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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哲學論文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語言哲學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語言哲學論文

          哥白尼轉折

          1994年,布蘭頓發(fā)表了正文厚達741頁的代表作《清晰闡釋》(MakingitExplicit);2000年,哈貝馬斯發(fā)表長篇評論“從康德到黑格爾:羅伯特·布蘭頓的語用學語言哲學”[1],高度評價了布蘭頓的貢獻,稱這部著作為“理論哲學中的里程碑,正如《正義論》在1970年代早期成為實踐哲學的里程碑一樣”。如今,布蘭頓關于推論實踐的推理主義觀點(theinferentialistviewofourdiscursivepractice),常被譽為當代語言哲學中的哥白尼式轉折。[2]在人才濟濟的匹茲堡大學哲學系,這位美髯公與麥克道爾(JohnMcDowell)一道堪稱最杰出的代表,而后者同樣于1994年出版的《心靈與世界》(MindandWorld),亦被譽為近幾十年來最重要的哲學著作之一。

          羅伯特·布蘭頓(RobertBrandom)生于1950年。1977年在理查德·羅蒂的指導下,于普林斯頓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論文題目是《實踐與對象》(PracticeandObject)。1976年之后,布蘭頓一直任教于匹茲堡大學,從助理教授一直升至杰出教授(1998),其間曾擔任哲學系主任(1993-1997),并于2000年當選美國人文藝術與科學院院士(FellowofAmericanAcademyofArtsandSciences)。此外,他還擔任多家哲學雜志的編輯和審稿人,也是美國哲學協(xié)會東部分會執(zhí)行委員會成員。2003年,布蘭頓榮獲梅隆杰出成就大獎,獎金150萬美元,以表彰他“對人文學術的典范性貢獻”。

          布蘭頓的第一部著作是與尼古拉·里徹合著的《矛盾的邏輯》(1980)[3],但真正為他贏得聲譽的還是14年后發(fā)表的《清晰闡釋:推理、表象與推論性承諾》[4]。就語言哲學而言,此書試圖提出一種將語義學奠基于語用學的意義理論。這種意義理論基于兩個主要思想:(1)意義是不可還原的規(guī)范性意義;(2)意義由用法確定和說明。在這兩個基本思想的歷史發(fā)展線索中,我們可以看到康德、黑格爾、弗雷格、維特根斯坦和塞拉斯等人的蹤跡,但在布蘭頓手中,它們發(fā)展為全面而有力的意義理論,可以取代現(xiàn)在廣泛接受的自然主義的和因果論的意義解釋。

          此后,他編輯了塞拉斯的《經(jīng)驗主義與心靈哲學》(1997)和著名文選《羅蒂及其批評者》(2000)[5]。也許是因為《清晰闡釋》篇幅太大,內容過于艱澀,2000年他又將其改寫為一部較為簡明的《清晰地說出理由:推理主義導論》[6]。但此書與其說是《清晰闡釋》的導論,不如說是一部指南,集中而簡明地闡發(fā)了他的幾個重要論題。

          布蘭頓近期出版的著作是《逝去的巨人的故事:關于意向性的形而上學的哲學史論文集》[7]。該書收集了布蘭頓自1977-2000年的論文,考察了斯賓諾莎、萊布尼茨、黑格爾、弗雷格、海德格爾和塞拉斯等“逝去的巨人”的著作中隱含的意向性概念。早在《清晰闡釋》中,布蘭頓就從“表象主義的”與“推理主義的”語言觀出發(fā),透視近代哲學的緊張關系,而這一緊張關系遠比通常理解的經(jīng)驗主義和理性主義之間的糾葛更為基礎。他試圖表明,那些逝去的偉大哲學家都有一項共同的事業(yè),這就是主要由推理主義所刻畫的特定的哲學傳統(tǒng);這一傳統(tǒng)中的哲學家都堅信,語言的表象性能力服從如下事實:語言是“以推理的方式而被清晰地說出的”。這部歷史性散論可以視為他的推理主義構架在哲學史中的應用,因此也為《清晰闡釋》所構造的框架提供了思想史的維度。

          理解布蘭頓的主要困難在于,除了文筆和表述方式的獨特性之外,無論在方法、思路和風格上,他都深受分析哲學和歐陸哲學的雙重影響。按照他的導師羅蒂的說法,塞拉斯把分析哲學從休謨階段推進到康德階段,而布蘭頓則拓展了塞拉斯的工作,將分析哲學從康德推進到黑格爾階段。倘若真是如此,倒像是近代哲學的一次輪回,不啻為分析哲學百年歷史的一種反諷。[8]實際上,布蘭頓的思想語境相當復雜:康德的批判哲學、黑格爾的歷史主義概念論、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理論、塞拉斯的心靈哲學,甚至哈貝馬斯的交往行動理論都構成了布蘭頓的思想要素和對話者。按照布蘭頓自己的說法,他的立場異于那些塑造和推動20世紀英美哲學的許多、甚至是絕大多數(shù)理論的、解釋的和策略性的承諾。他贊同理性主義而反對經(jīng)驗主義和自然主義,贊同推理主義而反對表象主義,贊同整體論而反對語義學原子主義,贊同對邏輯的表達主義的解釋而反對形式主義解釋。而位于其思想核心的乃是推理主義,而推理主義與整體論密不可分,因為如果傳遞意義的是推理,那么具有特定的意義就預設了在特定推理構造中的特定位置;就此而言,這一整體論會導致功能主義;如果我們把實用主義理解為實踐對理論具有優(yōu)先性,那么,這又與實用主義密切聯(lián)系起來,因為推理就是做事。這一思想與經(jīng)驗主義的核心主張背道而馳,就此而言,布蘭頓又將其視為理性主義的當代形態(tài)。因此,有人把這些彼此相連的立場統(tǒng)稱為“IHFPR傳統(tǒng)”(inferentialist-holist-functionalist-pragmatist-rationalisttraditio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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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專業(yè)畢業(yè)論文

          一、英語畢業(yè)論文寫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jù)我國2000年出臺的《高等學校英語專業(yè)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教學大綱》)的規(guī)定,高等學校英語專業(yè)的本科生應該用英語撰寫三千至五千個單詞的畢業(yè)論文,不僅“要求文字通順、思路清晰、內容充實”,而且要有“獨立見解和創(chuàng)新意識”。畢業(yè)論文本應該是檢驗學生學業(yè)成績的標尺,更是學生展示其學術能力、表達思想的平臺。但是,對于教師來說,指導學生的畢業(yè)論文日益成為挑戰(zhàn)性很強的工作,因為畢業(yè)論文問題重重,集中暴露了學生學習的弱點,也反映了教學和管理方面的薄弱。

          首先,學生的畢業(yè)論文中頻繁出現(xiàn)語法錯誤。究其原因,很多高校教師沒有把語法講解作為講課重點,或者即使教師強調了語法,學生也沒有充分重視。第二,學生論文中邏輯混亂,常常出現(xiàn)循環(huán)論證、自相矛盾等邏輯錯誤。條理不清,論據(jù)不足。第三,論文缺少批判性。學生往往擅長介紹某個學派或者學者的觀點,卻并沒有提出自己對于研究對象的評價;即使有所評價,也大多是贊譽,不進行理性的審視和批判。第四,學生所寫的論文題目大多是老生常談,新意匱乏;內容陳舊,行文刻板。可見,有些畢業(yè)論文沒有達到《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提出“獨立見解和創(chuàng)新意識”的要求。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很多。從主觀上講,有的學生對于畢業(yè)論文的寫作重視不夠,寫作態(tài)度不認真。從客觀上講,課程設置亟待改進。雖然《教學大綱》規(guī)定“我們要有意識地將思維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培養(yǎng)有機地融合在英語專業(yè)技能、英語專業(yè)知識和相關知識課程的教學中”,但是,高校幾乎沒有專門培養(yǎng)學生思維能力的課程。例如,高校的英語專業(yè)并不開設邏輯課程,也不開設數(shù)學、幾何等自然科學方面的課程,更沒有其他訓練思維的課程,這是造成文科學生的邏輯思維不發(fā)達的重要原因。《教學大綱》明確建議開設英語國家概況、英國社會與文化、美國社會與文化、西方文化入門、希臘和羅馬神話、《圣經(jīng)》、西方文明史等課程,但是,實際上很多高校的英語專業(yè)并沒有全面開設這些課程;即使開設了其中的一些課程,也大多是從歷史的角度介紹史實,缺乏從哲學的深度研究人文思想和探究思維本質。

          所以,學生的批判性思維不強,創(chuàng)新性思維更得不到培養(yǎng)。另外,有的高校沒有開設專門的論文寫作課程,致使學生不了解論文寫作的規(guī)范和方法。所以,從根本上講,論文寫作的問題暴露了學生在思維能力方面的薄弱,特別表現(xiàn)在邏輯思維、批判性思維和創(chuàng)新性思維等方面。筆者認為,邏輯思維、批判性思維、創(chuàng)造性思維是進行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教學和研究最重要的思維方式,三者缺一不可。其中,邏輯思維是基礎,是批判和創(chuàng)造的工具。批判性思維和創(chuàng)造性思維是邏輯思維的發(fā)展和升華。對于這三種思維的有效運用是提高英語論文寫作的有效途徑。

          二、邏輯思維訓練

          人類具有邏輯思維的能力,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人人都進行嚴密的邏輯思維。研究邏輯思維的邏輯學作為一門學科由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創(chuàng)立,支配著西方的邏輯觀。邏輯學可以分為形式邏輯和非形式邏輯。亞里士多德創(chuàng)立的邏輯學后來被歸為形式邏輯,特別典型的是三段論。形式邏輯經(jīng)過兩千多年的發(fā)展,至今已經(jīng)比較完備,是邏輯學的主體部分。“形式邏輯是關于思維的邏輯形式及其規(guī)律的科學,同時也研究一些認識現(xiàn)實的簡單的邏輯方法。”①P8形式邏輯是一種理性認識形式,包括概念、判斷和推理,也就是運用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形式邏輯的基本規(guī)律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形式邏輯非常重要。亞里士多德將其系統(tǒng)論述邏輯法則的著作稱為《工具論》,意思是邏輯是認識的工具。近代英國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批判了亞里士多德基于其形而上學的邏輯體系,而把歸納邏輯視為進行科學研究和認識的工具,為自己的著作命名《新工具》,與《工具論》形成鮮明對比。形式邏輯不僅是認識客觀世界的工具,而且是表達思想的工具,更是揭露錯誤、進行批評的有力工具。在西方,自從古希臘時代以來,邏輯學一直在學術界備受重視。柏拉圖學園禁止不懂幾何者入內,強調了邏輯的重要性。在中世紀,西方學校普遍講授的七門課程(“七藝”)中首推“邏輯學”,其它為語法、修辭、算術、音樂、幾何、天文。至今,邏輯學也是西方高等院校的重要課程,不僅是學生必須掌握的知識,而且是進行科學研究必不可少的工具。邏輯學并不是西方的專利。中國古代即有邏輯學,當時稱為名辯學,印度的古代邏輯學稱為因明,又稱佛家邏輯。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我國古代的邏輯學并沒有得到充分發(fā)展,所以現(xiàn)代的邏輯學大多遵照西方的邏輯學。這也可以算作我國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不如西方的一個深層原因,然而,更直接的原因在于教育管理和課程設置。目前,高校中開設邏輯課程的專業(yè)大多僅限于人文社會科學的哲學院系,在外語類院校開設此課程的幾乎沒有。由于英語專業(yè)的學生在畢業(yè)之后大多從事教學、科研和商務工作,這需要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應變能力,所以,邏輯思維的培養(yǎng)直接關系到英語人才培養(yǎng)的成敗,而衡量英語人才的標準之一就是畢業(yè)論文寫作的質量。一篇好的論文應該是思想、邏輯和文采三者的統(tǒng)一。思想性是論文的精髓,邏輯是保證論文的思想性、準確性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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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思想文化哲學

          中國學術思想的特點是在與其他文明的比較中凸現(xiàn)出來的,所以我們不妨以西方乃至印度的學術思想為背景探討這個問題。一、文字、思維、文化對中西文化系統(tǒng)上的差異,近代以來,學術界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反復討論。筆者試圖從文字對思維、思維對文化的影響方面作一嘗試性探索。現(xiàn)代腦科學研究證實,大腦左右兩半球的分工是不同的。右半球主要處理各種各樣的形象,左半球主要處理形形色色的語言符號。這表明左右兩半球的思維工具不同,右半球的主要思維工具是形象,我們可以稱這種思維為形象思維;左半球的主要思維工具是語言,我們可以稱這種思維為語言思維。語言是形象的象征性符號,形象是語言代表的意義。在大腦中,形象和語言、形象思維和語言思維之間并不是漠不關心的。相反,連接大腦兩半球的胼胝體以難以想象的速度傳遞左右腦的信息。人們常說,中國人和西方人的思維方式不同。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它們到底是如何不同呢?這種不同是怎樣形成的呢?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我認為,中西書寫文字的差異,是造成兩者思維方式不同的根本原因。固然,文字是語言的書寫符號,它不同于語言,不等于思維的工具。但是作為人們最經(jīng)常使用的交流工具,文字對思維無疑有著不可低估的影響。西方語言的書寫形式是字母文字,這種文字既不表形,也不表意,而僅僅表音;也就是說,它完全割斷了與形象的直接聯(lián)系,是一種純粹的記錄語言的符號。這種純粹記錄語言的字母文字頻繁地、廣泛地刺激人們的大腦,就逐漸地形成了西方人長于語言思維的特點,使之語言思維特別發(fā)達。而漢語書寫符號是方塊漢字,它不僅表音,而且還能表形、表意。這種音、形、意互相聯(lián)系的文字,為形象思維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使中國人長于形象思維。文字影響思維方式,思維方式又影響文化的發(fā)展特點。中西文字和思維方式的不同,使中西文化表現(xiàn)出各自的獨特風貌。西方學者認為,語言和思維是相互依賴的。如黑格爾就聲稱:“思維形式首先表現(xiàn)和記載在人們的語言里。”杜威也指出:“吾謂思維無語言則不能自存。”而我們的語言學教科書則反復強調,語言和思維是外殼和內核的關系。與此相反,許多中國學者卻認為自己思想的最高境界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今本《老子》一章)、“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莊子·秋水》)、“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周易·系辭上》)、“不著一字,盡得風流”(《詩品·含蓄》)等等。中國人和西方人在思維和語言關系上的差異,直接影響了他們對語言學的興趣。為了更好地發(fā)展、提高自己的思維能力,西方人很早就很重視對語言的研究。從古希臘時期以來,語言學就“變成‘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一枚獨立學科”,一直到近現(xiàn)代,西方的語言學一直是遙遙領先的。而中國人的思對語言的依賴性小,此相應,中國對語言研究就不那么重視。在中國古代語言學一直沒有得到獨立發(fā)展。孔子早就提倡:“辭達而已矣。”(《論語衛(wèi)靈公》)的音韻學就是文學和經(jīng)學的附庸,人們只是為了寫好詩賦和第才去研究它。學者們甚至把文字、音韻、訓詁貶稱為“小學”。直到十九世紀末,馬建忠才照搬西方的語言理論,寫成中國第一部語法著作《馬氏文通》。此后,中國的語言學才逐漸獨立發(fā)展起來。中西思維的這種不同特點,還深刻地影響了中西文化的不同氣質。中國哲學史上的三大流派儒道佛都強調內心的反省、體驗與覺悟。儒家先賢曾參早就說過:“吾日三省吾身”(同上書《論語·述而》),以反省為必不可少的修身手段。道家則更進了一步。王弼認為:“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周易略例·明象》)語言,甚至圖象都成了束縛思想的桎梏,思想修養(yǎng)達到了一定程度,圖象和語言都不存在了。這個傳統(tǒng)在佛教徒那里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慧能雖然不識文字,卻能以力主“頓悟”成為禪宗南宗的鼻祖。后來,禪宗干脆主張“不立文字”,徹底拋棄語言文字,而完全用純粹的直覺傳遞那些被認為不可表達的奧妙,“棒喝”就是其主要形式之一。因此,佛教之所以在中國發(fā)展起來,禪宗之所以在中國產生,中國形象思維的土壤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與此相應的是,在中國學術史上形成了一系列玄而又玄的概念,如陰陽、元氣、意境、神韻、風骨、虛實……舉不勝舉。在語言思維影響下的西方文化和西方哲學,表現(xiàn)出了另一種風格。西方哲學家們總是以語言的嚴密性和思辯性見長。古希臘的哲學家們如此,近現(xiàn)代西方哲學家們也如此。因而,在某種意義上講,西方哲學是一種語言思辯的哲學。當然,西方學術史上的概念也是相當明確的。專家認為,形象思維具有模糊性,這大概是中國人思維的特點;相對地講,語言思維具有精確性,這是西方人思維的特點。中西思維的這種不同特點,在各自的語言體系中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跡固然,這同中國人和西方人對語言研究的不同態(tài)度也有一定關系。也就是說,西方語言是比較精確的,漢語,尤其古代漢語則比較模糊(由于大量西方譯名的輸入,現(xiàn)代漢語正在向精確化發(fā)展)。同一個意思,中西哲人的表達風格各異。如老子說:“有無之相生也,難易之相成也,長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聲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隨也。”(簡本《老子》第二篇第九章)類似的意思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卻變成了“統(tǒng)一物是由兩個對立面組成的,所以把它分成兩半時,這兩個對立面就顯露出來了。”孔子對智慧的定義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亞里士多德卻說:“智慧就是有關某些原理與原因的知識。”[4]雖然把赫拉克利特和亞里士多德的語錄譯成了現(xiàn)代漢語其精確性仍未泯滅;而老子和孔子的語錄就必須通過一番領會才能得到其真諦。從上述比較中,我們還可發(fā)現(xiàn),表面上看,古希臘哲學家的語言具有鮮明的抽象性、概括性,而中國先哲的語言具有突出的具象性、比喻性。但這并不是說中國人的思維缺乏抽象。其實,在這種具象性、比喻性的背后,卻表達了與西方哲人所揭示的同樣抽象的道理。所以,有些人認為西方人的思維富于抽象,中國人的思維缺乏抽象,這是一個錯覺。有誰能說“得意忘象”不是一種抽象?有誰能說“心通”、“冥合”不是一種抽象?只是它們撲朔迷離、難于表達而已。甚至一向貶斥中國哲學的黑格爾也不得不承認,《周易》中“那些圖形的意義是極其抽象的范疇,是純粹的理智規(guī)定。”中國學術思想的特點是在與其他文明的比較中凸現(xiàn)出來的,所以我們不妨以西方乃至印度的學術思想為背景探討這個問題。一、文字、思維、文化對中西文化系統(tǒng)上的差異,近代以來,學術界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反復討論。筆者試圖從文字對思維、思維對文化的影響方面作一嘗試性探索。現(xiàn)代腦科學研究證實,大腦左右兩半球的分工是不同的。右半球主要處理各種各樣的形象,左半球主要處理形形色色的語言符號。這表明左右兩半球的思維工具不同,右半球的主要思維工具是形象,我們可以稱這種思維為形象思維;左半球的主要思維工具是語言,我們可以稱這種思維為語言思維。語言是形象的象征性符號,形象是語言代表的意義。在大腦中,形象和語言、形象思維和語言思維之間并不是漠不關心的。相反,連接大腦兩半球的胼胝體以難以想象的速度傳遞左右腦的信息。人們常說,中國人和西方人的思維方式不同。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它們到底是如何不同呢?這種不同是怎樣形成的呢?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我認為,中西書寫文字的差異,是造成兩者思維方式不同的根本原因。固然,文字是語言的書寫符號,它不同于語言,不等于思維的工具。但是作為人們最經(jīng)常使用的交流工具,文字對思維無疑有著不可低估的影響。西方語言的書寫形式是字母文字,這種文字既不表形,也不表意,而僅僅表音;也就是說,它完全割斷了與形象的直接聯(lián)系,是一種純粹的記錄語言的符號。這種純粹記錄語言的字母文字頻繁地、廣泛地刺激人們的大腦,就逐漸地形成了西方人長于語言思維的特點,使之語言思維特別發(fā)達。而漢語書寫符號是方塊漢字,它不僅表音,而且還能表形、表意。這種音、形、意互相聯(lián)系的文字,為形象思維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使中國人長于形象思維。文字影響思維方式,思維方式又影響文化的發(fā)展特點。中西文字和思維方式的不同,使中西文化表現(xiàn)出各自的獨特風貌。西方學者認為,語言和思維是相互依賴的。如黑格爾就聲稱:“思維形式首先表現(xiàn)和記載在人們的語言里。”杜威也指出:“吾謂思維無語言則不能自存。”而我們的語言學教科書則反復強調,語言和思維是外殼和內核的關系。與此相反,許多中國學者卻認為自己思想的最高境界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今本《老子》一章)、“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莊子·秋水》)、“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周易·系辭上》)、“不著一字,盡得風流”(《詩品·含蓄》)等等。中國人和西方人在思維和語言關系上的差異,直接影響了他們對語言學的興趣。為了更好地發(fā)展、提高自己的思維能力,西方人很早就很重視對語言的研究。從古希臘時期以來,語言學就“變成‘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一枚獨立學科”,一直到近現(xiàn)代,西方的語言學一直是遙遙領先的。而中國人的思對語言的依賴性小,此相應,中國對語言研究就不那么重視。在中國古代語言學一直沒有得到獨立發(fā)展。孔子早就提倡:“辭達而已矣。”(《論語衛(wèi)靈公》)的音韻學就是文學和經(jīng)學的附庸,人們只是為了寫好詩賦和第才去研究它。學者們甚至把文字、音韻、訓詁貶稱為“小學”。直到十九世紀末,馬建忠才照搬西方的語言理論,寫成中國第一部語法著作《馬氏文通》。此后,中國的語言學才逐漸獨立發(fā)展起來。中西思維的這種不同特點,還深刻地影響了中西文化的不同氣質。中國哲學史上的三大流派儒道佛都強調內心的反省、體驗與覺悟。儒家先賢曾參早就說過:“吾日三省吾身”(同上書《論語·述而》),以反省為必不可少的修身手段。道家則更進了一步。王弼認為:“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周易略例·明象》)語言,甚至圖象都成了束縛思想的桎梏,思想修養(yǎng)達到了一定程度,圖象和語言都不存在了。這個傳統(tǒng)在佛教徒那里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慧能雖然不識文字,卻能以力主“頓悟”成為禪宗南宗的鼻祖。后來,禪宗干脆主張“不立文字”,徹底拋棄語言文字,而完全用純粹的直覺傳遞那些被認為不可表達的奧妙,“棒喝”就是其主要形式之一。因此,佛教之所以在中國發(fā)展起來,禪宗之所以在中國產生,中國形象思維的土壤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與此相應的是,在中國學術史上形成了一系列玄而又玄的概念,如陰陽、元氣、意境、神韻、風骨、虛實……舉不勝舉。在語言思維影響下的西方文化和西方哲學,表現(xiàn)出了另一種風格。西方哲學家們總是以語言的嚴密性和思辯性見長。古希臘的哲學家們如此,近現(xiàn)代西方哲學家們也如此。因而,在某種意義上講,西方哲學是一種語言思辯的哲學。當然,西方學術史上的概念也是相當明確的。專家認為,形象思維具有模糊性,這大概是中國人思維的特點;相對地講,語言思維具有精確性,這是西方人思維的特點。中西思維的這種不同特點,在各自的語言體系中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跡固然,這同中國人和西方人對語言研究的不同態(tài)度也有一定關系。也就是說,西方語言是比較精確的,漢語,尤其古代漢語則比較模糊(由于大量西方譯名的輸入,現(xiàn)代漢語正在向精確化發(fā)展)。同一個意思,中西哲人的表達風格各異。如老子說:“有無之相生也,難易之相成也,長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聲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隨也。”(簡本《老子》第二篇第九章)類似的意思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卻變成了“統(tǒng)一物是由兩個對立面組成的,所以把它分成兩半時,這兩個對立面就顯露出來了。”孔子對智慧的定義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亞里士多德卻說:“智慧就是有關某些原理與原因的知識。”[4]雖然把赫拉克利特和亞里士多德的語錄譯成了現(xiàn)代漢語其精確性仍未泯滅;而老子和孔子的語錄就必須通過一番領會才能得到其真諦。從上述比較中,我們還可發(fā)現(xiàn),表面上看,古希臘哲學家的語言具有鮮明的抽象性、概括性,而中國先哲的語言具有突出的具象性、比喻性。但這并不是說中國人的思維缺乏抽象。其實,在這種具象性、比喻性的背后,卻表達了與西方哲人所揭示的同樣抽象的道理。所以,有些人認為西方人的思維富于抽象,中國人的思維缺乏抽象,這是一個錯覺。有誰能說“得意忘象”不是一種抽象?有誰能說“心通”、“冥合”不是一種抽象?只是它們撲朔迷離、難于表達而已。甚至一向貶斥中國哲學的黑格爾也不得不承認,《周易》中“那些圖形的意義是極其抽象的范疇,是純粹的理智規(guī)定。”本篇論文是由3COME文檔頻道的網(wǎng)友為您在網(wǎng)絡上收集整理餅投稿至本站的,論文版權屬原作者,請不要用于商業(yè)用途或者抄襲,僅供參考學習之用,否者后果自負,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由于長期以來人們把抽象思維(確切地說是語言思維)與邏輯思維混為一談,所以那些認為中國人的思維缺乏抽象的人,也往往斷言中國人的思維缺乏邏輯。這同樣是錯覺。所謂邏輯,就是客觀規(guī)律性。其實,反映客觀規(guī)律性的思維就是邏輯思維;形象思維也反映了客觀規(guī)律性,當然也是一種邏輯思維。當然,我們不否認,語言思維和形象思維的抽象性、邏輯性具有不同的特點。語言思維的抽象性、邏輯性存在于語言之中,在語言表達中顯而易見,因而是外在的;形象思維的抽象性、邏輯性存在于形象之中,在語言表達中則不那么顯著,因而是潛在的。這正是造成以上各種錯覺的根源。中西思維方式的這些不同特點,造成了中西學者在理論體系上的獨特風格。也就是說,中國學者的理論體系是潛在的、模糊的;西方學者的理論體系是外在的、清晰的。也就是說,中國的學術并非沒有自己的體系,那種認為中國缺乏理論體系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形象思維是通過直觀或直覺把握事物的,這就自然地決定了這種思維方式把握的是事物的整體,而非局部人們用直觀或直覺去感知一個事物的局部而舍掉其它部分是相當困難的。當我們想象桌子的形狀時我們的大腦中出現(xiàn)的總是整個桌子,既不只是桌子面,也不只是桌子腿;同樣,我們想象桌子面或桌子腿的形狀時,它們總是同整個桌子合為一體的,難分難舍。因而,這種思維方式具有整體性。相反,語言思維的工具是語言,這就給具體分析帶來了方便。人們在運用“桌子”、“桌子面”、“桌子腿”等語詞概念進行思考的時候,它們都是完全獨立、互不牽制的。因而,這種思維方式具有分析性。形象思維的整體性和語言思維的分析性各給中西文化打下了自己的烙印。中國學者的著作,大多是非常綜合的,一部《論語》,囊括了孔子的政治思想、哲學思想、教育思想、心理學思想、倫理學思想等內容。而西方的學術著作,一般是分門別類的,如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學著作是《工具論》,心理學著作是《論靈魂》,美學、藝術理論方面的著作則以《修辭學》、《詩學》為代表,此外還有《政治學》、《雅典政制》等政治學方面的著作。在物質文化方面,以北京故宮、曲阜孔廟為代表的中國建筑,具有鮮明的完整性,而西方的建筑則頗具錯落有致、不拘一格的情趣。語言思維的分析性與精確性是相輔相成的。為了更加精確,必然要求具體分析;只有具體分析,才能更加精確。它們表現(xiàn)在藝術創(chuàng)造上,是求真與再現(xiàn)。西方的藝術家們?yōu)榱税讶梭w畫得更逼真,往往在人體解剖學上下功夫,他們力圖再現(xiàn)藝術創(chuàng)造的對象。古希臘、羅馬藝術家們的雕塑品,使當代藝術大師們嘆為觀止;達·芬奇的畫蛋的求真態(tài)度,已成為婦孺知的美談。這種真的、再現(xiàn)的藝術是符合西方之審美觀的。亞里士多德就說過:“維妙維肖的圖象看上去卻能引起我們的快感。”西方藝術的特色,就在于這種如臨其境、如聞其聲、如見其貌的真實感。形象思維的整體性與模糊性表現(xiàn)在中國人的美學觀上是求似與超脫。中國的藝術家們不在求真上下功夫,而是追求一種“超真”的藝術效果;中國畫的特色就在這里,幾條線、幾點墨就能給人以美的享受。這就是國畫大師齊白石老人所說的“妙在似與不似之間”;無獨有偶,司空圖早在《詩品》里就說過:“離形求似”,可見這是一個傳統(tǒng)。無論是中國的畫,還是詩,總能給人一個無限想象的天地,使人們回味無窮。“味摩詰之詩,詩中有畫;觀摩詰之畫,畫中有詩。”(《苕溪漁陷從話》前集,卷十五)蘇東坡對王維的定評,一語道破了中國藝術的特色。其實,在中國藝術史上,何獨王維的詩是如此呢?“平林漠漠煙如織,寒山一帶傷心碧”,這不正是一幅用飽醮憂愁的筆墨描繪出的圖畫嗎?又何獨王維的畫是如此呢?敦煌壁畫中的佛像,那種既大智大悟,又天真純凈;既莞爾而笑,又莊嚴靜思的神態(tài),不正是一首絕妙的詩嗎?這都是中國傳統(tǒng)思維方式結出的碩果。至于在科學技術領域,為什么中國在古代占優(yōu)勢,西方在近代占優(yōu)勢呢?這個問題迷惑過不少人,包括愛因斯坦這樣卓越的科學家也感到驚奇。我以為,這是由于中西不同的思維方式在不同歷史時期顯示出來的不同的優(yōu)勢。分析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首先明確兩點:第一,確切地講,科學不等于技術,前者是指一種以理論為主的學術體系,后者主要是指在實踐經(jīng)驗基礎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第二,科技也是由技術創(chuàng)造向科學理論發(fā)展的,古代的科技形態(tài)以技術創(chuàng)造為特征,近代以科學理論為主要特征。既然古代科技形態(tài)的顯著特征即技術創(chuàng)造以實踐經(jīng)驗為基礎,顯然中國人的形象思維會大顯身手,而西方人的語言思維就相對遜色了。所以,中國能夠成為四大發(fā)明的故鄉(xiāng)四大發(fā)明基本上是技術創(chuàng)造。中國古代的科技著作,主要也是技術方面的,《天工開物》是宋應星對明代手工業(yè)生產經(jīng)驗的總結,《本草綱目》是李時珍對中草藥的功能與用途研究的記錄。另外,中國學者在理論體系和學術概念上的潛在性、模糊性、玄奧性表現(xiàn)在哲學、美學等方面是別具一格的,但與生性精確的近現(xiàn)代科學理論背道而馳。這或許是近現(xiàn)代以來中國科技發(fā)展一落千丈的一個深刻原因。而以語言思維為主要思維方式的西方科學家,卻正是在這方面得天獨厚,故能在近現(xiàn)代科學理論的許多領域中獨占鰲頭。牛頓的力學、達爾文的進化論等科學理論體系在近代科技史上顯示出了語言思維在這方面的優(yōu)勢。我時常有這樣一種想法:中國的科技形態(tài)基于人類的原始經(jīng)驗,而西方的科技形態(tài)則是對人類原始經(jīng)驗的轉折。原始思維研究證明,原始人具有超乎尋常的直覺能力和經(jīng)驗積累。我認為,中國的方塊漢字和形象思維在一定程度上延續(xù)了這種原始經(jīng)驗,從而形成了中國的科技形態(tài);西方的字母文字和語言思維則在一定程度上割斷了與原始經(jīng)驗的聯(lián)系,使之另外開辟出一塊天地,從而形成了西方的科技形態(tài)。西方科技在現(xiàn)代社會的優(yōu)勢已為人們所共睹。其實,中國的傳統(tǒng)科技,尤其中醫(yī)學,具有巨大的潛在價值,有待人們去發(fā)現(xiàn)、去挖掘。綜上所述,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是人類思維之樹上的兩朵奇葩,互有優(yōu)劣,各具獨特風貌,在歷史上爭奇斗艷,各領風騷。因此,不能籠統(tǒng)地劃分誰好誰壞,貶低一方,抬高一方。那種貶低方塊漢字和形象思維、抬高字母文字和語言思維的論調,事實證明是站不住腳的。二、哲學與宗教哲學與宗教是文化的更深的層面,而二者之間的關系又反映了各個文明的不同風貌。在我看來,哲學和宗教的含義,是一個需要重新界定的前提性問題。這兩個概念都來自西方,所以,一般人觀念中的哲學與宗教,都是西方意義上的哲學與宗教,可謂之狹義的哲學與宗教。以這種狹義的哲學與宗教來考量中國的學術思想,嚴格地說,中國既沒有哲學,也沒有宗教。如果一定要以這個意義上的哲學與宗教來分析中國學術思想,我們當然可以找到類似于西方的哲學和宗教。依此,或許可以這樣說:西方思想的特質在于哲學與宗教相分離,印度思想的特質在于哲學與宗教相合一,而中國思想的特質在于以哲學代替宗教。各國的宗教都是為了解決人生的問題,但在中國,哲學就是為了解決人生的問題,不需要宗教來扮演這一角色。中國哲學通過兩條途徑來安頓人生,一是自然,二是人自身,它們又往往交織在一起。由于它們都為人生而設,所以都具有人文主義特點。就此而言,我們又可以說中國哲學的特質是人文主義。本篇論文是由3COME文檔頻道的網(wǎng)友為您在網(wǎng)絡上收集整理餅投稿至本站的,論文版權屬原作者,請不要用于商業(yè)用途或者抄襲,僅供參考學習之用,否者后果自負,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不過,我們尤其應該注意到,中國的傳統(tǒng)思想有自己獨特的風貌。按照西方的標準來討論中國的學術思想,是不客觀的,也是不公正的。所以,我們應該打破西方中心論的束縛,在更超越的層面上去理解哲學和宗教,對這兩個概念從廣義上進行重新理解和詮釋。我想,如果把“哲學”看作關于世界根本觀點的學說、關于對存在問題的思考,如果把“宗教”看作關于人生的學說、關于信仰的體系,那么,那么就可以說中國思想具有哲學和宗教的兩重性;它既是哲學,也是宗教。中國思想立足于人自身,所以這種哲學是人文主義的哲學,這種宗教也是人文主義的宗教。中國傳統(tǒng)思想的這種特質,是殷周之際經(jīng)過一場以人為本位的深刻的宗教反思和批判運動形成的;這場思想風暴,標志著中國哲學的建立。也就是說,中國哲學是從探究人的本質即人性(德)開始的。透過這場宗教批判運動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中國哲學是從原始宗教中轉化出來的。西方的情況完全不同。西方哲學盡管也萌芽于宗教,但它是從探究客觀世界開始的。所以它的最初形式是自然哲學,然后才轉向人,從而具有人文主義性質。不可否認,西方早期的這種人文主義和中國早期的人文主義有許多一致之處。例如,倫理學一度成為古希臘哲學的主要課題,研究形上學是為了解決道德問題。這和先秦哲學家的思路不謀而合。中西哲學不但出發(fā)點不同,而且發(fā)展進路迥異。希臘哲學沒有經(jīng)過殷周之際那樣的宗教反思和批判運動,這就為宗教留出了一定的空間。所以,在希臘哲學發(fā)展的后期,哲學終于和來自東方的宗教合流了,由此導入中世紀。然而,正是由于西方?jīng)]有經(jīng)歷過殷周之際那種宗教反思和批判運動,所以西方的哲學和宗教始終稟性各異。其哲學是理性的、人文主義的,其宗教是非理性的、神本主義的。終于,經(jīng)過文藝復興運動,哲學與宗教又一次分道揚鑣了。就這樣,西方重新確認了久違的人文主義傳統(tǒng),并跨入近現(xiàn)代社會。可以說,西方的近現(xiàn)代文明是西方人的思想從中世紀的枷鎖中掙脫出來的結果,所以它表現(xiàn)出對中世紀激烈批判的意識。但是,由于經(jīng)歷了殷周之際的宗教反思和批判運動,所以從那時起,中國的思想就一直是人文主義的。正因如此,中國沒有中世紀,也不存在什么封建社會,就象不存在奴隸社會一樣。也正因如此,中國人沒有必要從中世紀的枷鎖中掙脫出來,重新認定人文主義傳統(tǒng),因而也不可能象西方那樣經(jīng)歷文藝復興運動。多少年來,在西學的一片凱歌中,學者們千方百計地用馬克思的五種社會形態(tài)來對中國歷史進行分期,費盡心思地尋找中國歷史上的文藝復興運動,煞有其事地猛烈批判中國的封建主義、專制主義,……所有這一切,皆跡近無的放矢。誠然,中國古代社會有它的弊病、有它的缺陷,甚至嚴重的弊病和缺陷。然而,這就是封建主義嗎?這就是專制主義嗎?對此,需要重新考量。我想,中國古代至少沒有西方那種封建主義和專制主義。如果說中國有西方意義上的專制主義的話,那應該是斯大林主義傳入以后的事情,而是其頂峰。所以,中國的許多問題,我們應該好好反省自己,直面現(xiàn)實,不要總是把賬算到古人的頭上、總是把祖宗當作替罪羊、總是王顧左右而言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切實地提高自己,發(fā)展社會。三、形上學形上學不但是某種哲學的核心,也是某種文化系統(tǒng)的核心,所以它最能反映一種學術思想的特點。形上學所探討的最普遍的存在是超越一切的,是與現(xiàn)實世界無對的。這就是說,它完全由人心所設。這樣,我們就無法回避心這個概念。上文談到,心包含生命之心和認知之心兩個層面。我認為,相應地形上學也有兩種類型,即生命形上學和認知形上學,它們分別由生命心和認知心所構造。前者乃生命根本特質的投影。哲學家們把他們對心(或者說生命)根本特質的體悟和把握投射到最高形上概念上,然后用它來規(guī)定心、安頓心。后者乃客觀世界根本特質的投影。客觀世界的根本特質首先投射到認知心,然后又由認知心投射到最高形上概念上。由于哲學家們對生命根本特質的體悟和對客觀世界根本特質的認識各有不同,故形成了各種各樣的生命形上學和認知形上學。黃梨洲說:“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6]這里,我要接著他的話說:存在(最普遍的存在)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既然最高形上概念為心的投影,所以,存在的本體,也就是心的本體;“工夫”的不同,決定了心之本體和存在之本體的不同。“工夫”,當然是心的工夫。中西傳統(tǒng)的形上學屬于不同的類型。西方哲學一開始就是一種“愛智”的學問,由此形成的亞里士多德以后的西方傳統(tǒng)形上學的主流是用科學性的概念、判斷、推理的理論知識體系來把握的,這當然是一種認知形上學(前蘇格拉底哲學或有所不同)。中國哲學一開始就立足于生命的價值,因而其傳統(tǒng)形上學的主流是生命形上學。儒道佛三派形上學的最高范疇分別為天、道、真如,這些范疇的實質分別為善、自然、空。就是說,三派對生命根本特質的體悟分別為善、自然和空。不過,宋明新儒學中的程朱一派的形上學則是一種認知形上學。它雖然聲稱其最高范疇“理”具有普遍性,但在實際論證中更側重社會人倫的一面,所以與西方的認知形上學有所不同。既然生命心的功能是對其自身的體悟,所以它既是主體,又是客體,而歸根結蒂它是主體性的實際承載者。這正是中國哲學主客合一特點的根源。與此相反,對象化是認知心的鮮明特征。它總是把客觀世界作為對象去認識;即使對自身,它也是先將其對象化,然后再去認知。換言之,認知心與客觀世界本來二分。另一方面,認知心與作為主體性實際承載者的生命心與本二分。這就導致了西方傳統(tǒng)哲學主客二分的特點。由于中國哲學脫胎于早期宗教,所以它難免帶有中國早期宗教的特征。就象在原始宗教中人的命運是由天所賦予的一樣,在中國哲學中,人性也是由天、道等最高形上實體賦予,從而內在于人自身的。這一點,也是與西方形上學大相徑庭的。需要指出的是,西方近代以來尤其現(xiàn)代以來懷疑、否定傳統(tǒng)形上學潮流的實質,在于對認知形上學的背離和對生命形上學的靠近。這樣,一些西方哲學家自覺地從中國哲學中吸收養(yǎng)分也就不足為怪了。以上從三個由淺入深的層面分析了中西學術思想的特點。事實上,這三個層面是相互關聯(lián)的。參考文獻[1]黑格爾《邏輯學》,第7頁,商務印書館版。本篇論文是由3COME文檔頻道的網(wǎng)友為您在網(wǎng)絡上收集整理餅投稿至本站的,論文版權屬原作者,請不要用于商業(yè)用途或者抄襲,僅供參考學習之用,否者后果自負,如果此文侵犯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2]杜威《思維術》第174頁,中華書局1933年版。[3]《語言與語言學詞典》第201頁,上海辭書出版社1981年版。[4]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第3頁,商務印書館版。[5]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1卷,第120頁,商務印書館版。[6]《明儒學案·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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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詮釋學和

          詮釋學(Hermeneutik)一詞來源于赫爾默斯(Hermes),赫爾默斯本是希臘神話中諸神的一位信使的名字,亦稱“快速之神”,過去德國火車站常有他帶上翅膀的鞋作為裝飾,他的任務就是迅速給人們傳遞諸神的消息和指示。(注:對于詮釋學在詞源上來源于赫爾默斯這一看法,近年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例如卡爾·凱倫依(KarlKerenyi)曾認為詮釋學一詞與赫爾默斯神并沒有任何語言學或語義學的關系,見他為《希臘基本概念》(蘇黎世,1964)所寫的詮釋學詞條。另外,H·E·哈索·耶格爾(Hassojaeger)在其一篇論文《詮釋學前史研究》(見《概念史檔案》第18期,1974年)里說,把詮釋學認為是從赫爾默斯而來,乃是一種無根據(jù)的虛構,按他的看法,詮釋學肇始于約翰·孔哈德·丹恩豪爾(Dannhauer)的《圣經(jīng)詮釋學或圣經(jīng)文獻解釋方法》(1654)一書,詮釋學乃是17世紀根據(jù)亞里士多德邏輯學發(fā)展起來的一門科學理論。不過,他們這種看法在德國很少有人表示贊同。)因為諸神的語言與人間的語言不同,因此他的傳達就不是單純的報導或簡單的重復,而是需要翻譯和解釋,前者是把人們不熟悉的諸神的語言轉換成人們自己的語言,后者則是對諸神的晦澀不明的指令進行疏解,以使一種意義關系從陌生的世界轉換到我們自己熟悉的世界。正是這種最初的含義,古代語文學家都是用“翻譯”和“解釋”來定義詮釋學。因此,詮釋學實際上就是一種語言轉換,一種從一個世界到另一個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神的世界到人的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陌生的語言世界到我們自己的語言世界的轉換。

          不過,赫爾默斯要做到翻譯和解釋,他必須首先要理解諸神的語言和指示,唯有他理解了諸神的語言和指示,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學科,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技藝學。Hermeneutik詞尾ik與一般所謂學(ologie)不同,ik一般指實踐與方法,嚴格翻譯,Hermeneutik應是詮釋技藝學。伽達默爾說:詮釋學首先代表了一種具有高度技巧的實踐,它表示了一種可以補充說是“技藝”(techne)的詞匯。這種藝術就是宣告、口譯、闡明和翻譯的藝術,當然也包括作為其基礎的理解的藝術。就詮釋學一詞的神話起源及其以后的歷史而言,Hermeneutik作為這種技藝,即作為語言轉換和交往實踐的詮釋學,是與作為對永恒本質沉思的理論(Theorie)對立的。這一點在它的種種語言的傳統(tǒng)表述里表現(xiàn)出來,例如它的希臘文hermeneutiketechne,拉丁文ars,interpretationis,德文KunstderInterpretation和英文artofinterpretation,這里的techne、ars、Kunst、art都表示一種與理論相對的實踐技藝。

          從詮釋學這種詞源學意義出發(fā),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解釋為語言的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是“一切思想的使節(jié)”(NuntiusfuerallesGedachte)。所謂使節(jié),就是指兩國進行交往的使者。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與法國人文主義者安東尼·孔德(AntoineConte)所說的法國經(jīng)紀人事務加以比較,他說“它涉及的是最廣義上的一種通譯工作和中介工作,但這種通譯的作用并非僅限于技術語言的翻譯,也并不限于對含糊不清的東西的闡明,而是表現(xiàn)一種包含一切的理解手段,它能在各方利益之間進行中介”,并說這與柏拉圖《伊庇諾米篇》把詮釋學理解為一種從符號象征中猜出神意和未來的占卜術完全一樣,“涉及的是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這種活動不僅存在于科學的聯(lián)系之中,而且更存在于實際生活過程中”。

          此外,我們還必須注意到,從赫爾默斯發(fā)展而來的詮釋學還有另一層意思,即它是傳達諸神的旨意,而這種旨意人們是必須絕對服從的,也就是說,人們必須把它的要求當作真理和命令一般加以服從的藝術。正是這種具有規(guī)范性的職能,長久以來成為獨斷論詮釋學(神學詮釋和法學詮釋學)的基礎,其中應用這一要素得到普遍強調。什么叫應用呢?就是把普遍的原則、道理或觀點運用于當前具體情況,或者說,在普遍真理與具體情況之間進行中介,伽達默爾說:“研討某個傳承物的解釋者就是試圖把這種傳承物應用于自身……為了理解這種東西,解釋者一定不能無視他自己和他自己所處的具體的詮釋學境遇。如果他想根本理解的話,他必須把本文與這種境遇聯(lián)系起來。”[1](P416-417)

          綜上所述,詮釋學傳統(tǒng)從詞源上至少包含三個要素,即理解、解釋(含翻譯)和應用,傳統(tǒng)詮釋學把三個要素稱之為技巧,即理解的技巧(subtilitasintelligendi)、解釋的技巧(subtilitasexplicandi)和應用的技巧(subtilitasapplicandi),這里所謂技巧,就是說它們與其說是我們可以支配的方法,不如說是一種需要特殊精神所造就的能力或實踐。總之,對于詮釋一詞,我們至少要把握它的四個方面的意義,即理解、解釋、應用和實踐能力,而最后一方面的意義說明它主要不是一種方法,而是一種實踐智慧。

          西方詮釋學的三大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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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詮釋學邏輯思考

          詮釋學(Hermeneutik)一詞來源于赫爾默斯(Hermes),赫爾默斯本是希臘神話中諸神的一位信使的名字,亦稱“快速之神”,過去德國火車站常有他帶上翅膀的鞋作為裝飾,他的任務就是迅速給人們傳遞諸神的消息和指示。(注:對于詮釋學在詞源上來源于赫爾默斯這一看法,近年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例如卡爾·凱倫依(KarlKerenyi)曾認為詮釋學一詞與赫爾默斯神并沒有任何語言學或語義學的關系,見他為《希臘基本概念》(蘇黎世,1964)所寫的詮釋學詞條。另外,H·E·哈索·耶格爾(Hassojaeger)在其一篇論文《詮釋學前史研究》(見《概念史檔案》第18期,1974年)里說,把詮釋學認為是從赫爾默斯而來,乃是一種無根據(jù)的虛構,按他的看法,詮釋學肇始于約翰·孔哈德·丹恩豪爾(Dannhauer)的《圣經(jīng)詮釋學或圣經(jīng)文獻解釋方法》(1654)一書,詮釋學乃是17世紀根據(jù)亞里士多德邏輯學發(fā)展起來的一門科學理論。不過,他們這種看法在德國很少有人表示贊同。)因為諸神的語言與人間的語言不同,因此他的傳達就不是單純的報導或簡單的重復,而是需要翻譯和解釋,前者是把人們不熟悉的諸神的語言轉換成人們自己的語言,后者則是對諸神的晦澀不明的指令進行疏解,以使一種意義關系從陌生的世界轉換到我們自己熟悉的世界。正是這種最初的含義,古代語文學家都是用“翻譯”和“解釋”來定義詮釋學。因此,詮釋學實際上就是一種語言轉換,一種從一個世界到另一個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神的世界到人的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陌生的語言世界到我們自己的語言世界的轉換。

          不過,赫爾默斯要做到翻譯和解釋,他必須首先要理解諸神的語言和指示,唯有他理解了諸神的語言和指示,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學科,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技藝學。Hermeneutik詞尾ik與一般所謂學(ologie)不同,ik一般指實踐與方法,嚴格翻譯,Hermeneutik應是詮釋技藝學。伽達默爾說:詮釋學首先代表了一種具有高度技巧的實踐,它表示了一種可以補充說是“技藝”(techne)的詞匯。這種藝術就是宣告、口譯、闡明和翻譯的藝術,當然也包括作為其基礎的理解的藝術。就詮釋學一詞的神話起源及其以后的歷史而言,Hermeneutik作為這種技藝,即作為語言轉換和交往實踐的詮釋學,是與作為對永恒本質沉思的理論(Theorie)對立的。這一點在它的種種語言的傳統(tǒng)表述里表現(xiàn)出來,例如它的希臘文hermeneutiketechne,拉丁文ars,interpretationis,德文KunstderInterpretation和英文artofinterpretation,這里的techne、ars、Kunst、art都表示一種與理論相對的實踐技藝。

          從詮釋學這種詞源學意義出發(fā),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解釋為語言的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是“一切思想的使節(jié)”(NuntiusfuerallesGedachte)。所謂使節(jié),就是指兩國進行交往的使者。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與法國人文主義者安東尼·孔德(AntoineConte)所說的法國經(jīng)紀人事務加以比較,他說“它涉及的是最廣義上的一種通譯工作和中介工作,但這種通譯的作用并非僅限于技術語言的翻譯,也并不限于對含糊不清的東西的闡明,而是表現(xiàn)一種包含一切的理解手段,它能在各方利益之間進行中介”,并說這與柏拉圖《伊庇諾米篇》把詮釋學理解為一種從符號象征中猜出神意和未來的占卜術完全一樣,“涉及的是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這種活動不僅存在于科學的聯(lián)系之中,而且更存在于實際生活過程中”。

          此外,我們還必須注意到,從赫爾默斯發(fā)展而來的詮釋學還有另一層意思,即它是傳達諸神的旨意,而這種旨意人們是必須絕對服從的,也就是說,人們必須把它的要求當作真理和命令一般加以服從的藝術。正是這種具有規(guī)范性的職能,長久以來成為獨斷論詮釋學(神學詮釋和法學詮釋學)的基礎,其中應用這一要素得到普遍強調。什么叫應用呢?就是把普遍的原則、道理或觀點運用于當前具體情況,或者說,在普遍真理與具體情況之間進行中介,伽達默爾說:“研討某個傳承物的解釋者就是試圖把這種傳承物應用于自身……為了理解這種東西,解釋者一定不能無視他自己和他自己所處的具體的詮釋學境遇。如果他想根本理解的話,他必須把本文與這種境遇聯(lián)系起來。”[1](P416-417)

          綜上所述,詮釋學傳統(tǒng)從詞源上至少包含三個要素,即理解、解釋(含翻譯)和應用,傳統(tǒng)詮釋學把三個要素稱之為技巧,即理解的技巧(subtilitasintelligendi)、解釋的技巧(subtilitasexplicandi)和應用的技巧(subtilitasapplicandi),這里所謂技巧,就是說它們與其說是我們可以支配的方法,不如說是一種需要特殊精神所造就的能力或實踐。總之,對于詮釋一詞,我們至少要把握它的四個方面的意義,即理解、解釋、應用和實踐能力,而最后一方面的意義說明它主要不是一種方法,而是一種實踐智慧。

          西方詮釋學的三大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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