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主辦單位: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北京文學·精彩閱讀》由劉恒擔任主編,創刊于1950年,由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一本文學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一”后加“、”號,“l”后加“.”,(一)、(l)不加任何標點,‘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號。
2、文章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內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與結論,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數100-200字;提供3個以上關鍵詞。
3、來稿文責自負(包括政治性、學術性、保密性等方面)。本刊對于來稿有權做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如作者不愿接受修改請來稿時注明。
4、編輯部有權對文稿進行規范性修改,作者如果不同意修改,請在文末標注。
5、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中文文題一般控制在20個漢字以內。
6、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征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8、作者投至我刊的文圖稿件均被視為自動承認其稿件系作者本人原創,無抄襲行為,并不包含任何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的內容
9、書名、期刊名及報刊名首字母大寫,用斜體;英文文章名除首字母及專用名詞大寫外一律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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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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