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本刊發表的作品版權屬于編輯部所有,其他報刊、網站或個人如需轉載、翻印、復制、鏡像等,須經本刊同意,并注明轉載自本刊。
2、題目簡明確切地反映文稿的特定內容,起畫龍點睛的作用。一般宜20個字左右。
3、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一般應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標注(加方括號),并在文末按順序列出。作者、譯者、編者不超過3人時全部寫出,超過3人時只寫前3人,后加“等”。
4、摘要應排除在該領域已成為常識的內容,一般不應對論文內容作詮釋和評論(尤其是自我評價),一般不應出現公式、圖表和引文。摘要應使用第三人稱,省略主語。
5、來稿請附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全稱、最后學歷/學位、職稱/職務、主要研究領域和詳細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以便聯系。如有變動請及時通知。
6、獲得基金資助的科研項目產出的論文應在中文題名后以“*”(上標)注明,并在首頁頁腳處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和項目批準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相應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標準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7、正文要求觀點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可靠、語言規范通達,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
8、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9、數字: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圖表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5位以上數字以“萬”“億”作單位;根據需要,小數位不超過三位(含)。
10、結果與分析。根據試驗設計和試驗內容,分層次描述和分析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結果。分析文字必須與圖或者表格反映的數據及其規律保持一致。
地址:武昌74223信箱
郵編:430074
主編:米新江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武昌74223信箱,郵編:430074。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