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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品價格管理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藥品價格管理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藥品價格管理

          政府藥品價格管理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廣大人民對醫療衛生保健需求的逐漸增長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從而造成了看病貴、看病難的局面。從公民的基本權利、信息不對稱理論和委托理論著手來分析政府應對藥品進行價格管理。關鍵詞:政府;藥品;價格管理1藥品的特殊性1.1藥品的專屬性藥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專門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藥。針對不同疾病的藥品彼此之間不以互相替代,藥品也不能當作補品長期食用,藥品濫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產生“藥源性疾病”。藥品的專屬性表現在對癥治療,患什么病用什么藥。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檢查、診斷、指導下合理使用。非處方藥必須根據病情,患者自我診斷、自我治療,合理選擇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標簽使用。1.2藥品的兩重性藥品用的得當,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當,則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鹽酸嗎啡,使用合理是鎮痛良藥;管理不善,濫用又是成癮的。1.3藥品用于治病救人只有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才能保證療效。國家制定了《藥品管理法》,對藥品嚴格監督管理,并制訂和頒布了國家和地方兩級藥品標準,規定了嚴格的檢驗制度,以保證藥品的質量。1.4藥品的限時性藥品儲存有嚴格的時限期。過期藥,藥效改變,不得再用。時限性還表現在搶救病人急需用藥時,一旦需要,必須保證藥品的及時供應。尤其在解毒、急救、災情、疫情、戰爭等緊急情況需要藥品時,用藥的及時關系到一個人甚至成千上萬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藥品生產、經營部門平時就應有適當儲備。只能藥等病,不能病等藥。有時藥品雖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寧可到期報廢,也要有所儲備;有些藥品即使無利可圖,也必須保證生產供應。2公民的基本權利要求政府有所作為憲法作為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問題的國家根本法,要將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確認下來,將統治階級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現為國家意志。憲法的作用亦稱憲法的功能,是指憲法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行為,以及社會現實生活的能動影響,是國家意志實現的具體表現。憲法在保障公民權利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創制憲法的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實現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增進共同的幸福。憲法為了實現這個最終目的,主要基于三個原則來進行:一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三者相互協調的原則;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權;三是權利和義務相一致原則。這些原則既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同時也是對國家機關依照憲法的規定行使國家權利的要求。我國藥品流通現狀混亂,最終導致藥品費用虛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這些都無疑踐踏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權,如果公民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職。根據我國現在看病難、看病貴等一系列問題的凸顯,政府應該有所作為。我們知道,醫藥屬于特殊行業,其進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壟斷性供應者,其競爭的優越性將無法體現,并會出現剝削消費者的潛在可能性,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動。雖然全球的發展趨勢是把醫藥行業市場化,但又必須接受政府某種形式的管制,即價格管理。3從信息不對稱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交易的各方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買賣雙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較多的相關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另一方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在各種交易市場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正常情況下,盡管存在信息不對稱,但根據通常所擁有的市場信息也足以保證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有效進行;在另一些情況下,信息不對稱卻導致市場失靈,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政府進入市場。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對稱”是市場失靈的表現之一。市場的趨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間傾向于互相保密。同時市場的廣闊性和復雜性,使個別的商品生產者無法知曉所有的相關信息,必然導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務顯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費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3.1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在醫藥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他們二者所掌握的藥品的成本信息不對等,生產廠家比醫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醫院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處于信息劣勢的醫院不能對處于信息優勢的生產廠家的成本進行控制。所以,醫院這一方對生產廠家存在戒備心理,會很謹慎做出自己的決策。3.2醫院與患者之間同理,在醫院與患者之間也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人們生病就必須看醫生,也必須吃藥,而且患者吃什么藥、吃多少必須在醫生的建議和指導下進行,患者沒有能力對藥品進行選擇和比較,屬于弱勢群體。醫院在這個環節處于信息優勢地位,在藥品終端銷售中處于主導地位,在絕大部分藥品有醫生處方消費的情況下,醫院成為藥品銷售的主渠道,而醫療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競爭,從而會嚴重損害患者的利益。3.3生產廠家與患者由于這二者之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而是通過以上兩對信息不對稱中推導出來,患者對生產廠家生產的藥品質量、價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種功效的藥品中,由于處于信息的劣勢,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這就需要醫院這個橋梁來給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實惠。通過上面分析,我們已知道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醫院與患者之間,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都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要想使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信息對稱,就需要醫院來公開信息,但是醫院又與患者以及生產廠家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他們之間不可能自行解決問題,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進行協調和解決,那么這個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預。信息具有公共產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會出現“搭便車”的現象,從而導致沒有人進行信息的收集。醫藥流通中的信息也是這樣,所以政府應介入解決信息問題,即對藥品實行價格管理。解決醫藥流通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政府必須介入其中是因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業不愿進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種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時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進行醫藥流通,集中招標,價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開化、透明化。醫藥行業屬于特殊行業,具有壟斷性質,只有利用政府的強制性才能使藥品壟斷者公開信息,以緩解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問題。4從委托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委托、的概念來自法律范疇。從信息經濟學角度,不同利益目標的雙方從有意簽署合作協議開始就形成了委托關系,我們稱擁有私人信息優勢的一方為人(agent),另外一方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對稱是問題的核心。委托理論的主要觀點認為,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模化大生產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權利。但在委托的關系當中,由于委托人與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財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資津貼收入、奢侈消費和閑暇時間最大化,這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沖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為很可能最終損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現實世界中普遍存在著委托關系,如股東與經理、經理與員工、選民與人民代表、原(被)告與律師、甚至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都可以歸結為委托人與人的關系。筆者認為公民、政府及醫院(本文特指公立醫院)三者之間存在雙重委托關系。4.1公民與政府之間如前所述,藥品具有特殊屬性,政府應該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便利的醫療服務。在此公民為委托方,而政府為方,政府公民的醫療保障,利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保障,實現公民的基本權利。由于政府部門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為委托人的公民應對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專款專用,從而實現委托人的利益。4.2政府與醫院之間在政府與醫院之間,政府變為委托人,而醫院則為人,政府通過公民的委托,掌握財政資金,而政府通過把一部分財政資金委托給醫院,使醫院能夠正常的運轉,從而為公民提供醫療服務。而醫院接受政府的財政撥款成為人,由于醫院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有自己的利益,如醫院的正常開支、醫務人員的福利待遇等等,勢必使醫院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與政府的目標有所偏離,不可能與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權利這個目標相一致。所以,為了防止醫院與政府的利益相沖突,政府應該對醫院進行監督,對藥品價格進行監督,從而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基于以上理論,政府有必要對藥品價格進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藥品流通市場,才能更好地保護和實現公民的利益。同時,政府在干預時一定要強調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參考文獻[1]陳文玲.藥品價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國經濟時報,2005-1-10.[2]周慶行.公共行政導論[M].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2004:64.[3]武建強.對委托理論中保險營銷員激勵監督機制的思考[J].上海保險,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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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藥品價格管理理論依據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廣大人民對醫療衛生保健需求的逐漸增長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從而造成了看病貴、看病難的局面。從公民的基本權利、信息不對稱理論和委托理論著手來分析政府應對藥品進行價格管理。

          關鍵詞:政府;藥品;價格管理

          1藥品的特殊性

          1.1藥品的專屬性

          藥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專門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藥。針對不同疾病的藥品彼此之間不以互相替代,藥品也不能當作補品長期食用,藥品濫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產生“藥源性疾病”。

          藥品的專屬性表現在對癥治療,患什么病用什么藥。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檢查、診斷、指導下合理使用。非處方藥必須根據病情,患者自我診斷、自我治療,合理選擇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標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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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藥品價格管理意見

          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促進藥品市場競爭,降低醫藥費用,讓患者享受到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藥品,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改革藥品價格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調整藥品價格管理形式。根據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藥品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的藥品,僅限于列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及其他生產經營具有壟斷性的少量特殊藥品(包括國家計劃生產供應的精神、麻醉、預防免疫、計劃生育等藥品)。政府定價以外的其他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取消流通差率控制,由經營者自主定價。

          隨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法律法規逐步完善,要逐步減少政府定價的種類、數量的,進一步擴大市場調節價的范圍,以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二、藥品價格管理要引進市場競爭機制。政府定價原則上要按社會平均成本制定,對供大于求的藥品,要按社會先進成本定價。要規范銷售費用率和銷售利潤率,使經營者能夠合理補償成本并獲得合理利潤。流通環節的進銷差率和批零差率合并計算,實行差別差率,并逐步調整流通差率總水平。

          政府定價藥品,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最高零售價格。藥品零售單位(含醫療機構)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制定實際銷售價格。

          市場調節價藥品,由生產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制定零售價。藥品批發、零售單位(含醫療機構)要在不超過生產企業制定的零售價格的前提下,制定藥品實際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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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藥品價格管理理論依據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廣大人民對醫療衛生保健需求的逐漸增長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從而造成了看病貴、看病難的局面。從公民的基本權利、信息不對稱理論和委托理論著手來分析政府應對藥品進行價格管理。

          關鍵詞:政府;藥品;價格管理

          1藥品的特殊性

          1.1藥品的專屬性

          藥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專門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藥。針對不同疾病的藥品彼此之間不以互相替代,藥品也不能當作補品長期食用,藥品濫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產生“藥源性疾病”。

          藥品的專屬性表現在對癥治療,患什么病用什么藥。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檢查、診斷、指導下合理使用。非處方藥必須根據病情,患者自我診斷、自我治療,合理選擇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標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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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機構藥品價格管理意見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為農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減輕農民因病造成的經濟負擔的重要措

          施。為了落實農村醫療保障的惠農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發改委《關于進

          一步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和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的情況,決定

          加強對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藥品價格的監管。具體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決農民“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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