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要求稿面整潔。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簡化漢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計量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
2、標注方式: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多個項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號隔開。
3、來稿須注明未一稿兩投,曾在其他公開雜志以摘要或簡報形式發表者不在此限。
4、摘要中文摘要400~500字,必須標明: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有對應的英文,英文摘要須包括:OBJECTIVE,METHODS,RESULTS,CONCLUSIONS。最好將本文創新點寫在結論部分。
5、來稿提倡言簡意賅,詳略得體。來稿務請遵守學術規范,遵守國家有關著作權、文字、標點符號和數字使用的法律和技術規范以及本刊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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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8、根據論文情況可自行決定是否列舉閱讀型參考文獻;閱讀型參考文獻用文后尾注形式,以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1][2][3]……)順序編號排列。閱讀型參考文獻可不標注具體頁碼。
9、來稿文責自負,文章力求簡明嚴謹,資料數據正確可靠,必須包括:文題、作者、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10、標題的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各層次的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的詞組結構應盡可能相同;文內接排的序號可用“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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