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刊發的稿件,將由編輯部統一報送上述期刊網和數據庫,如作者不同意,請另投它刊或作特別聲明。
2、題目:中文標題一般少于30字,簡短鮮明表明文章研究內容,盡量不用副標題及外文縮寫詞,避免使用非通用縮寫詞、字符等。英文標題應與中文標題一致,并符合英文表達習慣。
3、參考文獻著錄:執行GB/T7714—2015《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4、來稿請給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原則組織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時提出3 ~ 8個關鍵詞。
5、來稿需署作者真實姓名,并提供作者簡介、工作單位、通信地址、郵編、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詳細信息。
6、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需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
7、正文結果:在正文和圖表中按邏輯順序描述結果,緊扣主題。正文不得重復圖表中的數據,僅需強調或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
8、凡對專用名稱及不需要或不便于放在正文中的解釋性或說明性內容,以注釋形式依次列于頁末(腳注),用①、②、③……標示;凡采用他人的觀點與成說,以詳細文獻出處作為參考文獻依次列于文末(尾注),用[1]、[2]、[3].….標示。
9、圖表應按其在正文出現次序排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 應冠有圖(表) 序號及標題,表序和表題放在表格上方居中。
10、輯部在稿件預審、作者修改、組版階段利用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進行檢測,對文字復制比超過一定比例的稿件進行人工比對,認定是否存在剽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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