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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財稅與會計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江西省財政學會  主辦單位: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地方稅務局

          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江西財稅與會計》由李鍋根擔任主編,創刊于1989年,由江西省財政學會主管、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地方稅務局主辦的一本經濟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36-1199/F 國內刊號
          • 1989 創刊時間

          江西財稅與會計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1989年
          • 曾用名:江西財政
          • 紙張開本:A4
          • 國內刊號:36-1199/F
          • 出版地區:江西
          • 發行周期:月刊

          江西財稅與會計期刊榮譽

          江西財稅與會計投稿須知

          1、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2、來稿文責自負,嚴禁一稿多投。一個月內未見處理意見,作者可自行處理。

          3、原稿中圖、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4、凡引文出處一律列入“參考文獻”,并按論文中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在正文中用右上標[1] 、[2] 、[3]……標示,一種文獻在同一論文中被多次引用,用同一序號標示。

          5、對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等作出介紹,其前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排在篇首頁地腳,基金項目之下。

          6、來稿應附3~8個關鍵詞。附200字左右的結構式摘要(理論研究不要寫成結構式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7、注釋序號用[1]、[2]、[3]……標識。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8、來稿應附3~8個關鍵詞。附200字左右的結構式摘要(理論研究不要寫成結構式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9、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書寫工整規范。本刊拒絕一稿多投,且來稿不退,請自留底稿。

          10、稿件正文請勿署名,作者姓名、作者簡介、通信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地址等請另頁給出。正文中應注意避免出現與作者身份有關的信息。

          江西財稅與會計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號江西省財政科研所

          郵編:330046

          主編:李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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