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2、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實踐意義,并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單位的專家審讀。
3、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署作者姓名及工作單位(單位全稱+處室或二級院系)、所在城市、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4、參考文獻是論文引文的出處或參閱的各種書刊資料,其文獻項目和要素須集中列在論文的文末。
5、自投稿起三個月內未獲任何通知,請作者主動聯系編輯部,以免遺漏或耽誤稿件。
6、確保投稿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無爭議等事項,若因保密原因不便公開的內容,應向編輯部說明。作者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文責自負。
7、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8、論文中有統計表和插圖者,應先見文字后見圖和表。文章中圖、表務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圖序、圖題、表序、表題,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盡量不用圖、表,文字、表、圖三者表述切忌重復。
9、題名。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緊扣文章主題,用語用詞嚴謹規范且利于網絡檢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來語、縮寫詞、符號和代號。
10、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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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劉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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