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2、參考文獻的引用應遵循合理、正確、充分的原則,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應把握參考文獻引用的相關性,把好量和度,鼓勵優先引用近5年內公開發表文獻。
3、作者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籍貫、學位、職稱、現工作單位、主要職銜、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科研成果、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E-mail等重要信息。
4、來稿須符合學術規范,必須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和學術性,有獨到見解和學術價值,重復率檢測高于15%者恕不錄用;一旦發現有套改、抄襲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5、摘要:一般為500~600字。研究論文摘要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綜述論文摘要應包括論述主題、重要進展和前景展望。
6、圖表應少而精,能用文字說明的不用表,能用表說明的不用圖。圖表的標題及文字說明均用中文。表用三橫線表,表內同一項目(指標)數據要求小數點后位數一致。
7、題名:要求準確,精練,易讀,用詞規范,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題名,不宜用阿拉伯數字開頭,不用代號和商品名。
8、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9、來稿內容題材新穎、結構嚴謹、文字凝練、闡論精辟,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學術價值。
10、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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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孫家洲、馬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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