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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論文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研究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研究論文

          簡論藥學論文的寫作研究

          藥學論文是藥品科研成果的文字體現,其內容必須具有科學性、首創性、邏輯性和有效性,而且還應遵循一定的寫作格式和要求,要做到結構嚴謹,層次清楚,語句通順,合乎文字修辭要求。而許多作者在撰寫論文時,不能兼顧這些方面,往往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以致影響論文的質量和可讀性,影響論文投稿的命中率,同時也增加了編輯工作難度和工作量。筆者結合本刊論著類文稿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作一分析,意在對作者的寫作有所幫助。

          論著類論文種類較多,包括基礎性實驗研究、臨床藥學及臨床應用方面的研究,回顧性臨床評價等。文稿的基本結構除文題、作者、摘要、參考文獻外,其正文部分又分為引言、材料和方法、結果、討論和結論四部分。

          1文題

          又稱題目、標題、篇名,是一篇論文內容的窗口,它集中表達最重要最中心的信息,是文章精髓的聚光鏡。正確的命名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因此,擬文題時應簡潔、確切、醒目,能反映論文的特定內容,避免冗長,20字內為宜。但不少作者往往不夠重視。從大量來稿中發現,約有50%的文題存在大大小小的問題,需要加工修改。主要問題有:

          1.1冗長繁雜如“健脾生血沖劑治療成人血虛證及缺鐵性貧血的臨床觀察——169例臨床觀察報告”長達34個字,文題不夠精煉;且血虛證及缺鐵性貧血概念不清,應改為“健脾生血沖劑治療成人缺鐵性貧血169例”。又如“國產尼莫地平注射液與德國尼莫地平注射液穩定性的對照研究”中藥名重復,改為國產與進口尼莫地平注射液穩定性的對照研究。“曲美他嗪(Vasorel)治療穩定勞累型心絞痛的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一般雙盲對照、自身對照、平行對照等統計對比方法,正文中出現即可,藥品通用名和商品名也不必全列在文題中。所以可改為“曲美他嗪治療穩定勞累型心絞痛的療效”。

          1.2文題不符如“新藥研究開發中的專利策略”一文,全文沒有談及新藥研制開發中的專利策略問題,而主要論述新藥專利申請策略,內容與題不相符,應改為“新藥專利申請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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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鳳文化研究論文

          一、崇鳳文化演變研究

          (一)“鳳”形象及名稱的演變

          “鳳”形象不是一朝一夕就定型了的,而是經過了相當漫長的演變過程。對于“鳳”的形象的演變研究也是學者們感興趣的地方。徐華鐺在其所著的《中國鳳凰》一書中對典型的鳳形象特點概括為:“錦雞首,鸚鵡嘴,孔雀脖,鴛鴦身,大鵬翅,仙鶴足,孔雀毛,如意勝冠。”鐘金貴《中國崇鳳習俗初探》對各個時期的鳳形象作了梳理,指出上述形象特點的形成是經過了從簡單到復雜的發展過程,并認為:“人們在保留雞形的主要特征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對雞的各個部位逐步進行了改造,以突出鳳的神性。”文章首先指出史前遺址中出土的陶罐、象牙雕刻、彩陶等等文物上的鳥圖案特點已經初步具有了“鳳”的一些的形象特征,如彎嘴(雞喙)、有羽毛、有冠、有尾翎等。到了商周時期,從“鳳”形象大量出現的青銅器裝飾及甲骨文象形文字中總結這一時期的“鳳”形象:尚未定型、多為側面形象,頭部有一束羽毛、尾部伸展夸張,線條剛柔并濟,體現出一種莊重、神秘之感。而且青銅器中的一足的“夔鳳”形象尤為突出。春秋戰國時期,“鳳”形象開始有了更加仔細的刻畫,在氣勢和造型上更顯奔放流暢、秀麗灑脫,尾翎長度增加。戰國時期的青銅器上“鳳”的形象也開始與云霧結合在一起,其作為神鳥的神性與代表祥瑞的云彩結合在一起,“鳳”作為祥瑞象征的意蘊隨著其形象的豐富也漸漸豐富起來。秦漢時期,隨著神仙之說的盛行,作為神鳥的“鳳”的形象更加普遍地被運用到帛畫、壁畫、磚刻、瓦當、石雕、漆器繪畫上,“鳳”形象也融入了許多動物的特征,雞(雉)的頭和冠、鶴一樣的足、鱗狀的羽。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佛教的興起,“鳳”開始受到佛教的影響。“鳳”的形象富麗雍容、多姿多彩。鳳紋之外的裝飾多為佛教中常見的忍冬草、蓮花和各種纏枝花紋等。宋元時期,隨著繪畫藝術的快速發展,“鳳”形象較多地出現在繪畫作品中,更為細膩寫實,鳳眼更加細長,顯示出今天所謂的“鳳眼”的特征。明清時期,“鳳”形象較之宋元時期基本形象沒有大的變化,在繪畫技藝上更為成熟,出現了一整套畫鳳的口訣:“首如錦雞,冠似如意,喙似鸚鵡,身似鴛鴦,翅似大鵬,足似仙鶴,羽似孔雀,體呈五色”,“鳳有三長:眼長、腿長、尾長。”我們今天出現的鳳形象基本沿襲明清時代而沒有多大變化。這篇文章對“鳳”形象演變的歸納與學術界的主要觀點基本一致。龐進在其《中國鳳文化》一書中對“鳳”形象演變情況的概括也很有意思,即史前的“原鳳期”、夏商周的“夔鳳期”、春秋戰國及秦漢的“美鳳期”、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的“瑞鳳期”、宋元明清的“金鳳期”、現當代的“新鳳期”。還有學者從漢字文化學角度來分析“鳳”形象的演變,如黃交軍、唐亮合著的《從<山海經>到<說文解字>———論“鳳”在中國先民文化中的形象流變》一文。“鳳”的形象經過了漫長時間的演變才以今天的多彩面貌呈現在我們眼前,和“鳳”的形象演變一樣,“鳳”的名稱也有一個發展演變的過程。我們今天所稱的“鳳”一般指的就是鳳凰,“鳳”與“鳳凰”在今天看來所指一致,而在神話傳說中,“鳳”和“凰”其實并不是同一種神鳥,《山海經•大荒西經》有這樣的記載:“有五彩鳥三名:一曰皇鳥、一曰鸞鳥,一曰鳳鳥。”便是其中的一個例證。學術界對于“鳳”名稱的演變尚少有人單獨去研究,在現在所能看到的一些研究論文和學術著作中,“鳳”的名稱演變一般多作為“鳳”文化整體研究的一個部分而存在,如上文所提到的鐘金貴的《中國崇鳳習俗初探》一文,在談到“鳳”的形象演變過程的同時也指出了“鳳”的名稱的演變過程,文章從《山海經》、《尚書》、《爾雅•釋鳥》、《左傳》等文獻資料中的“鳳”的不同指稱出發,得出“在舜之前原本稱為鳳鳥,到了有關舜的記載中改稱鳳皇”,并從出土文物和考古資料分析認為“皇(凰)”和舜的部族有虞氏有著密切的關系,是位于長江下游的有虞氏(屬東夷族)首領祭祀時插戴在頭上的帶有羽毛的王冠。有虞氏與位于黃河下游的東夷族中以“鳳”為神鳥的少皞氏融合而使得“鳳凰”連接為一詞,在這之后,“凰字”又漸漸失去了自身原有的意思而成為了“鳳鳥”的同義別稱。王維堤在其所著的《龍鳳文化》中也表達了這種認識,同時在書中他還對因原始方言、后代語言發展等原因影響而產生的“鳳”的各類別稱進行了大致的總結,如“鸑鷟”、“鶤雞”、“皇鳥”、“鵬”、“朱鳥”、“鹓雛”、“鸞鳥”等等。

          (二)崇鳳文化內涵及其演變

          當歷史進入文明社會,先民們原始的信仰和崇拜漸漸褪去了原始的迷狂,開始注入了越來越多的精神文明的因素。我國悠久的鳳崇拜歷史,使得“鳳”的文化內涵尤為豐富。對于“鳳”的文化內涵的挖掘始終是學術界研究“鳳”文化的歸宿,而對“鳳”文化內涵的演變情況的梳理對于正確把握“鳳”的文化內涵是至關重要的工作。目前“鳳”文化相關研究成果中也有許多關于“鳳”的文化內涵的文章與著作,學者們絕大多數都認為“鳳”的文化內涵的演變是由簡單到復雜的不斷發展、不斷豐富的過程。龐進的《中國鳳文化》一書將崇鳳文化的精髓和所包孕的民族品格的內涵稱為“鳳之魂”,“鳳凰的身上體現著中華民族求明、獻身、負任、敬德、尚和、愛美、重情、惜才的精神品格。”而鳳文化的精髓則是“和美”,其本身就是中華文化核心理念之一,足見“鳳”文化的重要性。王維堤在《龍鳳文化》一書中把“鳳”和“龍”放在一起梳理了龍鳳文化內涵的演變軌跡,文章認為“鳳”的初始意義與“龍”不同,它并不是作為氏族崇拜的圖騰,而是與天文歷法及農業生產相關,“鳳”的產生時代已經是圖騰制衰落時期;當巫術取代圖騰制之后,“鳳”又與巫術發生聯系,從而具有了巫術的內涵。王維堤將“龍”的巫術作用歸納為“乘”,“鳳”的巫術作用歸納為“至”、“來儀”;商代崇“鳳”而使“龍”的神性大大減少。周代崇“龍”抑“鳳”,“鳳”的神性則大為降低。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龍”、“鳳”的神性都受到很大程度的削減。作者認為隨著文明社會的發展,人類認識自然的能力提高也是造成“龍”、“鳳”走下神壇的原因之一。“不語怪力亂神”的儒家學派,更是不把“龍”、“鳳”作為神物,但是民間龍鳳崇拜還依然擁有很大市場。與崇尚理性思考的中原地區不同,楚地的巫風盛行、崇尚浪漫的思想,使“鳳”崇拜在荊楚地區得到了繼續生長的土壤。我們從屈原的楚辭類作品中即可看出端倪。隨著戰國秦漢之際興起“瑞應之說”,“鳳”和“龍”一起又與“瑞孽之說”聯系到了一起,這一學說到董仲舒提倡“天人感應”之說漸成體系。董氏認為帝王有德,能“致黃龍鳳凰”,將“龍見”、“鳳集”看作是祥瑞的象征,是對帝王的德行的肯定。在春秋戰國時期步下神壇的龍、鳳,到了漢代之后,“龍”成為了歷代帝王的專享,皇帝自稱真龍天子,“龍”崇拜成為了愚弄民眾的政治神學手段。而“鳳”雖然也常常為皇帝所用,但是隨著龍鳳兩性分化的發展,到了宋代,“鳳”成為了皇后的代稱,與代表“真龍天子”的皇帝相對應。關于這一點,黃能馥《談龍說鳳》一文認為:“鳳是后妃政治權勢的標記。”《龍鳳文化》一書在論及龍鳳的形別分化時,提到了“鳳”的雌化使得“鳳”的文化內涵中具融進了女性象征的意味。對于“鳳”的女性象征意義這一點,王玨的《鳳的文化內涵》一文有較為詳細的研究。龍鳳形象在其發展的過程中還具有了“人中精英”的涵義。王維堤在書中認為,其淵源或許是與春秋戰國時期“龍”、“鳳”神性消褪,成為“役于圣人”的“羽蟲、鱗蟲”,但其始終是與“圣人”發生關系,所以后世自然把“龍”、“鳳”也比作是人中的精英。臧振《論鳳鳥在周文化中的地位》一文通過“鳳”與周文化的關系的研究,提出鳳鳥不是王權、君權的象征,而是賢人、君子的象征的觀點。“鳳”和“龍”一樣,與宗教的聯系也是非常密切的,“鳳”的文化內涵經過神仙家、道教、佛教的影響,其內涵也愈加豐富,尤以佛教對“鳳”的影響更大,在佛經故事中經常會見到“鳳”的形象,以“鳳凰涅槃”最具代表性。以上我們可以看出,王維堤在《龍鳳文化》中是把“鳳”和“龍”放在一起來考察二者的文化內涵的,更側重的是“鳳”在龍鳳這一對立統一體所具有的文化內涵。

          相比之下,鐘金貴的《中國崇鳳習俗初探》則更多地從民俗學的角度來挖掘“鳳”的文化內涵,這篇文章從“鳳”文化的內涵發展歷程出發對“鳳”文化的主要內涵進行了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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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析稅收籌劃論文寫作研究論文

          稅收籌劃是企業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復雜決策過程,是依據國家法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的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籌資、投資、經營等各項活動,還與國家、政府、稅務機關及相關組織有很大的關系。稅收籌劃論文就稅收籌劃的含義、特點、方法、作用以及應當注意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初步的理論探討。

          稅收籌劃論文分析了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稅收作為企業的客觀理財環境之一,如何依法納稅并能動地利用稅收杠桿,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成為企業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基本出發點。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稅收籌劃,不能有效地安排稅務事項,就談不上有效的財務管理,也無法達到理想的企業財務目標。對于追求價值最大化的企業來說,如何在稅法許可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也就成為企業稅收籌劃的重心所在。因此,稅收籌劃論文深入探討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和籌劃思想,就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論文稅收籌劃的含義與特點

          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守稅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稅收法規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選擇機會,通過對企業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的事先安排和籌劃,盡可能地節約稅款,達到稅負最輕或最佳,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行為。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稅收籌劃必將成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籌劃論文提到它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

          (1)合法性。稅收籌劃不僅符合稅法的規定,而且符合稅法立法的意圖,這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避稅的根本點。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是對稅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貫徹,也體現了稅收政策導向的合理有效性。國家在制定稅法及有關制度時,對稅收籌劃行為早有預期,并希望通過稅收籌劃行為引導全社會的資源有效配置與稅收的合理分配,以實現國家宏觀政策。因此,提到稅收籌劃不僅不違法,而且作為納稅人的權利受到國家的保護。

          (2)超前性。稅收籌劃是企業對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的設計和安排。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即由于特定經濟事項的發生才使企業負有納稅義務。一旦經營活動實際發生,應納稅款就已確定,再進行籌劃已失去現實意義。稅收籌劃就是要將稅收作為影響納稅人最終收益的重要因素,對投資、理財、經營活動做出事先的規劃、設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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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文化研究論文

          一、我校藏羌民族文化研究資源現狀

          1.1缺乏展現豐富成果的平臺

          我校位于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開展藏羌民族文化研究具有天然的地緣優勢,積淀了豐富的藏羌民族文化研究學術成果。但是這些成果比較分散,沒有統一的展示平臺和技術標準。一是載體具有多樣性,包括實體的和數字格式的,而數字格式又有文本的、圖像的、音頻的;二是保存地點分散,或是存于商業數據庫,或是存于歷史檔案,或是存于學校主頁,或是存于學校各部門和個人。零散的、分亂的成果沒有整體的展現,學校科研實力和學術特色無依托的統一平臺,就難以產生更強的綜合效應和更深的學術影響[4]。

          1.2缺乏長期、統一的保存機制

          大多數歷史的學術成果沒有數字化,常因年代久遠而難以找到,或因實物的損壞和老化而無法長期保存。而年代較近的成果大都存于個人手中,學校沒有統一分類保存[4]。學校對于數字資源和科研成果的保存沒有統一的規劃。

          1.3缺乏獲取資源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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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宮廷社會研究論文

          一、諾貝特•埃利亞斯的學術生涯及其《宮廷社會》的出版

          1933年他向法蘭克福大學提交了一篇名《宮廷人物:宮廷社會學、宮廷社會和專制君主的構建》的職稱論文,使他獲得了在德國大學任教的資格。但因納粹上臺而被迫開始了流亡生涯,他先是逃到法國,隨后奔赴英國。1954年他成為英國萊斯特大學講師,在其57歲高齡時才開始其大學教師的職業生涯。1962~1964年,在他正式退休后,他到西非成為加納大學社會學教授,在此期間他收集了大量非洲藝術品。在1960年代中期,他在德國和荷蘭擔任客座教授。1978年到1984年他成為德國比勒費爾德跨學科研究中心終身研究員。1990年死于阿姆斯特丹,享年93歲。諾貝特•埃利亞斯的職稱論文最初寫的并不是關于宮廷社會的題目,而是在阿爾弗雷德•韋伯指導下寫的《近代自然科學的譜系》。這篇論文的寫作提綱是在他死后在阿爾弗雷德的文件中發現的,主要探討的是意大利的文藝復興,他對自然科學和藝術發展之間的關系著力尤多。在他以后關于知識、科學和藝術的著述中這個主題反復出現,但這篇論文卻并未完成。在1930年他成為卡爾•曼海曼的助手時,他中斷了與阿爾弗雷德職稱論文的合作計劃,改變了他的研究主題,轉而開始寫作關于宮廷社會的職稱論文。他向法蘭克福大學提交了這篇關于宮廷社會的論文后便開始了流亡生涯,因此這篇論文一直沒有發表。直到1960年代他退休后他才發現了這篇論文的打印稿,并在此稿基礎上于1969年出版了德文版《宮廷社會》一書。那篇德文的職稱論文現已遺失,它與該書的異同難以考究,不過該書的第一章《社會學與歷史學》是為1969年出版該書而專門寫的;關于散見書中的對社會學的批判和附錄1等內容都是后來才寫的。

          二、諾貝特•埃利亞斯主要的社會學觀點

          諾貝特•埃利亞斯在《宮廷社會》一書中對宮廷社會的研究反映了他在后來的一些著述中表達的社會學觀點,即對人與社會關系的思考和長時段的歷史觀。他對個人與社會關系的思考集中在《個體的社會》一書中,在書中他將個體的人置于社會與歷史中來認識,認為人是一定社會關系和歷史發展的產物。他認為“單個的人,從他出生之日起就被置于某種具有完全特定結構的職能序列中,他必須使自己適應這個職能序列,根據它來塑造自己,并且以它為出發點適時地發展自己”,而否定“天地初開,惟有一人,而且是孤零零的一個已成年之人”,這樣,人的本質便是社會關系的構成和歷史的構成。埃利亞斯不同于同時代多數社會學家,他主張在長時段中考察社會發展,反對社會的靜態研究;同時又反對社會發展的目的論,強調社會發展與生物進化之間的區別。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以孔德為代表的社會進化論影響很大,他們認為社會制度的發展同生物有機體一樣存在著某種規律,人的自然特性決定了社會的發展,社會達爾文主義甚至認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是生存競爭和優勝劣汰。對此,埃利亞斯一方面采取了社會進化論的長時段研究傳統,反對靜態的社會研究,例如他反對他的主要競爭理論帕森斯的共時功能主義;另一方面他又否定了社會進化論的目的論和決定論,強調社會發展與生物進化之間的區別,認為社會發展是能夠走向倒退的。對個人與社會關系的理解和其長時段歷史觀使他提出了“構型”的概念,并在分析宮廷社會時頻繁地使用這個概念。埃利亞斯的“構型”,是指“彼此相互依賴的個人之間的網絡,網絡之中的權力均衡始終處于變動不居的非均衡狀態。”這個概念有兩層含義,首先強調人是處于相互依賴的網絡,即社會關系之中的,網絡由人構成,一旦形成便無法離開它;其次,強調了網絡內部的不穩定性、變化性,因此網絡或社會關系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動的結構,需要對此進行動態和歷史的研究。這樣,“構型”這個概念便整合了他的兩個主要的社會學觀點。他在《宮廷社會》一書中最早應用了這個概念來研究西歐尤其是法國的宮廷社會。

          三、歷史學與社會學的比較諾貝特•埃利亞斯

          在《宮廷社會》中對宮廷社會的論述首先是從社會學與歷史學的對比開始的。作為社會學家的他研究的宮廷社會并不是他所處時代的宮廷社會,而是舊制度下尤其是路易十四時代法國的宮廷社會,因此他的研究既是社會學的研究,也是歷史學的考察,兩者區別明顯卻也密不可分。他首先認識到了社會學研究的不足。他對宮廷社會的研究并非像普通社會學家那樣對其作橫切面的研究,而是將其放入較長歷史時段中來考察,“社會結構的社會學考察如果離開許多國家宮廷社會的長期發展將是無任何意義的,”惟有如此才能解釋“在構型中相互依賴的人們如何使統治者在少數人幫助下維持他們對壓倒多數臣民的長期統治”這個問題。歷史學的研究對此的解釋是諸如路易十四之類的君主采取某些策略而維持了自己的權位,社會學的研究則將君主和臣民置于某種相互關聯的網絡中來考察,認為他們的地位是由某種社會結構決定的,但這種社會結構卻正是個別君主策略長期發展的結果。這樣,離開歷史學研究的社會學研究是目光短淺的、狹隘的。他對歷史學研究的局限性也給予了相當的關注,他認為歷史學研究通常更強調事件的唯一性和不可復制性,“傳統歷史學(實證歷史學)的研究將孤立的不可復制的資料置于研究的中心位置,缺乏系統的或可作證的架構。”即歷史學的個別研究不能說明問題,而只是資料的堆積。于是他發出了這樣的反問:“文獻之類的原始資料難道就是歷史的本質?”對他來說,沒有對社會結構的分析,歷史人物是很難評判的,只有將人物放在特定的社會結構中,才能理解他們的價值和意義,這才是歷史的本質。即缺乏社會學研究的歷史研究是沒有價值和意義的。因此,他認為對宮廷社會的研究必須將社會學與歷史學的研究結合起來,即用“構型”理論來解釋宮廷社會。他認為,“宮廷社會并不是一種獨立于構建它的個人之外的現象;個人一旦構造了它,無論是國王還是仆人都不能獨立于他們共同創造的社會之外。”因此法國宮廷社會這個“構型”由路易十四等君主構建后,在較長歷史時期內維持著穩定,少數人長期維持著對多數人的統治。在諾貝特•埃利亞斯看來,個人是不可復制的,但是構型卻是可以復制的,這就是構型形成后個人不能脫離它的原因。但構型并不是一個永遠穩定的結構,其內部力量對比常有變化,一旦內部力量對比失衡構型便被打破;法國宮廷社會的終結便是構型內部階級力量對比發生變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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