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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主辦單位: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雙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由王春擔任主編,創刊于1986年,由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主管、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22-1307/D 國內刊號
          • 1671-0541 國際刊號
          • 0.82 影響因子
          • 12-335 郵發代號
          • 1986 創刊時間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1986年
          • 國際刊號:1671-0541
          • 主編:王春
          • 紙張開本:A4
          • 國內刊號:22-1307/D
          • 出版地區:吉林
          • 發行周期:雙月刊
          • 郵發代號:12-335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期刊榮譽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投稿須知

          1、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中文題名以不超過 20個漢字為宜,英文題名應為中文題名的直譯,一般以不超過 10 個實詞為宜,每個實詞(和題名首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題名應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不得出現商品(品牌)名稱。

          2、論文引文的出處或參閱的各種書刊資料,其文獻項目和要素須集中列在論文的文末。一律用[1]、[2]……標注。

          3、參考文獻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間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代替。

          4、中圖分類號采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進行分類,一般標示1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示2或3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排在第1位。

          5、作者簡介在50字以內,如果作者是國際著名科學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國家級名師、長江學者以及中小學、幼兒園特級教師,請注明。

          6、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7、正文用五號字,行距為固定值,20磅,各一級標題居中,一級標題為小四號,加粗,二級標題居左,縮進兩個字符。其他正文用5號。

          8、文中引用文獻,首次列注時需標明全部出版信息,再次列注時方可簡化。注釋按照(作家,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幾頁)的形式進行標注。

          9、為確保圖像資料的準確性,所提供圖版均請詳細標注尺寸信息和資料來源。如文中插入圖版、符號或外文較多,請同時提交該論文的PDF版,以便排版時參考。

          10、輯部在稿件預審、作者修改、組版階段利用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進行檢測,對文字復制比超過一定比例的稿件進行人工比對,認定是否存在剽竊行為。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旅游經濟開發區博碩路1399號

          郵編:130117

          主編: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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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責聲明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旅游經濟開發區博碩路1399號,郵編: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