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主辦單位:北京教育音像報刊總社
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全年訂價:¥280.00
《北京教育·高教》由李藝英擔任主編,創刊于1980年,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管、北京教育音像報刊總社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2、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3、參考文獻是作者在論文中所參考的圖書報刊等資料的引文,文中序號用數字加方括號后附所處頁碼、以上標格式標注,如[1]54。
4、來稿須為學術論文,內容應在本刊用稿范圍內。來稿應結構完整,包括標題、作者信息、摘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等部分。
5、摘要應反映論文主要論點及創造性內容,包含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要素,以300~400字為宜;關鍵詞5-8個,反映論文實質內容,便于檢索。
6、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7、來稿請詳細注明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單位、科室、郵編、地址、聯系方式(電話或郵件)。
8、文章題名要求簡明、具體、新穎,中文題名不得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并有英文翻譯。
9、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表格內的各項標目除計量單位符號外一律用中文書寫。
10、本刊對擬采用稿件有酌情刪改權,如不同意刪改者,請在來稿中特別聲明。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18號《北京教育》編輯部
郵編:100053
主編:李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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