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于人力等原因,本刊不予退稿,審稿周期3個月左右,敬請作者諒解并請自留底稿。
2、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姓名,性別,籍貫,單位全稱職稱(或職務),電話號碼。
3、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閱讀過并對文章有參考作用的主要文獻,由著者對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資料不能作文獻引用。
4、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注釋順序為:作者,書名,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5、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提供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6、中文摘要為150-300字。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實驗結果和結論;綜述性、評論性文章可寫指示性摘要。摘要中不應出現“本文、我們、作者”之類的詞語。
7、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字。
8、數字用法: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9、縮略語文題一般不使用縮略語,正文中盡量少用。必須使用時于首次出現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后括號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
10、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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