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化學研究雜志 SCI期刊 CSCD期刊

          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  主辦單位:吉林大學

          雙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高等學校化學研究》由唐敖慶擔任主編,創刊于1984年,由國家教育部主管、吉林大學主辦的一本化工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22-1183/O6 國內刊號
          • 1005-9040 國際刊號
          • 0.46 影響因子
          • 12-170 郵發代號
          • 1984 創刊時間

          高等學校化學研究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英語
          • 創刊時間:1984年
          • 國際刊號:1005-9040
          • 曾用名:CHEMICAL JOURNAL OF CHINESE UNIVERSITIES
          • 紙張開本:B5
          • 國內刊號:22-1183/O6
          • 出版地區:吉林
          • 發行周期:雙月刊
          • 郵發代號:12-170

          高等學校化學研究期刊榮譽

          高等學校化學研究投稿須知

          1、投稿論文后,編輯部收到稿件后一個月內通知作者初審結果,在此期間請勿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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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來稿一律采用電子郵件投稿。文中的計量單位一律以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數字按《關于出版物上的數字用法的規定》書寫。

          4、文稿首頁頁腳處注明投稿日期和通信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E-mail)。

          5、摘要內容應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

          6、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7、引用的參考文獻,如期刊論文,應按作者、題名、刊名、年、卷、期順序標注;如專著、論文集、學位論文、報告應按編著者、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順序標注。

          8、題名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便于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9、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獻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應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體。第一次應使用全稱,第二次可使用簡稱。

          10、所投稿件在作者著作權有效期內的復制權、匯編權、發行權、翻譯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可授權使用的權利授予本刊編輯部使用。

          高等學校化學研究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長春市解放大路117號吉林大學北區圖書館414室

          郵編:130021

          主編:唐敖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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