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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峽旅游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福建省旅游局  主辦單位:福建海峽旅游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海峽旅游》由李曉杏(總編輯)擔任主編,創刊于2005年,由福建省旅游局主管、福建海峽旅游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主辦的一本文化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2005 創刊時間

          海峽旅游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2005年
          • 曾用名:福建旅游
          • 紙張開本:B5
          • 出版地區:福建
          • 發行周期:月刊

          海峽旅游投稿須知

          1、來稿投寄滿三個月未接到本刊刊用通知,方可改投他處。本刊人力有限,來稿一律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

          2、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3、參考文獻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所列參考文獻在20條左右,以國內外近5年發表的雜志參考文獻為主。

          4、摘要應著重反映新內容和作者特別強調的觀點。不要使用“本文”、“作者”等做為主語。

          5、文稿應寫明作者姓名、第一作者個人簡介,所在單位、省市地名及郵政編碼。注明聯系電話、E-mail。

          6、科研基金資助的課題原則上著錄國家或省、部級以上的課題,需注明科研基金機構全稱和自主好,中、英文雙語著錄,分別置于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下方,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正文應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 層,采用1,1.1,1.1.1 方式。層次的數字序號頂格寫,序號后要空一個漢字。

          8、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9、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單位、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必須區別明顯。

          10、稿件錄用的參考標準:(1)選題前沿、新穎,理論性強,對同行以后的研究工作(實際應用)有指導價值。(2)創新性強,凡有重大創新的首發性稿件,一經確認,本刊將開設綠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予以發表。(3)國家級基金資助項目產生的論文優先于一般項目和自選課題。

          海峽旅游編輯部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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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編:李曉杏(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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