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接錄用通知后不再改動。獲得各項課題資助的來稿將優先發表(需要在稿件首頁注明)。
2、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3、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字。應準確、簡明地反映文章內容,避免使用未約定俗成的縮寫詞、字符、代號等。
4、參考文獻的引用應嚴格遵循“著錄直接引用文獻,最必要、最主要、最新的和正式出版的文獻”的原則,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一律不得引用。
5、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6、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7、論文作者姓名按照作者承諾簽署順序列舉于題名下方通欄居中排列。多個單位的作者用逗號分隔,通過姓名右上角數字在篇首頁腳中標識各自所屬單位。
8、凡用文字不能直觀說明問題的,要配以圖和表。如用圖和表,則文中不需重復其數據,只需強調或摘述其主要發現。
9、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10、稿件為近期本人原創,或與他人合作的原創作品。涉嫌抄襲或著作權糾紛,不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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