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實行雙向匿名審稿制度。來稿若在一個月內未見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2、外文文獻在前,中文文獻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時期的文獻按出版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外文書名以斜體書寫,實詞首字母大寫;外文論文篇名以正體書寫,僅篇名首字母大寫。每條頂格寫,回行時空兩格。
3、作者簡介在50字以內,如果作者是國際著名科學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國家級名師、長江學者以及中小學、幼兒園特級教師,請注明。
4、收稿后對稿件進行審核,1周內將出審稿結果,對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評審結果將返回作者進行修改,并按要求修改之后再出版。
5、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6、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7、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8、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9、重要的或后文將提及的公式,應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號,序號加括號;推導過程的中間步驟應盡可能忽略,各種符號應遵循有關規則;特別注意參數和變量的符號(包括下標),參數和變量字體均為斜體。
10、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用全稱。關鍵詞為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的術語,多個關鍵詞之間以“;”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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