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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主辦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半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由王國強(總編)擔任主編,創刊于1949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一本社會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36-1306/D 國內刊號
          • 2096-8825 國際刊號
          • 1949 創刊時間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1949年
          • 國際刊號:2096-8825
          • 曾用名:江西政報
          • 紙張開本:B5
          • 國內刊號:36-1306/D
          • 出版地區:江西
          • 發行周期:半月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期刊榮譽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投稿須知

          1、來稿若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部基金項目,請在文稿中標明其基金來源和編號,我刊可以優先審核發表。

          2、所有投稿在形式上應當符合國家著作權規定、公認學術規范和本刊編輯體例。

          3、本刊采用匿名審稿制。來稿均由編輯委員會送呈校內外至少兩位同行專家審閱,再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采用。

          4、作者是對文章全部或部分內容做出主要貢獻,并能對內容負責的署名人。投稿前確定作者排名順序,名字之間用逗號隔開。

          5、力求簡明、醒目,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5個漢字,盡量不用標點符號、縮略語和副標題。

          6、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7、凡引用他人觀點、材料等,請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標“ [1]、[2]……”等標注,其出處在文末以參考文獻的形式集中標注,引文序號須與參考文獻序號相對應。

          8、摘要(100~200字)和關鍵詞(3~5個):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勿出現本人(文)認為等字樣。多個關鍵詞之間以分號隔開。

          9、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10、正文段落層次號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不出現前言、引言等之內的層次),頂行書寫,層次號后空一格,一級標題前空一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紅谷灘區臥龍路999號

          郵編:330036

          主編:王國強(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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