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務請遵循學術規范,遵守國家有關著作權、文字、標點等規范,在不改變原意的前提下,本刊有權對來稿進行必要的文字處理。
2、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3、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4、參考文獻:本刊參考文獻附于文末,執行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2015的規定,序號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
5、強調基金項目的創新性和學術意義。指出該項目在當前領域的突破點、理論貢獻或對實踐的影響等。
6、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觀點,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結果和主要結論,150 字左右。
7、通訊作者(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指少數民族)、籍貫、職稱(學位)及研究方向(附Email與電話號碼)。
8、圖表中文字必須用漢字;正義和圖表中數字最多保留3位小數,個別數據位數過多,保留至小數點后第一個非零數字。
9、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10、本刊在收到稿件1個月內決定是否采用;如不能采用,將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明確告知。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甲3號中國美術出版總社511室
郵編:100022
主編:金萌萌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甲3號中國美術出版總社511室,郵編:1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