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文獻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以不少于10條為宜。直接引用須標注具體頁碼,概述性引用可標注頁碼范圍。
2、本刊將在收稿后1個月內給作者答復是否錄用,對不采用的稿件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3、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
4、作者簡介放在首頁地腳,列出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民族(漢族可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等。
5、各級標題一律左起頂格書寫,1、2、3級標題分別按1,1.1,1.1.1編號,引言編號為0,一般標題層次為三級,最多不超過四級。
6、摘要250字左右,應對全文內容進行準確概括,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關鍵詞不得少于4個,應選擇能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單詞、詞組或術語。
7、前言須簡要介紹論文的寫作背景和目的,說明論文研究的熱點及存在的問題,點明主題的理論依據、實驗基礎、研究方法及結果,應言簡意賅、重點突出。引言內容應避免與摘要和結論雷同。
8、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必要時可加適當的輔助線,表格上方須寫清表序和表名,且表序應在內文相應處標明;掃描、電腦繪制的圖片要求清晰、色彩飽和。
9、任何來稿視為作者、譯者已經閱讀或知悉并同意本啟事的規定。編輯部將在接獲來稿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處理通知,其間歡迎作者向編輯部查詢。
10、獲基金及獲獎稿件: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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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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