都會大致介紹實驗的流程。然而,學術論文畢竟不是實驗報告,其更多側重于問題的提出、解決和分析,流程的介紹往往比較粗糙。當然,部分學術論文也有比較詳細的實驗流程,對此類論文的仔細研習,就能對實驗設計產生比較大的影響。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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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專業畢業論文

          一、英語畢業論文寫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我國2000年出臺的《高等學校英語專業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教學大綱》)的規定,高等學校英語專業的本科生應該用英語撰寫三千至五千個單詞的畢業論文,不僅“要求文字通順、思路清晰、內容充實”,而且要有“獨立見解和創新意識”。畢業論文本應該是檢驗學生學業成績的標尺,更是學生展示其學術能力、表達思想的平臺。但是,對于教師來說,指導學生的畢業論文日益成為挑戰性很強的工作,因為畢業論文問題重重,集中暴露了學生學習的弱點,也反映了教學和管理方面的薄弱。

          首先,學生的畢業論文中頻繁出現語法錯誤。究其原因,很多高校教師沒有把語法講解作為講課重點,或者即使教師強調了語法,學生也沒有充分重視。第二,學生論文中邏輯混亂,常常出現循環論證、自相矛盾等邏輯錯誤。條理不清,論據不足。第三,論文缺少批判性。學生往往擅長介紹某個學派或者學者的觀點,卻并沒有提出自己對于研究對象的評價;即使有所評價,也大多是贊譽,不進行理性的審視和批判。第四,學生所寫的論文題目大多是老生常談,新意匱乏;內容陳舊,行文刻板。可見,有些畢業論文沒有達到《教學大綱》規定的提出“獨立見解和創新意識”的要求。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很多。從主觀上講,有的學生對于畢業論文的寫作重視不夠,寫作態度不認真。從客觀上講,課程設置亟待改進。雖然《教學大綱》規定“我們要有意識地將思維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有機地融合在英語專業技能、英語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課程的教學中”,但是,高校幾乎沒有專門培養學生思維能力的課程。例如,高校的英語專業并不開設邏輯課程,也不開設數學、幾何等自然科學方面的課程,更沒有其他訓練思維的課程,這是造成文科學生的邏輯思維不發達的重要原因。《教學大綱》明確建議開設英語國家概況、英國社會與文化、美國社會與文化、西方文化入門、希臘和羅馬神話、《圣經》、西方文明史等課程,但是,實際上很多高校的英語專業并沒有全面開設這些課程;即使開設了其中的一些課程,也大多是從歷史的角度介紹史實,缺乏從哲學的深度研究人文思想和探究思維本質。

          所以,學生的批判性思維不強,創新性思維更得不到培養。另外,有的高校沒有開設專門的論文寫作課程,致使學生不了解論文寫作的規范和方法。所以,從根本上講,論文寫作的問題暴露了學生在思維能力方面的薄弱,特別表現在邏輯思維、批判性思維和創新性思維等方面。筆者認為,邏輯思維、批判性思維、創造性思維是進行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教學和研究最重要的思維方式,三者缺一不可。其中,邏輯思維是基礎,是批判和創造的工具。批判性思維和創造性思維是邏輯思維的發展和升華。對于這三種思維的有效運用是提高英語論文寫作的有效途徑。

          二、邏輯思維訓練

          人類具有邏輯思維的能力,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人人都進行嚴密的邏輯思維。研究邏輯思維的邏輯學作為一門學科由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創立,支配著西方的邏輯觀。邏輯學可以分為形式邏輯和非形式邏輯。亞里士多德創立的邏輯學后來被歸為形式邏輯,特別典型的是三段論。形式邏輯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至今已經比較完備,是邏輯學的主體部分。“形式邏輯是關于思維的邏輯形式及其規律的科學,同時也研究一些認識現實的簡單的邏輯方法。”①P8形式邏輯是一種理性認識形式,包括概念、判斷和推理,也就是運用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形式邏輯非常重要。亞里士多德將其系統論述邏輯法則的著作稱為《工具論》,意思是邏輯是認識的工具。近代英國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批判了亞里士多德基于其形而上學的邏輯體系,而把歸納邏輯視為進行科學研究和認識的工具,為自己的著作命名《新工具》,與《工具論》形成鮮明對比。形式邏輯不僅是認識客觀世界的工具,而且是表達思想的工具,更是揭露錯誤、進行批評的有力工具。在西方,自從古希臘時代以來,邏輯學一直在學術界備受重視。柏拉圖學園禁止不懂幾何者入內,強調了邏輯的重要性。在中世紀,西方學校普遍講授的七門課程(“七藝”)中首推“邏輯學”,其它為語法、修辭、算術、音樂、幾何、天文。至今,邏輯學也是西方高等院校的重要課程,不僅是學生必須掌握的知識,而且是進行科學研究必不可少的工具。邏輯學并不是西方的專利。中國古代即有邏輯學,當時稱為名辯學,印度的古代邏輯學稱為因明,又稱佛家邏輯。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我國古代的邏輯學并沒有得到充分發展,所以現代的邏輯學大多遵照西方的邏輯學。這也可以算作我國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不如西方的一個深層原因,然而,更直接的原因在于教育管理和課程設置。目前,高校中開設邏輯課程的專業大多僅限于人文社會科學的哲學院系,在外語類院校開設此課程的幾乎沒有。由于英語專業的學生在畢業之后大多從事教學、科研和商務工作,這需要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應變能力,所以,邏輯思維的培養直接關系到英語人才培養的成敗,而衡量英語人才的標準之一就是畢業論文寫作的質量。一篇好的論文應該是思想、邏輯和文采三者的統一。思想性是論文的精髓,邏輯是保證論文的思想性、準確性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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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創新

          摘要:根據技術過程論,技術目的的實現與技術形態的轉化都是一個過程,完整的技術活動包括技術發明與技術創新兩部分內容。只有深入到技術創新內部,揭示其規律,才能完整地理解技術過程。沿著過程論的思路,技術創新被理解為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社會化過程、產業化過程和商品化過程,從而形成了技術創新研究的新范式,并構成了技術創新研究視角改變的方法論基礎。在這種方法論指導下,研究者就技術創新的本質、主體、模式、歷史階段性以及技術創新同管理創新、知識創新的關系等問題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從不同的層面深化了技術創新哲學的研究。

          關鍵詞:過程論;動態過程;技術創新;技術創新哲學

          一、作為動態過程的技術

          美國技術哲學家米切姆區別了四種類型的技術概念,即作為客體的技術,作為過程的技術,作為知識的技術以及作為意志的技術。關于作為過程的技術,米切姆曾提出,工程師注重制造的一面,社會科學家注重使用的一面,而傳統的人類活動就劃分為制造和使用兩類。工程師認為技術的基礎內容是發明和設計[CD2]制造的原初意識,社會科學家則認為是生產和實用,技術的社會應用才是最重要的[1]。在此,米切姆已經把技術理解為包含發明、設計、生產、使用的不同階段的過程。

          東北大學遠德玉教授是國內較早探討技術本質的學者之一,1981年11月,遠德玉教授參加在蘇州舉行的第二屆全國技術史學術討論會,提交論文《技術是一個過程[CD2]略論技術史與技術論研究》,首次提出了技術過程論的觀點。1982年,遠德玉教授在《技術是一個獨立的研究對象》一文中提出,把技術列為科學的一個層次是不妥當的,需要從技術的角度來研究技術與社會、生產、經濟、哲學的關系[2]。1983年,遠德玉教授又提出,技術是一個人類實踐的動態過程,技術在人類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才體現出自己的面目[3]。1984年10月,遠德玉教授向第三屆全國技術史會議提交了題為《歷史中的技術》的論文,分析了原始時代、工匠時代和近代技術的各自存在方式和存在特點,提出技術概念是一個歷史性的范疇,它本身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人們對技術的不同理解,是由于技術形態的不同引起的;不同時期人們側重于技術的某一形態,便產生了不同的技術理解。在1986年出版的《論技術》一書中,他進一步論證了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的思想,并把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作了三方面的概括:技術是從無形技術向有形技術轉化、從潛在技術向現實技術轉化的過程,是技術軟件與技術硬件在動態過程中的統一,是知識、能力、物質手段不斷更新的過程[4]。2003年,在《技術過程論的再思考》一文中,遠德玉教授對技術是一個過程又增加了一條概括,即技術是目的與手段在動態過程中的統一。目的性在技術形成與發展過程中不斷變化,相應的手段也在變化,由此才有技術形態的變化[5]。

          關于技術是一個過程的思想,是理解技術本質屬性的關鍵。在《過程論視野中的技術本質》一文中,筆者從技術目的實現的過程性與技術形態轉化的過程性兩個方面作了分析[6]。一方面,目的性是整個技術系統發展的動力,是支配技術各要素的靈魂,技術的目的性指的是人們有意識地把某種自然對象轉變為受人影響和被人加工、改造、控制的對象,使技術成為變革自然的手段,而不是指技術本身就是目的。在技術逐漸成為滿足人們需要的物品的過程中,技術目的性也逐漸地得到實現,即技術目的的實現也是一個過程。另一方面,技術目的在技術形成與發展過程中是不斷變化的,技術目的的變化就會導致技術手段的變化,由此產生技術的不同形態。由潛在的知識形態的技術到現實的物化形態的技術的轉化過程,就是技術的目的性具體化的過程:從抽象的技術目的性轉化為具有特定功效性的目的性,并進一步轉化為符合特定經濟性和社會性的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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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外討法學教育研究的借鑒分析論文

          從1985年8月到1992年9月,我在美國留學了7年,先后在法學院和人文學院學習法律和法學,對美國的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有一些切身體驗,我覺得這對我國目前法學教育改革也許有些借鑒作用。下面談的,僅僅是我個人的經驗和分析,國此不全面之處還請其他學友指正。

          一、法學教育和研究的分布

          美國的法學教育是相當分散的。這首先要定義一下法學。我所說的法學包括一切法律現象有關的研究。由于這一極其寬泛的法學概念,因此,許多學科中與法律有關的課程和科研都包括在這一法學教育和研究之內。從某種意義上說,美國的法學研究,即作為學術性的法學教育和研究并不僅僅、甚至主要不是在法學院中進行,而是在其他系、科或法學字附屬的研究所、中心進行的。

          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首先是由于美國的法學院的性質所決定的。法律訓練和教育在美國屬于職業訓練,是早是由律師事務所進行的,后來才正式進入大學;進行大學后也一直是作為一種職業訓練學校,其目的是培養合格的律師,學生一畢業就可以進行法律實務的操作。由于這一目的,法學院集中力量進行種種律師技能訓練,即使有學術性探討也是作為培養合格和優秀的律師而附設的,在法學院中并不占主導地位。法學院對學生的主要要求是了解法律(包括判例),了解運用法律的必要程序和技巧,對案件的分析和對法律的理解。當然,在今天,要成為一個好的律師,良好的學術背景也是重要的,學術研究的成果有時在實際案件中起到重要作用;但一般說來,并不很重要。因此,在法學院,從教授到學生所關心的都是“什么是法”,而不關心“什么應當是法”,即使討論“法應當是什么”,也往往局限于對前例或成文法的不同理解,很少有人局限于在法庭提出“全新”的理解,即使任何新理解,也都必然適應某種舊框架,即舊瓶裝新酒。這種制度和訓練在功能上保證學生遵循現在的法律,保持了法律的穩定性,并進而對美國法律政治的穩定起了重要作用。這是一種相當有效的保守的(不帶貶義)法律教育制度。

          由于法學院的這種性質,可以想見,它相對缺乏一種對學術性的法律研究的制度性激勵機制。因為就業問題是首要的,學生都側重于實用課程,對學術性法律問題關心較少。絕大多數學生都只關心必修的法律課程和與自己職業興趣有關的選修法律課程,關心畢業后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對法哲學、法史之類的課程很少關注,甚至包括美國憲法這樣的必修課程也關注不夠(畢竟畢業后能有幾人專門從事憲法訴訟呢?)

          當然,法學院的收費也是重要因素。美國法學院的收費比起其他學院的收費高得多,課程相當重,不少學生依靠政府教育貸款完成學業。由于學生覺得花費很多錢修一些不能直接和馬上見效的課程太不合算,因而對理論性課程的需求自然相對降低,并進而影響有關的理論性課程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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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學科重建思路

          一、教育交流成為我國當代教育學科重建路徑的背景分析

          (一)教育交流成為教育學科重建路徑的可能性

          羅素曾經指出:“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過去已經多次證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里程碑。”[2]作為文明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交流通過對異域教育資源多種形式的利用,能夠對國內教育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由于教育交流的形式多樣,限于篇幅,本文重點考察以對國外教育學科發展成果的譯介為目的的隱蔽式教育交流的影響。回顧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我國教育學科的發展歷程,隱蔽式的教育交流之所以能夠成為教育學科重建的重要路徑,其可能性取決于如下三個條件:1.國內教育學科的發展陷入困境從1949年到20世紀70年代末,由于政治的原因,我國教育學科的發展逐步陷入困境。“”前,受前蘇聯教育理論的影響,我們對近代以來形成的各門教育學科進行改造,只留下了教育學、教育史、教育心理學、各科教學法等少數領域,其他如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比較教育學等被取消。“”爆發后,教育研究更遭滅頂之災,教育學成了“語錄匯編”,外國教育史被視為“毒草”,中國教育史被斥為封建主義的“黑貨”,教育心理學、各科教學法也被取消,“教育學科瀕臨絕境”[3],形同廢墟。但隨著改革開放逐步展開,教育事業得到恢復和發展,教育實踐的變革呼喚理論指導,教育學科的重建勢在必行。2.國外教育學科的蓬勃發展與國內教育學科面臨困境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教育學科在國外得到了蓬勃發展。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夸美紐斯、赫爾巴特為代表的傳統“單數”形式的教育學逐步解體,教育哲學、教育史學、教育統計學以及教學論等分支學科產生,教育學“復數化”。二戰以后,社會變革加劇,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出現高度分化與綜合的趨勢,在此背景下,教育學科繼續向多元化方向發展。一方面,新的教育理論如結構主義教育理論、終身教育思想、全民教育思想等不斷涌現;另一方面,教育經濟學、教育社會學、教育人類學、教育生態學、教育未來學等邊緣學科、交叉學科等紛紛產生;在教育自身領域,高等教育學、職業教育學、課程論、德育論等相繼獨立。這樣,教育學科“形成為有別于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一門獨特的、有50門之多的科學學科群”[4]。3.對外教育交流的大門打開由于政治的原因,1949年后的相當長時間內,我國在對外教育交流領域執行的是“一邊倒”的政策,主要同前蘇聯以及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開展交流,對歐美資本主義國家實行封閉政策。因此,前蘇聯的教育理論對我國教育學科的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隨著中蘇交惡以及的爆發,對外教育交流的大門幾乎完全關閉,研究和介紹國外教育學科已不可能,這使得我們對世界教育學科的發展隔膜甚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塵封多年的國門打開,出國留學迅速擴大,多邊及雙邊教育交流頻繁,全方位對外教育交流局面逐步形成,國外教育實踐經驗和教育理論成果得以大量引進國內。在此背景下,研究、介紹國外教育學科的研究成果成為可能。上述三個條件決定了隱蔽式的教育交流能夠成為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的我國教育學科重建的重要路徑。

          (二)教育交流為教育學科的重建蓄積了豐富的外部思想資源

          教育交流成為教育學科重建的路徑,主要是經由譯介國外教育學科的研究成果、提供外部思想資源實現的。要在廢墟上重建教育學科,吸收和借鑒國外的教育學科發展經驗是學者們的共識。20世紀80年代初,在《教育研究》編輯部舉行的“進一步解放思想,繁榮教育科學”的座談會上,學者們紛紛提出:繁榮教育科學首先就要放眼世界,了解國外教育科學研究的成果,“現在世界上有許多新的教育科學體系,發展了許多新的教育學科,如教育經濟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工藝學、教育環境學、學校管理學”,但“我們缺乏對七八十年代世界教育科學理論方面研究成果和發展趨勢的了解”[5],一些新興的教育學科“幾乎還是空白,不要說系統的科學著作,就是有分量的論文也不多見”,因此,“對一些新興教育學科的研究,則要解放思想,敢于引進,善于結合我國的實際加以創造性的研究和應用”[6]。為此,當時主要的教育刊物以及一些教育專著紛紛介紹國外教育學科的發展資料,為國內教育學科的重建提供了大量急需的域外思想資源。此處擬簡略考察20世紀80年代初期———即我國教育學科重建的重要時期———《教育研究》等主要教育刊物研究介紹國外教育學科發展資料的情況,展示教育交流為國內教育學科重建蓄積外部思想資源的狀況。

          1.《教育研究》對國外教育學科的研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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