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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題名應能反映所用關鍵技術及主要研究內容。中文題名的字數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確有必要時可使用副標題。
3、參考文獻:本刊要求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1]”、“[2]”等。
4、摘要撰寫避免套話。不應出現作者所從事研究領域里的常識性內容,不應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對論文的內容做解釋和評論(尤其是自我評價)。
5、來稿請附上作者簡歷,包括真實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單位、職稱(或學位)、職務、詳細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郵政編碼,以及電子郵件信箱。
6、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7、正文內連續敘述中的序號采用①……;②……;③……。分級超過3級后用網括號如:“①”,“②”表示,并采用連排。
8、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
9、文稿中表和圖力求精簡,設計正確、合理、易懂。表式為三線表,欄頭左上角不用斜線;表內盡可能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上下行數字對齊;表內“±”號上下對齊,左右各空1格;表注依次用右上標a、b、c、d。
10、將他人的科研成果或論文全部或部分原樣照抄,并以自己的名義發表的欺詐行為。不僅包括對他人作品字句、內容的直接使用,也包括對他人學術論著的思想、觀點、結構、體系等元素作為自己論著的基本元素加以使用并發表的行為。通常表現為不注明學術思想、學術觀點的出處來源而隨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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