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要求史料翔實,觀點鮮明,論證嚴密,同時視角獨特、文字精煉、可讀性強。
2、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3、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4、務必詳細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單位全稱,職務,職稱,研究方向,學術成就,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聯系地址等。
5、摘要不少于200字,內容要能含蓋論文的主要信息。應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且具有獨立性,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用引文。
6、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7、參考文獻應引用公開發表的資料,文獻序號與其在文中出現的次序一致。參考文獻的不同類型用不同的大寫字母標注。
8、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特定的內容,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9、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10、來稿必須為原創作品,未經其他書籍、報刊、網站等媒體以整體或部分的形式公開發表。請勿一稿多投,來稿應注明專投本刊,堅決反對抄襲、剽竊等一切學術不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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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丁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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