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征稿截止后一個月內,將發出《用稿情況通知》,獲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編輯部建議進一步修改后提交電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況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上發表,請作者務必告知。
2、文題力求簡明,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 字,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12 個實詞)。
3、參考文獻作者以親自閱過的近5年主要文獻,對照原文核定,在正文中加注方括號角碼。所有來稿的參考文獻一般不少于15條,綜述20條左右。
4、摘要撰寫避免套話。不應出現作者所從事研究領域里的常識性內容,不應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對論文的內容做解釋和評論(尤其是自我評價)。
5、作者相關信息,包括姓名、單位、職稱、學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E-mail、身份證號碼等。
6、論文所涉及的課題若取得國家或部、省級、校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請務必注明基金編號。
7、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8、稿件的注釋是作者對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在當頁地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一致,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標注:①、②、③......。每頁單排。
9、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10、文責自負。因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引起的知識產權糾紛,由作者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對于新發現物種類文章,第一作者要同時提供新種鑒定人和所在單位或合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或說明材料。
地址:鄭州市黃河路8號
郵編:450003
主編:朱新春;夏玄鵬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鄭州市黃河路8號,郵編:450003。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