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為近期本人原創,或與他人合作的原創作品。涉嫌抄襲或著作權糾紛,不予采用。
2、摘要不能有作者未來的研究計劃,不能出現圖、表、參考文獻序號和縮寫詞(相關專業讀者能清楚理解的除外),盡量不要出現數學公式。
3、論文標題應言簡意賅,準確反映論文的內容,一般不應超過22個字(含正副標題),盡量避免出現標點符號及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代號等。
4、注釋。注釋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分別為:①、②、③…,注釋內容置于正文之后。
5、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務職稱,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研究方向等。作者簡介用腳注,宋體小五號字。
6、要求作者規范數字用法,文獻按作者姓氏的第一個字母依A-Z順序排列,中英文文獻分開,并注意文獻引用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期刊鼓勵作者從MeSH詞表中選用關鍵詞,一般標引4~8個關鍵詞。
7、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8、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獻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應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體。第一次應使用全稱,第二次可使用簡稱。
9、計量單位與數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單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規定》。阿拉伯數字使用應遵循得體與前后一致的原則。
10、作者應在文中相應內容處標注閱讀過的文獻資料。參考文獻的引用,應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文獻。參考文獻的標注采用順序編碼制,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依次編號,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如[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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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張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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