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地質期刊 > 知網收錄(中) > 江蘇地區 > 雜志介紹(非官網)

          江蘇地質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主辦單位: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江蘇省地質學會

          季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江蘇地質》由劉聰 孔海燕擔任主編,創刊于1977年,由江蘇省國土資源廳主管、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江蘇省地質學會主辦的一本地質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32-1258/P 國內刊號
          • 1003-6474 國際刊號
          • 0.76 影響因子
          • 1977 創刊時間

          江蘇地質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1977年
          • 國際刊號:1003-6474
          • 主編:劉聰 孔海燕
          • 紙張開本:B5
          • 國內刊號:32-1258/P
          • 出版地區:江蘇
          • 發行周期:季刊

          江蘇地質期刊榮譽

          江蘇地質投稿須知

          1、本刊有權對網絡媒體以數字化方式復制、匯編、發行、信息網絡傳播本刊全文。

          2、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3、圖表應少而精,能用文字說明的不用表,能用表說明的不用圖。圖表的標題及文字說明均用中文。表用三橫線表,表內同一項目(指標)數據要求小數點后位數一致。

          4、論文責任者需清楚說明變更作者署名的原因,并向編輯部提交所有作者對增加或刪除某個作者表示同意的聲明以及單位證明,聲明內要列出每位作者各自對研究及論文的貢獻。

          5、來稿請附中英文對照的摘要(300~500字左右),客觀真實地反映論文的內容;關鍵詞用5~8個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

          6、來稿如系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還應注明基金項目的具體名稱和項目編號。

          7、參考文獻必須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年主要公開文獻為限,勿引內部資料,盡量少引教科書。

          8、文章標題須簡潔、具體、鮮明,原則上不要加副標題(原則上不錄用加副標題的論文),原則上不超過25個字。

          9、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10、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江蘇地質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號

          郵編:210018

          主編:劉聰 孔海燕

          江蘇地質同類期刊

          免責聲明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號,郵編:210018。

          友情鏈接

        1. 秦皇島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