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全國皮革化工材料研究中心;中國皮革工業協會 主辦單位:全國皮革化工材料研究中心;中國皮革工業協會
雙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全年訂價:¥220.00
《皮革化工》由賈宏春擔任主編,創刊于1983年,由全國皮革化工材料研究中心;中國皮革工業協會主管、全國皮革化工材料研究中心;中國皮革工業協會主辦的一本工業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實行嚴格的同行專家審稿制度和三審三校制度,依據稿件學術質量,公平、客觀地取舍稿件。
2、文內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一律用“1”“1.1”“1.2”“1.1.1”“1.1.2”等標識,均頂格寫。
3、參考文獻應依照引用的先后順序標出,根據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代碼(GB 3469)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
4、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5、所有來稿需注明作者名、省市名、作者單位及郵政編碼,第一作者職稱及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6、屬于課題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如有鳴謝文字請附于文末。
7、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頂格。
8、注釋:采用腳注(當頁注,“每頁重新編號”),使用小5號字(由word軟件自動生成),注釋序號使用右上標的“①”。
9、文稿中圖、表和照片力求精簡,一般不超過6幅。圖表用計算機清晰的打印出來(將繪制好的圖存于磁盤中寄給本刊),表格形式為三線表,并寫明圖名(標有圖注)、表名。
10、結束語不是論文的必要組成部分。結束語不應是正文中各段小結的簡單重復,它應以正文中的試驗或考察得到的現象、數據的闡述分析為依據,完整、準確、簡潔地指出。
地址: 遼寧省丹東市人民街141號
郵編:118002
主編:賈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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