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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財稅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吉林省財政廳  主辦單位: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地方稅務局

          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吉林財稅》由王化文擔任主編,創刊于1994年,由吉林省財政廳主管、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地方稅務局主辦的一本經濟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22-1203/F 國內刊號
          • 1007-0664 國際刊號
          • 1994 創刊時間

          吉林財稅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1994年
          • 國際刊號:1007-0664
          • 曾用名:吉林財政研究
          • 紙張開本:B5
          • 國內刊號:22-1203/F
          • 出版地區:吉林
          • 發行周期:月刊

          吉林財稅期刊榮譽

          吉林財稅投稿須知

          1、稿件要求觀點明確,論證科學嚴謹、條理清晰,論據可靠、數字準確并應為能公開發表的數據。

          2、力求簡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最好不設副標題,盡量不用縮略語和標點符號。英文文題不應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文題的含義應一致。

          3、參考文獻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所列參考文獻在20條左右,以國內外近5年發表的雜志參考文獻為主。

          4、請在來稿首頁的題目、姓名下面列出文章的內容提要和關鍵詞。內容提要一般不應超過300字,但也不宜過短,關鍵詞2-5條。

          5、來稿請以“省份+作者姓名”為郵件標題發送電子郵件,文稿(Word格式、宋體)添加至附件。

          6、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7、正文內標注應與注釋或參考文獻前后對應,以上標形式標于文中引用文后,如注釋中的①②、參考文獻中的[1][2]。多次引用同一著作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

          8、注明本文的重要題注、論文的性質(什么基金資助項目或哪級管理的科研項目、××學位論文、獲××論文獎等)和作者簡介。

          9、文稿請用稿紙謄寫或用打印機打印,字跡清楚工整,圖表整潔明了。圖和表要各有標題,各自編號。照片要清晰、反差大,以供制版用。

          10、錄用的稿件如需正式錄用通知,請與責任編輯聯系。如遇特殊情況急需發表,請至少提前 2 個月與責任編輯協商發表時間,編輯部盡量滿足刊期要求。

          吉林財稅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長春市建設街18號

          主編:王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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